•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时间2022年确定了吗?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的考试日期是否定在2022年?受疫情影响,中国多个地区被迫按下暂停键。很多准备会计初级考试的考生都在问考试时间会不会受到影响?会延迟吗?小编也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1、2022年黑龙江省会计初级考试时间确定了吗?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公告,暂缓初级会计考试。新的考试时间尚未公布。考试延期可能短至半个月,也可能长达数月。大家要珍惜时间,拒绝耽误,随时准备参加考试。第二,初级会计考试延期,考生需调整备考计划!初级会计考试的延长意味着大家有更多的时间准备考试,考生需要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时间根据他们以前的学习。.以前复习不好的同学,要利用充足的时间准备考试,把基础知识学好,打好基础;对于基础扎实的考生来说,也需要调整计划,多花点时间在知识点的巩固上。一定要每天学习,不要掉以轻心,防止知识点被遗忘。3、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方法早上是学习的黄金时间。“我宁愿早起十分钟,也不愿熬夜两个小时。”一天的计划是早上,坚持早起不仅有利于准备初级会计考试,也有利于学生养成更健康的生活习惯。成功源于勤奋。如果学校或单位离家较远,建议您利用在路上的时间。在等车或者地铁的时候,我们可以看课本或者把课件下载到你的手机上。在这里,闭目养神,听课,熟悉课程内容。...

    2022-05-03 黑龙江省2022年公务员省考 黑龙江省2022年天气预测及年景分析

  • 黑龙江省2022年会计初级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何时?

    黑龙江省2022年会计初级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宜春、佳木斯、七台河、牡丹江、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会计初级合伙人,关注正宝会计网校,我们会及时为您更新相关通知方式。黑龙江省2022年会计初级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6月10日前,待资料核实完成后出具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成绩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中公布。发布于会计资格评估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公布本地区的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和资格标准公示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完成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并将合格人员相关信息报送省级会计部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定中心。书面报告。黑龙江省2022年会计初级考试成绩查询步骤:2021年第一时间可以找到查询结果的网址和流程:成绩查询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定网”(htt://kz.mof.gov.c/)。成绩查询流程:1。进入“国民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结果查询”;2。选择“XXXX年度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3。选择报考省市,填写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用大写字母“X”)查询初级会计考试等级。更多推荐:【思维导图】2022初级会计篇思维导图详解版知识难点梳理...

    2022-04-24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延期举行!

    摘要: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延期举行。详情如下:关于推迟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审和高级资格考试的通知大多数候选人:根据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财政部要求,2022年国民经济核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齐齐哈尔会计网”(htt://www.qqhrkjw.c)或微信公众号“齐齐哈尔会计”,了解考试最新动态。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合作。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您的健康安全!齐齐哈尔市财政局2022年4月22日...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基本框架

  • 黑龙江省大庆市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延期举行!查看通知>

    摘要:2022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延期举行。详情如下:关于推迟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审和高级资格考试的通知大多数候选人:根据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财政部要求,2022年国民经济核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会计网”(htt://www.ljkjw.gov.c/),了解考试最新动态。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合作。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您的健康安全!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2日...

    2022-04-24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基本框架

  • 2022年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暂缓!

    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202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印制时间的通知。黑龙江省目前暂缓印制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快来告诉我详情,不要错过打印准考证的机会!关于推迟发布2022年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的通知大多数候选人:根据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相关要求,原定于2022年4月8日前公布的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暂时推迟.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黑龙江会计网”(网址:htt://www.ljkjw.gov.c/)。希望广大考生给予理解。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7日...

    2022-04-24 全国会计师考试准考证 会计证考试准考证

  • 2022年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延考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推迟高级会计师考试的通知。具体考试日期待定。报考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请及时调整和规划复习进度,耐心等待考试重启!关于推迟2022年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审和高级资格考试的通知大多数候选人:根据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财政部通报要求,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确切的考试日期和工作时间表将在稍后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会计网”(htt://www.ljkjw.gov.c/),了解考试最新动态。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合作。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您的健康安全!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2日注意:由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内容随着实际情况不断变化和调整,东澳会计在线频道为考生提供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2-04-24 黑龙江中级会计师考试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 黑龙江省2022年初级会计资格证报名条件

    2022年黑龙江省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条件是什么?了解考试的相关信息是每个人报名考试的关键要素。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宜春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的朋友们,一起关注吧!推荐阅读:【财政部】2022年初级会计注册状态查询门户已开通黑龙江省2022级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要求:(一)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中、技校)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局。黑龙江省2022级初级会计资格证trog>选择测试地点: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职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符合注册要求的学生应在学生注册地点进行注册;其他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按照就近就近的原则在内地登记。有工作单位的,应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如果你是学生,你应该在你的学生注册的地方注册。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其报名地点参加考试。注:由于考试政策,内容是不断变化和调整的。以上信息由正宝会计网校提供,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准备测试的路还很长,选对方法是关键!正宝会计网校为初级会计职称的学生准备了多种不同类型的课程:超值精品班、刷题培训班、高效实验班、私教直播班、专属无忧班班、C班等,满足不同学习需求,马上报名上课>>更多推荐:考生必看: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申请和考试准备常见问题解答...

    2022-04-15 黑龙江省会计考试网 黑龙江省龙江会计网

  • 2022年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延迟了?

    2022年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延迟了?考试越来越近,准考证打印时间一定要了解清楚,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伊春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不知道的考生赶紧看过来。2022年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日期:根据我省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原定于2022年4月8日前公布的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暂时延迟,具体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黑龙江会计网”(网址:htt://www.ljkjw.gov.c/)。2022年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正保会计网校邀请各位初级会计小伙伴,扫码预约准考证打印提醒,2022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后,网校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敬请关注!操作步骤:扫码关注“初级会计考试服务在线”-gt点击“立即订阅”-gt订阅即可(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于5月7日开始进行,距离考试越来越近,各位小伙伴都学得怎么样了呢?考前刷题集训班来袭,149元/2科,专享5折无纸化加价购优惠,还在等什么,赶快去购课开始努力备考啦~点击立即去购课gtgt初级会计lt自由模考gt4月20日9:00-5月15日17:00答题入口开通,考前冲刺摸底,来网校和全国考生一较高下,模拟实战,参赛还能赢好礼哦~立即去参赛gtgt更多推荐: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汇总...

    2022-04-14 黑龙江省准考证号查询 黑龙江省准考证打印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考生请认真查看,以下为具体详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会计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改革,我们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1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深化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及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等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围绕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会计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会计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充分发挥会计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为科学评价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提供制度保障,为用人单位择优聘任会计人员提供重要依据,为促进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以服务龙江社会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职称评价在会计人员能力评价方面的“指挥棒”和“方向标”作用,不断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统筹推进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坚持科学评价。遵循会计人才成长规律,完善会计人员评价标准,以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条件,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充分调动会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科学的职称评价体系。——坚持以用为本。注重评价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促进评价结果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会计人员职称制度相衔接,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会计人员。二、主要内容(一)健全评价体系。完善会计人员职称层级,会计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会计人员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二)完善评价标准。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引导会计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会计人员坚持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不断提高职业操守。注重对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引导会计人员全面掌握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熟练运用会计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有效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会计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会计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人员,可以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根据国家《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附件)。(三)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建立适应不同层级会计工作职业特点的评价机制。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实行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一般采取专家评议和面试答辩的方式。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委员会建设,积极吸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水平会计人员担任评审专家。严格执行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组织管理。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对具备评审条件的行业协会学会、企事业单位及市(地)逐步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四)衔接培养制度。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会计人员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推动会计人员职称制度与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有机衔接。用人单位应当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会计人员,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会计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或推荐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会计人员到相应会计岗位。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促进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等衔接措施,减少重复评价,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探索建立会计与审计、经济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措施。(五)优化管理服务。精减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优化审核、评审程序。认真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规范申报审核、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工作,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以及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会计人员职称评价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三、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会计人才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抓好组织实施,促进政策落地。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二)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国家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后,各地各部门不得再采取评审或认定等方式授予会计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方案出台前,通过评审取得的我省“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相当于正高级职称。(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充分调动会计人才的积极性,鼓励会计人才积极参加职称评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深化会计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人员。公务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会计人员职称评审。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附件: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及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专业划分会计。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资格名称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第六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第七条申报高级会计师须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第八条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第九条学历与资历一、高级会计师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二、正高级会计师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一)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三)已经离退休的;(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的;(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能申报的其他情形。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一条高级会计师一、专业理论知识(一)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了解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掌握国家财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熟悉会计专业的技术规范。(三)了解国内外会计专业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会计活动中的关键问题。(四)了解与会计专业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的理论知识。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工作经历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申报人员应具有任主管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单位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具有任主管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单位会计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二)工作能力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2.具有科学的财务决策能力,胜任较高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解决企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3.具有较强的经济和市场分析能力,为企业发展进行过成功的经济分析和策划。4.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过企业单位经济或对外贸易发展计划、工作条例、规范的编制撰写工作。5.具有独立完成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计或非鉴证业务工作的能力,所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行业公信力。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一)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企业资本运作(企业上市、改制重组和投融资等)或经营管理(预测决策、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二)主持或主要参与单位预算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等)或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建设、内控制度实施、管理会计应用和会计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等)业绩突出的。(三)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8项以上,或非鉴证业务(会计服务、税务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等)5项以上,所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行业公信力。(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制定和修订市(地)级以上会计政策,得到市(地)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五)会计工作成绩显著,获得市(地)级以上财政部门表彰的。(六)获国家级专业研究成果奖项,或省(部)级以上专业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专业研究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或文件为准)。第十二条正高级会计师一、专业理论知识(一)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了解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在会计专业领域有较高的造诣,能够指导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或具有指导会计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三)熟悉会计专业有关前沿理论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专业理论技术有创造性研究,在国家或省内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水平。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工作经历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企业、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申报人员应具有分管或主持单位会计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单位高级会计师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具有分管或主持单位会计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作为业务骨干从事单位高级会计师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二)工作能力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具有较高的财务分析和研究工作能力,为市(地)级以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经济发展提出有科学价值的政策建议并被采纳的。2.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积极参与一个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主持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3年以上,起到行业引领作用。3.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相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4.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担任会计相关工作负责人并主持完成会计专业或与会计相关专业配套和协调的财务与技术管理工作。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会计行业发展。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三:(一)作为主要参与者,在企业资本运作(企业上市、改制重组和投融资等)或经营管理(预测决策、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成效显著。(二)主持单位预算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等)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实施、管理会计应用和会计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等)工作业绩显著,有示范引领作用。(三)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10项以上,或非鉴证业务(会计服务、税务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等)8项以上,所出具的报告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四)主持或主要参与制定省级以上会计相关政策,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五)分管或主持会计工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表彰的。(六)获国家级专业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专业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市(厅)级专业研究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或文件为准)。(七)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技术方面的论文或出版专著(译著、教材)并获得转载或引用,能够代表本人的能力业绩水平,经评审委员会鉴定,有理论创新或实践创新,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或社会影响力。第十三条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按程序由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等须同时具备;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本数)。第十五条本标准中所有业绩成果均为本专业领域内,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申报人员取得与本标准中工作业绩成果层次或水平相当的业绩成果,经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市(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可比照相应评审条件参加评审。第十六条本标准中“从事会计相关工作”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认定。第十七条本标准中“主持”指该单位(部门)、项目或课题的总负责人,负责该单位(部门)、项目或课题的全面工作,一般列项目或课题完成人第一位“主要参与者”指负责该单位(部门)、项目或课题的主要工作或几个重要方面的工作;“主要完成人”指奖项、项目或课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国家级课题一般应排前5位者,省部级课题一般应排前3位者。第十八条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取得正高级审计师资格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第十九条优秀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具体按照黑龙江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黑龙江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2022年度起施行。黑人社规〔2021〕11号文件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会计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改革,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了《黑龙江省深化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1.《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答: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省人社厅召开了全省职称工作会议,对评审标准修订过程中需要注意把握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解读。国家《指导意见》出台后,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我省改革方案。省人社厅作为职称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起草《实施方案》,省财政厅主要负责起草《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2.《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实施方案》坚持“宏观稳定、微观灵活”的原则,全面承接国家改革任务,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细化创新,共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组织实施”三部分内容,具体提出了“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衔接培养制度、优化管理服务”五项改革任务,同时,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要求,重新修订印发了《评价标准》,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评审条件、附则”四章内容。3.《实施方案》在健全评价体系方面有什么新的变化?答:在现行会计专业职称中设置初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三个层级,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同时明确各层级职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级别。4.《实施方案》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进行了哪些改革?答:落实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应评价标准,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充分体现会计人员职业特点,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分类评价,注重对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会计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秀会计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职称。5.《实施方案》在创新评价机制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答: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建立适应不同层级会计工作职业特点的评价机制。其中,初级、中级继续实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正高级一般应采取专家评议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审方式。6.《实施方案》在衔接人才培养制度方面采取哪些措施?答:坚持以用促评,以培养为基础,以评价为手段,以使用为目标,用人单位应当结合事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实现职称制度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拓展技能。7.《实施方案》在对以往我省通过评审取得的“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过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答:为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以往通过评审取得的“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等同于“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无需重新评审确认。8.《评价标准》在评价条件方面是如何规定的?答:包括“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在“申报条件”方面,对国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保持不变,增加了被聘在岗满1年、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等基本要求。在“评审条件”方面,把国家政策性、导向性要求尽可能在评价标准中具体体现,突出评价创新价值、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标准》将从2022年度开始施行。9.《评价标准》对于相近系列(专业)职称衔接是如何规定的?答:按照国家“探索建立会计与审计、经济等属性相近职称系列(专业)的衔接措施”的要求,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过高级会计师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取得正高级审计师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具体政策以正式文件为准。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1 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会计职称管理规定

  •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时间2022年是什么时候?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时间2022年是什么时候?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庆市、伊春市的考生朋友和东奥小编一起阅读下文!一、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安排根据考务日程安排,考试于2022年5月7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长及科目5月7日-11日5月14日-15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二、初级会计冲刺阶段学习注意事项备考的方法有很多,同学们需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下面针对初级会计考试命题的特点,东奥小编送给大家四个备考建议:1.不深究初级会计教材中属于难点但并非重点的内容,将精力集中在重要的事上。2.根据考试大纲判断章节、考点的重要程度,有的放矢。3.多角度掌握考点,提前进行各类题型的针对性训练,提高实战能力。4.串联各章节的内容,全盘掌握初级会计考试教材。三、初级会计冲刺阶段记忆方法分享和文字相比,图片中的信息含量更大,记忆时的感受也略有不同,同学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将初级会计考试中的一些内容转化为图表来记忆,这样不仅记得更清楚,而且图文交叉的记忆方式也能让大脑放松,减少学习时的乏味感。初级会计的考查内容又细又杂,同学们可以将易混淆的考点对照记忆,相同的部分统一记忆,不同的部分重点关注,有了对照组,大家背诵起来省时省力,易混淆的部分也记得更牢固。说明:因考试政策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初级会计考试时间等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为准!...

    2022-04-10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哪个难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的书是哪出版的

  •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时间2022年怎么安排的?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时间2022年怎么安排的?为帮助考生解决疑问,小编整理了相关资讯。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时间逐渐减少,想要在考试中考取一个满意的成绩,考生们要在备考阶段付出相对的努力!一、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时间2022年怎么安排的?2022年黑龙江省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022年5月7日-11日:上午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下午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022年5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下午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二、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公布了吗?2022年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正陆续公布中,目前,部分地区已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暂未公布的地区,根据考务日程安排,预计在2022年4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所以考生们不要着急。三、打印初级会计准考证时,发现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该怎么办?如果发现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上面的信息与自己身份证件上面的不一致时,考生小伙伴们应该及时向报考地区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得联系,了解清楚修改准考证信息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文件,考生也可以多留意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通知,可能会为考生提供修改报名时错误信息的详细处理方法。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考试时间等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08 初级会计实务2022年教材变动 初级会计实务2022年大纲

  • 黑龙江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

    BAIDU_CLB_fillSlot("7478064")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2022-04-01 注册会计师考试黑龙江省名额 黑龙江注册会计师考试要求

  • 黑龙江省注会报名入口在哪?做笔记的标准是什么?

    成绩是什么?20年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准备今年考试的考生已经开始复习了吗?如果你想在考试中获得满意的成绩,学生应该在准备阶段认真准备考试和复习。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注册口是什么?如果你想知道,跟着高顿小编往下看!一、黑龙江省注会注册入口在哪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caexam.cica.org.c,简称网报系统)是大伙伴,虽然龙江知道报名入口,但不用担心,报名还没开始,等2022年4月6日,就可以开始报名了,但也要记住截止日期,过了这个日期就不能报名了,只能明年再来。二、做笔记的标准是什么?通过这两个特殊的科目,我可以梳理、分类、总结知识点,提高我的理解能力,加深我的记忆。这样,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甚至最后的冲刺,通过复习这些笔记,可以对知识点的复习和深化起到很好的作用。三、做笔记的方法是什么?本书的知识点不仅仅是摘录下来的。同类型知识对比适用于表格,总结相同,分析差异;建议高顿老师不要有在线笔记或其他材料的笔记。如果你有自己的笔记,你不仅可以提高复习效率,还可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2022-03-31 航拍中国黑龙江省知识点 黑龙江省知识点思维导图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1年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了

    一、哈尔滨市2021打印注册会计师准考证考生应当于20218月9日至24日(每天8点: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1全国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二、2021年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1.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忘了登录密码,不能下载准考证,该怎么办?答:在线注册系统提供两种密码恢复功能,可以根据电子邮件或密码提示找到密码。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找不到密码,请联系考区,提供身份证相关信息,考区重置密码。2.想知道自己的考点怎么办?答:不用担心不知道考点在哪里。准考证上会明确注明你的考点。准考证打印后,考生可以参考准考证设计考试路线。三、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练习【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关于承诺的表述是正确的()。A.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得晚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B.如果要约是通过对话进行的,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反对外,承诺有效D.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新要约【答案】A。分析:(1)选项B:要约通过对话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2)选项C:被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的,按照正常情况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被要约人及时通知被要约人承诺有效的除外。(3)选项D: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被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以承诺内容为准。A选项正确。...

    2022-04-04 准考证号找回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021年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了

    一、齐齐哈尔市2021打印注册会计师准考证考生应当于20218月9日至24日(每天8点: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1全国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二、2021年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1.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忘了登录密码,不能下载准考证,该怎么办?答:在线注册系统提供两种密码恢复功能,可以根据电子邮件或密码提示找到密码。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找不到密码,请联系考区,提供身份证相关信息,考区重置密码。2.想知道自己的考点怎么办?答:不用担心不知道考点在哪里。准考证上会明确注明你的考点。准考证打印后,考生可以参考准考证设计考试路线。三、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练习【选择题】2011年4月24日,A向B发函称:我想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100吨螺纹钢。如果你想买,请在5月10日前让我知道。B于4月27日收到A的信,第二天回复说愿意买。正常情况下,答复可以按时到达A,但由于交付错误,B的答复可以在5月11日前到达A。因为已经超过了5月10日的最后期限,A不再关注B,而是把钢卖给了别人。B要求A履行钢铁销售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乙合同未成立,甲乙不承担任何责任B.甲乙合同未成立,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信任利益损失C.甲乙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D.甲乙合同成立生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答案】D。分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受约人在承诺期限内,根据通常情况可以及时到达要约人,但由于其他原因超过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约人不接受承诺外,承诺有效。问题中的交付错误属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迟到,甲方未及时拒绝。因此,甲乙双方的合同已成立并生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D选项正确。...

    2022-04-04 准考证注册会计师 准考证注册会计师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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