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Sectio]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1节收入【知识点】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中包含的每项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每项单项履约义务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还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gt在某个时间点执行,然后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单独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企业在合同中作出的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的承诺。企业应将以下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视为个人履约义务:1、企业承诺向客户转让明显可区分的商品(或商品或服务的组合)如果企业向客户承诺的产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具有明显可区分性的产品,如下图所示。提示:(1)产品本身的特性是否可区分,主要考虑的是产品本身的性质,而不是客户使用产品的方式。因此,企业在评估时无需考虑任何可能阻止客户从企业外部获得现成可用资源的合同约束。例如,如果实体将机器转让给客户,只有在安装完成后才能使客户受益(只有实体才能执行安装),则无法明确区分机器。(2)判断在合同的具体上下文下能否明确区分,重点关注“重大集成服务”、“重大修改或定制”、“关联度高”等特点。以下情况通常表明公司将产品转让给客户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没有区别:(1)企业需要提供重大服务,将合同中承诺的商品和其他商品整合为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并将其转移给客户。(2)产品将针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产品进行重大修改或定制。(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高度相关。提示:高相关性是指合同中承诺的个别商品或服务会相互显着影响,而不仅仅是功能上的单方面依赖。例如,如果企业在同一份合同中为客户设计生产一种新产品的专用模具,并使用该模具为客户生产多个样品,则不应认为两者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模具和样品只是因为模具需要在后续生产中使用。如果企业在后续生产过程中需要根据客户对样品的使用情况不断修改模具,在修正后的模具基础上再生产样品,最终将符合客户要求的模具和样品移交给客户,说明专用模具的设计和生产与生产样品有关。两者相互影响显着,两者在合同层面无法明确区分,应认定为履约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商品时,往往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通常,在货物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相反,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可能表明该业务向客户提供了运输服务,业务应考虑该服务是否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2、企业承诺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基本相同、转让方式相同、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上相同、相同、转让方式相同、可明确区分的商品的承诺应视为单项履约义务。如酒店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等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进行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将承诺的商品转让给客户。例如,某俱乐部为注册会员建立档案,该事件并未将承诺的商品转让给会员,因此不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lt/gt

    2022-06-08 知识点会计初级 知识点会计

  • 股份收购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纸上谈兵,我觉得肤浅,我知道这件事必须实践。贴心小编整理了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快来看看吧!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场,别这么想会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总结,快来点击吧![知识点]分享获取【章节】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六单元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内容导航]分享获取lttyle="text-alig:ceterfot-family:MicrooftYaHei,"microoftyahei"fot-ize:14x"gt分享获取1.公司不得收购公司的股份。但是,下列例外情况之一适用:(1)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2)与其他持有该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3)股东不同意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4)将股份用于职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5)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股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需要维持公司价值和股东权利。2.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标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可以回购具体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大会决议lt/gtgt(2)自回购之日起10日内取消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lt/gt(1)大会决议lt/gtgt(2)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取消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取消lt/gt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lt/gt(1)OK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二)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3)上市公司进行公开集中交易用股份将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股公司债券转股时间gt上市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择摘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网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gt...

    2022-05-27

  •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学习态度决定学业成绩,准备考试的努力决定考试结果。小编整理了2022年ItermediateAccoutig考试“ItermediateAccoutigPractice”基础阶段准备的知识点。有兴趣的应聘者快来看看吧!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场,别这么想会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快来学习吧!【知识点】lttroggt将交易价格分配给个人履约义务lt/troggtgt强gt[章节]第10章收入-第2节收入的确认和衡量[内容导航]1.基本原则2.无法直接观察到个别售价3.分享合约折扣4.可变对价的分配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各个履约义务(1)基本原则合同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时承诺的商品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日期。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配交易价格。单独销售价格是指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产品的价格。企业在类似环境中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视为该商品的单独售价。(2)不能直接观察独立售价企业在类似环境中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产品的价格应该是确定该产品单独售价的最佳证据。单独售价不能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能够合理获取的所有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残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值法。在估计单独售价时,公司应尽可能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并在类似情况下使用一致的估计方法。1、市场调整法是指企业以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经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2、成本加成法是指企业以商品的估计成本加上其合理的毛利为基础确定单独售价的方法。3、残值法是指企业以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到的单独售价后的余额确定一种商品的单独售价的方法。当该商品近期售价波动较大,或因未定价且未单独出售而无法可靠确定售价时,企业可以采用残值法估计其单独售价。如果合同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商品,其销售价格波动较大或尚未确定的,企业需要采用组合方法估计合同中承诺的商品的单独销售价格。合同。例如,企业可以采用残值法对销售价格波动较大或尚未确定的若干可明显区分的商品的单独售价总额进行估算,然后再采用其他方法估算摊位。-其中包含的每个明显可区分的产品的单独售价。.企业在采用组合方法估计合同中承诺的每种商品的单独售价时,应评价该方法是否满足交易价格分摊的目标,即企业将其分摊到各单项履约义务(或可否明确区分商品的交易价格)反映了其因向客户转让承诺的相关商品而预期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企业采用残值法确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为零或仅为少量的,企业应评价其结果是否适当。(3)共享合同折扣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的商品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对于合同折扣,主体应在各个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企业应将合同折价分配至相关的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有关,企业采用残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先适用一项或多项(以及在所有之间分配合同折扣)履约义务,然后采用残值法估计单独售价。(4)可变对价的分配如果合同包含可变对价,可变对价可能与整个合同有关,也可能仅与合同的特定组成部分有关。仅与合同的特定组成部分相关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可变对价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但不是全部)履约义务有关,如是否获得奖金,取决于企业是否能够在此期间转让承诺的商品;其次,可变对价与构成企业向客户转移的单一履约义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但不是全部)商品相关。20年保洁服务合同,第二年的服务价格将根据规定的通货膨胀率确定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应当将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摊销至与其相关的履约义务,或者构成单一履约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义务。某商品:一是可变对价条款专门针对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或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而作出的努力。其次,企业在考虑了合同中所有的履约义务和付款条件后,将合同对价中的所有可变金额分配给满足分摊交易价格目标的履约义务或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以及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剩余部分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企业应当按照分摊交易价格的一般原则分配给合同中的每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分配的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调整为变动当期的收入。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老师《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5-27 知识点 梗 知识点 高一中外历史纲要下知识点必修

  • 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中级会计备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考生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不要失去信心,只要你坚持,你最终会有结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知识点的内容。你可以自己得到它!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场,别这么想会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快来学习吧!【知识点】lttroggt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lt/troggtgtlttrogtyle="fot-family:继承;"gt强gt[章节]第10章收入-第2节收入的确认和衡量[内容导航]1.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履约义务2.在特定时间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即客户取得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控制权的转移是收入确认的前提。对于履约义务,企业首先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一定期限内的履约条件。否则,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1)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行合同时取得和消耗公司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企业实质上不需要重新履行企业迄今已完成的工作,则意味着客户同时获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当企业履行合同时。(2)客户可以在企业合同履行过程中控制在建货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在建商品包括在建产品、在建工程、未完成的研发项目、在建服务等。(3)企业在履行合同期间生产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企业有权就整个合同期内迄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货款。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条件(一):被替代企业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时,实质上不需要重新履行替代前企业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工作;条件(2):资产是在客户现场建造的,并且客户对在建商品具有控制权;条件(3):不可替代的使用+成本和合理的利润。2、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对于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在当期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期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合同交易总价×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收入(1)输出方式输出方式是根据转给客户的货物价值确定合同的进度给客户。通常,实际测得的完工进度、已取得成果的评价、已实现的项目进度节点、时间进度、已完成或已交付产品等指标决定了合同履行的进度。Theoututmethodhouldoteuedwhetheelectedoututidicatordoeotmeaurethegoodforwhichcotrolhaeetraferredtothecutomer.当输出方法需要的信息不能通过观察直接获得,或者获取这些信息的成本很高时,可能需要输入方法。(2)输入法。投入法是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以通过投入的材料数量、所花费的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来确定绩效进度。当企业完成的工作或发生的投入在整个履约期内平均计算时,企业也可以采用直线法确认收入。输出法下的输出指标信息有时可能无法通过直接观察获得,或者当企业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获取这些信息时,可能需要使用输入法来确定合同的进度.同一合同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为确认为合同资产或应收款项对向客户转让商品以取得或应收客户对价的义务,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以净额列示,由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以净额列示,企业还可以设立“合同结算”账户(或其他类似账户),对同一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进行核算。一段时间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产生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该账户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格结算”账户,定期反映与客户结算的金额,“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设置反映根据业绩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账户期末余额为借方的,按照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流动性;贷款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建筑业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已借记“合同资产”科目;他们在结算合同价款时应该已经记入“合同负债”账户,因为同一份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可以相互抵消,所以“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账户被替换为“合同结算”账户。由于输入法下的输入指标与公司对客户的货物转移控制不一定有直接对应关系。因此,企业在采用投入法时,应扣除已发生但尚未导致商品向客户转移的投入。实践中,公司通常根据累计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成本法)确定合同履约进度。累计实际成本包括本公司向客户转移货物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分包成本和其他与合同有关的成本。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合同履行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成本进行适当调整:①已发生的成本不反映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企业生产效率低下造成的异常消耗,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的异常消耗,不应计入累计实际成本,除非企业与客户是签订合同这些费用是可预见的,并包含在合同价格中。②发生的成本与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对于未在施工中安装、使用或消耗的货物(本款货物不包括劳务)或材料成本等,当企业预计能够满足下列条件时合同开始日期,应计入成本依法确定履约进度时不计入这些成本:一是商品或材料无法区分,即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第二,客户在接受与其相关的服务之前,首先取得了对商品或材料的控制权;第三,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相对于估计的总成本是显着的;第四,企业从第三方采购商品或材料,并未深度参与其设计制造,具有包括商品在内的履约义务,即企业为主要责任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重新估计合同履行的进度。对于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只有在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的情况下,才应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合同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2)在特定时间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在一定期限内未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在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时,应考虑以下五个指标:1、企业对产品有当期收款权,即客户对产品有当期付款义务2、企业已将产品的合法所有权转让给客户,即客户已经拥有产品的合法所有权3、公司已将实物转让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实物客户拥有商品的实物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已经获得了对该商品的控制权。(1)寄售安排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在收货人销售货物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2)托管产品售后安排售后代管商品是指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企业已向客户收取货款或取得已售货款的收款权,但直至产品交付客户未来某一时点,企业仍继续持有实物商品的安排。在售后管理的商品安排下,除了考虑客户是否取得了对商品的控制权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表明客户取得了对商品的控制权:1、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要求作出的;二是属于客户的货物必须是可单独识别的,例如,属于客户的货物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三是客户可以随时要求货物。交付给客户;第四,企业不得自行使用产品或将产品提供给其他客户。4、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取得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项目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五个标志中,没有一个或几个标志是决定性的。企业应分析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综合判断是否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以及何时转移,从而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此外,企业应该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观点。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老师《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5-27 什么是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区别

  •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有志者有千种想法,无志者只觉得难。准备中级会计考试可能很困难,但只要坚持不懈,您就可以克服所有困难!下面小编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名师指导,直接打考场,不是难的!gtgtgt推荐阅读:2022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赶紧学起来吧!【知识点】lttroggt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lt/troggtgt强gt[章节]第10章收入-第2节收入的确认和衡量[内容导航]1.向客户转让清晰可辨的商品(或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2.对一系列具有明显区别、实质相同且转移方式相同的商品的承诺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识别合同中包含的每项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每项单项履约义务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每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后,单独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企业在合同中承诺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的明示承诺,也包括由于公司公开宣布的政策、具体声明或过去的惯例,客户在合同订立时合理期望公司履行的承诺。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进行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将承诺的商品转让给客户。(1)企业向客户转让具有明显区别的商品(或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如果企业向客户承诺的产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具有明显可区分性的产品,如下图:(2)对一系列具有明显区别的同种物质、相同转移方式的商品的承诺企业承诺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转让方式相同、可明确区分给客户的商品,视为单项履约义务。比如酒店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等。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老师《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5-26 中级会计实务高志谦 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讲义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重组义务

    CPA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不要为挫折而叹息,只要把这一切都想成是你必须忍受的准备,才能成就伟大的事情!小编整理了会计科目本章重要知识点,大家一起打卡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重组义务[Sectio]第十二章或有事项-第三节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知识点】重组义务重组义务(1)重组义务的确认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并控制的计划的实施,将显着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模式。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2)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三)关闭企业部分营业场所,或者将经营活动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只有当企业因重组承担重组义务,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个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首先,如果同时存在以下情况,则表明企业承担了重整义务:(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补偿的员工人数、预计的重组支出、计划的实施时间等;(2)重组方案已向社会公布。(2)重组义务的计量企业按照与重组相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直接费用不包括留用员工的岗前培训、营销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的投资等。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lt/gt

    2022-05-25 知识点会计初级 知识点会计

  • 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当你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别忘了别人还在跑步。中级会计已经开始备考了,基础知识点都坚持为大家更新,快来一起学习吧!【知识点】lttroggt不遵守资助义务的法律后果[章节]第二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成立[内容导航]1、公司内部2、致债权人3、我可以提交诉讼时效抗辩不遵守资助义务的法律后果1.公司内部(1)完全实现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准时。(2017综合题,2020简答题)(2)股东权利股东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其利润分配主张、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主张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合理限制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请求认为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20简答题)(3)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促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不缴纳的,公司依法撤销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请求确认注销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致债权人(一)公司债权人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在不出资范围内不能清偿的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股东在公司成立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保荐人与被告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要求赔偿。3.可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吗?(1)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充分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被告股东以法定为由进行抗辩的时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公司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的,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支持。(2019简答题)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26 出资的概念和内容 出资内容是什么

  •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答疑-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备战中级会计考试,需要考生们坚持不懈的踏实学习。下面就跟随东奥小编了解一下《经济法》科目的高频答疑吧!【提问】老师,您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规定对该股东提起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同时请求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受让人如果不知道情况的话,难道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吗,还是这种情况其实不存在?【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受让人不知情的话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呢!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要约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成功是一个过程,并不单单是一个结果。追求卓越,成功就会随之而来!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希望大家重视备考过程,竭尽全力,预习阶段知识点已整理,快来学习!【知识点】要约(一)界定1.基本概念(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2)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构成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提示】要约可以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也可以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邀请(1)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提示1】拍卖公告并不表达“一举牌即应购买”的意思表示,只能界定为要约邀请。在拍卖中,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举牌应买属于要约,落锤属于承诺。【提示2】招标公告并不表达“一投标即中标”的意思表示,只能界定为要约邀请。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定标属于承诺。【提示3】招股说明书并不表达“一认购即中签”的意思表示,只能界定为要约邀请。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同理。【提示4】寄送的价目表通常只是提供某些信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条件,并不表达一经对方承诺即接受承诺后果的意图,通常只能界定为要约邀请。(2)商业广告和宣传通常属于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二)效力1.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其生效时间采取“到达主义”,具体如图:【提示】以对话方式发出的要约,相对人“知悉”方生效,而以非对话方式且非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要约,要求“到达”相对人时即生效,此处的“到达”既不意味着相对人必须亲自收到,也不意味着相对人必须知悉,只要求要约已经进入受要约人的控制领域(如传达室、信箱)并在通常情况下可以期待受要约人知悉要约的内容。2.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3.要约的撤销(1)能否撤销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2)如何撤销①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4.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要约被拒绝(2)要约被依法撤销【提示1】“被依法撤销”是要约失效的原因,“被依法撤回”是阻止要约生效,而非要约失效的原因(未生效谈不上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提示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提示3】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相关练习题】【单选题】甲公司拟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及时答复,4月20日前我方将不更改前述内容或转购其他公司设备。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有关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答案】D【解析】“4月20日前我方将不更改前述内容或转购其他公司设备”表达了4月20日前要约不作任何变动的意思表示,该要约不可撤销。【单选题】甲公司在8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传真,出售钢材一套,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乙公司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甲公司未回复。8月3日乙公司再次给甲公司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甲公司8月1日传真的条件购买,甲公司仍未回复。下列有关甲公司、乙公司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甲公司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B.乙公司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C.乙公司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D.乙公司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答案】B【解析】(1)乙公司8月1日的回复将付款方式修改为“分期付款”,属于对要约作了实质性变更,为反要约,应视为一个新要约,同时,甲公司的原要约失效(2)乙公司8月3日的传真将其8月1日“新要约”的付款方式再次修改为“一次性付款”,应视为产生了另一个新要约,且由于甲公司的原要约已经失效,而甲公司对乙公司8月3日的新要约又未答复同意,合同尚未成立。【单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A.甲公司向客户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自动售货机上放置某饮料,点亮“在售”灯并标明“5元/听”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答案】C【解析】选项C:自动售货装置已展示所售商品、标明价格且显示正在出售,属于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了“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要约 受要约人向不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要约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

  • 将交易价格分至各单项履约义务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预习知识点

    你在备考中级会计时付出的所有努力,最终都会成为你人生路上的财富。从现在开始,把握你拥有的每一分钟,尽最大全力让自己无悔于初!【知识点】将交易价格分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一)基本原则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单独售价,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企业在类似环境下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某商品的价格,应作为该商品的单独售价。(二)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企业在类似环境下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应作为确定该商品单独售价的最佳证据。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在估计单独售价时,企业应当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并对类似的情况采用一致的估计方法。1.市场调整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适当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2.成本加成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3.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余额,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企业在商品近期售价波动幅度巨大,或者因未定价且未曾单独销售而使售价无法可靠确定时,可采用余值法估计其单独售价。如果合同中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商品,其销售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或尚未确定,企业需要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合同所承诺的商品的单独售价进行估计。如企业可能采用余值法估计销售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或尚未确定的多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单独售价总和,然后再采用其他方法估计其中包含的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单独售价。企业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估计合同所承诺的每一项商品的单独售价时,应当评估该方式是否满足交易价格分摊的目标,即企业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或可明确区分的商品)的交易价格是否能够反映其因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相关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如当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确定的某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为零或仅为很小的金额时,企业应当评估该结果是否恰当。(三)分摊合同折扣。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对于合同折扣,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企业应当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且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当首先按照前款规定在该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合同折扣,然后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四)分摊可变对价合同中包含可变对价的,该可变对价可能与整个合同相关,也可能仅与合同中的某特定组成部分相关。仅与合同中的某一特定组成部分相关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可变对价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如是否获得奖金取决于企业能否在指定时期内转让某项已承诺的商品二是可变对价与企业向客户转让的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商品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商品相关,如为期两年的保洁服务合同中,第二年的服务价格将根据指定的通货膨胀率确定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将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额全部分摊至与之相关的某项履约义务,或者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商品中的某项商品:一是可变对价的条款专门针对企业为履行该项履约义务或转让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所作的努力。二是企业在考虑了合同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及支付条款后,将合同对价中的可变金额全部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或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符合分摊交易价格的目标。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额,以及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额中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剩余部分,企业应当按照分摊交易价格的一般原则,将其分摊至合同中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相关练习题】【单选题】2×20年7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合同,向其销售H、K两件商品。合同交易价格为5万元,H、K两件商品的单独售价分别为1.2万元和4.8万元。合同约定,H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K商品在7月10日交付,当两件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全部货款。交付H商品和K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控制权分别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甲公司在交付H商品时应确认()。(2020年)A.应收账款1万元B.合同资产1万元C.合同资产1.2万元D.应收账款1.2万元【答案】B【解析】甲公司在交付H商品时应确认合同资产=5×1.2/(1.2+4.8)=1(万元)。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初级会计合同资产 中级会计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 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预习知识点

    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明确自己想要什么,并用实际行动来实现自己的目标。2022年中级会计师预习阶段相关知识点已更新,快来一起看看以下知识点吧!【知识点】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控制权转移是确认收入的前提。对于履约义务,企业首先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一)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企业实质上无须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则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例如,甲企业承诺将客户的一批货物从A市运送到B市,假定该批货物在途经C市时,由乙运输公司接替甲企业继续提供该运输服务,由于A市到C市之间的运输服务是无须重新执行的,表明客户在甲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甲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包括在产品、在建工程、尚未完成的研发项目、正在进行的服务等。(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成本加合理利润。2.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期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的交易价格总额×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1)产出法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工程进度节点、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当选择的产出指标无法计量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时,不应采用产出法。(2)投入法。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约进度。当企业从事的工作或发生的投入是在整个履约期间内平均发生时,企业也可以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产出法下有关产出指标的信息有时可能无法直接观察获得,或者企业为获得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时,可能需要采用投入法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同一合同下属于在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应当确认为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对于其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所产生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由于投入法下的投入指标与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的控制权之间未必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企业在采用投入法时,应当扣除那些虽然已经发生,但是未导致向客户转移商品的投入。实务中,企业通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分包成本以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成本。在下列情形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的调整:①已发生的成本并未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例如,因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的非正常消耗,包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不应包括在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中,除非企业和客户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会发生这些成本并将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②已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对于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商品(本段中的商品不包括服务)或材料成本等,当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就预期将能够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应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不包括这些成本:第一,该商品或材料不可明确区分,即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第二,客户先取得该商品或材料的控制权,之后才接受与之相关的服务第三,该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相对于预计总成本而言是重大的第四,企业自第三方采购该商品或材料,且未深入参与其设计和制造,对于包含该商品的履约义务而言,企业是主要责任人。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只有当其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时,才应当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二)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五个迹象: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客户占有了某项商品实物并不意味着其就一定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1)委托代销安排企业通常应当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2)售后代管商品安排售后代管商品是指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企业已经就销售的商品向客户收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但是直到在未来某一时点将该商品交付给客户之前,企业仍然继续持有该商品实物的安排。在售后代管商品安排下,除了应当考虑客户是否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之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才表明客户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一是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的要求而订立的二是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单独识别,例如,将属于客户的商品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三是该商品可以随时应客户要求交付给客户四是企业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五个迹象中,并没有哪一个或哪几个迹象是决定性的,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其是否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以及何时转移的,从而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此外,企业应当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仅考虑企业自身的看法。【相关知识点】【单选题】2016年3月1日,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1200万元的固定造价建造合同,采用投入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至当年年末,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315万元,履约进度为35%。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甲公司2016年度应确认的合同毛利为()万元。(2017年改编)A.0B.105C.300D.420【答案】B【解析】2016年度的合同毛利=合同收入1200×35%-合同费用315=105(万元)。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怎么理解 合同资产 合同负债 预计负债

  • 契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拥有远见比拥有资产重要,拥有能力比拥有知识重要。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对象的有()。A.房屋交换B.买房拆料C.买房翻建新房D.实物交换房屋正确答案:A,B,C,D【提问】为什么要选A?【答疑】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等价交换房屋,免征契税,并不是不征收契税,是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的,只是国家予以优惠政策,免征契税。所以房屋交换属于契税的征税对象。您理解下~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成长的阵痛远比后悔的痛苦好,胜利的喜悦远比失败的安慰好!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 契税承担 税法契税税率

  •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_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注会会计科目与注会专业阶段其他五科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是贯穿注会考试的核心。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已经更新,小编希望大家尽早开始预习,提前熟悉考点。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所属章节】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知识点】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当一项履约义务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时,应当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客户占有了某项商品实物并不意味着其就一定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①委托代销安排企业通常应当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②售后代管商品安排售后代管商品是指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企业已经就销售的商品向客户收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但是直到在未来某一时点将该商品交付给客户之前,企业仍然继续持有该商品实物的安排。在售后代管商品安排下,除了应当考虑客户是否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之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才表明客户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一是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的要求而订立的;二是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单独识别,例如,将属于客户的商品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三是该商品可以随时应客户要求交付给客户;四是企业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迹象中,并没有哪一个或哪几个迹象是决定性的,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其是否以及何时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从而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此外,企业应当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仅考虑企业自身的看法。(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注会会计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2022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时间紧、任务重,没开始学习的小伙伴要抓紧时间学习啦!小编希望大家都能够顺利过关!(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会计知识点总结 会计知识点分享

  • 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_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注会考试备考在于坚持不懈地学习,经过日积月累,大家的知识储备可以达到质的飞跃!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已经更新,赶快叫上小伙伴一起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所属章节】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知识点】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一、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如下表所示。条件履约义务举例(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常规或经常性的服务(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在客户场地上建造资产(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不具有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建造只有客户能够使用的专项资产,或按照客户的指示建造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客户的商品和服务。1、产出法产出法主要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产出法是按照已完成的产出直接计算履约进度,通常能够客观地反映履约进度。当产出法所需要的信息可能无法直接通过观察获得,或者为获得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时,可采用投入法。2、投入法投入法主要是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以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约进度。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调整的情形有:①已发生的成本并未反映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如因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的非正常消耗,包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除非企业和客户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会发生这些成本并将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②已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如果企业已发生的成本与履约进度不成比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商品(本段的商品不包含服务)或材料成本等,当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就能够预期将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不应包括该商品的成本,而是应当按照其成本金额确认收入:一是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二是客户先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之后才接受与之相关的服务;三是该商品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重较大;四是企业自第三方采购该商品,且未深入参与其设计和制造,对于包含该商品的履约义务而言,企业是主要责任人。对于每一项履约义务,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方法来确定其履约进度,并加以一贯运用。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在按照合同的交易价格总额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收入。本期确认收入=合同的交易价格×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收入本期确认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费用本期确认毛利=本期确认收入-本期确认费用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当客观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也需要重新评估履约进度是否发生变化,以确保履约进度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该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注会会计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2022年注会报名时间已经确定,小编希望考生能在报名开始前完成一整轮预习工作,这样可以为后续备考节约时间,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22年注会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会计知识点总结 会计知识点分享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务权利与义务

    学习注会税法,需要的是细心,每一步都是分,不能太粗心。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务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参加2022年注会考试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税务权利与义务【所属章节】第一章税法总论——第六节税务权利与义务【知识点】税务权利与义务税务权利与义务考点1: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注意以下政策: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2.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3.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考点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注意: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五年时间通过注会考试专业阶段六门,考验更多的是考生的决心和耐力。希望大家持之以恒,保持初心,争取顺利拿到注会证书!(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2022年变化 税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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