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学习是有意识的行动,需要适当的训练才能实现。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Chater]Chater10Legal企业国有资产制度-第五单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管理【知识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lt/gt1.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行为,该公司债券可以与一家公司的股份进行交换。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定条件持有的特定上市公司。2.确定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和利率(1)国有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不低于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的价格换取上市公司每股的价格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平均股价最高。(2)国有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利率、银行票据利率、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利率计算。同行业,以及标的公司股票的每股交易价格、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前提下,通过市场询价合理确定。3.审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须经国家出资企业或履行投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成功=努力+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在最后的时间,学生应该集中精力准备考试。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2022年知识点 2022年知识点解读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票据权利的取得

    设定目标后,知道如何一步一步地实现它。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tyle="white-ace:ormalfot-family:a-erif"gt[内容导航]获得票据权利[Chater]第九章票据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单元:票据权利和账单行为【知识点】获得票据权利troggt获得比尔权利1、根据票据的签发行为,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2、转让背书取得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应当以背书的连续性证明其对票据的权利。票据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法人合并、分立等)取得而未经背书的,不受连续背书的限制,持票人应当依法提供证据证明证明其票据权利。(2015年案例研究问题)3、任何人以欺诈、盗窃、胁迫的方式取得票据,或者明知前列情形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2018年案例分析题,2020年案例分析题)4、任何善意支付对价的合法持票人均可向票据的任何债务人请求支付,而不受前任权利瑕疵和前任相互抗辩的影响。5、因税收、继承或者赠与等原因依法可以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所支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汇票的权利不得优于其前任的权利。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如果你想完成某件事,培养足够的兴趣和热情,坚持到底,你就会成功。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如果你想完成某件事,培养足够的兴趣和热情,坚持到底,你就会成功。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gt[内容导航]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章节]第九章票据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单元三:BillRight和BillBehavior【知识点】lttroggt商誉收购f账单权利善意取得票据权利1.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要求lt/gt(1)转让人是票据权利的正式持有人,有权正式处分票据,转让人必须是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受让人有理由(2)转让人实质上无权处分。(3)受让人以背书方式取得票据(4)受让人是善意的,没有重大过失。(5)受让人必须支付相当大的费用2.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法律后果(1)受让人o享有票据权利;(2)原权利人丧失票据权利。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教科书上的知识只有通过自己的理解和总结,才能成为自己头脑中的知识。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阅读的方法在于循序渐进,仔细阅读和深入思考。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票据权利消灭的诉讼时效lt/gt[Chater]ChaterIXLegalSytemofBilladPaymetad结算--单元三:BillRightadBillBehavior【知识点】到期时间限制对于账单权利法案权利到期1.抽屉,Accetor(1)商业汇票持有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为自汇票到期日起2年;即期汇票为2年(2)本票持有人对出票人的权利为自签发之日起2年。(3)权利支票的持票人发给出票人,自开票之日起6个月内。2.除出票人和承兑人以外的其他前任(1)持有人对其他前任的优先追索权为自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持有人对其他前任的追索权为3个月F从还款日期或诉讼日期。3.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如持票人因票据权利期限届满或票据上没有记载事项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他仍然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要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退还与未付汇票金额相等的利息。法案权利到期笔记类型提醒付款截止日期商业草稿>">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读书一定有办法,但光是努力学习是学不来的。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票据权利时效 票据权利时效记忆口诀

  • 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每天收获小进步,积累,进步大;每天都在收获小幸福,积累了,就变成了大幸福。各位中级会计考生要根据小编整理的《经济法》知识点努力备考,不断学习积累,而且自己的水平会不断提高,通过考试的概率也会增加!所以大家,现在就行动吧!努力学习才是硬道理!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lttroggt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lt/troggtgtlt/troggt【章节】第4章产权法律制度-第5单元使用权[内容导航]troggt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1.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拥有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受益的受限制的物权。2.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3.用益物权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可以排他的、排他的控制标的物,包括所有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阻止其行使权利。4.用益物权的特征(1)用益物权以物的使用和利益为主要内容,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2)用益物权和担保权都是受限制的物权,但前者以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导向,后者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导向。(3)用益物权是其他物权、限制性物权和有时限性物权。(4)用益物权是不动产权利,其标的物仅限于不动产。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4 用益物权知识点 什么叫用益物权内容有哪些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请以冷静的心态准备中级会计考试,无论你是否成功或失败了,只要努力就不会后悔。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的准备工作如火如荼,希望大家努力!▲临时股东大会(1)提议代表拥有1/10表决权的股东召开会议;(2)1/3或以上董事提议召集;(三)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会议。▲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会成员少于5人或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gt(2)当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缴股本总额的1/3时;(3)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或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临时召集时。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7-04 监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召开临时股东会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股东权利

    中级会计职称有目共睹。考生要发扬光大,学习时不畏艰辛和恐惧。精神疲惫,认真掌握每一个小知识点,全面夯实基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容易出错和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快来看看吧!股东权利LLC合并投票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红权股东按实缴出资额分配,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除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分配持股比例反对股东回购请求合并、分立、转让主体财产合并、拆分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求公司生存×股东代表行动中的股东资格任何股东连续180天的公司单独或汇总1%股东股东在解散程序中的资格单独或集体持有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7-04 股东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股东权利的概念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

    在每个学习阶段,你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改变学习计划,适应你的学习习惯,这样会提高你的学习效率。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lt/troggt重要知识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要点全面梳理![内容导航]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章节]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单元3优先股【知识点】优先股股东投票权优先股股东的投票权1.恢复投票权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不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按规定享有表决权在公司章程中。<2、优先股股东权利的限制除下列情形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股份无表决权:(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优先股相关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0%以上;(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均采用“分类表决”的方式,但“普通股股东”(包括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应予以通过。此外,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相关条款的应用在计算股东持股比例时,只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包括但不限于:(1)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要求的)。(2)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如果知识点的整理和控制不到位,会增加备考的难度。考试难度主要看你自己。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9 优先股注意点 优先股概念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注意,《经济法则》主要是以记忆为主,但并不意味着死记硬背就能打开答题的路。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反对股东回购请求[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单元2股东权利【知识点】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反对股东回购主张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购买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5年盈利,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得以存续.股东与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未能达成股权购买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2、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股东只有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的,才有权要求回购股份。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思路清晰可以帮助你在复习时不分心,更有利于在答题时做出正确判断。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5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股东诉讼

    《经济法》客观题的知识点和法律法规,很快就记下来了,这很正常。考前复习的时候,反复复习一遍,也能进步很快。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ltrgt[内容导航]股东诉讼[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单元2股东权利【知识点】股东诉讼股东诉讼1.股东直接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股东代表诉讼(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寻求监事会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不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不起诉的,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监事侵犯公司利益:寻求董事会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报告诉讼程序。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不起诉,或者自收到股东委托书之日起30日内不起诉的如果公司利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利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哪个股东有资格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一)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均可,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限制;(二)有限责任公司:只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资格。正在寻找董事会或监事会?(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寻求监事会;(二)“监事”侵害公司利益:寻求董事会;(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申诉。谁是原告?(一)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公司列为原告,公司董事长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代表公司(二)董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起诉讼的监事或者其他人依法提起诉讼的,公司列为原告,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代表公司提起诉讼;(3)董事会、监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不提起诉讼的,股东提起诉讼的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提起诉讼,股东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不得将公司列为原告。谁拥有胜利的好处?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提起诉讼的,胜诉的利益属于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对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谁来承担费用?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部分或者全部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支付的合理费用。参与诉讼。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经济法中类似的考点很多,很难区分。学生可以先了解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避免混淆。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5 监事会起诉股东 股东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 2022年注会财管重要知识点:经济增加值的概念

    学习注会财管,就要做到争取全面复习,提高做题的正确率。为了方便大家学习重要知识点,东奥小编整理了2022年注会财管重要知识点,快来看一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会《财管》重要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经济增加值的概念【所属章节】第二十章业绩评价——第三节经济增加值【知识点】经济增加值的概念经济增加值的概念(一)含义及特点1.含义税后净营业利润扣除全部投入资本的成本后的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与剩余经营收益的区别:比较项目部门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评价目的旨在设定部门投资的最低报酬率,防止部门利益伤害整体利益旨在使经理人员赚取超过资本成本的报酬,促进股东财富最大化计算依据通常不需要调整会计数据,通常使用税前部门经营利润和税前报酬率计算。需要对会计数据进行一系列调整,包括税后净营业利润和平均资本占用。使用部门税后净营业利润和加权平均税后资本成本计算资本成本使用的部门要求的税前报酬率,主要考虑管理要求及部门个别风险的高低,该投资报酬率可以根据管理的要求作出不同选择,带有一定主观性需要根据资本市场的机会成本计算资本成本,以实现经济增加值与资本市场的衔接。资本市场上权益成本和债务成本变动时,公司要随之调整加权平均资本成本2.基本计算公式基本公式经济增加值=调整后税后净营业利润-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调整后平均资本占用【提示】(1)税后净营业利润与本教材第二章介绍的管理用财务报表体系中的“税后经营净利润”相同(2)平均资本占用反映的是企业持续投入的各种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反应的是企业各种资本的平均成本率(二)不同含义的经济增加值1.基本经济增加值含义基本经济增加值是根据未经调整的经营利润和总资产计算的经济增加值公式基本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报表平均总资产评价①由于“经营利润”和“总资产”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它们歪曲了公司的真实业绩②相对于会计利润来说是个进步,它承认了股权资金的成本2.披露的经济增加值含义披露的经济增加值是利用公开会计数据进行调整计算出来的这种调整是根据公布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的数据进行的【提示】通常对内部所有经营单位使用统一的资本成本公式披露的经济增加值=调整后税后净营业利润-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调整后的平均资本占用典型的调整项目:①研究与开发费用。经济增加值要求将其作为投资并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摊销。②战略性投资。会计将投资的利息(或部分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经济增加值要求将其在一个专门账户中资本化并在开始生产时逐步摊销。③为建立品牌、进入新市场或扩大市场份额发生的费用。会计作为费用立即从利润中扣除,经济增加值要求把争取客户的营销费用资本化并在适当的期限内摊销。④折旧费用。会计大多使用直线折旧法处理,经济增加值要求对某些大量使用长期设备的公司,按照更接近经济现实的“沉淀资金折旧法”处理。前期折旧少,后期折旧多。提示:上述调整,不仅涉及利润表而且还会涉及资产负债表的有关项目,需要按照复式记账原理同时调整。例如,将研发费用从当期费用中减除,必须相应增加平均资本占用。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闫华红老师-2022年注会财管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轻松过关®一》精彩内容快来试读,点击试读更多内容>>>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轻一试读轻一试读滑动图片试读轻一内容●●●●●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闫华红老师:2022年注会财管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6-28日,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希望考生们合理安排时间,减少生活中不必要的娱乐活动,认真学习,努力备考,争取顺利过关。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3 注会知识点太多记不住 注会知识点电子版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概念

    给自己一个没有出路的境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是给自己一个攀登高峰的机会!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与非货币资产交换相关的概念[章节]第20章非货币资产交换-第1节非货币资产交换的概念【知识点】非货币资产兑换相关概念与非货币资产交换相关的概念项目概念内容和注释troggt货币资产tdgt指的是所持有的货币资金企业和获得固定或可确定数量的货币资金的权利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非货币资产指货币资产以外的资产lt/gt库存、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资产交换

    2022-06-2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知识点总结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知识点例题

  • 所有权的概念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生活就像战场。如果你想要什么,你必须为它而战。为了能尽快拿到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各位考生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的知识点,继续阅读!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吧![知识点]gt所有权概念强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概念1.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2.所有权是物权制度的核心和基石,是最完整的物权,也是物权最充分、最典型的表现形式。3.所有权是权利人完全控制自己财产的权利;而物权的限制,即债权人对标的物的控制,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4.法律不限制所有权的期限。只要标的物存在,所有权就永远存在;受限财产权仅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有效。5.所有权的取得可能因法律行为或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如善意取得、扣押等)而发生。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23 所有权知识点思维导图 所有权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请注意,考试将于8月举行。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学生应该花时间复习和准备考试。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股东违约责任出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1.资金撤出的定义公司设立后,人民法院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由,请求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认定股东撤回资金的请求,应予支持:损害公司权益:(1)虚报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2)通过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3)出资通过关联交易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提取出资的行为。<2、完全履行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依法全面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兴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全额缴纳出资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和按时还应承担违约责任。3.股东权利股东不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出资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请求分配利润的权利、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股东请求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它。4.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全部出资,经公司催缴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不缴纳或者退还出资的或返还出资。撤销被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公司债权人(1)未履行出资义务①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偿付的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未偿付的部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了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的相同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股东在公司成立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要求赔偿。(2)出资公司债权人要求已撤回出资的股东在撤回的出资利息范围内对公司未清偿的部分债务承担补充赔偿,并要求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予以协助。撤资要对此负连带责任。对有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撤回出资的股东已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的同一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6.可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吗?(1)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全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向公司返还出资,被告股东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以诉讼时效为由不予支持。(二)公司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提取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起诉股东追加赔偿责任,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后,人民法院应支持向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是,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以上是小编整理的重要知识点。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祝同学们Bet考试全部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债权人关注公司的哪些方面 债权人最关注企业的哪方面信息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股东的出资形式

    为了提高通关概率,需要打好基础。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股东出资方式[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股东出资方式强gt股东出资形式1.股东出资方式(1)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可以以货币计价并合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股权和债权)出资,如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利。(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置担保的财产等形式出资。<2、事后折旧投资者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因市场原因出资后,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投资者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除非双方另有约定。3.注册(1)已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投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交由公司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履行出资义务;财产实际交付公司使用时,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已办理过权变更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投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知识产权等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财产出资,并已办理过权变更手续但未交由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应当交由公司,在实际交割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无处置出资人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当事人对出资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真正的采集系统。5.投资人以贪污、受贿、贪污、挪用等方式取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司法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拍卖或者变卖其股权。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以上是小编整理的重要知识点。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祝同学们Bet考试全部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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