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客云课堂-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唐青林律师

    目录第4讲:国有股权转让问题——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m4第3讲:瑕疵股权转让的问题——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m4第2讲:公司章程的限制及优先购买权问题——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m4第1讲: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m4官方99《法客云课堂-从股权转让...

    2022-12-07

  • 【PDF】公司决议瑕疵诉讼 202005 丁勇|百度网盘下载

    法律类书籍整理,打包全部99/永久,完整目录(点击打开),客服微信:diqiure010101【PDF】公司决议瑕疵诉讼202005丁勇...

    2022-12-07

  • YouTube快速涨粉的20种技巧,快速把订阅量提升至1000人

    课程介绍课程来自YouTue上快速增加粉丝的20个技巧-如何优化新的YouTue频道并快速将订阅者数量增加到1,000人快速增加YouTue关注者的20个技巧dah如何优化新的YouTue频道以快速将订阅者数量增加到1,000dah如何增加新YouTue频道的流量和订阅快速增加YouTue关注者的20个技巧,以帮助你赶紧滚出新手区文件目录/网站共享5/036.YouTue快速涨粉的20种技巧-油管新频道如何进行优化,快速把订阅量提升至1000人|├──YouTue快速涨粉的20种技巧-油管新频道如何进行优化,快速把订阅量提升至1000人_ev.m425.0MB...

    2023-04-10 大英雄萧峰是典型的追求关注者 生活中我们自以为是某个事件的关注者

  • 《日本医疗纠纷诉讼案例53讲》日本日经医疗编辑;黄浥昕译|(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日本医疗纠纷诉讼案例53讲》【作者】日本日经医疗编辑;黄浥昕译【丛书名】外国医事法经典译丛【页数】359【出版社】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9.05【ISBN号】978-7-5680-4395-3【分类】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例-日本【参考文献】日本日经医疗编辑;黄浥昕译.日本医疗纠纷诉讼案例53讲.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9.05.图书封面:图书目录:《日本医疗纠纷诉讼案例53讲》内容提要:本书是为了让全体医疗从事者,透过实际的受关注的医疗诉讼判例,来学习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本书所举判例主要取材于以医师为对象的综合性杂志“日经メディカル”(译:日经医疗)中“想了解的医疗诉讼基础”及“从判例中学习医疗纠纷的回避术”的连载内容。从2007年以后的医疗诉讼判决中,精选出53个案例,将案例内容以“治疗与相关处置”“相关诊断”“医院管理、看护管理”“其它”等分类收录。介绍医疗现场的医师及相关医疗人员,应该预先知道的医疗纠纷预防策略及发生时的应对处理策略。本书涵盖了广泛的判例,希望有幸能适用在日常诊疗或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日本医疗纠纷诉讼案例53讲》内容试读第1章从今天开始实践!纠纷的预防、应对处理的心得和方法从今天开始实践!纠纷的预防、应对处理的心得和方法现今社会,医疗纷争屡见不鲜,市面上针对如何预防纷争、提供处理对策的书籍也大量存在,因此,无论是临床医师还是处理医疗纷争的法官,都应当对此问题有相当程度的理解和认知,这样在做病例记录或对患者说明病情或在处理案件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在诊疗现场常能遇到如下情况:面对纷争时不知所措,落人“早知如此当初应该要这么做”的陷阱里而后悔不已;相关证据未曾保存,对各单位提出询问要求时不知该如何应对,不知记录该如何记载等。本书聚焦了以上各种令临床医师困扰的问题,不仅提供裁判先例作为参考,同时以大量实际案例为出发点,整理出一系列“从今天开始实践!纠纷的预防、应对处理的心得和方法”,并提供具体的解说。水泽亚纪子(医师、律师)2及早发现名为“纷争”的幼芽,并及早摘除从今天开始实践纷争的幼芽最好能及早发现、及早摘除。最好是一开始就不要种下纷争的种子。纠纷的预防、如果能做到这样,对医疗人员及患者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应该没有想故意引起纷争的人吧!如果真的能让与医疗相关的纷争消失,就算这样会让从事诉讼或交涉的律师们失业,我们也乐见其成。应对处理的心得和方法一、纷争是因为“对过程的见解不同”而产生的任何纷争都是由此而生的。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最重要的是从正面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为什么会引发纷争?请试着回忆自己最近和患者发生纷争的经过(如果没有,可以回忆最近和同事、朋友或家人发生争执的情况),几乎所有和医疗相关的纷争都是因为“医疗人员和患者对过程的见解不同”而引起的。以下述案例为例:一名70岁左右患有糖尿病的女性长期对病情置之不理,后因突然的意识障碍和麻痹送急诊,被诊断为脑出血,虽然没有致命危险,但糖化血红素(HA1c)的数值高于14%,血糖值为400mg/dL,有肾功能恶化、诱发糖尿病并发症的危险。正当医师还在思考待急性期过后应该慎重地控制糖尿病病情时,患者因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感染并发肺炎死亡。3从医师的角度来看,可能会觉得毕竟患者已经在家对病情置之不理这么长时间了,如今因糖尿病引发伺机性感染①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但死者家属未必是这么想的,“家母虽然说血糖值高了点,但在脑出血之前也过着正常人的生活。知道是脑出血后真是大吃一惊,但幸好医师说了出血并不严重,不至于危及性命。没想到最后竟然是因为院内感染让家母连命都没了,这就是常常听说的所谓‘医疗疏失’啊!真是令人懊悔啊!”虽然有关患者诊疗过程的事实只有一个,但因为双方的立场不同,就造成了双方解读事实方式的迥异,这就是所谓“纷争的种子”。麻烦的是一旦产生了这样的误解,之后无论是医师再度说明,还是已让患者产生不满的该医疗机构方面进行说明,都难以消除患者方的不满,这就是现实。之后患者方可能会开始抱怨:“这个医生从一开始就没有好好地说明病情,而且从头到尾都是一副傲慢的态度”“负责护理师的手法很糟,输液都失败了好几次”“护理师竟然没戴口罩就来处理患者了”这颗“纷争的种子”就会不断地因这些小问题而生长。二、活用文书做有效的说明那么,应该如何做才好呢?纷争就是因医师和患者双方的见解完全不同而产生的。通常,由于患者方缺乏医学专门知识,所以在医疗问题上有认知方面的差异,加上医疗方又未能充分且正确地向患者方传达患者的相关信息。要患者或其家属对解剖学、病理学、诊断学等学科知识全面①人体内有抵抗病菌能力的免疫系统,能对外来侵袭的病原体产生适时的抵抗力及相对应的免疫力。假如人体器官处于极度易损伤的状态或体内固有的免疫系统缺损时,这些潜伏在健康人身上而能导致疾病的病原体便会趁机猖獗起来,使得个体遭受感染,此类感染现象便称为伺机性感染。4了解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至少应该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最低限度的信息,让患者本人及患者最重要的家属对患者的病情、症状及可能的危险性等重要事实有正确的认识。当然,没有必要完全要求主治医师对以上内容做口头说明,从今天开始实践只要对特定的疾患做一本提供基本知识的小册子就可以了。可以请护理师或药剂师等其他专业人员一起分担说明的工作(但必须确保说明内容的正确性)。若能就经常处理的疾患或检查预先做出与治疗相关的文书,纠纷的预防、再基于该文书进行说明就会很方便。若能活用说明文书或小册子等书面资料,就会比单纯做口头说明少产生误解,而且这是为了应对处理谋求与患者方(患者本人、家属)拥有共同的信息,所以是方便且正确的选择。更进一步的建议是能将交给患者或家属的说明文书复印后贴心得和方法在病历上或归档至电子病历中。如果有困难,至少在记录中记载交付了哪些说明文书。说明文书也要频繁更新,医院或病房在什么时期使用什么文书也要留下记录,这点非常重要。对患者方提供信息时,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一)对话时不要使用太多同情、怜悯或过意不去的口吻“对于危险性做正确的说明对患者来说太可怜了,千万不要提到”,“对患者来说是负面的信息,所以轻描淡写就好”,以上这些偏见都是必须注意的。“让患者直接正视现实不是很可怜吗”,这样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可是若没有将危险性准确地传达给患者方的话,那就意味着出了事须由医疗方完全背负责任如果有“患者的危险性我们医疗方会全权处理,所以患者不需要担心”这样的觉悟,而且真的做得到的话,或许可以不需要说明,但通常医疗方要完全背负患者的危险性还是很困难的。因为是与患者本人有关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让患者本人5对于基本的包含危险性等的事实有所认知,让患者本人去面对这样的危险性更好。除了说明事实会对患者有害的特殊状况以外,应该注意和患者对话时不要使用太多“同情、怜悯或过意不去”的口吻。(二)留意患者方对医疗用语的含义是否有误解的情形就算已经恳切地叮咛说明了,但患者或家属对沟通中使用的医疗用语有所误解或未能充分理解的情况还是很多。例如对“并发症”“缝合不全”“院内感染”等用语仍存在“是因医院或医生的疏失才会产生的”这样印象的人不在少数(表1-1)。大部分患者或家属在聆听医师说明“这个手术的并发症包括出血、休克术后缝合不全等”问题时,常常是一味地点头。患者方自认对“并发症”“缝合不全”等名词是了解的,所以没有提出疑问,但其实他们理解的与医师方想传达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这样认知上的不一致若未及时厘清,当负面事件发生之际,就会造成纷争。解决这样误解的对策是:针对说明文书的内容或平时在进行说明时,能再次向这些非医疗专业人士确认是否能理解,归纳出一般人容易误解的点。找到这些点后于说明文书中再次做补充解释,更好的当然是能再做出关于容易产生误解的用语的其他说明文书或解说文书。(三)确认患者方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在进行说明之际,请务必向患者方确认是否有问题或要求,然后将该内容记载在病历中(就算患者说“没有问题”也要记下),这点非常重要。因“说明义务”的问题而引发的医疗纷争不在少数,但所谓的“说明义务”指的不仅是就与该疾患有关的医学知识或患者的身体状况可能会发生的事件所做的说明,还包括患者方的希望或6···试读结束···...

    2022-10-28 epub电子书下载 epub电子书资源网

  • 《医疗器械领域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精解》闫娜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医疗器械领域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精解》【作者】闫娜编【页数】274【出版社】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1.02【ISBN号】978-7-5130-7355-4【分类】医疗器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例-美国-【参考文献】闫娜编.医疗器械领域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精解.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1.02.图书封面:图书目录:《医疗器械领域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精解》内容提要:本书根据美国官方网站及商业数据库中涉及美国医疗器械领域的侵权诉讼案件和“337调查”案件,采用整体数据分析和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梳理该领域案件的诉讼量态势、涉诉国家分布、涉诉企业特点、受理法院特点、专利产品及技术等情况,厘清医疗器械行业美国专利诉讼的整体状况,并结合具体案例剖析美国知识产权诉讼特点,为中国医疗器械企业提出可供借鉴的应对策略。《医疗器械领域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精解》内容试读第⊙部分美国专利侵权诉讼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医疗器械市场,对于行业内投资者的吸引力无疑是巨大的。但是,国外投资者在进入美国推广、销售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专利侵权诉讼因时间长、程序复杂、成本高昂、赔偿数额大等特点既可以成为企业打压对手的有力工具,也能成为深受其困的各企业的噩梦。知己知彼,充分了解美国专利诉讼的特点,才能够在进军美国市场时,处于有利地位。美国专利诉讼与中国专利诉讼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例如起诉环节,在美国提起诉讼相对来说更为容易,只要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对方侵权即可提出诉讼,因此涉诉风险更高;在抗辩环节,美国与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同,其除了遵循成文法外,判例也是美国法律体系重要构成部分,因此抗辩过程中,不仅要研究其相关法律,还应着重研究在先的有利判例来寻求最佳抗辩策略:又如,在专利诉讼流程方面,美国有独有的权利要求解释程序(即Markma听证会),在此环节争取有利于己方的权利要求解释对赢得诉讼至关重要。为了深刻了解美国专利诉讼,本部分将系统梳理美国专利侵权诉讼的基本概念、程序和基本抗辩方式,同时总结美国专利诉讼体系中涉及医疗器械的一些特殊规定和抗辩方式。美国法律体系较为成熟,因此在美国市场的交替更迭中,专利侵权诉讼作为商战的重要武器频繁出现。在这样的局势下,美国企业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自身已经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在发起或应对专利侵权诉讼时,无论是诉讼发起的时机、诉讼针对的产品、对手的选择、法院的选择、抗辩的策略、和解与否的决定,都成为关乎企业发展的重要决策。对美国专利诉讼中原被告的行为特点进行总结,将有助于我们学习企业先进经验。因此本部分还将以历年诉讼数据为依据,梳理医疗器械领域诉讼量趋势、涉诉企业特点、涉诉产品特点、法院选择的偏好以及各国企业在进入美国时所面临的诉讼风险等,并以典型案例详细解读各大跨国企业如何利用专利侵权诉讼维护自身市场。最后,本部分将日本企业的典型案例作为代表,总结国外企业的应对策略,以期寻找企业在面临侵权诉讼困境时的应对经验。第1章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概述1.1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流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美国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被专利保护的发明。提起专利诉讼的通常为专利权人、被转让专利权的受让方或者独占被许可人。出于不同的目的,非专利权人也可以提起专利诉讼一确权之诉,要求法院判决专利无效、不可执行或者当事人不侵权等,以此来掌握主动权。通常情况下,如图1-1-1所示,美国专利诉讼案件的流程为:起诉—答辩一证据调查—权利要求解释(即Markma听证会)—简易判决—庭审(陪审团裁决)一依据法律判决上诉。起诉答辩权利要求证据调查解释简易判决上诉依据法律庭审判决图1-1-1美国专利诉讼流程1.1.1立案流程在法庭正式介人诉讼前的立案阶段,专利诉讼通常包括原告起诉和被告答辩两个流程。1.1.1.1起诉在经过诉前调查之后,原告基于收集的信息和所认为的事实,有合理的理由以及事实证据认为被告存在侵权行为的,可以根据《联邦民事程序法》第8()条规定,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简要清楚,阐明法院具有管辖权、原告诉讼请求和要求的救济。3医疗器械领域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精解1.1.1.2答辩被告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21日内应当提交答辩状,或者请求宽限期并在宽限期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中应针对原告的每一项诉讼请求予以答复,答复可以是承认或者否认,或者部分承认、部分否认,或者声明无法判断原告的诉求。除了否定性的抗辩方式外,被告还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专利无效、专利不可执行、审查历史禁反言等抗辩方式,甚至提出反诉以及合理的撤销诉讼的动议。所选择的抗辩方式将直接影响随后的证据调查与开示(dicovery)的工作量,并且对诉讼的走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被告应当慎重选择,以期在耗费最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情况下争取最优的判决倾向(关于抗辩方式将在本部分第3章具体阐述)。1.1.2法庭审理前流程开庭前,需就双方提交的动议及证据展开证据的披露与开示工作,主要包括在法律和法官的保护下进行的证据调查、权利要求解释及双方达成一致时简易判决等。1.1.2.1证据调查证据调查,是指在庭审前根据程序法调查取证。在证据调查阶段,原被告双方通常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来提供是否侵权的直接或间接性证据。如原告一般会调查被告产品的开发、市场宣传、销售、产品利润等相关信息,被告则一般会调查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专利技术的实现等信息。证据调查的手段包括要求对方提供文件、书面询问、宣誓作证等,双方必须确保提供的证据或事实的真实性。由于专利诉讼通常涉及技术、财务或法律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证据中往往还会包括专家证人和证词。证据调查的阶段还包括开示证据的程序一初始证据开示(iitialdicloure),用于双方交换案件的基本信息,使双方对案件有基本的了解。1.1.2.2权利要求解释开庭前另一重要程序是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界定,这是专利诉讼的争议焦点所在,其对判决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1995年Markma案确定了一个原则,即权利要求的解释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界定是一个需要法官决定的法律问题,而非需要陪审团决定的事实问题。因此,权利要求解释听证会(claimcotructiohearig)亦称为Markma听证会。法院举行Markma听证会,从权利要求本身、说明书、审查历史、专业书籍以及专家证言等来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双方在该环节会提供证据从而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解释方式。通过一系列证据收集、筛选以及界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过程后,双方均充分了解了对方掌握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足以让双方预料到判决结果。因此,该环节后,大多数案件的原被告倾向于通过调解结束案件。据统计,90%以上的专利。4第一部分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可以在庭审前程序完成后达成和解0,不会进入判决阶段。1.1.2.3简易判决简易判决,亦称即决判决,法官可以不经开庭审理而直接对全部或部分案件作出实体性、有约束力的判决。虽然简易判决的作出并没有经过完全的庭审过程,但简易判决具有与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在双方对重要事实达成共识时,通常通过简易判决的方式结案,可以避免案件进入复杂且昂贵的庭审程序,节省更多的时间、精力及金钱。即使法官仅就部分案件事实作出简易判决,也能够起到“精简庭审过程”的作用。简易判决是非常有利的工具,尤其是对被控侵权人。当事人可以寻找对方法律问题上的弱点,利用简易判决取得胜诉或达到精简庭审过程的效果。通常,即使是部分胜诉也能促成对动议提起方有利的和解。®1.1.3法庭审理流程1.1.3.1庭审无法通过简易判决结案的案件,会进入庭审。庭审通常包括开庭陈述、双方举证以及总结陈述三个部分。在美国,由陪审团就其在庭审过程中得到的证据、双方辩论的理由及法官作出的陪审团指示进行陪审团合议,然后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裁决。1.1.3.2依据法律判决在庭审过程中,一方举证结束后或者法官将案件交给陪审团进行裁决前,另一方可以要求法官直接作出判决,如果法官认定一个合理的陪审团不可能会找到足够的证据以支持举证方的主张,那么法官可以直接作出判决,而不需要陪审团裁决。每年进入庭审的专利诉讼中,有超过50%的案件是由陪审团审理的,陪审团审理与法官审理的差异在于:在维护专利的有效性方面,陪审团裁决原告专利有效的比例远远高过法官,另外,在涉及他国当事人的案件时,陪审团往往会受到爱国主义情结的影响。®因此,外国当事人作为被告出现时,多有避免陪审团审理的意愿。在陪审团作出裁决后,法官可以作出最终判决,或根据当事人的动议,举行新的庭审或依法律作出判决。对最终判决不服者,可以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0吕薇.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移动通信领域美国知识产权诉讼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8.0吴军辉,杨建成.美国专利诉讼中的陪审团[J].法律适用,2007(7):89-91.·5医疗器械领域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例精解1.2美国专利侵权诉讼结果的救济方式若法院判定一项可实施的专利有效并且遭受侵权行为时,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83条“对诉讼有管辖权的各法院,为防止专利权益受到危害,依据衡平原则及法院认为合理的条件,发布禁令”和第284条“根据有利于原告的证据显示,应判给原告足以补偿所受侵害的赔偿金,其数额不得低于侵权人实施发明所需的合理许可费,以及法院所定之利息及诉讼费用的总和”的规定,专利权人有权获得禁止继续侵权的禁令和金钱损害赔偿。1.2.1损害赔偿金钱损害赔偿通常包括利益损失、跌价损失、合理许可费、整体市场价值规则、专利标志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存在故意侵权时,出于惩罚恶意行为的目的,法官可以判罚增加损害赔偿,以不超过3倍赔偿额为上限。此外,在实际诉讼中,包括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以及侵权人故意侵权在内的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败诉方偿付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01.2.2禁令损害赔偿往往只能针对已经过去的侵权行为进行救济,然而,基于合理的理由能够相信,未来仍旧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禁令则是针对这种未来侵害行为的救济方式。禁令是很重要的一种救济方式,强制性的禁令往往比金钱性质的损害赔偿更为有用,因为禁令能够补充损害赔偿的不充分性。©原告在初步判决时以及最终判决时均有可能获得禁令救济。初步判决时核发的是临时禁令,其本质上是一种保全制度。由于专利诉讼过程长,可能会耗费数年,因此临时禁令的颁发与否会对原告、被告以及公众利益产生巨大影响。法院在判断是否需要发布临时禁令时需要考量以下四个原则:①合理的胜诉的可能性;②拒绝核发禁令是否会对专利权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③衡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损害;④公众利益。最终判决时,胜诉的专利权人可以要求法院颁布永久禁令,从而永久禁止侵权人将来从事侵权行为。永久禁令的核发同样需要考虑四个原则:①专利权人遭受了不可弥补的损失;②法律所提供的救济措施(如金钱赔偿)不足以0易继明.美国专利法[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和育东.美国专利侵权的禁令救济[J刀.环球法律评论,2009(5):124-133.0906F.2d679.。6…···试读结束···...

    2022-10-28

  • 《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 第3卷 2018版》王岳,蒋士浩|(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第3卷2018版》【作者】王岳,蒋士浩【页数】437【出版社】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8.05【ISBN号】978-7-5102-2088-3【价格】86.00【分类】医疗事故-民事诉讼-研究-中国;肿瘤-医疗事故-民事诉【参考文献】王岳,蒋士浩.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第3卷2018版.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8.05.图书封面:图书目录:《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第3卷2018版》内容提要:《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2018年第3卷肿瘤)》遵循《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第一卷、第二卷的体例,在内容上分为四部分:案情介绍、争议焦点、鉴定意见及分析评论。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以病情摘要的形式摘录疾病演变的轨迹,突出与争议焦点和分析评论相关《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第3卷2018版》内容试读+第一章耳鼻喉科肿瘤相关诊治纠纷中N1下咽癌手术切除并行胃咽吻合术后出现咽痿一例No.1下咽癌手术切除并行胃咽吻合术后出现咽瘘一例自案情介绍患者,男,62岁。2009年8月28日因“喉癌术后7年,进食困难2月余”入住某医院。7年前因喉癌行全喉切除术,术后行放疗。糖尿病史2年,一直服药治疗。外院电子胃镜示:食道上端癌;病理诊断:(梨状窝下咽侧壁)中一高分化鳞状细胞癌。入院诊断:下咽癌。予孚来迪0.5mg口服每日两次等治疗。8月29日血生化报告示:血糖6.45mmol/L。9月1日在全麻下行下咽颈段食管狭窄切除+颈段食管再造术。术后予补液、抗感染、止血等治疗。9月5日患者出现咽瘘,予抗感染、止血等对症处理。9月7日病理示:(下咽)鳞形细胞癌,中一低分化,两侧切缘及基底未见癌累及。9月16日血糖值:中餐前9.6mmol/L、中餐后9.6mmol/L、晚餐前11.3mmol/L、晚餐后13.1mmol/L。9月17日血糖值:早餐前9.0mmol/L、早餐后14.0mmol/L、中餐前13.6mmol/L。9月18日血糖值:中餐前8.2mmol/L、中餐后11.5mmol/L、晚餐前10.2mmol/L、晚餐后13.6mmol/L、睡前11.9mmol/L。9月19日血糖值:早餐前5.8mmol/L、早餐后6.9mmol/L。9月22日在全麻下行胃代食管术,术中搔刮颈前皮肤肉芽,游离食道上缘,剥脱食管,上提胃,将胃上缘切开,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第三卷·肿瘤)下壁与舌根部黏膜缝合,上壁与咽部黏膜缝合。术后予补液、抗感染、止血等治疗。患者术后颈部仍有一小处瘘,予缝扎减小瘘口、填塞碘纺纱条及加强换药等处理。患者颈部瘘口不能愈合,病情稳定,于12月8日出院。现场体检:食管造瘘口处有分泌物溢出,上方处有一约2cm×2cm左右的纵行瘘口,做吞咽动作时有分泌物流出。分析评论(一)对医方诊疗行为的评价1.患者因“喉癌术后7年,进食困难2月余”于2009年8月28日入住某医院。患者有糖尿病史2年,一直服药治疗;外院电子胃镜示:食道上端癌;病理诊断:(梨状窝下咽侧壁)中-高分化鳞状细胞癌。医方诊断“下咽癌”明确,予孚来迪0.5mg口服每日两次等治疗未违反此类疾病的诊疗常规及规范。2.《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第7版)第九章咽肿瘤第三节咽部其他肿瘤示:喉咽良性肿瘤治疗采用手术、放疗以及化疗等综合治疗,根据肿瘤侵犯范围采取不同的手术方式。肿瘤累及喉部,需同时行喉切除。有颈部淋巴结转移者,需行颈清扫术。根据术后创面大小,采取用蒂皮瓣、肌皮瓣、胃上提、结肠代食管等进行修复,术后辅以放疗和化疗。本病预后较差。根据该患者病情,医方在全麻下行下咽颈段食管狭窄切除+颈段食管再造术有指征,术式选择正确。根据9月7日术后病理“(下咽)鳞形细胞癌,中-低分化,两侧切缘及基底未见癌累及”的结果,证明医方手术成功,达到治公/下咽癌手术切除并行胃烟吻合术后出现咽瘘一例疗目的。3.9月5日患者出现咽瘘,医方予抗感染、止血等对症处理,未违反此类疾病的诊疗常规及规范。竹女凉城(二)医方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评价1.根据医方监测的患者的血糖值结果,9月16日:中餐前9.6mmol/L、中餐后9.6mmol/L、晚餐前11.3mmol/L晚餐后13.1mmol/L9月17日:早餐前9.0mmol/L、早餐后14.0mmol/L、中餐前13.6mmol/L9月18日:中餐前8.2mmol/L、中餐后11.5mmol/L、晚餐前10.2mmol/L、晚餐13.6mmol/L、睡前11.9mmol/L9月19日:早餐前5.8mmol/L、早餐后6.9mmol/L,显示医方未能将患者血糖控制在较好的范围之内。2.9月22日在全麻下行胃代食管术,医方在术前未能详细评估患者能否在21天之内承受两次较大的手术创伤,是否可以选择其他手术创伤较小的术式,对此,医方未予谨慎考虑,手术时机的选择不妥。3.根据《某省手术分级目录》,胃上提术属胸外科手术范围,医方术者仅为耳鼻喉科主任医师,没有胸外科医师参与手术,属超范围手术。4.病历书写不规范:如两次手术记录中关于手术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书写错误等。5.医方关于病情的发生、发展、严重性及预后与患方沟通不够。(三)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分析1.咽瘘的发生与肿瘤临床分期、术前放疗、放疗剂量、感染、营养状况、糖尿病等因素有关。该患者7年前曾因喉部鳞癌行全喉切除,术后有多次放疗史,发现糖尿病史2年,故该患者咽瘘的发生是此类肿瘤患者经手术治疗常见中国医疗诉讼与医疗警戒蓝皮书(第三卷·肿瘤)》的和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2.医方在实施第二次手术前,存在的未能将患者血糖控制在较好的范围之内、未能充分评估手术风险,以及手术时机选择不当等过错,与患者第二次手术未达到手术目的、咽瘘未得到有效的修补及愈合之间有因果关系,增加了患者第二次手术的痛苦和经济上的负担,故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朗交,日8「日:1画中市,mm0mS0而器就,m之0中,(蒋士浩)2于有m化的,J明只折,包,J12项1.内三指冰泸成外子行图计4知9》量”0出体女4阿受市4的大的沙:清出,经一k这君,班液0,好计@本4四马y婴入机,家所1师地成即水线L官,《兔日化点可日从州超桥风随在新铺过m是代大两圆品,水王齿动西,水下出动烟微水千中55李王刻两破函费计录g「国抽求红1大思己记所西1丽4,现式的面诗关成论·大是头风4年质“是说水时为动地己P所的到鲤阳形,清吸头以克因站改商身泳须形1分史克洛家,以元风常京你次过南深阳碳礼卡这面安明法6···试读结束···...

    2022-10-28

  • 2022年吉林长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报名缴费成功情况公示

    【文档名称】2022年吉林长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报名缴费成功情况公示【文档格式】Word版【文档字数】468字【文档下载】点击下载【文档预览】2022年吉林长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报名缴费成功情况公示全文预览根据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参加第二次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10月8日至10月14日24时截止,长春考点网上收费工作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16时组织开展。至网报、缴费截止期限,现将长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且有效缴费成功名单公布如下:附件:长春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报名缴费成功考生名单原文标题:长春考点202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报名缴费成功情况公示文章来源:htt://m.weixi.qq.com//h3xKCOvZj-8FkX9Hu1zrA...

    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 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可以补报吗

  • 《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丁勇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作者】丁勇著【丛书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丛书【页数】180【出版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ISBN号】978-7-208-16434-5【价格】48.00【分类】公司法-研究-中国【参考文献】丁勇著.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图书封面:图书目录:《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内容提要:公司决议瑕疵诉讼是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虽自2005年公司法改革时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立法引入该制度,但一直存在实体规则模糊及诉讼规则缺失的弊端,严重影响了司法实践的展开。有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年底发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将决议瑕疵诉讼作为规范重点。尽管丰富了相关规则,但同时也引发了更大范围的讨论甚至争论,这也使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一时成为理论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和难点。本书综合运用大陆法系经典的规范分析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实体法与诉讼法相结合的方法以及比较法研究等特色研究方法,对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制度展开了全面研究,重点包括决议瑕疵诉讼的历史发展、功能定位、实体规则、程序规则及系统化改造等,在各具体问题上对现有理论和观点进行了检讨和反思,最终将在全新的理念和理论基础上重构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并提出了详尽的立法条文建议稿。《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内容试读引言公司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经济力量,其良好运营不仅对于公司自身更对整体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而公司运营的一个基本前提就在于其能够有效地形成并实施经营决策。不过,公司毕竟只是由法律所拟制的主体,其无法像自然人一样独立自主地形成自我意思,而必须借助公司机关如股东会、董事会以决议方式形成公司意思。以决议方式形成公司意思意味着参与决议的股东或董事通常不止一人,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如何算作形成了公司意思于是成为一个问题。如果从最公平的角度出发,自然是参与决议的股东或董事达成一致最能代表公司意思,但这无疑会导致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形成公司意思或者为此必须付出极高的协商成本,这都会使公司事实上无法正常运作。因此,从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角度出发,现代各国公司法最终都选择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资本或人头多数决作为确定决议结果和公司意思的标准。但这也意味着,即便少数股东或董事与其他多数股东或董事的意见相左,其也必须接受法律将多数人的意思上升为公司意思从而对公司全体股东及董监事产生约束力的事实。然而,这种接受和服从并非是无条件的,其只有在法律和章程所设定的框架和边界内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换言之,对于在决议程序或内容上不符合法律或章程规定的多数股东或董事的意思,法律并不认可其可以上升为公司意思,由此所形成的所谓决议是有瑕疵的,少数股东或董事不仅不需要接受和服从此类瑕疵1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历史、功能与规则改进决议,更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消除此类决议从而免受其拘束,这一法律手段正是本书所要探讨的决议瑕疵诉讼制度。我国的决议瑕疵诉讼制度经历了一个逐步形成和完善的过程。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在第111条对瑕疵决议的司法救济有过较为原则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尽管该条规定从构成要件到法律后果上看都带有明显的侵权法规范的色彩,难以称之为真正的公司法规范,但其毕竟为司法审查并纠正违法决议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仍然具有重要意义。不过,该条规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加之其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都较为模糊,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决议瑕疵诉讼实践的展开,无法满足现实中中小股东对抗大股东的权利保护需求。鉴于现实中大股东打着决议的旗号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直较为普遍和严峻,决议瑕疵诉讼作为有效解决大小股东之间权利纠纷的重要制度不可缺席。2005年我国《公司法》进行大幅修订时,参照大陆法系的典型立法在第22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及可撤销制度。据此,“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条不仅被置于公司法总则的部分从而一体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对决议瑕疵的类型(内容和程序瑕疵)和法律后果(无效和可撤销)作了清晰的划分,大大增强了该条的可操作性。从条文表述上看,该条在构成要件上不再强调决议对股东主观权利的侵害,而只以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以及原告具有股东身份等客观标准为条2引言件,在法律后果上也不再是个体救济性质的停止侵害而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宣告决议无效及撤销决议,这就摆脱了此前的侵权法思路从而真正确立了公司法上的决议瑕疵诉讼制度。随着决议瑕疵诉讼制度的确立,公司决议纠纷案件大量增加,各级法院在审理中日益面临众多的疑难问题,这也逐渐凸显出《公司法》第22条仍存在实体规则简陋以及诉讼规则缺失的不足。与此同时,学术界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公司决议的法律规制问题,在实体问题上除了对决议的法律性质尤其是其是否属于法律行为这一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大量研讨之外,也对许多具体问题展开了讨论,尤其比如是否应按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在决议无效及可撤销之外承认决议不成立这一瑕疵类型,从而由“两分法”走向“三分法”,并在此基础上对决议无效、可撤销及不存在事由作了更为详细的列举和分析。在程序问题上,学术界对决议瑕疵诉讼诉讼性质、诉讼当事人、诉讼担保、判决效力等都作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公司之外的债权人等能否提起决议无效之诉、能否提起确认决议有效之诉、程序瑕疵是否必然导致决议撤销抑或应“裁量驳回”轻微瑕疵、决议可能具有瑕疵时是否应当中止实施、决议效力被否定后依照决议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系应如何处理等。实务和理论界的讨论及呼声也得到了立法者的积极回应。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就当时正在起草中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听取中央有关部委、地方各级法院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而决议瑕疵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正是该解释的重要任务之一。201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该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将相关讨论推向高潮。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颁布,其确认了法人的决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017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法释〔2017)16号)正式公布,该解释包括27条规定,其中第16条3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历史、功能与规则改进解决的正是决议效力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部分回应了上述理论和实务所关注和探讨的问题。该解释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以决议的法律行为属性为基础肯定了“三分法”的观点,在决议无效和可撤销之外确立了决议不成立这一独立的瑕疵类型并明确列举了其事由。此外,该解释也对决议无效及不成立之诉的原告范围、决议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决议瑕疵诉讼的被告及第三人、裁量驳回制度以及决议效力被否定后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法律关系等作了规定。这些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决议瑕疵诉讼制度。不过,司法解释的出台并非讨论的终止。事实上,现有的公司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不仅并未完全回答理论和实务关于决议瑕疵诉讼各方面的疑问,而且在已涉及的问题上也仍有继续讨论甚至修正的余地,因此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有必要进一步推进现有讨论。本书正是朝这一方向所做的努力,一方面探讨了决议瑕疵诉讼的历史发展、功能定位以及滥诉预防等现有研究不够重视但却至关重要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对决议瑕疵诉讼的实体及程序规则等现有研究一直关注但仍未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相比现有研究,本书的主要特色和核心思路在于从公司组织法视角去纠正传统的民法合同法视角所导致的认识偏差。现有研究关注和讨论的重心在于决议的法律行为属性及由此论证决议瑕疵诉讼的“三分法”格局,但这只看到了决议与合同的共性而忽视了决议不同于合同的特殊性。与合同只涉及合同双方的个体关系不同,决议涉及的是公司组织的重要事项甚至是组织自身的变更,这决定了其在关注股东个体权利救济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甚至不合理地牺牲公司整体利益,这尤其体现为决议能够及时实施的效率利益以及实施后公司内外关系能保持安定利益。因此,不同于民法视角只关注个体权利救济,组织法视角更强调股东个体救济与公司整体利益的兼顾平衡,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将个体救济绝对化而完全忽视甚至牺牲公司4引言整体利益,这也是贯穿本书论题选择及论证过程的一条主线。在此基础上,本书将对主流观点和理论作出检讨和反思并提出更符合组织法平衡视角的观点和方案,最终也将形成全新的决议瑕疵诉讼立法条文建议稿,希望以此能为我国公司法的新一轮修订提供有益的参考。5第一章公司决议瑕疵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决议瑕疵诉讼是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近些年来理论关注和研究的重点。不过,对该制度的历史形成及发展始终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事实上,许多围绕决议瑕疵诉讼制度的争议和困惑都是源于对该制度历史发展缺乏了解,因此,本书将决议瑕疵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作为研究的起点和基点。总体说来,由于决议瑕疵诉讼制度建立在将公司决议作为法律行为并对其比照适用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类型及规则的基础上,因此该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韩等国公司法的重点和特色所在,而在并不存在法律行为理论和立法的英美法系中并不发达。当然,这也和两大法系不同的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有关。典型的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大陆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以存在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对立为特征的,因此在公司治理和控制机制上主要面对的也是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的问题,这主要就是通过由中小股东提起决议瑕疵诉讼以及调整企业集团法律关系的康采恩法来实现的,而在英美法系国家股权普遍高度分散的公司结构下,其6···试读结束···...

    2022-10-19 epub 图书app epub电子书

  • 滁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赴事务所调研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对事务所党建工作的指导,7月5-6日,滁州市财政局党委委员、组织党委书记、市工业党委书记党委胡宁辉会同滁州市财政局国企党建办公室先后走访了天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凤阳名都会计师事务所、鼎远中远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胡宁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党建活动室等方式对事务所进行了回顾。上半年开展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调研,肯定党建工作成果,纠正工作不足,部署下一阶段党建工作.胡宁强调,下半年,各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以“六亮”行动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我为民办实事,我为行业添光彩”为主线,让实事为民生根发芽。努力以党建促业务发展,着力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一机构一特色”党建品牌。做好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工作,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公司党建高质量发展和业务。...

    2022-07-08 滁州市财政局局长 滁州市财政局官网

  •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万住协[2022]48号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填写任务分工根据《项目工作进展通知》的要求,现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填写主体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表。需要以下会计师事务所:序数会计师事务所名称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公司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公司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公司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5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7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8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0职业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公司12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4中正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5大鑫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6安徽安建会计师事务所17安徽财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8安徽江南会计师事务所19安徽久通会计师事务所20安徽安泰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1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2安徽宜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3安徽鲁东会计师事务所24安徽凯通会计师事务所25铜陵华生乐队26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7安徽新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8安徽亿通源会计师事务所29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30安徽中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相关要求(1)请高度重视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工作。按照《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加强组织领导,以信息化推动数字化转型,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21-2025)gt任务分工计划工作进度表”(见附件),以及反馈2022年7月31日和12月8日之前发送到我们的邮箱。这项工作是定期调查,请每年跟进6月812月8日之前的一天提交更新。(3)对于已经形成的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实施案例、成熟产品和创新措施,要及时摘录汇总成书面材料,连同“进度表”,以便省注协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2021-2025)"并实际填写工作计划次年,并每年在11月8日之前向我俱乐部的邮箱提供反馈。联系方式:0551-68150380邮箱:ahzxjg@ia.c。附件:《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计划工作进度表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gt2022年7月5日见资料: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2.中注协相关负责人就“十四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回答记者提问3.时事通讯: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

    2022-07-07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 上海兆辰德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填报《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万住协[2022]48号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填写任务分工根据《项目工作进展通知》的要求,现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填写主体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表。需要以下会计师事务所:序数会计师事务所名称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公司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公司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公司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5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7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8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0职业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公司12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4中正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5大鑫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公司16安徽安建会计师事务所17安徽财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8安徽江南会计师事务所19安徽久通会计师事务所20安徽安泰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1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2安徽宜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3安徽鲁东会计师事务所24安徽凯通会计师事务所25铜陵华生乐队26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7安徽新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8安徽一通源会计师事务所29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30安徽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相关要求(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对照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加强组织领导,以信息化技术促进数字化转型,驱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填写《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于2022年7月31日和12月8日前反馈至我会邮箱。此项工作为定期调查,请后续每年6月8日和12月8日前报送最新进展。(三)对已形成先进信息技术应用、实施案例、成熟产品和创新举措,要及时提炼总结成书面材料,与《进展情况表》一并报送,以便省注协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四)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自身实际填写下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1月8日前反馈至我会邮箱。联系方式:0551-68150380;邮箱:ahzxjg@ia.c。附件:《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进展情况表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7月5日参阅材料: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2.中注协有关负责人就“十四五”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答记者问3.简讯: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

    2022-07-07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 上海兆辰德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生活的乐趣在于每个人都说你做不到,但你做到了!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troggt[内容导航]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章节]章节er10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五单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管理【知识点】】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转让lt/gt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国家出资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履行投资者职责的机构审批:1.国有控股股东(1)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拟在1年内累计净转让总股本5%以上(2)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家控股股东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受让5000万股以上年。2.国有股东国有股东拟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最合适的才是真正的最好的。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学习是有意识的行动,需要适当的训练才能实现。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Chater]Chater10Legal企业国有资产制度-第五单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管理【知识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lt/gt1.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依法发行公司债券的行为,该公司债券可以与一家公司的股份进行交换。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按约定条件持有的特定上市公司。2.确定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价格和利率(1)国有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不低于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的价格换取上市公司每股的价格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平均股价最高。(2)国有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利率、银行票据利率、其他企业发行的债券利率计算。同行业,以及标的公司股票的每股交易价格、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前提下,通过市场询价合理确定。3.审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须经国家出资企业或履行投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审批权限审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成功=努力+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在最后的时间,学生应该集中精力准备考试。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5 2022年知识点 2022年知识点解读

  • 安徽关于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调转和退费相关情况的告知

    安徽省财政厅就初级会计2022年资格考试如获知情况,请安徽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考前冲刺,但费用退还,了解东澳VIP专属快冲班gtgt学生: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响应考生诉求,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拟开通跨省或跨省调退退费功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7月4日以后请关注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页“通知公告”栏目。安徽省会计考试办公室6月2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退费工作的通知》不予执行。安徽会计考试局2022年7月1日点击查看原政策gtgtgt...

    2022-07-04 2022年gta5还值得买吗 2022年gta5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错易混点——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请以冷静的心态准备中级会计考试,无论你是否成功或失败了,只要努力就不会后悔。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的准备工作如火如荼,希望大家努力!▲临时股东大会(1)提议代表拥有1/10表决权的股东召开会议;(2)1/3或以上董事提议召集;(三)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会议。▲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会成员少于5人或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gt(2)当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缴股本总额的1/3时;(3)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或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临时召集时。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7-04 监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召开临时股东会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