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来吧!来吧!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来了!同学们快来看看吧!为帮助考生顺利备考,东澳会计在线特整理了《经济法》知识点。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哦!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lttroggt住宅troggttrogg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住宅住宅1.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为满足居住、生活需要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排除房屋所有人干扰的用益物权。2.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可以以遗嘱形式确立居住权。但是,居住权不能转让或继承。3.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在登记时确立。4.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留权是免费设立的。5.设立居住权的住所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5 葡萄牙攫取在澳门的居住权知识点 居住权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行政垄断行为

    人的活动如果没有理想的激励,就会变得空虚和渺小!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行政垄断[Sectio]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单元5行政垄断【知识点】行政垄断行为行政垄断行为1.行政强制交易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由其指定的经营者(以下统称“商品”):(1)通过明示要求、暗示、拒绝或拖延行政审批、反复检查、拒绝接入平台或网络等方式,限制或变相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2)通过限制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权、组织机构等,限制或变相经营、购买、使用特定投标人提供的商品;(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设立项目库、目录库等方式,限制或变相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行为。<2、区域封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阻碍商品区域间的自由流通:(一)对国外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规定歧视性价格,实行歧视性补贴政策;(二)对国外产品采取不同于本地同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或者对国外产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措施,阻碍、限制国外产品进入本地市场;(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专门对外国商品采取行政许可备案,或者在对外国商品实施行政许可备案时,设定不同的许可或备案条件、程序、期限,阻碍、限制外国商品进入当地市场;(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关卡,通过软件或互联网设置封锁等手段,阻碍或限制外国商品进入当地市场或将当地商品运往其他市场(五)其他阻碍商品区域间自由流通的行为。3.排除或限制外国运营商参与当地招标活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排除、限制外国经营者参与当地招标活动:(一)不依法发布信息;(2)明确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具体的本地招标活动;(三)对境外经营者设置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评价标准;(四)通过设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技术和经营条件,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活动;(五)其他排除、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当地招投标活动的行为。4.排除或限制外国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排除、限制外国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1)拒绝境外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限制外国经营者在当地投资的规模和方式,以及分支机构的地址和经营模式;(三)本地经营者投资或外国经营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投资、经营规模、经营模式、缴纳税费等方面应与本地经营者有不同的要求。标准等方面的歧视性待遇;(四)排除、限制境外经营者在当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的其他行为。5.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或者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6.抽象行政垄断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法规、措施、决定、公告、通知、意见、和会议纪要。、政府采购、商业行为准则、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萤火虫的光芒微弱,却是对黑暗的挑战!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经营者垄断行为包括哪些 经营者垄断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

    只要是更好的,不是最好的!奋斗是成功之父!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直接投资下的外汇管理[章节]lttyle="white-ace:ormalfot-family:a-erif"gt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点】直接投资管理下的外汇直接投资下的外汇管理1.外国直接投资无论直接投资汇入或汇出,外国投资者应先到外汇局登记。<2、外国直接投资(一)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合规境内外汇贷款、购买人民币外汇或外汇局批准的实物、无形资产等外汇资产来源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境外直接投资。(二)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取消原外汇资金来源核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3)境内机构将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境内的,可将其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每一个闪闪发光的人都在幕后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黑夜!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外汇的知识点 外汇的基本知识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

    现实很近很冷,梦想很远但是很温暖!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gt[内容导航]间接投资下的外汇管理[章节]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点】间接投资管理下的外汇间接投资下的外汇管理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一)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9月25日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2021年11月1日《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将原QFII制度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合二为一,统称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鼓励其使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证券和期货。(二)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2、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是指经监管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在一定额度内,通过专户投资境外证券市场。(2)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分别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及相关风险管理。(3)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和资金汇兑的管理。(4)所谓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制度,是指取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许可,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人民币资金的境内金融机构。以及个人在金融市场投资境外人民币计价产品。RQDII进行境外投资时,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只要是更好的,不是最好的!奋斗是成功之父!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外汇的知识点 外汇的基本知识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

    了解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在冲刺阶段复习时有针对性地从头复习,可以提高学习效率。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lttrogtyle="fot-family:iheritwhite-ace:ormalcolor:rg(255,0,0)"gt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关联企业的重大兼并和破产[章节]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制-单元15联营企业合并与破产【知识点】关联企业实质性兼并破产lt/troggt关联公司大量合并破产1、实质合并是关联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合并,即将多个关联企业视为一个企业,在统一分配财产和清偿债务的基础上进行破产程序。同样的原则决定了每个企业的法人资格在破产程序中不再独立。2、人民法院决定采用实体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各成员的财产视为合并后的统一破产财产。,各成员的债权人应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律秩序公平补偿。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无论天赋和知识多么出色,如果你缺乏做事的热情,你永远不会成功。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关联企业指什么 关联企业百科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人民币汇率与特别提款权

    被自己打败是最悲惨的失败,被自己打败才是最珍贵的胜利!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人民币汇率和SDR[Sectio]lttyle="fot-family:a-erifwhite-ace:ormal"gt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点】人民币汇率和SDR权利人民币和SDR1.人民币汇率制度(1)自1994年1月1日起,“官方汇率”和“调整后市场汇率”两种汇率合并。(2)自2005年7月21日起,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照一揽子货币进行调整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说明:我国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属于单一汇率制度,但不是固定汇率,而是参照一“篮子”货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有管理的浮动汇率。<2、外汇市场(1)外汇市场根据参与者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外汇零售市场和外汇批发市场。(2)外汇批发市场是指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导,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为辅的机构间外汇交易市场,又称银行间外汇市场。(3)零售外汇市场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通过场外外汇交易形成的市场。3.特别提款权(1)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特殊的国际储备和支付方式。当一个成员国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成员国交换特别提款权,以换取某些类型的外汇。此外,特别提款权还可以像黄金等外汇资产一样用作国际储备。SDR本身不是货币,但具有价值,其价值是通过构成货币篮子的货币各自的权重计算和汇总的。(2)2015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会正式批准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人民币成为继美元、欧元、日元、英镑之后的第五个可自由使用货币。(3)可自由使用货币的确定涉及相关货币在世界范围内的实际使用和交易,这与该货币是否可自由兑换是不同的概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可自由使用货币的原因。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现实近而冷,梦远而暖!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特别提款权国际经济法 关于特别提款权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用努力实现梦想!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反垄断法的适用性[章节]lt/gt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1单元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知识点】反垄断法的适用性AML的应用1.地理范围(一)国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二)具有排除、限制国内市场竞争效果的境外垄断行为,适用《反垄断法》。说明:对于《反垄断法》的属地范围,我国采取“属地原则+效力原则”。只要垄断行为发生在我国,无论行为人是中国公民还是国内企业,都一定适用中国的反垄断法,这是属地原则;如果垄断行为发生在境外,将对国内市场竞争产生排斥和限制作用。无论行为人是中国公民还是国内企业,同样适用中国的反垄断法。这就是效果原理。<2、反垄断法适用的主体和行为(1)运算符①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2)涉及行业协会的垄断行为(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管理公共事务,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3.反垄断法适用的例外情况(1)公平行使知识产权经营者依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并不能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2)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协作行为《反垄断法》排除了农业生产者和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的共同或者协同行为。4.国有垄断对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授予国有企业垄断经营权。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也应受到反垄断法的限制。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被自己打败是最悲惨的失败,打败自己才是最宝贵的胜利!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反垄断调查

    勤奋是智慧的土壤,勤奋是智慧的关键!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反垄断调查[Sectio]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单元1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知识点】反垄断调查反垄断调查1.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根据举报人的举报对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也可以主动立案。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反垄断调查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一)进入被调查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检查;(2)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并请其说明有关情况;(三)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有关文件、协议、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四)查封扣押相关证据;(5)查询运营商的银行账户。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用努力实现梦想!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反垄断法知识点 反垄断的概念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经营者承诺

    生活总是让我们伤痕累累,但当我们到达那里时,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成为我们最坚强的地方!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运营商承诺[章节]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单元1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知识点】运营商承诺运营商承诺1.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批准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决定暂停其调查和终止调查。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2、执法机关中止调查、终止调查的决定,并不确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执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他类似行为进行调查和行政处罚。中止调查和终止调查的决定不应作为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相关证据。3.经营者承诺的措施可以是结构性措施、行为性措施和综合性措施。(1)行为措施包括调整定价策略、取消或改变各种交易限制、开放网络或平台等基础设施、许可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等。(2)结构性措施包括剥离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或相关权益。(3)承诺的措施需要明确、可行和自我实施。承诺的措施需要第三方同意方可实施的,经营者需要提交第三方同意的书面意见。4.执法机构在审查运营商的承诺时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1)经营者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主观态度;(2)经营者涉嫌垄断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后果和社会影响;(3)经营者承诺的措施及其预期效果。5.决定中止调查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书面报告承诺的履行情况。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1)经营者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承诺的;(二)决定中止调查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3)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息。7.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接受经营者承诺的情形(一)反垄断执法机构经调查核实涉嫌垄断行为,认为构成非法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再接受作出的承诺。由运营商。(2)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应受理“固定或者变动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者销售量、分割销售市场”三类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垄断协议的运作。或原材料采购市场”。作者做出的承诺。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勤奋是智慧的土壤,勤奋是智慧的钥匙!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反垄断法执法机构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反垄断民事诉讼

    把握今天,尽量少依靠明天!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反垄断民事诉讼[Sectio]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单元1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知识点】反垄断民事诉讼troggt反垄断民事诉讼1.对于被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经营者承诺得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认可。逾期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终止调查。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2.执法机关中止调查、终止调查的决定,并不确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执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他类似行为进行调查和行政处罚。中止调查和终止调查的决定不应作为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相关证据。3.经营者承诺的措施可以是结构性措施、行为性措施和综合性措施。(1)行为措施包括调整定价策略、取消或更改各种交易限制、开放网络或平台等基础设施、许可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等。(2)结构性措施包括剥离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或相关权益。(3)承诺的措施需要明确、可行和自我实现。承诺的措施需要第三方同意方可实施的,经营者需要提交第三方同意的书面意见。4.执法机构在审核运营商的承诺时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gt(1)经营者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主观态度;(2)经营者涉嫌垄断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后果及社会影响;(3)运营商承诺的措施及其预期效果。5.决定中止调查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书面报告承诺的履行情况。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1)运营商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承诺;(2)决定中止调查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3)暂停调查的决定是基于运营商提供的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息。7.反垄断执法机构不接受经营者的承诺(一)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认为构成非法垄断行为的,决定依法处理。然后接受运营商的承诺。(2)涉嫌“固定或变动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数量或销售量,分割销售市场或原料对三类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应接受经营者的承诺。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生活总是让我们伤痕累累,但当我们到达那里时,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成为我们最坚强的地方!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反垄断法知识点 反垄断的概念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相关市场界定

    给自己一个没有退路的悬崖,给自己一次冲向人生巅峰的机会!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相关市场定义[Sectio]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一单元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知识点】相关市场定义相关市场定义1.相关市场的概念(1)任何竞争行为都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界定相关市场是为了明确运营商竞争的市场范围。相关市场的界定可能涉及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具有或可能具有影响的经营者集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排除或者限制竞争。(2)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竞争特定商品或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判断商品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以及是否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基本标准是商品之间“更紧密的相互替代”。从需求者的角度来看,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越高,竞争关系越强,越可能属于同一相关市场。(3)界定相关市场一般包括商品、地区和时间三个维度。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通常需要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4)当生产周期、使用期、季节性、时尚或知识产权保护期已构成不可忽视的特征时,相关市场的界定还应考虑时机。案例:在“唐山人人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人民法院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其中商品维度为“搜索引擎服务”,地域维度为“中国”。(5)在技术贸易、许可协议等涉及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中,商品的概念也将延伸到技术和研发活动中,以完成一定的技术创新。相关技术市场”和“相关创新市场”。2、替代分析(1)商品市场的界定可以从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的角度来分析。需求替代是定义相关市场的主要分析视角。(2)当供应替代对经营者行为的竞争约束与需求替代相似时,也应考虑供应替代。3.相关商品市场(1)相关商品市场是指替代关系比较密切的商品范围。(2)从需求替代的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需求者因商品价格变动或其他竞争因素而转向或考虑购买其他商品的证据。②产品的外观、特性、质量和技术特性等整体特性和用途。③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④产品的销售渠道。⑤其他重要因素(如需求者的偏好或需求者对商品的依赖程度;可能阻止大量需求者转向某些紧密替代商品的障碍、风险和成本;是否存在差异定价,ETC。)。(3)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一般考虑的因素包括:经营者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转产难度、转产所需时间、附加成本和风险转换生产,以及转换生产的成本和风险。商品、营销渠道等的市场竞争力4.相关地域市场(1)相关地域市场是指相同或替代商品相互竞争的地域。(2)从需求替代的角度界定相关地域市场,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需求者因商品价格变动或其他竞争因素而转向或考虑转向其他地区采购商品的证据。②产品的运费和运输特性。与商品价格相比,运输成本越高,相关区域市场范围越小,如水泥等商品;商品的运输特点也决定了商品的销售区域,如工业气体等需要管道运输的商品。③大部分需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和主要经营者商品的销售分布。④区域间的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地方法规、环境因素、技术因素等。⑤其他重要因素。比如特定区域需求者的偏好,进出该区域的货物数量。(3)在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地域市场时,需要考虑其他地区经营者供应或销售相关商品的即时性和可行性,例如向当地经营者转移订单的转换成本。其他地区。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抓住今天,尽量少相信明天!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 区域市场是什么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一个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可以有所作为,那就是现在!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章节]lt/gt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垄断协议【知识点】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效力的证明遵循“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2、横向垄断协议被告应当承担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力的举证责任,即横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效力的举证责任倒置,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进取用汗水谱写奋斗与希望之歌!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举证责任知识点归纳 举证责任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垄断协议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条件

    命运是弱者的借口,运气是强者的卑微言辞,一定要有光彩,就看你怎么走!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反垄断协议可以豁免的条件[Sectio]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单元2垄断协议【知识点】垄断协议可以成为《垄断法》的豁免条件垄断协议可以免于反洗钱的条件1.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具体情形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五条,反垄断法可以豁免垄断协议的情形包括:(1)改进技术,研发新产品(技术卡特尔);(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实行专业化分工(标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3)为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效率,增强中小企业经营者(中小企业卡特尔)的竞争力;(4)为实现节能、环保、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5)由于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严重下滑或明显产能过剩(衰退卡特尔、结构性危机卡特尔);(6)维护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出口卡特尔)的合法权益。<2、垄断协议豁免的附加条件对于符合上述(一)至(五)项条件的垄断协议,《反垄断法》要求经营者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否则,不能获得豁免。前款第(六)项不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LightOe》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tyle="overflow:隐藏自动;宽度:674x;高度:300x;填充:10x;ox-izig:order-ox"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人的一生中只有一次可以有所作为,那就是现在!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 处罚 反垄断法垄断协议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支票

    没有强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非凡的天赋。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检查lttyle="white-ace:ormalfot-family:a-erif"gt[Chater]ChaterIXLegalSytemofBilladPaymetSettlemet-Uit1Check和本票【知识点】check检查1.支票由出票人签发,受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机构见票即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2.开具支票(1)绝对必要的记录支票上绝对必要的事项包括:“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授权、固定金额、付款人姓名、日期抽屉的名称和抽屉的签名。“委托无条件支付”绝对是出票人记载了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条件的,视为开票行为缺乏绝对必要的记录,支票无效。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汇票无效。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姓名不能更改,更改后的票据无效。账单金额以中文大写字母和数字同时记录。两者必须一致。如果两者不一致,则该法案无效。账单金额必须是一定的金额。如果金额不确定,则该票据无效。支票的“金额”是绝对必要的记载事项,但经出票人授权,可以由出票人改写,在开票前不得背书、转让或付款。重写。支票的“金额”只能由出票人授权交易对手方补上,交易方不能授权他人补上。支票的“金额”只有在支票的“金额”补足后才能背书并提示付款。支票的“收款人姓名”并非绝对需要记录项目。可以由出票人授权填写,也可以由交易对方委托他人填写。(2)相对必要的记录①如果支票上没有记载“付款地”,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地(所在银行)抽屉的帐户已打开)。②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地、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3)可记录的项目(可选记录)任何记录的项目在不记录时不影响票据的有效性,具有有效期记录后的票据法。根据《票据法》,出票人记载“不可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4)记载不具有票据法效力的事项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目的”(如货款),但该记录对流通票据法没有影响。(5)记录无效事项支票为即期付款,不得包含单独的付款日期。如果单独记录付款日期,则记录无效,支票仍有效。3.付款提醒期(1)支票的持票人应在支票签发之日起10日内到场付款。(二)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得付款;付款人不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汇票责任。(3)支票持有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开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的,即告消灭。支票的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付款人拒绝付款的,将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人的追索权。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每天稍加努力,就能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支票出票人是谁 支票出票人可以授权补记的是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每一个劣势,都有相应的优势!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确定市场主导地位[Sectio]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3单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知识点】市场支配地位的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确定1.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1)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中的市场地位,可以控制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者可以阻碍或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2)“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和数量外,可能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种、商品质量、支付方式、交货方式、售后服务、交易选择等、技术限制等。(3)“可能阻碍或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包括排除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延迟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合理时间内的相关市场,或导致g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即使他们能够进入相关市场。但进入相关市场的成本大幅增加,无法与现有运营商有效竞争。解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一定是“垄断”,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可以是一个经营者,也可以是多个经营者共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认定运营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应依据因素(1)运营商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在相关市场的竞争情况lt/troggt确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考虑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的相关市场的具体商品销售额、销量或其他指标的占比。分析相关市场的竞争情况,可以考虑相关市场的发展情况、现有竞争对手的数量和市场份额、产品差异化程度、创新和技术变革、销售和采购模式、潜在竞争对手等因素.(2)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确定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的能力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经营者控制产业链上下游市场的能力,控制销售渠道或采购渠道的能力,影响或决定价格、数量、合同期限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以及能够优先获得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投入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相关设备等资源。(3)经营者的财务技术状况确定经营者的财务技术状况,经营者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融资能力、研发能力、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知识产权等,可以考虑,以及资金和技术条件如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促进运营商的业务扩张或巩固和维持市场地位等因素。(4)其他经营者对经营者的依赖程度确定其他经营者对经营者的依赖程度,可以考虑其他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交易量、交易时长以及在合理时间内向其他交易对方的转移。难度等因素。(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确定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市场准入、获取必要资源的难易程度、采购和销售渠道的控制、资金投入规模、技术壁垒、品牌依赖、用户转换成本、消费习惯等因素。(6)认定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运营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相关行业竞争特征、商业模式、用户数量、网络效应可以考虑锁定效应、技术特点、市场创新、对相关数据的掌握和处理能力,以及运营商在相关市场中的市场势力。3.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平台经营者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指导意见》,分析平台经营者是否可以考虑的具体因素以互联网公司为代表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1)运营商的市场占有率及相关市场竞争情况。确定运营商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市场份额,可以考虑相关市场的交易金额、交易笔数、销售额、活跃用户数、点击数、使用时长等指标,并且可以考虑市场份额的连续性。时间。分析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可以考虑相关平台市场的发展状况、现有竞争对手的数量和市场份额、平台竞争的特点、平台差异化程度、规模经济、潜力竞争对手、创新和技术变革等。(2)运营商控制市场的能力。考虑运营商控制上下游市场或其他相关市场的能力,阻碍和影响其他运营商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相关平台商业模式、网络效应,影响或决定价格、流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等。(3)经营者的财务和技术条件。运营商的投资者情况、资产规模、资金来源、盈利能力、融资能力、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知识产权、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财务和技术条件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促进运营商的业务扩张或巩固和保持其市场地位。(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的依赖程度。可以考虑交易关系、交易量、交易时长、锁定效果、用户粘性,以及其他运营商切换到其他平台的可能性和切换成本。(5)其他运营商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市场准入、平台规模效应、资金投入规模、技术壁垒、用户多样性、用户转换成本、数据获取难度、用户习惯等均可考虑。(6)其他因素。可以考虑基于平台经济特征确定运营商市场支配地位的其他因素。4.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1)运营商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可以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在多个运营商可能共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下,两家运营商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之和达到2/3,或三个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之和在相关市场达到2/3、3/4,这些运营商被推定共同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同时,在推定多家运营商共同占据市场支配地位,部分运营商市场份额不足10%的情况下,不应推定该运营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说明:市场份额并不是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绝对标准。假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命运是弱者的借口,运气是强者的卑微言辞。要有光彩,就看你怎么走!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相关市场和市场支配地位 有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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