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票普票开哪个?纳税申报如何填?一图看懂免征增值税新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了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那么,免征政策实施后专票普票开哪个?纳税申报又该如何填报呢?今天给大家整理了相关要点,马上来看看吧。以上就是免征增值税新政执行的相关要点,你了解了吗?想了解更多相关财税优惠政策,马上关注课程《2022年小微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解析》,带你掌握2022年优惠新政策,为实际工作提供帮助,马上查看详情gtgt相关推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新政解读!发布了!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2022-04-11 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 湖南岳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

    摘要:湖南岳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登记有关事项如下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登记一、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1、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培训、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2、参加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4、参加“三援”(援藏、援疆、援外)、东西部扶贫协作、公共卫生防控一线等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特定工作任务;5、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单独组织面授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自主择业、非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等其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培训。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一律参加网络培训补学。二、学分登记材料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并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登记。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应将培训情况和相关表格等资料报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学分登记。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通过湖南省财政厅官网(htt://czt.hua.gov.c/)“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中“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窗口登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后登记。(1)参加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培训、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应上传相关参训证明;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应上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确认的相关资料原件;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的,应上传参会通知和参会记录;(2)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通过一科考试的,应上传成绩合格证明;(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一般由所在院校按年度统一组织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因就业等特殊情况无法统一申报的,学生也可单独申报。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申报的,应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或相关院系提交学生本年度成绩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登记表》(见附件3)。学生单独申报的,应上传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本年度成绩清单。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专业设置,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包括: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管理、审计、财政、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税收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4)承担财政会计主管部门或中国会计学会、湖南省会计学会的课题研究,应上传课题中标通知书和课题结项证明原件;发表会计类论文的,应上传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应上传书籍封面和能够证明参与编写人员信息的页面。(5)“三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一线等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特定工作任务的提供派遣通知及考核表等相关辅佐材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财政部门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将造假行为记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在进行以上1-5项学分认定时,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审核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本年度取得相应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将培训情况录入系统。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湖南省财政厅官网(htt://czt.hua.gov.c/)“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查看培训登记情况。三、学分折算规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完成继续教育的,其学分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7、参加“三援”(援藏、援疆、援外)、东西部扶贫协作等省级以上特定工作任务人员该工作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考核合格者折算当年度90学分;工作时间达1年以上的,考核合格者外派期间所有年度均可折算为90学分。学分折算原则上每年度办理一次,学分折算不足60学分的,剩余部分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获得。财政部门负责办理的学分折算仅限于专业科目,学分折算达到60学分以上的,视同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号)的要求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的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培训后,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官网(htt://czt.hua.gov.c/)“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打印专业科目培训记录。同时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且需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9号)的要求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及学分认定,其他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后无需进行学分认定。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1 会计学学分 会计人员学分

  • 破产债权的申报_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2022年注会考试时间已经公布,有想要报考经济法科目的小伙伴吗?东奥小编来为大家提供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大家熟悉经济法科目的高频考点。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破产债权的申报【所属章节】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点】破产债权的申报破产债权的申报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017年案例分析题)2.职工劳动债权不必申报(1)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2)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案例分析题)(3)职工劳动债权计算到解除劳动合同时止。3.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4.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5.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6.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解释】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2021年新增)7.滞纳金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欠缴款项产生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债权人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8.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9.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10.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2017年案例分析题)11.管理人依法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对方当事人申报的破产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12.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其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13.委托合同(1)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其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破产债权。(2)如果受托人已知该事实,但为了债务人即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在无法向管理人移交事务的紧急情况下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由此产生的请求权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如果受托人已知委托人破产之事实,无必要地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不当增加委托费用与报酬数额的,由此而产生的债权,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受偿。14.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2021年新增)(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2021年注会经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自律的人往往都会成功。注会考试的备考也需要大家做到自律,保持每天的学习节奏,减少生活中不必要的娱乐活动。稳扎稳打,才能顺利通关!(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破产债权的概念 破产债权的特点

  •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_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注会经济法与实际生活很贴近,建议考生从案例分析题中去理解知识点,多联系实际生活。2022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已更新,帮助大家轻松入门经济法科目!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所属章节】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知识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1.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境外设立的金融类企业,其实收资本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的,应当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3.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不含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应当纳入产权登记范围。国家出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视为其子企业进行产权登记。【解释】上述企业为交易目的持有的下列股权不进行产权登记:(1)为了赚取差价从二级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权;(2)为了近期内(1年以内)出售而持有的其他股权。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1.占有产权登记的内容(1)出资人名称、住所、出资金额及法定代表人;(2)企业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3)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4)企业实收资本、国有资本;(5)企业投资情况。2.变动产权登记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所出资企业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1)企业名称改变的;(2)企业组织形式、级次发生变动的;(3)企业国有资本额发生增减变动的;(4)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3.注销产权登记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产权登记:(1)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2)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产权或者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3)其他需要注销国有资产产权的情形。4.产权登记的管理机关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例如,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为同级财政部门。(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预习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2021年注会经济法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2022年注会考试报名时间是4月6-29日,报名前这段时间都可算作是预习阶段,希望大家珍惜时间,尽可能完成预习工作,为后续备考打好基础。(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知识点

  • 自行申报纳税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约束不了自己是缺乏意志的一种表现,自己都管不住自己,备考难免会失败。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纳税人应当依法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情形有()。A.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B.取得境外所得C.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稿酬所得D.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正确答案:A,B,D【提问】C不是也是综合所得吗?【答疑】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不是的哦,这个选项C说的是“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没有综合所得的概念的。本题知识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您再理解一下哦,如仍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祝您考试顺利通关~~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学习不能好高骛远,须一步一个脚印;进步不能一步登天,须一步一级台阶。小奥这里也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非居民 税法中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由于注会税法科目本身特有的性质,它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地位是相当突出的。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所属章节】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知识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在税款计算方法、适用税率(征收率)以及管理办法上都有所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差异。对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发票扣税、计算扣税、核定扣税的计税方法;对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简易的计税方法和征收管理办法。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经营规模(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资格条件)。考点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1.基本资格登记标准——销售规模的金额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简称规定标准)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提示1:年应税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提示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年应税销售额范围】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2.资格条件(会计核算水平)年应税销售额不能达到规定标准但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登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规定的资格条件: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即:小规模纳税人在核算水平条件达标的情况下,可登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例外规定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规则中,有一般规定之外的例外规定,包括选择登记、不能登记。归纳:经营规模具体情况纳税人类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一般情况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例如: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教材未收录)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其他个人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具体情况纳税人类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一般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核算水平条件达标的情况下可登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特殊情况下可“退步”),一般纳税人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进步”不可“退步”)。考点2: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几个要点:1.登记程序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2.登记时限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资格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2021.4.1~2022.3.31销售额达标2022.4.15日前申报纳税2022.4.16~4.30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提示: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重要)3.登记生效登记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考点3: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行备案管理。为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更好地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和提升国际竞争新优势。符合条件的综合保税区,由所在地省级税务、财政部门和直属海关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施方案(包括综合保税区名称、企业申请需求、政策实施准备条件等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备案后,可以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注会考试科目多,难度高,但考生们无需太过畏惧,只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努力备考,还是有很大几率通过考试的。(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区别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

  •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年检、转会申请及转为非执业会员表格

    01安徽省注协非执业会员登记表02安徽省注协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03安徽注册会计师向非执业会员申请表04安徽省注协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注:办事流程可参考协会网站办事指南栏注协非执业会员管理项目(点击此跳转链接)。...

    2022-04-04 安徽省清单 安徽历史建筑登记表

  • 纳税申报从入门到精通价值399元。,百度网盘,阿里云盘下载

    本课程由邵先生讲授:从入门到精通官网,纳税申报价格为399元。本课程包括税法概述、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烟草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关税、环保税、印花税、车船税、房地产税、契税、城市土地税耕地税、船舶吨税、企业所得税等。报税必备·全真报税系统18大税系列讲解98税务实践技能281知识点分析1200视频精讲365天不懂报税?你可能是假会计!只会计核算,不会纳税,没有竞争力!从未纳税,不知道系统是什么样子,就业困难!老会计拒绝教书,自学没有办法,加薪没有机会!不会纳税申报,不能做整体账户,晋升没有希望!只会做账户,不会纳税,人才仍然不能支持做兼职会计!课程包括视频和课件PDF共7.98G,底部有课程目录和下载链接。从入门到精通视频的纳税申报截图学习后必须有以下收获1、365全真报税系统每天无限次上机操作机会2、全行业真实业务,纳税申报经验全流程运营3、税务大咖指导纳税申报的操作流程4、奠定坚实的基础,熟悉各种税收计算和预缴申报操作5、把握纳税申报步骤的要点,提前了解纳税申报的难点6、弥补不足,提高自我价值,升职加薪很容易课程目录:纳税申报从入门到精通【7.98G】第一章税法基本知识1.1税法概述1.2税法基础知识第二章增值税2.1增值税概述2.2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3征税范围(1)2.4(2)2.5税率和征收率2.6增值税减免2.7增值税计税方法2.8一般计税方法(1)2.9一般计税方法(2)2.10一般计税方法(3)2.11一般计税方法(4)2.12计算应纳税额的简单计税方法2.13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2.14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增值税政策2.15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增值税政策2.16申报和支付2.17使用和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章消费税3.1消费税概述3.2纳税主体3.3税目和税率3.4计税依据3.5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3.6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3.7委托计算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3.8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3.9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和管理3.10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和管理3.11申报和支付第四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4.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第五章烟叶税5.1art1烟叶税第六章资源税6.1资源税概述6.2资源税的征收和管理第七章车辆购置税7.1车辆购置税第八章土地增值税8.1土地增值税概述及非法征税8.2确定开发土地和新房增值8.3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管理第九章关税9.1关税概述、税率适用及完税价格9.2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第十章环境保护税10.1环境保护税概述、税目和税率10.2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第十一章印花税11.1印花税概述11.2印花税的范围、纳税人和税率11.3印花税减免税优惠11.4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管理第十二章车船税12.1车船税第十三章房产税13.1房地产税概述、税收范围、纳税人和税率13.2房产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和征收管理第十四章契税14.1契税概述、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和减免税优惠14.2计算和征收契税的应纳税额第十五章城市土地使用税15.1城市土地使用税第十六章耕地占用税16.1耕地占用税第十七章船舶吨税17.1船舶吨税第十八章企业所得税18.1企业所得税概述18.2纳税人、征收对象和税率18.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18.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18.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18.6计算应纳税所得额(4)18.7资产所得税处理18.8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18.9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18.10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所得税处理18.11税收优惠18.12计算应纳税额18.13源泉扣缴18.14特殊税收调整18.15征收管理第十九章报税实训系统讲解19.1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实际操作19.2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实际操作网上报税实操20.1登陆前的准备20.2纳税人信息20.3单位纳税人登记20.4变更税务登记20.5税种启用20.6一般纳税人登记20.7一般纳税人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说明20.8一般纳税人简单征收备案20.9存款账户账户报告20.10财务会计制度备案20.1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告、信息反馈20.12停业复业登记20.13合并分立报告20.14发票损坏报告20.15票种核定20.16超限购买发票20.17发票领购20.18发票代开20.19发票查验20.20纳税申报和缴纳20.21网签三方协议20.22查询网上申请文件20.23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20.24查询付款信息20.25查询完税证明20.26查询纳税人待办事项20.27公共服务模块税控开票实操21.1税控设备类型21.2税控设备初始发行21.3税控设备安装21.4开具发票21.5修复发票21.6发票作废21.7红字发票的开具21.8抄税,上报汇总21.9反写,清卡21.10汇总打印发票课件房产税.df柠檬会计学院企业所得税.df柠檬会计学院关税.df印花税.df土地增值税.df城市土地使用税.df柠檬会计学院增值税.df柠檬会计学院契税.df柠檬会计学院消费税.df烟叶税.df环境保护税.df柠檬会计学院税法基础知识.df耕地占用税.df柠檬会计学院船舶吨税.df资源税.df柠檬会计学院车船税.df【柠檬会计学院】车购税(1).df【柠檬会计学院】车购税.df柠檬会计学院附加税.df柠檬会计学院.df相关下载点击下载...

    2022-04-02 印花税增值税怎么算 印花税增值税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