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点五笔输入法官

    极点五笔输入法官

    极点五笔输入法官网极点五笔输入法官网是北京极点科技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提供极点五笔输入法的下载、教程、支持等服务。极点五笔输入法极点五笔输入法是一款国产五笔输入法,由北京极点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极点五笔输入法是一款老牌五笔输入法,拥有多年的发展历史,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极点五笔输入法具有以下特点:操作简单,易学易用。输入速度快,准确率高。支持多种输入方式,包括五笔字形、拼音、英文等。支持多种皮肤和主题,可以根据个人喜好进行设置。极点五笔输入法官网服务极点五笔输入法官网提供以下服务:极点五笔输入法的下载。极点五笔输入法的教程。极点五笔输入法的支持。极点五笔输入法的最新资讯。极点五笔输入法官网地址极点五笔输入法官网的地址是:htt://www.jidia.com/...

    2024-01-08 极点五笔 极点是什么 极点五笔怎么打字

  • 智拾 《230 诉讼庭审专区:从抽象法官思维到实务庭审技巧》|百度网盘下载

    智拾《230诉讼庭审专区:从抽象法官思维到实务庭审技巧》...

    2023-02-07 法官的审判逻辑 法官百度百科

  • 【PDF】法官解案 201701|百度网盘下载

    【PDF】法官解案201701...

    2023-02-03

  • 法官国学知识读本》梁红继|(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法官国学知识读本》【作者】梁红继【页数】580【出版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02【ISBN号】978-7-5109-1701-1【价格】78.00【分类】国学-通俗读物【参考文献】梁红继.法官国学知识读本.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02.图书封面:图书目录:《法官国学知识读本》内容提要:梁红继主编的《法官国学知识读本》分为“职官政事”“法律典章”“经史子集”“成语典故”“文学艺术”“鸿著名言”“音乐戏曲”“教育科技”“医药军事”“宗教礼俗”十个部分,是对上至三皇五帝,下到清帝逊位期间的国学文化进行系统梳理归纳而成。其内容力求精准,语言力求晓畅,条目力求清晰、经典力求突出,是一部较为完备的国学常识类书籍。与该院“厚德、尚法、明辨、慎断”的八字院训交相呼应。《法官国学知识读本》内容试读一、职官政事4法官国学知识读本传说天神女娲是人身龙尾。她用泥土捏成了许多小人,然后着这些小泥人吹口气,便造出了最初的人类。女娲想让更多的人遍布大地,于是她甩动蘸上泥浆的藤条,泥点掉落在地上也变成了人,这大大加快了造人的速度。女娲还将人分成男女,配成夫妻,繁衍后代。因此,女娲被尊为人类的始祖。随着人类繁衍增多,社会开始动荡。《史记·补三皇本纪》载,水神共工造反,与火神祝融交战。共工战败,用头怒撞世界支柱不周山,导致天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间。女娲不忍人类受灾,于是炼五色石补天,折神鳖之足撑四极,平洪水杀猛兽,人类始得以安居。女娲补天是一个很著名的传说。《红楼梦》的第一回即引用这个传说,女娲为了补天,炼就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但剩下了一块未用云云。C3.“三皇五帝”有谁?三皇五帝指古代传说中的帝王,具体是谁,说法颇多,难以求同。传说自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人类就出现了三皇及后来的五帝,人类迎来了新的时代,三皇五帝率领民众开创了上古中华文明。现代考古发现这一时期的大量文化遗址,后人把他们奉为神灵,以神话传说来宣扬他们的丰功伟绩。人们把原始社会中后期出现的,为人类做出卓越贡献的首领合称为三皇五帝,以口传历史载入了《汉书》;对于五帝,则一般采取《史记·五帝本纪》的说法。典籍多把伏羲、女娲、神农称为三皇,把太皞、炎帝、黄帝、少皞、颛顼称为五帝。C4.尧舜是怎样禅让的?尧舜禅让,是原始社会末期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传说。禅让,“禅”为“在祖宗面前推荐”,“让”指“让出帝位”。如伊祁姓的尧让位给姚姓的舜,舜让位给姒姓的禹。或是上古部族政治角力的结果,尧、舜分别选择了贤能一、职官政事5者为其接班人。尧舜“禅让”的传说,反映了原始公社的民主制度。禅让方式是和平推举,体现了“以人为本,任人为贤”的思想。有利于部落联盟的团结和社会生产的协调。据《史记·五帝本纪》载:“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日:“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尧把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舜,考察其德行后,把帝位传给了舜。舜把帝位传给了导通山脉,疏导江河,划定九州的禹。C5.夏朝是怎样建立的?夏朝(约公元前2050-前1600年)(以下略公元二字)建立。相传尧、舜、禹时,部落联盟间采用“禅让”的方式“选贤与能”,推举天下的共主。尧老时,把“王”位禅让给了贤能的舜,舜老的时候,把“王”位禅让给了禹。禹是来自中原夏族部落联盟的首领,他组建军队,南征三苗,修建城池,制定刑法。禹把“王”位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启。从此,帝王更替,由“禅让制”变为“世袭制”。原始社会结束,奴隶制社会开始。启成为我国奴隶制社会的第一个帝王。夏朝自启至桀凡十四代、十七王。C6.“商汤灭夏”指什么?商汤灭夏,指的是前1766年,商汤带领商部落灭掉夏朝,建立商朝。夏朝最后一任君主名桀。据说他能赤手空拳与猛兽搏斗,但荒淫无度,暴虐无道。据《竹书纪年》记载,他“筑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广搜美女,藏于后宫,日夜饮酒作乐,同时又重用佞臣,枉杀忠良。到了夏朝末年,汤做商部首领的时候,商部落因畜牧业发达而日趋强大。商汤看到夏王朝已腐朽没落,众叛亲离,遂在名相伊尹的谋划下,起兵讨伐夏桀,并很快获得全胜。桀在位52年,国亡,流放中饿死。夏朝被商朝所代替。6法官国学知识读本跳⑦7.“武丁中兴”指什么?武丁中兴(亦称武丁盛世)。商朝王位传承原无法定规则,因此经常发生君王的儿子、弟弟,乃至堂弟、侄子争抢王位的事情。商朝因此多次迁都,商王盘庚时,将国都从奄(山东曲阜)迁到殷(河南安阳小屯村)。盘庚的侄子武丁执政时,他克己简朴,发奋图强,任用贤能,在傅说等辅佐下,政治清明,百姓富庶。武丁在位期间灭躬方,亡土方,平西羌,定荆襄,扩疆数千里,同时与异族、方国联姻,逐渐扭转了商王朝的颓势。《孟子》中说:“武丁朝诸侯,王天下,犹运之掌上。”将商朝推向了鼎盛,开创了“天下咸欢,商道复兴”的局面。史书将武丁统治的59年间(前1250年-前1192年)称为“武丁中兴”。⑦8.“文王兴周”指什么?周文王(前1152-前1056年),姬姓,名昌,继西伯侯位,其子武王代商立周后追封其为文王。姬昌在位共50年,为灭商做了大量准备。孔子所言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其去世前7年受命称王,拉开了灭殷商的序幕。《尚书大传》载:“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年伐犬戎,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畎戎,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为武王伐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9.“周公制礼”指什么?周公,姬姓,名旦,是周文王的第四子,周武王的同母弟弟。武王死后,周公辅政期间,在夏礼和商礼的基础上,以“亲亲”、“尊尊”为指导思想,综合本族的风俗习惯,制定了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一整套礼、乐制度,维护了君臣宗法和上下等级的典章制度,史称“周公制礼”。制礼内容非常广泛,大的包括宗法制、分封制和国家重大活动的礼仪制度;小的包括婚姻、丧事、成人礼仪、祭祀等。通过周公合礼的要求,以礼为···试读结束···...

    2023-01-29

  • 【PDF】犯罪心理学 法官、工作者和法科学生读本|百度网盘下载

    法律类书籍整理,打包全部99/永久,完整目录(点击打开),客服微信:diqiure010101【PDF】犯罪心理学法官、工作者和法科学生读本...

    2023-01-28 犯罪心理学法官法律执行者学生手册适合初中生看吗 犯罪心理学 法官是谁

  • 《执行法官必备 法律司法解释解读 上》《最新法律文件解读》编辑委员会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执行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上》【作者】《最新法律文件解读》编辑委员会编【丛书名】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丛书【页数】571【出版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03【ISBN号】7-5109-2461-3【价格】128.00【分类】法律解释-汇编-中国【参考文献】《最新法律文件解读》编辑委员会编.执行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上.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03.图书目录: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上》内容提要:《执行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上》内容试读第一部分执行工作一般规范/一、综合第一部分执行工作一般规疤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1执行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第三版)第八章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六章仲裁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2·第一部分执行工作一般规范/一、综合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执行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第三版)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4✉第一部分执行工作一般规范/一、综合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二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三章审判组织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5执行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第三版】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第四十一条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第四十二条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人笔录。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回避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6····试读结束···...

    2022-08-18

  • 法官如何思考波斯纳pdf版完整版|百度网盘下载

    编者评论:评委们如何看待波斯纳df这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官和学者理查德·波斯纳的最新专着,一些美国学者称它为波斯纳最重要的著作。在本书中,波斯纳基于多学科领域的研究。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评委如何看待波斯纳的df版本。如果需要,请自行下载相关内容部分预览简介这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官和学者理查德·波斯纳的最新专着,一些美国学者称它为波斯纳最重要的著作。在这本书中,波斯纳借鉴了他的多学科研究和他作为美国上诉法院法官27年的司法经验,分析各种司法行为和法官的工作考虑。这种分析与以往对司法和法官的研究有很大不同。它侧重于与法官行为密切相关的认知和情感的社会和制度塑造。Poer的分析表明,虽然大多数(常规)司法判决似乎是由法律主义驱动的,但法官绝不是“自动售货机”,而是机械地应用既定规则或根据既定的法律推理模式做出决定的法律主义者,而是他们的政治偏好或法律之外的其他个人因素,例如,法官的个人特点、生活经历和职业经历将塑造他的司法远见,进而直接影响他对案件的判断。波斯纳对法官行为的分析具有普遍性,他提出的问题和分析建议同样适用于中国语境:法官的行为方式,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的行为可能产生什么后果,以及哪些智力工具最适合分析这些问题。关于作者RichardPoer毕业于耶鲁大学英语系(1959年)和哈佛法学院(1962年),并以成绩最好的成绩和年级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前美国最高法院副法官、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法学院副教授(1968年),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69年)和讲座教授。1981年起任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1993年至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兼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目录引言第一章基本模式第一章司法行为九理论第二章作为劳动力市场参与者的法官第三章作为临时立法者的法官第四章立法法官的思考第二部分模式第五章司法环境的扩展:法官的外部约束第6章变局:职位和薪酬问题第7章司法方法:审判的内在约束第8章法官不是法学教授第9章务实的审判是不可避免的吗?第三部分最高法院大法官第10章最高法院是一个政治法庭第11章综合宪法理论第12章司法世界主义结语致谢索引...

    2022-05-06

  • [每天读本书] 十四位法官对《洞穴奇案》的判决书

    我们经常对法律和司法有两种矛盾:一方面,我们期望它是客观和中立的,所以法官不应该有任何价值判断;另一方面,许多人幻想法律和司法应该代表正义,不应该局限于法律规定。事实上,这种矛盾不仅存在于普通公众中,也困扰着许多法界人士。萨伯的《洞穴奇案》可能会为台湾读者提供另一种视野。在这本书中,萨伯延续了法学家富勒(LoL.Fuller)一个假想案例:五名洞穴探险家被困在洞穴中,得知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获救。为了维持生命,五人同意通过掷骰子选择一名受害者,让另外四人在杀死后吃掉他的血肉。其中一名成员威特莫尔是第一个提出这一建议的人,但他决定在掷骰子前撤回同意。但另外四人仍然坚持掷骰子,碰巧选择威特莫尔作为受害者。获救后,这四人被起诉杀人。他们应该被判有罪吗?到目前为止,敏感的读者应该能够感受到这种情况的法律复杂性和争议性。这本书的重点不是描述洞穴中的场景,而是描述虚拟法官判决的原因。在1949的原始版本故事中,富勒编造了五名大法官的五项判决意见,都有所不同。面对同样的事实和适用同样的法律,五名具有精湛法律造诣的大法官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个别看他们无懈可击的论证,你似乎都会被说服,相信各个大法官的结论在法律上皆属天经地义。矛盾的是;他们的结论竟然天差地远!法律真的是文字游戏吗?萨伯继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50年后案件有机会翻案,其他9名大法官就此案写出了自己的判决意见。结果四票有罪,四票无罪。另一位大法官避开了裁判,但他仍然维持着原判!事实上,富勒和萨伯都利用这个话题——每个虚拟法官的观点实际上都代表了某一法律学派的观点。在这14份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法律哲学(而不是法律文本)是如何影响法官对法律和事实的解释的。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法律哲学理论在短而生动的空间内如何生动而激烈地进行对话。事实上,萨伯的继续貂作品也是为了引入后富勒时代的美国法律趋势,如强调法律不确定性的批判性法律理论、认为法律是成本效益分析的法律和经济学,以及从民主理论中引入的司法消极主义。注:以上摘自本书导读(一)。————————————–原作名:TheCaeoftheSeluceaExlorer作者:[美]萨伯译者:陈福勇/张世泰评分:9.1《洞穴奇案》讲述了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一个关于20世纪法学大师富勒的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险家被困在洞穴中,短期内无法获救。为了维持生计,我们同意抽签吃掉其中一个,牺牲他来救其他四个人。借助这个假想公案,这本书实际上反映了20世纪各流派的法律哲学思想。《洞穴奇案》不仅是法哲学领域寓言的经典文献,也是大学跨学科通识教育的理想读者。适合《洞穴奇案》的读者是那些不热衷于给自己的观点贴上标签或寻找虚幻和有意义的严肃论点的人。...

    2022-04-04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