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秀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法律实务锦囊|百度网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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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28

  • 《 鲍方舟:合伙人带你做并购,6模块精讲法律实务要点》|百度网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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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8

  • 《不懂法律就当不好经理》赵涛,常桦,刘辉编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不懂法律就当不好经理》【作者】赵涛,常桦,刘辉编著【丛书名】经理人的提升阶梯【页数】419【出版社】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02【ISBN号】7-5639-1872-8【价格】45.00【分类】法律-中国【参考文献】赵涛,常桦,刘辉编著.不懂法律就当不好经理.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02.图书目录:《不懂法律就当不好经理》内容提要:竞争的压力和市场的发展,不仅要求企业经理要懂得法律,而且要求企业中的各类人士也要懂得法律,只有这样,法律这一武器才能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另外,企业只有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出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才能够理直气壮地挺直腰杆干事业。本书立足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全方位解析了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要点和关键之处,对企业常见的法律问题作了浅显易懂的阐释。着重论述法律策略,其目的是要让读者掌握如何有效防范和系统规避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本书的编写力求语言简练、朴素,简而不繁,各个层次的读者在读后都会有一些收获。相信本书将为您的企业发展助一臂之力,成为您开展各种商务活动的一份重要参考资料。...

    2023-01-16 epub百度百科 epub 书

  • 《战略与管理 002 制度与德性之间 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战略与管理002制度与德性之间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作者】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主编【丛书名】战略与管理丛书【页数】254【出版社】海口:海南出版社,2015.01【ISBN号】978-7-5443-5822-4【价格】38.00【分类】社会科学-文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社会主义法制【参考文献】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主编.战略与管理002制度与德性之间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海口:海南出版社,2015.01.图书封面:图书目录:《战略与管理002制度与德性之间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内容提要: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印度与德性之间——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群已观念与法制中国——以思想史为视角的考察;宪法财产权、政治嵌入与正当妥协的宪政内涵与重构——以浙江省A县“村民(财务)监督委员会”为例等。《战略与管理002制度与德性之间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内容试读制度与德性之间良好的法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王锋一、问题的缘起良治和善治是人类社会的不懈追求。而法治是人类社会追求善治和良治的智慧和经验结晶。亚里士多德说法治是良好的法律得到良好地实施。那么,在良法和良好实施之间必然存在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具有德性的人,否则即使是良好的制度也不可能获得良好实施,所谓歪嘴和尚念歪经。诚然,良法与美德之人都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不乏恶法与不良之人。但是,对德性的追寻在大千世界与芸芸众生中依然闪耀着耀眼的光芒,积蓄着温暖人心的力量。不仅在法律实施领域如此,在立法领域如果立法者不具有政治的美德,那么作为法治前提的良法也难以存在。同时,在另一层面,个体是否具有德性在不同制度背景下的命运也不相同。一个具有德性的个体,在制度环境不利的条件下也能够更好地掌握命运:而丧失德性的个体,在制度背景下只有痛苦可叹的命战略与管理制度与德性之间运。在制度遥不可及时,希求制度支持的犹豫不定、满怀狐疑的个体,可能导致对制度的不信任而放弃对制度的希望。在文学作品中,制度和德性的关系体现为个体在制度中的命运,个体的命运体现为对制度的肯认、抗争和或者丧失希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制度的命运。目前,对德性或者美德的研究主要属于伦理学的领域。美德伦理学肇始于亚里士多德,中经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承其余绪,现代则由英国哲学家安斯库姆最早倡导,至麦金泰尔集其大成。我国的美德伦理学主要见于儒家思想,对此的研究著作纷呈,如康宇著《儒家美德与当代社会》,刘余莉著《儒家伦理学》等。然而,在法理学领域罕见对制度与美德或者德性关系的研究。本文拟从文学、思想史的视角,结合的现实案例的思考分析,对制度与德性关系进行反思性研究。二、制度、德性关系分析:一个文学的视角以文学作品之中的人物研究分析人物德性与制度的关系,自然会引发一个问题:文学故事均是作家的虚构,以其作为分析的依据,是否有意义?细细想来,此问题不过是一个假问题。实质上,文学的世界与现实的世界并非两个完全隔绝的世界,在一定程度上经典作品所描绘的世界是更加纯粹、更加理想的真实,体现了经典作家对处于自然、社会中的人的命运的深入思考和剖析。以经典作品为依据分析制度与人的德性的关系,是具有价值和意义的。(一)制度背景中的德性与命运余华的小说《活着》中福贵一生经过了无数坎坷和磨难:先是因2为嫖赌挥霍尽了祖产,丧失祖产后种田度日却被抓了壮丁经历枪林弹雨、九死一生,之后先后经历了自己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别,最后只有一牛与他相伴共同面对命运。但是,福贵乐观、坚韧地承受着命运给予他的一切。在中国的语境中,活着就是个体命运的展开,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过日子”和“做人”,通过磨砺个体的德性,应对命运中的艰难困苦、无奈无常和幸福欢乐。正如余华概括的那样:“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1】当然,福贵的命运也是在一定的制度和结构背景中发生的,正是这些背景构成了福贵命运展开的舞台和空间。这些制度和结构在许多情况下对福贵和其家人并不公正,然而福贵凭借其坚韧、乐观的德性在经历了种种劫难后依然活着,昭示了一个简单而深刻的道理:即面对严酷的命运,一个人仍然可以保持其德性,从而体现出对制度和结构的超越性。(二)制度背景中丧失德性与命运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中的中心人物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本一位是“有着高尚的性格和慈悲的心肠”的青年。他出身贫寒家庭,仅仅依靠母亲和妹妹从抚恤金和微薄薪金中节约下来少许钱维持其在彼得堡法科大学的学习生活。穷困的重压使他无奈辍学,孤身独处斗室。但是,他不甘心沉沦,决心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自身处境。在对自身困境和社会现实的反思中,提出了一种“理论”:将人分为平凡、不[1]参见余华,《活着》,作家出版社,2010年10月第2版,第5-6页(韩文版自序)。这部小说是余华20世纪90年代的作品,曾被张艺谋改编为同名电影。3战略与管理制度与德性之间平凡两类,平凡者属于“繁殖同类的材料”,应当俯首帖耳、任人宰割,是微不足道的“虱子”;而不平凡的人不受法律约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拉斯柯尔尼科夫决心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拉斯柯尔尼科夫为了验证自己是否是不平凡之人,开始筹划谋杀其房东同时也是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在其犹豫不决之时,小官吏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贫困潦倒以及女儿索尼娅不得不卖身维持全家生活的悲惨处境,以及妹妹杜尼雅当家庭教师时受到的种种侮辱等等,促使拉斯柯尔尼科夫洞悉所处社会的不平等和黑暗。平凡者唯有忍受痛苦和侮辱,他不甘心成为被视为“虱子”的普通人,因而杀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伊凡诺夫娜以及其妹妹丽扎韦塔,坠入犯罪深渊。犯罪后,经历了严重的精神危机和良心不安,最后终于自首。拉斯柯尔尼科夫身处的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结构使他跌落犯罪深渊而自我负罪。在一定意义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正是对其处身的社会制度与结构的悲剧性的抗争和反击,其中蕴含了多少沉痛和悲辛。拉斯柯尔尼科夫在不能通过个体力量改变不合理社会制度和结构的前提下,意图通过犯罪手段使自己成为不平凡的人这一私己目的。在任何社会,为了狭隘的个人目的和利益置人死地的行为,均为道德和法律所不容。正是在这一点上,拉斯柯尔尼科夫昭示其本身德性的不足,等待他的也只有痛苦可怜的命运遭际。三、制度与德性:思想史的考察回顾思想史,对于制度与德性的问题,法哲学罕有关注。但是,对于制度与德性的关系,中西思想家则产生了分殊。西方基于人性恶(本质上对人的德性能力持否定或者怀疑态度)的预设,主张法治并通4过制度遏制人性中恶的成分;而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则主张性善论,侧重主张德治与人治,但是也并非不重视制度规则的作用。总体而言,中国传统思想比较重视人的德性的培育。我国传统思想不乏性恶论,如韩非。但是,韩非主张天下之事,一断于法,似有法治精神,但其实质不过是君主御民之具、驱民之术而已。但是,法家重视外在制度规则的洞见不可偏废。居中国传统社会主流地位的儒家思想主张性善论。孟子认为人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此四端充而扩之,可以为圣人。孟子的性善并非认为人性纯乎至善,而是认为人性可经修养而至至善之境,所谓人人可以为尧舜。基于此孟子认为理想的政治制度当以“有圣人之德者居天子之位”。[1】但是,孟子也并非不重视制度与规则。孟子也曾经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深刻说明了制度与人的德性两者均是仁政的重要条件。“有圣人之德者居天子之位”一直为儒家的政治理想,至宋代又有内圣外王之说。该学说为德性的政治。所谓圣为圣贤,王则为统治。宋儒的心学成圣论,决不仅是讲个体的修养,而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规定。“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现正其心。正其心而身修,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儒家的政治理想在于以贤君治天下,所谓身正而令行。可惜的是,几千年来,虽然士大夫集团期望“致君于尧舜”,然而几千年的历史,贤君几何?而同时,士大夫集团也未能发展出制衡君权、王权的制度系统,遂使专制无以制约,天下遂为一家之天下。当然,历史不能假设,但是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则不可不吸取。几千年的历史,证明了人治、德治不可行。但是,儒家致力提升人的善性,重视君子人格[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战略与管理制度与德性之间的培养则是传统文化中的精髓。西方法治的源头可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法治[1]是理性的统治,而人治则在统治中加入了兽性的成分。自亚里士多德以后,西方法治观念即以人性恶的预设为基础。可见在西方文明的源头,法治已与人性恶的预设相互关联。在漫长的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笼罩着一切学问。基督教经典《圣经》认为人有原罪,原罪昭示了人性之恶与不完美,唯有信仰上帝,苦赎罪行,才能得到上帝的宽恕与拯救。基于此,基督教先后提出两国论、日月说、双剑说三种关于基督教权与王权关系的学说。这些学说认为王权只应当涉足世俗事务,不应当干涉精神,王权应当受到教权限制与约束。伯尔曼认为,教权与王权、教会法体系与世俗法体系的对立正是西方法治产生的原因。[2]经过文艺复兴运动,自然法学家不再以神性代替人性解释自然法,而是将自然法视为人的理性的体现。而自然法的理论基石之一就是人性论。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与人关系为狼与狼的关系,互相猜疑、不信任,相互斗争。基于此预设,霍布斯认为人们应当订立社会契约,成立国家,有主权者颁布法律,只有通过法律方能产生正义。英国启蒙思想家阿克顿认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3]现代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是理性的个体,而此理性的个体试图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获得最大的利益。统治者一不论是世袭的统治者、民选议员或者政府官员都易受私利诱惑而行事。「4】西方法治基于人性恶的预设,虽然消极,颇有幽暗色彩,但是重视通过制度和规则[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68页。【2】【美】哈罗德·伯尔曼,贺卫方等译,《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至12页。【3]【英】阿克顿勋爵,侯健译,《自由与权力》,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42页[4]【德】史漫飞、柯武刚,韩朝华译,《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69页。6···试读结束···...

    2023-01-07

  • 芝麻学生少年的第一堂法律课视频课程|百度云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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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成律所各类法律专题讲座148个|百度云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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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法律讲堂|百度云网盘

    法律课程,本课程共97M,VIP会员可通过百度网盘转存下载或者在线播放。此“建筑工程法律讲堂”。课程目录:├──工程造价的录音1.m327.26M├──建筑工程讲座的录音.m314.87M├──建筑工程疑难问题解答.m317.50M├──建筑企业现场培训(上).m320.04M└──建筑企业现场培训(下).m318.11M...

    2022-12-10

  • 职问 法律技能综合课程|百度云网盘

    职问法律课程,本课程共1.9G,VIP会员可通过百度网盘转存下载或者在线播放。此“职问法律技能综合课程”。课程目录:├──第10课-合同起草审核、及修改作业讲解|└──第十课-合同起草审核、及修改作业讲解的副本.df4.63M├──第1课-开展法律研究|├──第一课:开展法律研究.m4159.70M|└──法律技能10课4期-第1课-法律研究.df17.50M├──第2课-法律备忘录写作|├──第二课-法律备忘录写作.m4412.12M|└──第二课-法律备忘录写作.df24.63M├──第3课-法律研究课程作业点评|├──参考答案-BigOrage-关于协商解除协议的有效性和员工股票期权争议问题的法律研究.mg971.00k|├──参考答案-苹果钢笔-关于深圳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法律研究.mg426.00k|├──第二题-BigOrage-关于协商解除协议的有效性和员工股票期权争议问题的法律研究.df396.30k|├──第三课-法律研究作业点评.m4170.99M|├──第一题-苹果钢笔-关于深圳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法律研究.df400.41k|└──法律技能班第四期-第3课-法律研究-作业点评.df12.71M├──第4课-法律意见书写作|├──300676华大基因法律意见书.PDF1.54M|├──第四课-法律意见书写作.m4121.00M|└──法律技能班第四期-第4课-法律意见书写作.df10.14M├──第5课-法律备忘录作业讲解|├──第5课-法律备忘录作业讲解.df25.31M|└──第五课-法律备忘录作业讲解.m4166.45M├──第6课-法律意见书作业点评|├──第6课-法律意见书作业点评.df3.47M|└──第六课:法律意见书作业讲解.m475.27M├──第7课-法律尽职调查|├──第7课-法律尽职调查.df25.19M|└──第七课:开展法律尽职调查.m4330.51M├──第8课-合同起草审核、及修改|├──第八课-合同起草.m4421.18M|├──法律技能10课四期-第8课-合同起草审核、及修改.df11.48M|└──协议修改-作业.docx37.81k├──第9课-法律调查作业讲解|└──第9课-法律调查作业讲解.df1.97M├──律所招聘流程及常见笔试面试真题礼包|├──贝克麦坚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的副本.df155.94k|├──大成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233.12k|├──海问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216.23k|├──环球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2.03M|├──金杜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254.74k|├──竞天公诚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208.42k|├──君合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177.92k|├──美迈斯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155.36k|├──通商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214.40k|├──盈科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的副本.df180.37k|└──中伦的招聘流程和常见笔试面试题.df233.68k├──特别讲座-诉讼实务中的法律写作|└──特别讲座-诉讼实务中的法律写作.df27.74M└──特别讲座:法律英语翻译|└──法律行业技能课第四期特别讲座法律英语翻译.df9.58M...

    2022-12-10 备忘录作业怎么写 备忘录作业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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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8

  • 智元 《485 曹雨民事强制执行法:常见法律疑难攻略》|百度网盘下载

    智元《485曹雨民事强制执行法:常见法律疑难攻略》...

    2022-12-07

  • 法客云课堂-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唐青林律师

    目录第4讲:国有股权转让问题——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m4第3讲:瑕疵股权转让的问题——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m4第2讲:公司章程的限制及优先购买权问题——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m4第1讲: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从股权转让诉讼角度看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m4官方99《法客云课堂-从股权转让...

    2022-12-07

  • 智拾 《286 王飞:国有资产交易法律实务全解》|百度网盘下载

    智史《286王非:国资交易法律实务全解》...

    2022-12-07

  • 《燕京法学 法律与科技》丛雪莲|(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燕京法学法律与科技》【作者】丛雪莲【页数】253【出版社】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12【ISBN号】978-7-5162-2325-3【价格】58.00【分类】法学-文集;法学-关系-科学技术-研究【参考文献】丛雪莲.燕京法学法律与科技.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12.图书封面:图书目录:《燕京法学法律与科技》内容提要:本书旨在展示科技法领域的前沿动态,集中拓展科技与法律关系之命题的广度与深度。主要阐释内容包括: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收入分配制度、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的全面创新等。《燕京法学法律与科技》内容试读基因编辑法律规制口论人类基因组编辑规制的日的与特征李昕基因组编辑是使用兆核酸酶(MegaNucleae)、锌指核酸酶(ZicFigerNucleae,.ZFN)、类转录激活因子效应物核酸酶(Tracritioac-tivator-likeeffectorucleae,TALEN)以及最近被广泛应用的CRISPR/Ca9技术,对一个生物体完整的遗传物质进行精确添加、删除和改变。①基因组编辑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CRISPR/C9技术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治疗和预防疾病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与此同时,也引发了前所未有的伦理争议,对法律制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如何运用合理的规制手段,在推动基因编辑技术发展的同时,化解科学所带来的技术风险、伦理冲突和制度挑战是合理利用该项技术的前提。一、问题与挑战与传统基因治疗的思路不同,基因组编辑的逻辑在于通过某种外科手术的操作,精确修复出现遗传变异的基因,从根本上阻止遗传病的产生。对于人类群体而言,这种改造的诱惑是无比巨大的。伴随着无限的诱惑力与希望,技术突破以及随之而来的巨大商业利益也在不断地驱动着这个领域从基础研究到临床试验的跃进。基因组编辑这把上帝的手术刀所针对的对象是人类的遗产物质,涉及对人的定义、人类个体的独立性等终极问题,蕴含着诸多的伦理纷争与法益冲突。·李昕:首都师范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本文首次发表于《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①美国国家科学院和美国国家医学院、人类基因编辑科学、医学、伦理指南委员会编著:《人类基因组编辑:科学、伦理与管理》,曾凡一、时占祥等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年版,第1页。3燕京法学一法律与科技(一)基因组编辑技术引发的伦理挑战与法益冲突人类基因组编辑成为科学领域最引人注目的话题主要依赖于CRISPRCa9技术的应用。CRISPR/Ca9基因组编辑技术是继ZFN、TALEN之后的第三代人工改造的核酸内切酶,被喻为“基因魔剪”。与以往的ZFN或TALEN基因编辑技术相比,该基因组编辑技术具有门槛低、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进而迅速晋升为生命科学最热门的技术。2013年初,世界上三个实验室相继证明,人工设计的CRISPR序列与C9蛋白结合,可以高效编辑人类基因组,新一代人类基因组编辑技术正式走入现实,被誉为现代人类医学最具潜在变革性的创举之一。2015年3月,哈佛大学教授乔治丘奇的实验室尝试在人类卵细胞中利用CRISPR/Ca9技术编辑人类基因组,尝试修复会导致女性乳腺癌和卵巢癌的BRCA1基因突变,以期从根本上预防相关基因缺陷导致的癌症。1个月后,来自中山大学的黄军就实验室利用无法发育为成熟胚胎的受精卵进行了基于CRISPR/Ca9技术的基因编辑①,2016年类似的实验开始在英国的实验室开展,2016年7月6日,我国四川大学附属华西医院卢轴教授团队进行的“利用CRISPR/C9技术治疗晚期肺癌”项目通过了长达半年的伦理委员会审批,该试验正式宣告CRISPR/C9基因组编辑技术由基础研究阶段进入体细胞临床试验阶段。与技术发展同步,资本也疯狂涌入这个极具利益空间的市场,加快了此项技术向应用领域的推广,同时增加了此项技术从基础研究走向临床应用的功利性。2018年底爆发的“基因编辑婴儿”恶性事件,引起舆论界一片哗然,再次将伦理争议的焦点聚焦基因编辑技术。人类基因组编辑的可接受性不仅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考量,也超出了个体层面的风险和利益的权衡。回望20年基因技术的发展,争论与批评始终伴随着现代生物医学研究的进程。这些争议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1.如何保障应用目的的合理正当这一问题关系到是否应当限定人类基因组编辑的应用目的,以及如何限定。出于健康保障的需要将基因编辑从“治疗”范畴推广到“预防”领域,无疑具备合理性,但是如果作为个体的人有权通过提前修改基因保护DLiagP,XuY,ZhagXetal.CRISPR/Ca9-mediatedgeeeditigihumatrirouclearzy-gote.Proteicell[J].2015(6):363-372.论人类基因组编辑规制的目的与特征自己免遭艾滋病的侵扰,那么仅仅因为基因突变有1%患病的风险,就要求修复风险基因是否合理?如果要通过风险比例来确定实施基因手术的合理性,怎样的风险比例才是正当的?倘若“预防”疾病具有目的的正当性,那么期望通过基因编辑改善健康状态是否具有同样的正当性,利用同样的技术获得更多的肌肉、身高、颜值、智商等呢?面对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相关主体拥有哪些被道德认可的利益?这些利益是否可以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2.如何解决基因组编辑面临的法益冲突对人类种系基因组进行编辑不仅面临着技术风险的不确定性,同时,面临着诸多社会风险与法益冲突。如何在基础研究、临床试验、临床应用几个不同领域为种系基因组编辑设定不同的准入标准?是否应当禁止可遗传性的种系基因组编辑?对于一些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人来说,人类种系改编可能是使他们拥有健康的唯一可行选择,而禁止种系基因组编辑则意味着迫使上述人员在承受巨大经济负担与放弃父母身份之间作出选择,这是否对他们的生殖自由构成侵犯?因其涉及对他人利益以及人类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我们需要明确在什么情况下,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通过基因编辑进行辅助生殖是合法的。基因是人类天生而带的符号,谁有权利决定切除另一个人的基因?在体外进行基因筛选是否合乎伦理?父母权利的边界是什么?父母是否拥有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创造后代的权利?这样诞生的孩子到底是满足社会要求和家庭期待的客体,还是独立的法律主体?生殖细胞的基因编辑意味着人类试图摆脱自然留给我们的印记,开始进行自我创造,这种创造是否应当有界限?如何划定界限?当人类进行自我改造时会引发哪些社会风险?如何通过政治与法律的手段平衡由此带来的技术风险与社会风险?虽然,不同政治、文化、宗教背景下,人们对上述问题的解答存在差异,但减少风险,致力于人类的共同福祉是人类跨越文化差异所形成的共识,也是科技发展与法律规制之间的平衡点。(二)两对关系的协调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所有为我们所珍视的价值最终得以相互融洽,保障任何一种价值不会因调和另一种价值而被牺牲或损害。面对冲突与矛盾,怎样协调科技与法律之间的张力,如何将科学界的共识转化为主5燕京法学一法律与科技权国家的法律制度,是解决人类基因组编辑带来的技术与社会冲突的关键。1.科技与法律关系科技发展始终伴随着与既有法律的纷争,一方面,作为社会规范,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科技发展而变迁;另一方面,法律会为科技发展赋予价值追求,为科学设定责任,化解技术风险带来的法益冲突。从历史的角度而言,法律制度必然源自某时、某地、某个群体中主流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人类社会的进步始终伴随着对固有、陈旧的法律制度的挑战、摧毁或重塑,而法律制度正是在这种不断变迁的过程中逐步获得完善。基因组编辑技术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对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甚至可能重塑部分社会关系。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伦理挑战与法益冲突,如何回应人类对治疗疾病、预防疾病乃至改善自身性状的需求,通过法律责任权利义务的设定,平衡其中的技术风险与社会风险是法律对基因组编辑技术发展的理性应对。同是否应当许可或禁止某种类型的人类基因组编辑相比,如何确保有关该项技术的公共政策能够增加人类福祉,无疑是一个更为根本、更为核心的问题。这意味着禁止与许可并非是一个价值理念,而仅仅只是一种规制手段,随着技术的发展,这种手段应当作出相应的调整,因此,应当承认法律本身的多元化与动态性、历史性,并通过政治手段来达成科学进步与伦理观念的协调,通过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的配置,在促进科技为人类社会带来福祉的前提下,针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用合理、严格的规则对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进行规制。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英国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报告《基因编辑和人类生殖》认为,“遗传基因编辑本身在道德上并非是不可接受的。尽管我们的报告应当确定禁止遗传基因编辑的情形,但我们并不认为这些禁止的伦理理由总是绝对的。如果继续目前的研究能够具有足够的伦理理由,并且能够确保遗传基因组编辑技术安全,那么仍然应该被允许”。2.科学界共识与法律规制的关系知识是人类共同的遗产,因而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研究是在各种政治制度和文化规范内进行的,必然存在着制度差异。面对共同的挑战,达成一个可以超越政治、文化差异和分歧,同时适应文化多样性的科学界的共识很重要,但是这种共识又必须通过政治途径转化为主权之下的法律规则,方能具有合法的执行效力。6···试读结束···...

    2022-11-04 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 《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王晨光,郑雪倩,曹艳林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作者】王晨光,郑雪倩,曹艳林主编【页数】249【出版社】北京:研究出版社,2020.03【ISBN号】978-7-5199-0871-3【价格】42.00【分类】疫情管理-法律-中国-问题解答【参考文献】王晨光,郑雪倩,曹艳林主编.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北京:研究出版社,2020.03.图书封面:图书目录:《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内容提要:本书分五章,内容包括:依法提升疫情防控治理能力和水平疫情防控政府部门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应注意的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及个人应注意的问题等。《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内容试读第一章依法提升疫情防控治理能力和水平一、全民动员,依法抗“疫”2019年末至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中国继2003年“非典”疫情后的又一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治、有效防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民族安危;全民动员、依法防控,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挑战,是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战“疫”面前,不能乱了章法。我国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应对的相关法律法规就是最重要的章法,是科学有序高效防控疫情的重要手段和依据。目前,我国传染防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全面、熟练掌握现有的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的手段和措施,并在深刻领会现有法律法规立法目的与意图,依据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创造性地实践好、利用好现有法律法规,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关键。(一)依靠群众,全民动员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和政府克敌致胜的法宝。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群众是《传染病防治法》确立的依法进行疫情防控的四项原则之一。《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2●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2019年底颁布,并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的我国卫生健康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形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公民应当尊重他人的健康权利和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战“疫”当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客体,而广大人民群众却是疫情防控的主体。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应依靠群众,动员群众参与到抗击新冠肺炎的战役中来。依靠群众、动员群众不是口号,而是要落实到疫情防控的各个环节。在疫情萌芽阶段,就应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一线医务人员、疾控人员、患者的意见和建议,迅速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果断处理。对于基层群众和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疫情线索,要充分重视,认真对待,深人分析,绝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压制、打击。在疫情暴发后的应急处理阶段,也要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疾控与医疗专家、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医学观察人员、普通公众等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应急处理措施对所有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带来的影响,并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上述人员的反馈和意见不断完善应急处理方案。只有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抗击疫情的战役,并指导、引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规范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消极应对或过激行为,才能最终取得抗击疫情的胜利。(二)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在新冠肺炎的防控中,有关疫情防控的信息公布极为重要。对于信息发布,《传染病防治法》在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此外,在2006年3月3日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第一章依法提升疫情防控治理能力和水平3案〉的通知》中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从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卫生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发生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准确地发布辖区内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人民政府作为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全面、准确把握《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相配套的法规、政策文件内容和精神,及时、准确、依法发布本行政区内的传染病防控相关信息,容不得丝毫怠慢、推诿和懈怠。(三)依法迅速、果断切断传播途径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是疫情防控的关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其中,与传染病疫情控制密切相关的措施包括:(一)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二)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三)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此外,《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4●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现有的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就传染病疫情防控赋予了各级人民政府非常广泛、全面的权力,并就法律出台时,尚无法明确、不能列举的措施给予了概括性授权。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第十款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构成公共卫生事件时,可以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这就是法律对各级政府在传染病疫情防控时的概括性授权。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手段、措施,并结合疫情防控中有效控制传染源,切实切断传播途径,避免次生、衍生事件发生的实际工作需要,依据法律原则和精神,创造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如在保证患者个人信息[姓名、具体住址(门牌号码)、家庭状况等]不泄露,并做好相关保障和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公布确诊病人居住和活动的大致区域,如小区或社区等,就属于为了公共健康和疫情防控需要,政府采取的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属于依法防控范畴,也是依法防控应有之义。(四)全力救治,保障公民健康权益《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大“疫”当前,各级政府的责任担当不仅体现在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信息,快速、果断地切断传播途径,更应秉持“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原则,对所有新冠肺炎病人进行全力救治,这既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担当,也是履行其应负的法律义务。对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既是控制传染源的重要举措,也是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筑牢、筑实。面对严峻的疫情,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提前布局,严阵以待,快速组建强大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保障医疗物资充裕,第一章依法提升疫情防控治理能力和水平。5预留充足的备用床位和医护人员。对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医保报销外,应由财政兜底,绝不能让任何一个新冠肺炎病人因为经费问题耽误治疗。同时,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医疗和远程医疗等形式,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线上免费医疗咨询服务,这既能缓解医院就诊压力,也可避免因大量病人涌入医院后造成不必要的交叉感染。(五)加强监管,依法从严惩处各种违法行为大“疫”当前,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应依法快速、从严惩处各种违法行为。《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至七十七条规定了各类机构和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其中就包括: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拾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地方各级政府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曹艳林)二、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骤然暴发,迅速蔓延全国。防控疫情已成为当前全国的头等大事。能否骤然临之而不乱,有效防控和战胜疫情,不仅是对我国公共卫生和医药卫生制度的考验,而且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考6·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验。通过中央的全面部署、全面动员和全面推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不仅要战胜瘟疫,而且要通过实战,全面检验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各项制度在法律基础上有机构成的系统,治理能力则是这些制度依法有效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能力的体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打乱了常态下按部就班的格局,大范围的应急状态要求国家各项制度的超常运行如何才能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取得战“疫”的全面胜利?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这是此次防疫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针。依法、科学、有序必须是有机的组合,而非形式上的简单拼盘。它们的内在规律可以表述为科学是基础,法律是依据,有序是运行模式。越是在紧要关头,就越要综合考虑这三个方面,坚持在科学基础上决策和实施应急措施,越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和有序推进防控工作(一)疫情防控的应急措施必须以科学规律为基础应急措施不能凭主观好恶或情绪高低来决定。不论是采用宽松措施还是严厉措施,都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律的基础上。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依靠科学,开展科学研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因为只有在发现传染源和传染渠道的基础上,才能找出最有效阻断疫情蔓延的药物和方法例如,此次暴发的新冠病毒肺炎缺乏有效药物和治疗手段,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是控制疫情最有效的措施。这就需要运用流行病学发现该病毒传播的宿主和载体,迅速寻找阻断其传播的药物和方法。针对不具有或具有人传人可能的不同情况,采取阻断物品流通或阻断人员交流的不同方法:针对人体接触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不同情况,采取阻断传播渠道的不同措施。法律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应急措施,但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必须在确定特定传染病的性质、传播途径和有效药物等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法律规定的各种措施进行分析和选择。如果忽视了流行病学调查和科学的分析,没有准确的科学认知,随意从各种法定选项中选择或轻或重的措施,无异于盲人骑瞎马。打个比喻,如同过河时有各种不同类型的船只供选择,但是决定要用哪一条则要根据河流大小、水流缓急和过河人数来决定。法律必须与科学密切结合。不分析和了解特定传染病规律就凭空选择和适用法定的控制措施,就不可能取得有效控制疫情的结果。···试读结束···...

    2022-11-01

  • 【智元法律】宫辉 法律检索的技巧及人工智能辅助操作

    课程介绍课程来自于【智元法律】宫辉法律检索的技巧及人工智能辅助操作课程大纲法律检索的技巧及人工智能辅助操作.m4...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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