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如果我们现在选择放弃,我们不仅放弃了最终成功的可能性,也放弃了我们长期的努力。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章节]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元2有限合伙【知识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合伙的解散和清算1.解散原因(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在30天内没有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六)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业务执行的情况下退出合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三)被撤离人对撤离决议有异议的,可以收到撤离通知。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清算人(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发生后15日内,可以指定一名或多名合伙人,也可以指定第三人为清算人。(三)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索赔截止日期(1)清算人应当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合伙解散,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告清算人成员名单和清算人负责人名单公示制度,并在本报60日内予以公告。清算人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2)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4.财产交割令支付合伙企业财产清算费用后,清算顺序如下:(1)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2)缴纳所欠税款;(3)还清债务。5.优先执行民事赔偿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缴纳罚款、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6.注销(一)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二)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3)合伙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清偿债权债务,未发生或清偿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赔偿、应付税收(逾期罚款、罚款),所有投资者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承诺书和注销登记申请,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内有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合伙企业可以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合伙企业依法须经批准注销,或者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吊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简化注销程序不适用。(四)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裁定宣告破产的,相关清算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强制清算程序或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行动不一定会成功,也没有行动一定会失败。同学们,加油。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8 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合伙企业清算人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大家一定能顺利通过考试的。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设立有限合伙[章节]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元2有限合伙【知识点】设立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制1、有限合伙由2名以上50名以下的合伙人设立;但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2、有限合伙应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机构和社会团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4、有限合伙人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5、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时足额付款的,有义务补足款项,并对其他合作方违约承担责任。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近两年,经济法学院的试题越来越注重考查考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应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7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出资要求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2022年注册考试即将开始。6月15-30日为报名考试缴费时间。不要忘记付款。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设立普通合伙的条件[章节]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元1普通合伙【知识点】普通合伙的成立条件普通合伙的成立条件1.拥有两个以上的合作伙伴(1)合伙人人数至少为2人以上。《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上限。(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机构、社会团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2、有书面的合作协议(一)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伙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3.合作伙伴认购或实际支付的捐款(1)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以劳务出资。(2)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缴款期限履行出资义务。(3)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需要评估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合伙人评估。受法定评估机构委托的所有合伙人。(4)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4.有合伙企业名称及生产经营场所(一)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注明“普通合伙”。(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注明“特殊普通合伙”。(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如果把考试比作一座山,很难爬到山顶。有无数人从山上摔下来,但也有无数人成功登顶。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6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要求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量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财产

    2022年考试即将开始。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入场券。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合伙企业的财产[章节]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元1普通合伙[知识点]合伙属性伙伴关系的属性1.合伙财产构成(1)合作伙伴的贡献合伙人的出资构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不是每个合伙人实际支付的财产。(2)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合伙企业债权、合伙企业取得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产权。(三)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依法接受的赠与财产等。<2、合伙财产的性质(1)独立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合伙人。合伙人出资后,他失去了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合伙企业,不属于合伙人之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权益,以按照合伙协议确定的财产收入的份额或比例表示。(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将其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3.财产股份转让(1)内部转账普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合伙协议明确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财产份额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风俗习惯,人民法院通常承认其合法有效。基于该特别约定,在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合伙财产份额之前,双方就转让合伙财产份额签订的转让协议视为成立但不生效。其他合伙人明确不同意转让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协议确定不生效,当事人之间不得产生履约。当事人请求履行转让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22年新增)(2)对外转帐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②普通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合伙协议​​修改后,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直击薄弱点。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6 合伙人知识点框架 合伙人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2022年考试即将开始。考试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8日至23日。同学们要把握好时间。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合伙事务的执行[章节]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元1普通合伙【知识点】合作执行合作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形式(1)普通合伙人无论出资额多少,都必须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每位合伙人无论出资多少,均享有平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一般情况下,所有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也可以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一个或者多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2、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1)外部表示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2)监督权如果委托一个或多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执行合伙人。(3)查阅账簿的权利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信息。(4)委托权的撤销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5)反对权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交易的执行。发生争议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方式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一人一票,全体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的表决方式。3.重大事项的解决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更改合伙企业名称;(2)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经营范围和所在地;(3)处置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5)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4.非合作伙伴参与管理(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二)合伙企业受聘管理人员超出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合伙企业损益分配(一)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享;出资比例不能确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享。(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利润全部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损失。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要想学好经济法,只需要日复一日地努力。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6 合伙人知识点框架 合伙人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要想通过孔子学院经济法学科的考试,关键在于准确的理解。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关系[章节]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元1普通合伙【知识点】合作伙伴与第三方的关系合作与第三方关系1.外部代表的有效性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限制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不得侵害善意第三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将其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企业债务清算(1)先企业后个人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2)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的股权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要求所有合伙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合伙人按照自己的还款利益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还款比例分别向每个合伙人提出债权。(3)内部恢复如果合伙人实际支付的金额超过按照既定比例应承担的金额,则该合伙人有权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该金额的合伙人追讨超出部分。应该承担。3.合伙人的债务清偿(1)合伙人有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得以代位方式行使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权利。(2)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用从合伙企业分配的收入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考试即将开始,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同学们要抓紧时间。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6 合伙人知识点框架 合伙人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

    注意税法中的四大税种约占价值的60%,企业所得税法是其中之一四大税种之一。学生需要努力学习。以下是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对居民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六节税收优惠【知识点】居民企业主要税收优惠(★★★)居民公司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1、基于税收的扣除(减少或免税收入、额外扣除、加速折旧、扣除收入)(1)减免收入以缩小税基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P207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的投资运营收入;P207-注: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运营项目享受优惠待遇,不能承包经营或承包建设项目,不能自建自用项目。P222,电网企业新建电网项目按上述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征,超额减半,注意P208的范围:技术转让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非独占许可5年以上(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或者: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相关税费-分摊期间的费用境内转让须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可登记;跨境转移须经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可和登记。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取得的收入(第一您所属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三免三减半”)。P208(2)减税优惠税基1、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收入的90%)。P2172、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年至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P170(3)通过加计扣除方式降低税基1、企业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加计扣除。2、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扣除P212-P214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开发费用(2018年至2023年12月31日,扣除未形成的无形资产的75%,已形成的无形资产按至无形资产成本的175%)研发费用有6类可以超抵扣。可抵扣的研发费用包括:①人员人工成本(直接从事研发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股权激励费用,包括外聘上述人员的人工成本)②直接投入成本③折旧费用④无形资产摊销⑤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制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⑥其他相关费用(不超过研发费用的10%,可加计扣除)3、制造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实际情况偿还。产生的金额10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税前。(新)(4)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收益的税收优惠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国家需要支持和鼓励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应纳税所得额。P215①享受主体:风险投资企业②投资对象:初创科技公司③投资期限:两年以上④收入扣除:投资额的70%从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⑤收益扣除当年:从持有股权2年的当年开始,当年扣除不足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5)使用加速折旧影响税基: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等原因确实需要加快折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P215重点:为所有企业提供加速折旧条款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用具(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使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当期成本费用,不再按年计算折旧;单价超过500万元的,仍按有关规定执行。2、税种减免(降低税率)(一)对需要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P209(2)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P210(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经营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P219(4)对位于国家鼓励类产业西部地区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所得税。P222(6)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以下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2.5%。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调整)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计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P2121、小微企业认定条件——满足四项条件者享受双重优惠税基和税率:先决条件要求企业属性规定条件的,应按规定纳税。3、税收减免(税收抵免、直接税收减免)(一)企业采购并实际使用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附目录)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10%)抵免税收。投资额的抵免)当年的所得税金额,抵免不足的,抵免可结转5年);P217-P218(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本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当缴纳的属于地方份额的部分企业所得税。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免税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堂笔记讲义快来试试精彩内容of"LightOe",>>">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16 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是不是汇算清缴 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思维导图及测试题—第三章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

    2022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已经到了百日冲刺的关键阶段。虽然大家已经基本完成了一轮复习,但是学到的知识还是比较零散,难以形成体系。为了帮助考生梳理知识框架,提高学习效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科目第三章的思维导图,一起来学习吧!2023VIP私教定制已开启gtgtgt热门推荐:17位名师助阵清仓|购买LightOe9件很棒的礼物|条目/公式/法律★2022年中级经济法第三章思维导图★(点击图片放大)lt/gt★2022中级经济法第三章练习★1.[练习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与普通合伙企业有关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表中,正确的是()。A.合伙协议可能规定所有利润将分配给部分合伙人B.合伙协议可以规定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损失C.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享D.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确定2.[练习题·多项选择题]2020年6月,A、B、C、DIV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以共同出资设立,A、B为普通合伙人,C、D为有限合伙人。2021年2月,A不幸死于车祸(A没有继承人)。4月,C从A公司撤资,归还财产1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A.不幸死于车祸,这导致他当然退出B.A不幸死于车祸,合伙人应将他除名C.C.对退出合伙前的原因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仅限于从合伙中收回的财产D.C对退出合伙前因故产生的债务负责,以认缴出资额为限3.[习题·真假]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一般合伙人应在分配的财产范围内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解答与分析】lt/troggt1.【答案】:D【分析】:(1)选项AB:普通合伙合伙协议中不应约定利润全部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损失。(2)选择权CD: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必须严格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协议-协商-实际支付-平均。【知识点】合作执行2、【答案】:A,C【解析】:(1)选项AB:自然死亡作为合伙人或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属于合伙人自然退出的情形;(2)方案CD:有限合伙人退出合伙后,对债务承担责任退伙前的事由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清偿,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收回的财产。【知识点】有限合伙人进出特别规定3.【答案】:错误【解析】如果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一般合伙人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22“中级经济法”备考站★学习计划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学习计划!推荐收藏!现在收藏!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学科百日学习计划!频率测试站点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速记法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速记法,打分必备!上一年的问题快速收藏!2019-2021年中级会计考题及分析!重大变化第一个知道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教科书的变化!辅导课购买2022“LightOe”并享受“LightOe”数字版教程书籍17位名师讲授的2022中级会计辅导班2022lttroggt中级会计考试越来越近了,各位考生一定要有紧迫感,抓紧时间好好学习!越努力,结果越多!注:以上内容部分选自东奥相关备战资料(本文为东澳会计原创文章在线,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gt...

    2022-06-15 2022合伙人或合伙团队寻项目创业者 2022合伙人的祝福语

  •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世事无常,你我都是黑马!距离2022年ItermediateAccoutig考试还有一段时间,考生抓紧时间准备考试,还有机会通过考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快来看看吧!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troggt【章节】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二单元有限合伙[内容导航]lt/troggt1.解散原因2.清算人3、债权申报期限4.财产结算顺序lttroggt合伙的解散和清算1.解散事由(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规定的解散事由协议出现;(3)所有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未达到法定人数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的;(6)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2.清算人(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可以在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也可以指定第三人为清算人。(二)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债权期限(1)清算人应当自裁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4.财产清偿令合伙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后的清偿顺序:(1)合伙企业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合伙企业的员工;(2)缴纳所欠税款;(3)清偿债务;(4)分配剩余财产.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15 2021解散 1993-2021解散

  •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的科目法律内容多,难记。虽然它被考生认为是最简单的科目,但在备考的时候也不应该忽视或携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的知识点,请查收!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有限合伙的成立条件【章节】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二单元有限合伙[内容导航]lt/troggt设立有限合伙的条件lttyle="text-alig:ceter"gt有限合伙成立条件1.有限合伙由2名以上50名以下的合伙人设立;但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2.有限合伙应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仅剩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机构和社会团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4.有限合伙人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5.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和认缴出资额。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时足额付款的,有义务补足款项,并对其他合作方违约承担责任。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已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款。lt/agt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的《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lt/强gt...

    2022-06-08 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资质要求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下面对“法”的知识点进行了整理。考生应收藏本文,快速学习!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执行有限合伙【章节】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二单元有限合伙[内容导航]lt/troggt1.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管理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3.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4.利润分配有限合伙的执行1.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管理(1)合伙人执行事务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报酬的提取方式.(2)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所有普通合伙人均为合伙事务的共同执行人。(三)合伙事务执行人因自身过错造成合伙财产损失的,应当对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3.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加入和退出普通合伙人;(2)建议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意见;(3)参与选择承担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取得被审计单位有限合伙财务会计报告;(5)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有限合伙的利益受到侵害,对责任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以自己的名义为企业谋取利益;(八)依法为企业提供担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二)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经营范围和所在地;(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等产权;(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4.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08 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 合伙人的基础是什么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来了!各位考生,赶紧查收,好好学习!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中级会计2022总结《经济法》基础阶段的知识点,快来点击吧!ltrgt[知识点]特殊普通合伙【章节】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位普通合伙[内容导航]lt/troggt1.普通债务2.具体债务3.特殊普通合伙设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适用普通合伙企业一般规定,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债务负债的承担上。1.普通债务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及合伙企业在合伙人执业活动中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其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具体债务(一)对外合伙人或数名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2)内部合伙人在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后,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照合伙协议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设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07 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 有限合伙企业知识点

  • 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2022年新规定是什么呢?

    CPA2022年有哪些新要求?注册会计师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报考。要想参加考试,首先要了解ca考试的要求,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参加考试。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下面的内容吧。1、2022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有哪些新要求会议报名需要满足专业全面的报名要求。其中,综合阶段注册要求需通过专业阶段考试。(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中国公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报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取得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证书。温馨提示:想参加考试的同学,官网的这套CPA辅导资料东奥agt千万不要错过。第二,不报考的考生第一次怎么换照片lt/一gt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U盘复印件)。专业阶段的候选人到申请所在地区的地方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并更换。综合阶段候选人经省针灸学会批准后予以更换。2022年度学习计划!正在进行基础考试准备3.缴费后可以更改考区吗?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和缴费分为两个时间段。从注册结束到开始付款的时间跨度为一个半月。考生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导致考生在报名后更改考区。我可以在付款期间更改测试区域吗?为进一步提高考试便利化水平,考生可在缴费期间不完成缴费、不改变考区的情况下,对所报考的科目进行适当调整。申请人完成缴费后,不得更改学科、考区等相关报名信息,报名费不予退还。...

    2022-06-02 注册会计师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只有主动付出,才会有丰硕的果实等着你去收获。由于2022年ItermediateAccoutig考试教材有较大变动,为方便考生备考,编辑整理了《经济法》的知识点,参加了2022年的考试。会计中级考试的考生,抓紧备考!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合作执行/troggt【章节】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位普通合伙[内容导航]lt/troggt1.合伙事务的执行形式2.一个或多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3.重大事项的解决4.普通合伙人的义务6.合伙企业损益分布合作执行1.合伙事务的执行形式(1)普通合伙人不论出资额多少,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每位合伙人无论出资多少,均享有平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一般情况下,所有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也可以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3)一个或多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企业执行产生的收入属于合伙企业,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4)一个或多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其指定的代表执行。2.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1)对外代表如果委托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则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限制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不得侵害善意第三人(2)监督权如果委托一个或多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将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执行合伙人。(3)账簿核对权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财务信息进行核对。(4)委托权的撤销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5)异议权合伙人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交易的执行。发生争议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方式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一人一票,经全体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的表决方式。3.重大事项的解决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变更合伙企业名称;(2)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经营范围和所在地;(3)处置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合伙企业;(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等财产权;(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gt(六)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4.普通合伙人的义务(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与合伙进行交易。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一)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二)合伙企业聘请的管理人员超出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履行职责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合伙企业损益分配(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享;出资比例不能确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享。(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利润全部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损失。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02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力不竭,气不竭,心不死,不放弃,不放弃,坚持!跟着小编每天学习2022中级会计知识点,继续努力学习!总有一天大家都能顺利考取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伙伴关系和第三人称关系lt/gt【章节】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单位普通合伙[内容导航]lt/troggt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算2.合伙人债务清偿合作伙伴关系和第三方关系1.合伙企业清偿债务(1)先企业,后个人合伙企业应先以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的股权比例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在还款中的利益,要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追索。(3)内部追偿如果合伙人实际支付的金额超过按照既定比例应承担的金额,则合伙人有权追回超出部分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金额的合伙人。2.合伙人债务清偿(一)合伙人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的,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行使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代位权。(二)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用从合伙企业分配的利润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三)债权人不得接管或者直接出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02 合伙人债权人的代位权 合伙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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