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沧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财会〔2022〕20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全市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我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无需重复操作)。二、继续教育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2022年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会计法治教育、会计诚信教育,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6号)和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冀财会〔2021〕27号)作为重点内容。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科目指南适时调整。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三、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四、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一)面授教育。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面授教育。组织面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教育开始前20日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htt://rygl.hecz.c/jxjy/)填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人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二)网络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rygl.hecz.c),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三)其他形式。除面授教育、网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考试、会议、比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形式。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人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鼓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面授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立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员健康安全。五、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六、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是实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县(市、区)财政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财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引导本地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关单位和行业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内容和质量的指导和监管,并对各单位申报的面授教育学分和个人申请其他形式学分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支持和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应主动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满足高质量发展对创新型、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才的要求。沧州市财政局2022年3月29日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1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在全国

  •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补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摘要:安徽滁州发布关于补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以往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自2022年4月7日起,安徽省开通会计初级资格证书补申领功能,考生可以补申领最近5个年度的初级资格证书。具体内容如下:关于补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相关考生:以往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自2022年4月7日起,安徽省开通会计初级资格证书补申领功能,考生可以补申领最近5个年度的初级资格证书。以后,没有特殊情况,初级证书补申领功能将长期开放,考生可以随时补申领最近5个年度的初级资格证书。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证书申领”,按照要求进行资格申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到滁州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资格证书。领取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东四楼407室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0550-3216510、3216511滁州市财政局2022年4月7日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更多推荐:“升级打怪”不停歇!2021考完初级转战这些——注会4月6日报名!初级+注会可以一起备考的四个理由!...

    2022-04-11 会计 财政局 处罚 会计财政局网

  • 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阶段性完成2021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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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4

  • 2021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暨注册会计师考试昆明考区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公告(云南)

    各位考生:2021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于8月27日开始。目前,云南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保障考生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保障2021年考试的顺利实施,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一、考生防疫要求1.所有请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个人防护材料,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佩戴带呼吸阀的口罩。2.考试当天,考生应在第一次考试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负报告(核酸检测应尽可能在考试当地进行),确保手机显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体温正常(...

    2022-04-04 云南口罩事件 云南口罩生产厂家

  • 2021河南南阳市财政局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公告

    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月27日至29日举行,部分地区因疫情延期。根据财政部考试办公室发布的《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应急处理办法》(财务考试)〔2014〕7根据号码)的相关规定,我们将为延期考试的地区组织另一次考试。为协调相关地区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的实施,现另行组织考试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专业阶段考试: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08:30-11:30会计(第一场)13:00-15:00税法(第一场)17:00-19:00经济法(第一场)20219月20日(星期一)08:30-11:00审计08:30-11:00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17:00-19:00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20219月21日(星期二)08:30-11:30会计(第二场)13:00-15:00税法(第二场)17:00-19:00经济法(第二场)综合阶段考试:20219月21日(星期二)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2)二、其他事项(一)参考对象为延考地区已成功报名的考生。(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如不能参加另行统一组织的考试,请于2021年9月2日至7日(每天8:0000-20:00)登录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在线注册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注册系统),选择退款。具体退款流程请关注当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退款考生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三)2021年9月10日至18日参加另行统一组织考试的考生(每天8:00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认真备考。原标题:关于2021年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公告文章来源:htt://caizj.ayag.gov.c/hjw/452240.htm...

    2022-04-04 注册会计师2021年真题 注册会计师2021年考试安排

  • 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做好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近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发布了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参加阿克苏地区高级会计师学生们,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启动。阿克苏地区790名考生将获得资格证书。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采取以下三项措施,认真颁发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一是及时部署,广泛开展证书发放宣传。资格证书的发放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稳步推进这项工作,阿克苏地区财政局提前制定了工作计划,通过电话、政府网站、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接收对象、接收方式、接收时间、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疫情防控等相关事宜。二是规范流程,明确责任。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阿克苏地区财政局进一步梳理和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明确证书管理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规定,确保考生信息安全,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电话咨询和证书发放。要求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回答各种咨询电话,做好服务保障。提供现场领取人员证书发放登记表和会计人员信息收集操作流程,及时通知会计人员信息收集;认真审核申请邮寄人员信息,及时联系邮政人员邮寄,及时高效发放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三是提高认识和落实到位。证书发放设计是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证书便利化改革是提高证书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措施。根据上级要求,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坚持创新、便捷、信息化的原则,不断提高证书发放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满意度。

    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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