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出发,准确把握全球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和特点,围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各级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数字技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数字治理成效不断显现,为迈入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同时,数字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顶层设计不足,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创新应用能力不强,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还有不少突出短板,干部队伍数字意识和数字素养有待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进一步加大力度,改革突破,创新发展,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坚持数字普惠,消除“数字鸿沟”,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改革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着力强化改革思维,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创新,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坚持数据赋能。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坚持整体协同。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系统集成,全面提升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水平,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与相关领域改革和“十四五”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3.主要目标。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全面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一)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投资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加强经济数据整合、汇聚、治理。全面构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运用大数据强化经济监测预警。加强覆盖经济运行全周期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强化经济趋势研判,助力跨周期政策设计,提高逆周期调节能力。提升经济政策精准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强化经济运行动态感知,促进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二)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以一体化在线监管提升监管协同化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提升数字贸易跨境监管能力。以新型监管技术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以网管网,加强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三)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等水平,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加强“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推进智慧应急建设。优化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构建新型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四)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国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免申即享”、“民生直达”等服务方式,打造掌上办事服务新模式,提高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智慧服务能力。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以数字技术助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一业一证”等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涉企审批一网通办、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政策兑现直达直享。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探索推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积极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五)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利用科学性,更好支撑美丽中国建设。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打造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水资源管理调配水平。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六)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提升政务运行效能。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充分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行政执行能力。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行政执行方式,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加快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以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七)推进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优化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快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政策传播。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紧贴群众需求畅通互动渠道。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为支撑,灵活开展政民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强化安全防护技术应用,切实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二)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应问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充分运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拓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加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发现能力。(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落实运营者主体责任。开展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建立健全对算法的审核、运用、监督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四、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整体协同、智能高效、平稳有序,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一)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履职更加协同高效。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变革优势,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协同方式,推动政府履职效能持续优化。坚持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推动政府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和网络空间等治理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和高效办理,推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强化审管协同,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二)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鼓励和规范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商机制,推进建设管理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等项目建设管理新模式。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数字普惠,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数字政府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扩大数字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优化数字公共产品供给,加快消除区域间“数字鸿沟”。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项目绩效评估,避免分散建设、重复建设,切实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成效。(三)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持续抓好现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及时修订和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四)健全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制定,持续完善已有关键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提升应用水平,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研究设立全国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组织,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五)开展试点示范。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结合,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促进。立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为国家战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有序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实现“国家统筹、一地创新、各地复用”。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推动创新试点工作总体可控、走深走实。五、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治理,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确保各类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一)创新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优化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政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二)深化数据高效共享。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全国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持续提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有序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业务系统数据双向共享。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大力提升数据共享的实效性。(三)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六、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强化安全可信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平台,整合构建结构合理、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根基。(一)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统筹整合现有政务云资源,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实现政务云资源统筹建设、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国务院各部门政务云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统筹管理。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展政务云建设,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探索建立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加强一体化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和调度。(二)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统筹建设管理,促进高效共建共享,降低建设运维成本。推动骨干网扩容升级,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网络支撑能力。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移动接入能力,强化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功能,并不断向乡镇基层延伸,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统筹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三)加强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依托身份认证国家基础设施、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认证资源,加快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持续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健全全国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深化电子文件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数字档案资源体系,提升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和应用水平。发挥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推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开展各级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平台建设,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和智能分析能力。推进地理信息协同共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发挥地理信息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围绕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增强数字政府效能,更好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精准匹配公共服务资源,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更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汇聚、流通、交易中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二)引领数字社会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和传统公共服务融合,着力普及数字设施、优化数字资源供给,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完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等制度,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完善数据产权交易机制,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不断夯实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基础,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的安全保护,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水平,为数字化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环境。积极参与数字化发展国际规则制定,促进跨境信息共享和数字技术合作。八、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中央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二)健全推进机制。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建立健全全国一盘棋的统筹推进机制,最大程度凝聚发展合力,更好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提升数字素养。着眼推动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搭建数字化终身学习教育平台,构建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体系。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深入研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置数字政府相关专业,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体系。(四)强化考核评估。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树立正确评估导向,重点分析和考核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2022年6月6日...

    2022-06-27 数字政府治理方式 数字化政府治理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政府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

    人与人之间最小的区别是智商,但最大的区别是坚持!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政府会计要素及其识别与计量[Sectio]第30章政府和非营利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第1节政府会计要素及其识别和计量【知识点】政府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政府会计要素及其识别和衡量(1)政府预算的会计要素政府预算核算的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余额。1、预算收入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合法取得的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预算收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2、预算支出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预算支出一般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3、预算余额预算余额是指预算年度内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收入减去预算支出后的经费余额,以及历年结转的经费余额。预算余额包括余额资金和结转资金。资金余额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实际完成的预算收入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年末或因故未全部落实,下年度仍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2)政府财务会计要素政府财务会计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1、资产资产是指由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形成的、受政府会计主体控制、预期产生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提示: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例如城市道路、公交车站、公园和绿地。政府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政府会计主体在计量资产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确保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地计量。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属性不能用于计量的,采用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2、债务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因过去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预计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的经济资源流出。政府负债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3、净资产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其数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4、收入收入是指报告期内流入的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5、费用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注:本文知识点整理来自东澳张志峰老师-基础强化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试听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试轻一的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新课程计划2023年初开学!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Blakagt时间从8月26日至28日,不经历一次彻骨的寒冬,梅花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25 政府会计的会计要素 政府会计核算要素

  • 注会知识点: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

    只有一件事让梦想无法实现,那就是对失败的恐惧。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私人-私人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章节]第17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1节收入【知识点】社会资本对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公私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私营方会计(1)PPP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条件PPP项目合同应满足“双重特征”和“双重控制”。1、特点双重功能:(1)社会资本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使用PPP项目资产代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2、条件(同时满足)双重控制:(1)政府控制或规范社会资本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对象和价格;(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2)相关会计处理社会资本向其他方提供建设服务(包括建设、改建、扩建)或承包等,应确定其身份是否为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设服务,又提供竣工后的运营服务和维护服务)的,应在合同中识别出单项履约义务,并设定交易价格根据每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配至各履约义务。1、施工中(1)建筑服务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借贷:合约资产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借:合同履行成本贷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款:合同履约成本(2)对金融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的影响,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借贷:合约资产贷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等(3)资本化借款费用的确认借款:PPP借款费用贷款:短期贷款/长期贷款(4)PPP项目资产可使用时对于无形模式和混合模式借款:无形资产贷款:合约资产PPP借款费用提示: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工程收入金额的差额超过有权取得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混合模型”)。2、运行中(1)确认经营服务收入和成本借:银行存款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借:合同履行成本贷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方:合同履行成本(2)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方:累计摊销(3)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金融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借贷:合约资产贷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等提示:在确定融资成分的影响时计算有效利率。有效利率:使每项履约义务确认的收入现值等于合同开始日各期间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4)在有权收取对价的情况下将合同资产转为应收款(金融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的推移)借:应收帐款贷款:合约资产(5)政府收据(金融资产模型和混合模型)借:银行存款贷方:应收账款3、运行中的维护服务(1)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借贷:合约资产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借:合同履行成本贷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方:合同履行成本(2)不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贷款:预计负债或者:借款: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贷款:预计负债根据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在运营过程中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的,有权收取社会资本的对价。项目(该权利仅限于取决于时间推移的因素)被确认为应收款,并按照金融工具规则("金融资产模型")入账。社会资本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工程收益金额超过有权取得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可确定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混合模式”)。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向政府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应支付的合同对价的,社会资本应当按照收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得作为政府补贴。为保持PPP项目资产的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政府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如果社会资本根据PPP项目合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预计支出,并按照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用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建议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新课程计划2023年初开学!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年投注考试将于8月26-28日举行,不会有点冷,梅花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合同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也许你觉得自己的努力总是徒劳无功,但不用怀疑,你每天都在向着顶端靠拢。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政府补贴的定义及特点[章节]第18章政府补贴-第1节政府补贴概述【知识点】政府补贴的定义及特点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点1、政府补贴的定义政府补助是指免费获得来自政府的货币或非货币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对企业的无偿政府补助、退税、财政贴息、无偿非货币性资产等。提示:(1)对不涉及直接资产转移的经济资源,如直接减免、增加税收减免、部分税收抵免等,不适用政府补贴标准。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预先向企业退还的进项税额,不是政府补贴。(2)部分税收减免需要按照政府补贴标准进行核算。例如,一般纳税人的加工企业按照税法招收个体户退役军人,按固定税率扣除增值税。借: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税款扣除)贷方:其他收入(减税)(3)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再按退还的增值税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主题。此外,应纳税额按规定直接减免的,也计入其他收入。(四)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成绩突出的,按规定获得的奖励计入“其他收入”科目。2、政府补贴的特点政府补助具有以下特点:1、政府补贴是来自政府的经济资源2、政府补贴免费如果政府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资,则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就是投资者与被投资方的关系,是一种对等交易。企业从政府获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以政府经济资源为对价对于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或者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益》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标准。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用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建议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新课程计划2023年初开学!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年StudetExam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这会有点令人失望。,梅花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增值税的知识点 税法增值税知识点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今天你离巅峰还很远,但通过你今天的工作,你会积蓄力量,明天再攀登高峰。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章节]第十八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总法获得时:借:银行存款(XX资产)贷方:递延收入摊销时:借款:递延收益贷款:其他收入提示:需要说明的是,在总额法下,如果相应的长期资产在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损失,则递延收益的摊销保持不变,不受减值因素的影响。企业选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应当将递延收益分期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科目。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科目。如果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之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毁损等),相关递延收益的未分配余额为转入当期资产处置损益,不再递延。相关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递延收益的未分配余额先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执行-非流动持有待售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净额方法补贴将冲销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实践中,存在政府无偿向企业提供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如无偿使用土地使用权、天然林等。对于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计量。企业收到非货币性资产时,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以合理、系统的方式计入损益,借记lttroggt“递延收入”。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获得。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用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建议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新课程计划2023年初开学!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年StudetExam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这会有点令人失望。,梅花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递延收益的概念 递延收益包括哪些内容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你经历的痛苦越多,你经历的快乐就越多。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章节]第十八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知识点】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与福利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政府补助在满足附加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类型总法网络法troggt补偿后期间的成本或损失收到的授权ltgt资金贷方:递延收入借:银行存款等贷:递延收益发生成本或损失时借用:递延收入gt贷款:其他收入(与日常活动有关)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借用:递延收入gt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费用等

    2022-06-22 知识点 日语 知识点 日语怎么说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政府补助的退回

    有目标的生活有方向,有计划的生活更精彩。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政府补助的退款[章节]第十八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知识点】政府补助退款政府补助退款以下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1)相关资产的成本在初始确认时抵销的,调整该资产的账面价值;(2)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其他情况,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提示:对属于前期差错的政府补助退还,按照前期差错更正情况进行追溯调整。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用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建议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新课程计划2023年初开学!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年StudetExam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这会有点令人失望。,梅花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知识点会计初级 知识点会计

  • 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及测试题——第十一章政府补助

    书山以路勤为路,学海无止境!中级会计考试涵盖了广泛的知识点。考生只有努力学习、备考,才能顺利通过考试!为了帮助考生,小编整理了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第11章《中级会计实务》思维导图,请继续往下看!热门推荐:2022年,选择小班冲刺训练gt|近三年考题及分析|条目/公式/法规(点击图片放大)lt/gt★2022《中级会计实务》第11章练习题★lt/troggt1.[练习题、选择题]以下项目中,属于政府补助()。A.财务折扣B.增值税出口退税C.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D.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债务减免2.【习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政府补助的说法正确的是()。A.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B.企业购建长期资产取得的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C.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补助,必须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D.本公司取得货币性资产用于购建长期资产,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习题真假]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答疑分析】1.Awer:A分析:政府补贴的主要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退税、无偿转让非货币资产。其中,退税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收后退(退)、即收即退等方式,向企业退还的税款。一种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政府补贴。选项A正确;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预先向企业退还的进项税额,不是政府补贴。选项B错误;直接减税、免税、增加税收减免、部分税收抵免不涉及资产直接转让。这是政府补助,选项C和D是错误的。【知识点]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点2.答案:B、D分析: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B和D是正确的。【知识点]政府补助的分类3.答:是的【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22“中级会计实战”备考站★学习计划立即学习!2022中级会计实务基础阶段学习计划来了!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100天学习计划来了,赶紧收藏学习吧!频率测试站点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快来学习!必填项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词条汇编,赶紧收藏学习吧!上一年的问题快速收藏!2019-2021年中级会计考题及分析!重大变化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教材有多大变化?赶快找出来!辅导课购买2022“LightOe”并享受“LightOe”数字版教程书籍17位名师讲授的2022中级会计辅导班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是会计行业含金量较高的证书。如果候选人有这个证书,晋升和加薪的概率将大大提高。你在等什么?不要着急准备考试,争取早日通过target="_lak"gt中级会计考试!注:以上部分内容选自东奥相关备战资料(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6-16 中级会计实务2022年大纲 中级会计实务2022年变化

  • 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您想在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中完成“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知识点吗?你想让你的考试准备更有效率吗?那就跟着小编整理的《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来学习吧!争取尽快通过考试!名师指导,直接打考场,不是难的!gtgtgt推荐阅读:2022中级会计实务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赶紧学起来!【知识点】综合会计用于项目政府补助强gt[章节]第十一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内容导航]综合项目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综合项目的政府补助核算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要分别分解核算;难以区分的,公司应将其作为与收入相关的整体进行分类。相关政府补助。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0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汇总

  • 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2022中级会计备考火热进行中,考生赶紧收藏这篇关于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的文章,学习难的!祝你一切顺利!名师指导,直接打考场,不是难的!gtgtgt推荐阅读:2022中级会计实务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赶紧学起来!ltrgt【知识点】政府补助退货核算强gt[章节]第十一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内容导航]政府补助退款核算政府补助退款的会计处理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还,并应在下列情况下核算:(1)相关资产的成本在初始确认时抵销的,调整该资产的账面价值;(2)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冲销相关递延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其他情况,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属于前期差错的政府补助返还,应当按照前期差错更正情况进行追溯调整。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0 中级会计实务高志谦 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讲义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来吧!来吧!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来了!同学们,赶快行动吧!根据小编整理的内容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速学!lt/gt【知识点】与retur相关政府补助强gt[章节]第十一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内容导航]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与福利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政府补助在满足附加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类型总法网法补偿未来期间的成本或损失收到赠款时借:银行存款等贷:递延收入借:银行存款等贷:递延收入发生成本或损失时借:递延收入贷:其他收入(与日常活动有关)非营业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借:递延收入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用ltgt营业外费用等补偿发生的成本或损失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收入(与日常活动有关)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借:银行存款等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用ltgt营业外费用等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09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归纳总结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归纳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准备中级会计考试需要毅力和毅力才能获得中级会计师证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有需要的考生快来看看吧!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速学!【知识点】带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强gt[章节]第十一章政府补助-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内容导航]1.总法2.净额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总法获得时:借:银行存款(或XX资产)学分:递延收入摊销时:借款:递延收益贷:其他收入(或营业外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总额法,如果相应的长期资产在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损失,则递延收益的摊销保持不变,不受减值因素的影响.企业选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应当将递延收益分期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项目,贷记“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之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毁损等)的,相关递延收益的未分配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不再延期。(2)净额法补助金将冲销资产账面价值,以反映长期资产的实际购置成本。在实践中,存在政府无偿向企业提供长期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如无偿使用土地使用权、天然林等。企业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1元)计量。企业收到非货币性资产时,如果能够取得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则应借记相关资产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以合理、系统的方式计入损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借记“递延收入”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无法取得资产公允价值的,政府补助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09 递延收益中级会计第几章 递延收益的会计处理

  • 政府补助的分类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在中级会计考试中,“中级会计实务”通常被考生认为是最难的科目。为了让考生顺利备考,牢牢把握考试内容,小编整理了一份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速学!【知识点】政府补助强gt[章节]第十一章政府补贴-第一节政府补贴概述[内容导航]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类别(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只有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存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08 中级会计实务高志谦 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讲义

  • 政府补助的定义及特征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来了!大家快来看看吧!努力理解知识点的内容,尽快通过中级会计考试!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试中心会很困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速学!ltrgt【知识点】不退还初始费用强gt[章节]第十一章政府补贴-第一节政府补贴概述[内容导航]1.政府补贴的定义2.政府补贴的特点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点(1)政府补贴的定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包括对企业无偿政府补助、退税、财政贴息、无偿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等。对于不涉及直接资产转移的经济资源,如直接减免、增减税收、部分税收抵免等,不适用政府补贴标准。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预先向企业退还的进项税额,不是政府补贴。(2)政府补贴的特点1、政府补贴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2、政府补贴免费如果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向企业投资,则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的关系,属于对等交易,不适用政府补贴标准。如果企业从政府获得的经济资源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而从政府获得的经济资源是对价或部分对价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第14号——收入”,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标准。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07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归纳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汇总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万财[2022]556号各省厅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推动市场主体完善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进一步降低机构交易成本免除投标(响应)押金和采购文件(包括纸质文件)费用。鼓励采购商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支付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价值的2.5%,项目验收后及时退还。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绝供应商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政府采购商品和服务,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和其他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2、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比例,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合约价值项目预算按年度安排的,年度预缴比例不得低于项目年度计划缴款额的40%,且不得高于年度计划缴款额。金额的70%;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或以人工录入为主、按月结算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不同意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不需要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以不适用上述规定。采购文件和合同未约定预付款项的,采购人可以根据供方申请支付预付款项。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预付款担保或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当在合同和担保措施生效并具备执行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项目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以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按其规定执行。3、加快签约和资金支付采购人应尽量缩短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不迟于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签订合同,除非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合同。采购人不得在采购合同中随意增加采购文件未约定的事项。采购人应当在工程竣工并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符合付款条件的项目,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审核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采购方不得因组织变动、人员流动、政策调整、内部支付流程执行等原因延迟支付。向中小企业付款延迟的,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未约定的,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4、提高中小企业预留采购比例各级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预算主管单位预留具体为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在通过“汇财云”平台申请采购计划(包括依法必须征集的政府采购项目)时,同时确认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采购定额标准以上但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劳务,以及400万元以下适合中小企业提供的工程采购项目,全部从中小企业采购。规模企业;商品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200万元。在适合中小企业的40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项目中,这部分采购项目总预算的40%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为小微企业预留的商品和服务比例不低。70%为小微企业预留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60%。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汇财云”平台政府采购任务簿预留份额实施政府采购。对未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应当在意向披露和采购公告中说明不预留的具体原因,并积极受理市场主体的质疑和投诉。政府采购项目要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根据项目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大企业联合体招标、分包业务。,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V.提高小微企业价格审查折扣率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规划未为中小企业预留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对于预留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包中未预留的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20%的降价优惠,并参与评审扣除的价格。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转包给小微企业的,评估贴现率提高到4%-6%。政府采购项目优惠价格评估按照万财办[2020]16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6、开通“汇彩云”电子商城访问建设全省统一的“汇彩云”电子商城,采用承诺公示制度,开放供应商注册,允许个人工业商户参与报名,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入场费、交易服务费等。积极引进厂家和电子商务,丰富门店商品库,稳定商品价格,对电子门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统一管理。打造电子商城APP,提高采购商和供应商的便利性。使用电子签名系统,实现电子店铺合同的在线签署和实时备案。7.着力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作为安徽省财政厅指定的唯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负责展示省政府采购政策和全过程信息及时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发布地方政策文件,并动态更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标准格式文本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并保证公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除框架协议、网上商城采购、因不可预见原因急需的采购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应予以充分披露。披露时间原则上不迟于采购公告前30天。对价格变动相对固定、连续、变动较小的服务项目,在披露政府采购意向时,应当明确采购人与中标(交易)供应商签订履约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采购合同.VIII.建立绩效补偿机制采购方应当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采购合同,自觉履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及时组织履行验收。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对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名单进行排序,确定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开始新的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迟支付合同款,或者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对供应商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得到补偿或补偿。如因政策变动等原因无法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并给予合理补偿。9.坚决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做法继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壁垒,充分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平等采购竞争。采购人在披露采购文件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消除政府采购的歧视性和隐蔽性障碍,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坚决清理通过入围等方式建立的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各类候选人库、名录、资质库等供应商库;在评价标准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的歧视性或歧视性待遇;坚决破除外企在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商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排除办事机构或办事处等外地供应商行为坚决通过企业分类、增加认证项目、注册、认证、认证等非必要条件排除、限制竞争。X.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采购方和采购机构在质疑期内不得拒绝质疑信,不得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质疑信;必要时,可请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回答问题。质疑的答复应有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直接回答原审查委员会的意见。因答疑而导致中标(结)标结果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同时,将新的中标(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公告或通知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参与者。供应商。进一步推进采购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等信用信息共享申请,建立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和失信处罚机制,行政处罚机关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人民政府采购网公布处罚信息资源交易监管网、信用安徽等网站进行宣传,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严禁“以管代罚、以罚不罚”的现象,各级财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为政府采购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辩护权、听证权等,确保程序合法。坚持惩教相结合的原则,正确适用和区分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案件,实施的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进一步细化政策实施要求,加强对实施的监督指导采购机构的政策。各级预算主管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做好小额预留股份的宣传工作。和中型企业和采购细节,以确保满足所有要求。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安徽省财政厅2022年5月27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沟[2022]556号).df...

    2022-06-06 安徽省财政厅采购处 安徽省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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