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歌考虑改变Play商店税收但选择了更高的利润

    谷歌考虑改变Play商店税收但选择了更高的利润

    谷歌考虑改变Play商店税收但选择了更高的利润多年来,谷歌Play商店的开发者对谷歌收取的30%的应用程序销售佣金一直抱怨不休。这种高额的税收被认为是苹果和谷歌等科技巨头以牺牲开发者的利益为代价而获利的众多方式之一。最近,有报道称谷歌正在考虑改变Play商店税收政策。一直以来,谷歌Play商店的开发者对谷歌收取的30%的应用程序销售佣金一直抱怨不休,原因是这一税收被认为是谷歌利用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方式。有消息称,谷歌正在考虑将销售额前100万美元的应用程序的佣金降至15%。此举无疑会让开发者感到高兴,但它也不会对谷歌的利润产生太大影响。据估计,谷歌去年从Play商店获得了110亿美元的收入。因此,从前100万美元的销售额中减免15%的佣金,将使谷歌每年损失约1.65亿美元。这对于谷歌来说是一笔小钱,但对于开发者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是,谷歌最终还是决定不改变Play商店税收政策。据报道,谷歌认为,降低佣金将损害其利润。该公司表示,Play商店为开发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平台,让他们可以接触到数百万用户,因此收取30%的佣金是合理的。谷歌的决定让开发者感到失望,但并不意外。科技巨头往往不愿意降低他们的利润,即使这会损害开发者的利益。...

    2024-01-09 谷歌商店play 商店play2023下载

  • 【PDF】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建议稿及立法理由2022|百度网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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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29

  • Z4706-马昌尧-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大放送”你值得关注!99|百度网盘下载

    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大放送”你值得关注!官方99《Z4706-马昌尧-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大放送”你值得关注!99》]赏金猎人会员专属高佣,私聊萌萌加入赏金猎人会员开启快速合买任何课程,所有加密课都可以筹如何确认自己佣金比例?专属佣金以后台实际显示为准,默认佣金可在右上角查看...

    2023-01-28

  • 《墨香财经学术文库 自主研发税收优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张俊瑞,陈怡欣,危雁麟,宋晓悦作|(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墨香财经学术文库自主研发税收优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者】张俊瑞,陈怡欣,危雁麟,宋晓悦作【丛书名】墨香财经学术文库【页数】295【出版社】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01【ISBN号】978-7-5654-4032-8【分类】中国经济-经济发展-研究【参考文献】张俊瑞,陈怡欣,危雁麟,宋晓悦作.墨香财经学术文库自主研发税收优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01.图书封面:图书目录:《墨香财经学术文库自主研发税收优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内容提要:本书剖析了我国倡导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深刻内涵,以及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发展浪潮中我国抓住机遇,推进科技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总体情况,并突出关注了与自主研发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本书从企业角度就如何根据企业实际选取适合的自主研发创新模式进行了探讨并给出了相关建议,根据相关实证研究结论,详细阐述了自主研发活动在微观企业层面和宏观经济高质量发展层面的具体影响。本书在梳理了我国自主研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展进程的基础上,从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研发投入水平和新旧动能转换情况,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依据全国范围内31个省市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对目前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体分析,选取我国科教大省陕西省为典型案例展开剖析,并以其相关数据为参照获得了横向、纵向对比结论;同时,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本书还选取了最具代表性和企业普适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政策落实的深入分析,最终根据以上所述现状研究的相关结论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改善方案和政策建议。本书从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等多个视角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在企业价值创造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层面发挥的作用得出了有力的结论,阐明了有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墨香财经学术文库自主研发税收优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内容试读1绪论1.1研究背景随着时代不断发展进步,创新理念和实践活动的价值和意义不断显现。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对创新予以了高度重视,并将创新发展理念作为制定我国发展战略、推动我国发展建设的重要指导理念。2006年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科学分析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全面判断我国战略需求的基础上,做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建设创新型国家,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在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之后,各国之间进行自主科技研发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自主研发、税收优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决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此外,《决定》还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以形成“人人创新”新势态为目标,面向全社会发起了人人参与自主创新的呼吁,此后又进一步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充分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坚决消除各种束缚和桎梏,让创业创新成为时代潮流,汇聚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动能”,这充分说明了自主创新活动作为驱动经济社会良好健康发展的重要活动,需要全国人民凝聚力量和智慧、共同积极参与,因此如何广泛增强创新活力已成为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应予以有效解决的重要问题。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称《纲要》),作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文件,为实施好创新驱动战略做出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纲要》指出,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文化创新相结合,并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三步走”目标。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创新驱动视为我国科学发展的重要驱动要素之一,足以看出创新在我国发展战略规划中的重要地位,积极鼓励自主创新无疑是促绪1论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要行动方向。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提出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等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发挥好我国大规模人力人才资源的优势,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支持。2019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大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对于创新要素驱动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重视高新区的布局和优化,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以集聚的高端创新资源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乃至满足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创新发展是我国顺应时代特征和趋势、积极应对全球竞争环境新挑战、有力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前提下的科学选择。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充分调动自主研发积极性,加快自主研发步伐,有利于在市场主体中将创新驱动发展理念付诸实践,从而以创新推动市场主体从容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具体来说,激励市场主体重视自主研发、提高自主研发投入意愿,并积极从事自主研发活动,是有效在市场主体中贯彻落实自主创新的必然决策和必要途径。4【自主研发、税收优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1.2与自主研发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1.2.1发达国家在自主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本书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整理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关于自主研发费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总结归纳如下:1)美国在自主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美国税法规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超过基础部分的,可以给予20%的税收抵免,此为常规性抵免(traditioalcredit)。另一种税收抵免的形式是选择性简化抵免(alterativeimlifiedcredit),是指企业本年度有效研发投入超出企业在前三年研发投入均值的50%的部分可享受14%的税收抵免。如果企业前三年无研发投入,则当期产生的有效研发投入可享受6%的抵扣额。这种方式不考虑总收入增长问题,只考虑研发投入情况,适用于大多数企业。此外,美国对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给予特别优惠。对于企业支付给合格小企业、大学或州立实验室的外部研究费用,可100%计入抵免额基数,但其他类型的研究费用仅按65%计入。2)英国在自主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英国针对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有不同的研发活动税收激励政策,加计扣除标准因企业规模的大小而不同,不受企业所在行业的限制。中小型企业的研发支出可以税前加计扣除225%。若中小企业财务亏损,还可享受纳税年度合格研发费用24.75%的现金补贴。而大型企业的研发支出可以税前加计扣除130%或享受10%的税收抵免。3)日本在自主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日本在自主研发税收激励方面,也是针对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分别提供应纳税额抵免政策,但政府还提供了所有企业都适用的额外税收抵免政策。中小型企业可以抵扣12%的研发支出总额,但税收抵扣额不能超过企业在全国的所得税总额的20%。除了这些基础的抵免政策,如果中小型企业购买用于国内制造业等特定产业的新设备,可享受额外5绪1论税收优惠,例如税收折扣和抵免。大型企业可以抵扣8%~10%的研发支出总额,但是同中小型企业一样也受到所得税总额20%的限制。如果研发支出超过平均销售收入的10%,那么大型企业可拥有额外抵免优惠权利。4)澳大利亚在自主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澳大利亚在2009年将实施多年的加计扣除政策改为税收抵免政策。目前,澳大利亚对于符合条件的年营业额小于2000万澳元的内外资企业发生的合格研发费用给予45%的税收抵免,大于2000万澳元企业的抵免比率为40%。可见,澳大利亚的研发税收优惠也更倾向于中小型企业。5)法国在自主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国研发税收抵免是从量计征的,并未明确区分企业规模。企业纳税年度有效研发支出未超过1亿欧元的,可抵扣应纳税款的30%,超过部分可抵扣5%;对于初次享受税收抵免政策或是前五年未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企业,有效研发支出不超过1亿欧元的,第一年可抵扣研发支出的40%,第二年可抵扣35%,第三年可抵扣30%,超过部分可抵扣5%。另外,法国设立了未使用抵免即可即时退税的政策,主要针对新设立企业、中小型企业、以创新业务为主体的企业和身陷财务困境的企业。此外,法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其他税收激励政策,例如针对创新活动的税收补贴、创新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降低销售专利技术的所得税税率等。1.2.2我国在自主研发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关于研究与开发费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最早出现在1996年,由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对“三新”投资每年增长率超过10%的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抵扣50%的应纳税所得额,其后数次明确政策的适用范围,使得各所有权性质以及经营状况的企业都得到惠及,并对研发费用的范围做出更加明确的划分,这一举措激发了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6【自主研发、税收优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竞争力。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进一步完善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实施,明确界定了企业研发活动范围和研发费用归集标准,使得相关政策的落实更加到位。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制定下发《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整体上扩大了研发活动的范围。201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该政策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并在2018年7月起推广至全国,此项对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旨在将资本引入政府希望大力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域,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以创新战略推动国家发展。2017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梳理了“双创”相关的所有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17年7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出台了83项税收优惠措施,几乎涵盖了企业从初创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的整个生命周期。优惠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方式包括免征、可抵扣、分期缴纳等方式。全面而多样化的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释放了“双创”企业的发展动能,极大地鼓励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1.2.3我国自主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特点:与其他国家相关政策对比相关研究对我国自主研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特点及国际对比···试读结束···...

    2022-10-25 黑老大的退休生活 墨香文库 谁把谁当真墨香文库

  • 《800个房地产企业税收疑难问题精解》本社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800个房地产企业税收疑难问题精解》【作者】本社编【页数】377【出版社】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3.03【ISBN号】978-7-5092-1003-1【价格】68.00【分类】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中国-问题解答【参考文献】本社编.800个房地产企业税收疑难问题精解.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3.03.图书封面:图书目录:《800个房地产企业税收疑难问题精解》内容提要:本书根据最新税收法律规定编写。作者根据房地产企业纳税实务,精选800多个房地产企业纳税典型问题,依据税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细致的解读,囊括房地产企业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税种。《800个房地产企业税收疑难问题精解》内容试读第一部分房产开发前期阶段第一部分房产开发前期阶段营业税1.对土地进行整理后转让,如何缴纳营业税?问: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整理后转让,计征营业税的基数如何计算?答: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时能够在营业额中扣除的只能为土地取得时的价款,对土地进行三通一平等其他的费用则不能扣除。2.收到土地补偿金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问:我公司主营市政道路、公路工程的修建,有国有划拨土地一块,无账面价值。2010年一家公司向国家上缴土地出让金后进行开发,该土地使用权归属该公司,经协商,该公司给我公司支付补偿金80万元。请问我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投资或销售)?针对80万元的补偿金是否缴纳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主营市政道路、公路工程,收取上述土地补偿金80万元,应属转让土地行为,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3.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后经过七通一平再转让,营业税是否按差额缴纳?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二条关于适用税目问题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3800个房地产企业税收疑难问题精解800GEFANGDICHANQIYESHUISHOUYINANWENTIJINGJIE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第三条关于营业额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人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后经过七通一平后再转让,未进人施工阶段,可以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差额纳税。4.转让土地使用权预收定金,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现转让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已收到对方支付的定金,我们应该立即缴纳相关的营业税,还是等余款付清后全额纳税?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预收定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5.归还土地使用权是否征收营业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一)款“转让土地使用权”规定,不征收营业税。上文中“正式文件”的具体解释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规定,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中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土地管理部门报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2第一部分房产开发前期阶段6.受托整理土地,取得收入应如何缴纳营业税?答:根据《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规定,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一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7.将土地使用权过户是否缴纳营业税?问:一方出土地,另一方出资金,未成立独立企业,双方联合开发房地产,因当地建设部门不能同时立项,需将土地使用权过户至开发企业,是否符合“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C2002)191号)规定:(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2)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具体的交换方式也有以下两种:(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税目征税。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注:自2009年1月1日后应当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各自的营业额。如果合作建房的双方800个房地产企业税收疑难问题精解800GEFANGDICHANQIYESHUISHOUYINANWENTIJINGJIE(或任何一方)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出去,则又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对其销售收入再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如果你们之间的合作建房不符合“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则应缴纳营业税。符合上述规定则不缴纳营业税。8.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否缴纳营业税?答:《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2)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投资方不用缴纳营业税,对股权投资再转让的情况也不用缴纳营业税。9.土地被收储,收到的补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问:我单位有一停工的工业企业,近期被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收将土地收储,收到土地补偿款2300万元和地上建筑物补偿款300余万元,请问营业税如何缴纳。依据政策是什么?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根据上述规定,按照城市规划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只要出···试读结束···...

    2022-09-13

  • 《房地产业九大税种操作实务》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编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房地产业九大税种操作实务》【作者】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编著【丛书名】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房地产智库系列丛书【页数】551【出版社】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4.08【ISBN号】978-7-5092-1291-2【价格】88.00【分类】房地产税-研究-中国【参考文献】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编著.房地产业九大税种操作实务.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4.08.图书封面:图书目录:《房地产业九大税种操作实务》内容提要:荟萃一线实务专家共同打造。这些专家为全国上千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知名企业提供成功的税收筹划、税务顾问、企业培训等专业服务。提供房地产业九大税实务种解决方案、经典案例:案例代表企业有:北辰置地、鲁能集团、侨鑫集团、富力地产、天润集团等。全面汇集房地产...

    2022-09-13 税收筹划的主体是 税收筹划论文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

    注意税法中的四大税种约占价值的60%,企业所得税法是其中之一四大税种之一。学生需要努力学习。以下是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对居民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六节税收优惠【知识点】居民企业主要税收优惠(★★★)居民公司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1、基于税收的扣除(减少或免税收入、额外扣除、加速折旧、扣除收入)(1)减免收入以缩小税基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所得,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P207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的投资运营收入;P207-注: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运营项目享受优惠待遇,不能承包经营或承包建设项目,不能自建自用项目。P222,电网企业新建电网项目按上述规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征,超额减半,注意P208的范围:技术转让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非独占许可5年以上(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或者: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相关税费-分摊期间的费用境内转让须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可登记;跨境转移须经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可和登记。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取得的收入(第一您所属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三免三减半”)。P208(2)减税优惠税基1、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收入的90%)。P2172、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年至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P170(3)通过加计扣除方式降低税基1、企业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加计扣除。2、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扣除P212-P214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开发费用(2018年至2023年12月31日,扣除未形成的无形资产的75%,已形成的无形资产按至无形资产成本的175%)研发费用有6类可以超抵扣。可抵扣的研发费用包括:①人员人工成本(直接从事研发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股权激励费用,包括外聘上述人员的人工成本)②直接投入成本③折旧费用④无形资产摊销⑤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制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⑥其他相关费用(不超过研发费用的10%,可加计扣除)3、制造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实际情况偿还。产生的金额10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税前。(新)(4)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收益的税收优惠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国家需要支持和鼓励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应纳税所得额。P215①享受主体:风险投资企业②投资对象:初创科技公司③投资期限:两年以上④收入扣除:投资额的70%从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⑤收益扣除当年:从持有股权2年的当年开始,当年扣除不足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5)使用加速折旧影响税基: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等原因确实需要加快折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P215重点:为所有企业提供加速折旧条款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用具(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使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当期成本费用,不再按年计算折旧;单价超过500万元的,仍按有关规定执行。2、税种减免(降低税率)(一)对需要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P209(2)对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P210(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经营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P219(4)对位于国家鼓励类产业西部地区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所得税。P222(6)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以下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2.5%。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调整)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计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P2121、小微企业认定条件——满足四项条件者享受双重优惠税基和税率:先决条件要求企业属性税收按20%的优惠税率计算gt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无论行业)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派遣工人数总资产税收优惠办法——未经批准自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自行申请减免政策。小微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总资产、从业人员数量、行业、行业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州”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企业在预缴时享受减免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按规定纳税。3、税收减免(税收抵免、直接税收减免)(一)企业采购并实际使用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附目录)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10%)抵免税收。投资额的抵免)当年的所得税金额,抵免不足的,抵免可结转5年);P217-P218(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本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应当缴纳的属于地方份额的部分企业所得税。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免税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堂笔记讲义快来试试精彩内容of"LightOe",>>">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16 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是不是汇算清缴 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注意事项税法主体涉及多种税种。考生需要定期总结和复习。以下是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报考税法科目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章节]第九章城市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城市土地使用税法【知识点】城市土地使用税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城市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单独建造地下建筑物的计税公式:年度应纳税额=证明确认应纳税土地面积或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50%■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1)法定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使用的土地;2、国家财政部门划拨的单位承办经费的用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的用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的土地复垦和复垦荒地,自使用之月起,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自开自用)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8、国家划拨、企业自用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待遇(师P397;庆义P647)1、个人拥有的住宅和庭院;2、租金调整改革前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租用的住宅用地;3、免税单位员工家属宿舍用地;4、各种集体和个人开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地。■馆藏管理:(I)纳税期每年计算一次,分期支付。(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占用土地的纳税人一般从下个月开始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新征用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发生纳税义务时购买新商品房从房屋交付后的月份开始购买库存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出具房地产权属证明的次月起出租、出借房产从出租或贷款物业交付的次月起以出让或有偿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新获得的农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一年新征的非耕地自征用批准次月起因土地权属变更,纳税人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应纳税额计算至土地产权状况发生变化的当月月底(同房产税)(3)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地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5-27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知识点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税法科目的考试难度属于专业阶段的第二梯队,只要大家分清各种税种的要求即可并锻炼他们的计算能力,你可以获得高分。以下是2022年税法的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章节]第九章城市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二节耕地占用税【知识点】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1、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教育、医疗设施免税;教职工按规定纳税)。3、农村烈士遗属、阵亡军人遗属、伤残军人、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范围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使用标准。2、减免耕地占用税1、铁路、公路、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的,每平方米减按2元征收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在规定的土地使用标准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房,按当地适用税额的一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新建自用房屋占用耕地的部分,不得超过经批准搬迁的农村居民原宅基地面积。免征耕地占用税。根据规定,纳税人在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改变原占用土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后,纳税人应在使用变更之日起30天内,遵守当地适用的法律。税额除缴纳耕地占用税外。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5-27 耕地占用税税法规定 对单位和个人获准使用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税法的审查重点非常明确。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出现了主观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lt/troggt|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资源税及税收优惠应纳税额的计算[章节]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第一节资源税法【知识点】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税收优惠应缴资源税及税收优惠的计算1、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税率或从量税率、应税产品销售额乘以纳税人特定比例税率或应税产品销售额乘以纳税人从量税率确定。速度。适用的统一费率计算。(1)从价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2)按具体金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适用单位税额2、资源税的税收优惠资源税税收优惠分为四类:(1)资源税法规定的法定减免;(2)授权国务院规定的政策减免;(三)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特殊减免;(4)资源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原资源税优惠政策。考生要注意分析和把握。(1)法定救济1、原油、天然气优惠政策豁免政策减税>">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5-24 税法应纳税额计算 税法应纳税额计算例题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船舶吨税法的税收优惠

    通过投注证书证书,你将真正在会计行业中“立足”!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学习税法科目,东澳小编整理了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吨位税法下的税收优惠[章节]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位法-第六节船舶吨位法【知识点】船舶吨位税法的税收优惠《船舶吨位税法》下的税收优惠1、直接报价以下船舶免征吨位税:1、应缴税款低于50元的船舶;2、以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从境外取得船舶所有权的首次进口香港的空船;3、吨税许可证到期后24小时内不下客货的船舶;4、非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除外);5、捕捞和养殖渔船;6、避难、检疫、修理、改造、终止营运或拆解,不下客、货的船舶;7、军队和武警部队专用或征用的船只;8、警船;9。外国驻华使领馆船舶、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免税的;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符合上述第5至第9项优惠规定的船舶,应提供海事部门、渔船管理部门等部门和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使用关系文件,说明免税的依据和理由.<2、延期优惠吨税许可证有效期内,应税船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将根据实际天数延长吨税许可证有效期:1、疏散、防疫隔离、抢修、装修。乘客和货物不装卸。2、由军队和武警部队征用。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5-17 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知识点 现金收款 转账 1000

  • 税收征管模式改革与创新》尚可文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税收征管模式改革与创新》【作者】尚可文主编【丛书名】重庆智能金融实验与实践中心案例库【页数】259【出版社】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21.01【ISBN号】978-7-5689-0669-2【分类】税收征管-税收改革-研究-中国【参考文献】尚可文主编.税收征管模式改革与创新.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21.01.图书封面:税收征管模式改革与创新》内容提要:本书围绕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进行整体构思和设计,运用大量的专业理论、实战性案例,分别从税收征管模式概述、国外税收征管模式概况、中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沿革、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设想以及税收征管模式运行的保障等方面,对构建中国现代税收征管模式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税收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拓展课程资源、培养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

    2022-04-28

  • 2022年广西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延考通知!

    广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推迟高级会计师考试的通知。确切的开始日期有待确定。报考广西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请及时调整和规划复习进度,耐心等待考试重启!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期2022年广西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的公告根据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财政部发布通知,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及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全国会计资格评定网(htt://kz.mof.gov.c)、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htt://czt.gxzf.gov).c)和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注册时注册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接收后续考试的通知信息。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2日注意:由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内容随着实际情况不断变化和调整,东澳会计在线频道为考生提供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2-04-25 高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分录汇总 高级会计师怎么考试

  • 2022年广西省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暂缓!

    广西省财政厅发布202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准考证印制时间的通知。广西省目前暂缓印制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快来告诉我详情,不要错过打印准考证的机会!你好!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受国内疫情不确定性影响,原定于4月8日公布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链接,2022.目前的情况将被推迟。以最新说明为准。请继续关注财政部、广西财政厅等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后续通知和公告。广西财政厅4月7日★★★点击此处了解2022年广西高级会计师考试详情...

    2022-04-24 全国会计师考试准考证 会计证考试准考证

  • 2022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我们一起来学习2022《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内容导航】1.免税项目2.减税项目3.暂免征税项目【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没有理解知识点光靠死记硬背可不行,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进入冲刺阶段,马上去听老师讲解,将这些难搞的知识点融会贯通!>"tyle="caret-color:red">点击去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gtgt更多推荐:必背!2022年初级会计高频考点汇总...

    2022-04-14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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