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出租公租房是否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企业出租公租房是否免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1.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使用的土地和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用的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7。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单独计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不计算的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X。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税法):“一、《政策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届满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见详见附件1。”因此,企业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入实用学习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税专家免费快速解答问题,立即享受福利gtgt了解更多税务资讯、金融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宝会计网校会计实战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7 房产税 财政部副部长 房产税 财政部回应

  • 申报土地闲置费,应使用哪种申报表?

    [问题]闲置土地使用费申报应该用哪种申报表?[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划转土地闲置费和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七、支付义务人或托收机构原则上应当使用《非税收入综合申报表》申报缴纳土地闲置费和城市垃圾处理费。各地可将申报材料与其他项目合并,简化申报流程。……本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因此,自2021年7月1日起,纳税义务人申报土地闲置费时,原则上使用《非税​​收入综合申报表》,各地可将申报材料与其他项目合并,简化申报过程。加入实用学习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税专家免费快速解答问题,立即享受福利>>了解更多税务资讯、金融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宝会计网校会计实战频道,点击进入>>...

    2022-04-16

  • 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项目可扣减的土地成本中是否包含契税?

    【问题】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项目可扣减的土地成本中是否包含契税?【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lt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五条规定,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divide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time支付的土地价款hellihelli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第六条规定,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第七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项目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可扣减的土地成本中不包含契税。...

    2022-04-15 契税房地产企业 房地产公司契税

  • 2022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土地增值税

    我们一起来学习2022《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土地增值税。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内容。【内容导航】1.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2.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高频考点】土地增值税...

    2022-04-16 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

  • 《经济法基础》30天重要知识点打卡!第22天:土地增值税

    上一篇:第21天第22天下一篇:更新中...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各自的模样,他们或坚持,或勤奋,或刻苦……备考初级会计,让我们从每一道试题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初级会计考生准备了:30天重要知识点打卡(含知识点+对应练习题),知识点每天学一学,习题每天做一做,全力备考呦~点击查看:《初级会计实务》第22天打卡重要知识点gtgt根据正常学习进度,大家应该已到强化冲刺阶段的学习了,所以我们采用先做题,再复习知识点的方式,各位也可根据自己的是实际情况来看哦!点击图片查看大图学完这篇,相信大家对“土地增值税”这个知识点有了一定的深入了解,希望各位再接再厉备战初级会计!本文由正保会计网校教研团队整理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自己刷题不过瘾,正保会计网校《考前刷题集训班》,解决你时间紧任务重,学完就忘,做题发挥不稳定等问题,149元/2科,领取新人券还可再减50元!还在等什么!一键get刷题集训班gtgt>">☛正保会计网校2022年初级会计决战冲刺营上线,主讲带背,逐章划重点,两科仅需10元!查看课程详情gt...

    2022-04-14 会计知识考点 会计初级网校

  • 2022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

    我们一起来学习2022《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内容导航】1.偶然所得2.财产租赁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高频考点】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没有理解知识点光靠死记硬背可不行,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火速更新中,马上去听老师讲解,将这些难搞的知识点融会贯通!>">点击去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gtgt更多推荐:必背!2022年初级会计高频考点汇总...

    2022-04-13 经济法财产租赁例题 财产租赁所得包括

  • 张稳老师免费试听:经济法基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在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当中,税法是占很重要地位的,比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知识点,下面就跟着张稳老师来学习吧!video张稳老师简介:讲“经”说“法”,稳步备考。多年从事注会《经济法》、初级《经济法基础》和中级《经济法》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曾经主持过多部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梦想成真”辅导丛书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典题解》《初级百考题》主编。授课风格:熟悉各类经济法律、法规。教学经验丰富,讲解简洁明确,深入浅出,对习题的分析一针见血,抓住题眼,帮助考生快速的找到答案,耐心细致,让考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快速修成正果!老师寄语:应对考试的过程,就是锻炼自己独立走出迷宫的过程,老师愿做最好的引路人,带你走出一座座知识迷宫。主讲班次:高效实验班2022年初级会计课程学习刻不容缓,正保会计网校给大家准备了不同形式的班次课程,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哦。>">点击查看各班次详情gtgt更多推荐:>">初级会计万人模考大赛火热开启模拟实战免费参与gtgt...

    2022-04-11 经济法基础经济法事实事件案例 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律关系

  • 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十六章:租赁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为了帮助考生朋友们了解考试重点,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第十六章的考试大纲内容,请仔细阅读。第十六章租赁【基本要求】(一)掌握租赁的定义和识别(二)掌握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三)掌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四)熟悉租赁的分拆和合并(五)熟悉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点击下载完整版:2022年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说明:本文内容来源于财政部会计司。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大纲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05

  • 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第四章筹资管理(上)答疑-融资租赁

    中级会计备考,不仅仅是需要大家学习相关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在这条路上坚持学习下去!即使遇到疑惑遇到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答疑,希望为大家解答疑惑!【提问】融资租赁租金中的租赁手续费内容为什么不包括保险费?【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保险费是包含在设备原价和预计残值里面的。而不是包含在租赁手续费里的,租金是取决于设备原价及预计残值、利息和租赁手续费,如果是租金的话,那么是包含保险费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租赁 财务费用 财务账务处理租赁费

  • 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当你真正渴望一样东西时,日月星辰都会来帮忙!中级会计的学习已经开始,希望大家能好好好把握时间积极备考!【知识点】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1.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租赁合同的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2015年简答题)3.不定期租赁(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提示】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4.租赁物的使用(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4)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维修义务(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除外。(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6.改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2015年简答题)7.转租(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8.租金的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租金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则:(1)租赁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2)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9.出租人的解除权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0.承租人的解除权(1)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①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②租赁物权属有争议③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1.买卖不破租赁(2015年简答题)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相关练习题】【单选题】甲公司将一套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下列有关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答案】B【解析】虽然设备的所有权人已经由甲公司变更为丙公司,但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该租赁合同继续约束丙公司,丙公司不能向乙公司主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容忍乙公司承租该设备至租赁期满。【单选题】下列有关租赁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买受人不愿继续出租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B.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C.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答案】BCD【解析】选项A:“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租赁物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物品

  • 房屋租赁合同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天才在于勤奋,成功在于积累,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为助力考生备考中级会计考试,小编整理了中级会计预习阶段的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知识点】房屋租赁合同1.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①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不得优先购买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优先购买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2.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3.房屋租赁合同效力(1)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③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4.“一房多租”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出租人承租人什么意思 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的三角图

  •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来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是()。A.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B.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C.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D.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高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正确答案:D【提问】老师为什么选D,不选A呀?这个有点疑惑。【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A选项: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不含增值税),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因此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选项D:只有在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才需采用评估价格,因此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高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不采用房地产评估价格。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如果你想要让光亮进入你的生活,你就需要努力站在发光的地方。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4 税法扣除项目的标准 税前扣除项目总额

  •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_2020年注会《会计》答疑

    一个人的思想不会停滞,就好像不断跳动的脉博。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会计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下列关于融资租入资产折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期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承租人的担保余值后的的余额B.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C.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D.对于融资租入资产,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正确答案:A,B,C,D【提问】到底是租赁开始日还是租赁期开始日?【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教材表述为租赁开始日。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一个人如果碌碌无为虚度一生,那么即使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呢?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会计》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和承租人会计处理

  •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_2020年注会《会计》答疑

    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会计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相关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的有()。A.采购原材料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费B.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过程中支付的交易费用C.取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D.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正确答案:A,C,D【提问】租赁内含利率不是只与出租人有关吗?不明白为什么选这个。【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本题是对于承租人来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是要计入相关资产初始确认金额中的,即租入资产的成本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会计》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4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和承租人会计处理

  •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交什么税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9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交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确定不含增值税收入总额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3.计算增值额4.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5.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6.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契税征收管理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契税的应纳税额 契税应纳税所得额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