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使用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经济法是中级会计考试中相对简单的一门科目,很多考生在备考时往往会忽略这门科目。学习方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东澳会计在线特整理了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帮助考生高效备考,同时提醒考生不要忽视学科的学习。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lttroggt宅基地使用权lt/troggtgtl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1.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设施的免费、永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坚持“一房一房”的原则。2.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即不得出售、赠与、投资、抵押。作为例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着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继承和转让。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5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 土地承包经营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态度决定一切。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未来!希望各位备考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心态积极,保持初心,在考试中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下是2022年《经济法》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ltrgt[知识点]gtlttroggt土地合同管理权强gtgtlt/trogg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业经营者,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耕地、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不动产。2.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3.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成立。4.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交换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5.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自主决定以租赁、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注册,他们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方。6.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以租赁、入股、抵押等方式转让土地经营权。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4 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点总结 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有哪些

  • 建设用地使用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渴望登上山顶的登山者不会陶醉于沿途的足迹。想考取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不会陷入备考的困境。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路,但既然大家都做出了选择,那就要坚持不懈,争取顺利通过考试.,让你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济法》知识点。您可以快速检查并努力学习!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ltrgt[知识点]gtlttroggt建设用地使用权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1.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房的商业用地,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预定用地人的,应当采取招拍挂等公开招标方式出让。2.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具权属证书。3.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转让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效条件。4.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长出让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70年;(2)50年工业用地;(3)50年教育、科技、文化、健康和体育用地;(4)40年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土地;(5)50年综合或其他土地使用。5.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6.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展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7.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依法对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进行补偿,并退还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应的转会费。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4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知识点思维导图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环节越薄弱​​,大家越要专注于学习,胜利的关键是面对困难。2022注意事项考试准备工作仍在继续。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1、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个人等。2、征税范围(掌握)1.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买卖存量不动产。<2、特殊税收范围(主)具体问题可分为申请、不申请和豁免三个方面。以下是房地产多发的几种具体情况的征免规定总结:(一)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适用):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③存量房地产销售;④除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事业以外的捐赠;⑤抵押期届满时用房地产偿还债务(过户);⑥单位之间的不动产交换(有实际收入);⑦合作住房竣工后转让;⑧房地产投资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动、企业改制、合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立。(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不征收或暂不征收)范围的情况: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不动产捐赠(对象有限:直系亲属和承担直接赡养义务者为公益捐赠,无收入);③房地产租赁(所有权不变);④抵押期内的不动产(所有权不变);⑤房地产中介建房行为(所有权不变);⑥房地产估价升值(所有权不变);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关的改制投资、企业改制、兼并、分立。房地产所有权的变化。(3)免征或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①个人之间的自有住宅房地产交易须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住房建成后,按比例分配自用;③国家建设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设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加值不超过扣除工程量的20%;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将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转让,其增加值不超过项目扣除额的20%;⑥个人出售房屋。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

    在学习注意税法的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总结和总结重要的知识点。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2022年税法的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额[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地价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及扣除项目LAT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额1、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特级累进税率。该税的累进基础是增加值与扣除额之间的比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累进税率,是我国唯一采用超累进税率的税种。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表是需要熟记的,考试中有时没有。系列加减法金额比例税率(%)快速扣除系数(%)1不超过50%部分3002超过50%~100%部分4053超过100%~200%的一部分50154超过200%的部分60352、应税收入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相关经济利益。从形式上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实物收入在收到收入时按市场价格折算成货币。3、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于新房转让和现有房地产转让)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地价和相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视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从“已缴纳的金额”中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于新建转让)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费、耕地占用税等)、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含开发项目排污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等等。3.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于新建转让)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的销售、管理和财务费用。具体扣除规则:(1)如果纳税人能够按照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费用,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可抵扣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5%以内(2)纳税人不能根据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和分摊利息费用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全部使用不计利息的情况):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10%以内(3)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借款,在计算和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和(2)两种方法。4、不动产转让相关税费(适用于新房转让和现有不动产转让)包括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建税和印花税。教育附​​加费被视为税收减免。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开发房地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20%6、旧房、旧楼评估价(适用于存量不动产转让)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应当按照房屋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国家统一规定,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款(不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扣除项目金额征收。鉴定价格=重置成本×新品折现率例如,某公司转让使用多年的办公楼,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重置成本为1.2亿元,新旧折现率为70%,则该办公楼的评估价为写字楼=12000×70%=8400(万元)。纳税人转让旧房、建筑物无法取得评估价,但可以提供购买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后,发票所列金额自当年起每年最多可累加5购买到转让的年份。%计算为扣除额。计算扣减项目时,“每年”是从采购发票日期到销售发票日期计算,每12个月算一年;,可视为一年。对于纳税人在购房时缴纳的契税,谁能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允许作为“与房地产转让相关的税费”扣除,但不能作为加征的依据5%。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税法土地增值税ppt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摘要是学习注意税法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下面为大家总结2022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正在学习土地增值税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应交土地增值税计算1.LAT的计算步骤和公式第一步,计算总收入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第三步,从免税总收入中扣除可抵扣项目的金额,计算增值额升值金额=转让房地产收入(不含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第四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值,确定适用的税率等级和对应的速算扣除系数第五步,应用公式计算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土地增值税计算提案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命题发生了从传统的“阶梯式”到“比例式”的转变。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注意事项税法科目每年都有或多或少的变化,这要求考生准备新版本的教科书,并为其中一些变化重在学习。下面为大家总结2022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正在学习土地增值税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满足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按照税法、法规及有关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政策,并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房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清算单位1、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结算,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付款为单位结算。2、开发项目同时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增加值分别计算。(2)清算条件1、纳税人应进行LAT清算的三种情况:(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销售;(2)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竣工、已竣工的整体转让;(3)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2、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四种情况:(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85%以上,或者虽然比例不超过85%,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出租或自用;(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三年仍未售罄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3)结算时间(一)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纳税人应当自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二)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自收到税款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算通知书。(4)非直销和自用房地产收入的确定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开发的产品用于员工福利、激励、对外投资、分红、偿还债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其所有权转让视为房地产销售。按以下方法和顺序确认收入:(1)根据公司在同一地区、同一年销售的同类型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考当年同类房地产当地市场价格或评估值确定。(五)扣除项目规定1、可根据事实扣除的项目(1)住宅、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自来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等公共设施:①竣工后产权归业主所有的,可以扣除成本费用;②建成后上缴政府和公用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用事业,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③项目竣工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益,允许扣除成本费用。(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装修房屋时,装修费用可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三)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代扣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当以质量保证金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中扣除。(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视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从“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5)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拆迁户的补偿费,计入拆迁补偿费;拆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偿金,从项目拆迁补偿费中扣除。(6)货币安置、拆迁的,应当将具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拆迁补偿费。2、准予扣除项目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虚假。[P430(V)2.]3、不可抵扣项目(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费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不予扣除。(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计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三)竣工验收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质量保证金发票的,扣缴的质量保证金不予计算和扣除。(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予扣除。(六)土地增值税的审批和征收税务机关可参照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近的地方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按照征收率确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五种情况不低于预征率:gt(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立但尚未设立的账簿;(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然设立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确定转移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逾期不办理清算手续,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仍不办理清算的限期清算;(5)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核定征收率:为规范鉴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低于5%。各省税务机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核定征收率,区分不同的房地产类型。(7)清算后的不动产转让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尚未转让的不动产在清算后出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扣除的工程量,乘以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清算扣减项目总额÷清算总建筑面积(8)清算后税费和滞纳金纳税人按照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结清缴纳,不再缴纳滞纳金。收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最可怕的敌人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现在开始认真对待考试,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使用权资产的后续测量[Sectio]第14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处理【知识点】后续测量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后续测量1.衡量基础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使用权资产以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金额计量。承租人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承租人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折旧规定,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起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从租赁期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如果当月确实难以折旧,为方便实际操作,企业也可以选择从租赁期的次月开始折旧。使用权资产适用相同的折旧政策。计提的折旧金额,按照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承租人应根据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模式作出决定。通常,承租人按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其他折旧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使用权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其他折旧方法。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计提折旧在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项的,在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提示:折旧期的选择:租赁期届满取得资产所有权的,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按照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与租赁期和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孰低计提折旧。3、使用权资产减值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出的减值进行会计处理损失。(1)使用权资产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金额)(2)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可转回。(3)承租人按照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4、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及其预计修复费用的会计处理承租人为拆除、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规定的状态预计将发生的费用,分别为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否则为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承租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因生产存货而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预计修复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确认和确认。企业第13号——意外事件”计量。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试听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试轻一的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开新课!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Blakagt时间从8月26日至28日。如果你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03 所有权知识点 专利权的知识点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付出才会有回报,坚持才会成功,做一个勤奋积极的人。CPA基础会计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测量[Sectio]第14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处理【知识点】初步测量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测量资产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以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此费用包括以下四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优惠)+初始直接成本+恢复成本(现值)(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借用: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贷方:租赁责任——租赁付款(2)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款;有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的相关金额。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方:预付款[在租赁期开始日期之前支付的租赁款(扣除已享受的租赁奖励)](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方:银行存款(按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预计将承担拆除、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点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约定状态的费用在租赁条款。上述费用为存货的生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款:预计负债(根据预期发生的情况是拆除和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的场地,或恢复租赁资产以租赁条款约定的状态等成本的现值)关于上述第(4)项的费用,承租人可能有义务在租赁期开始日支付上述费用,也可能因标的资产在特定时期内的使用。承担相关义务。承租人在有义务承担这些费用时,将这些费用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但是,承租人在一定期间内因使用使用权资产生产存货而发生的上述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处理.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上述费用的支付义务。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可能在租赁期开始前发生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经济交易或事件。例如,租赁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资产必须经过建造或重新设计后才能供承租人使用;根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租人需要支付与该资产的建造或设计有关的费用。承租人发生与标的资产的建造或设计相关的费用的,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与标的资产的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不包括承租人为取得标的资产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无论何时支付,均属于租赁付款额。制成。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lt/gt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开新课!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如果你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5-2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

  • 安徽亿川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国家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验收

    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的通知》试点项目电子报销备案(第三批)(点此跳转),安徽宜川会计师事务所被“上榜”并顺利通过试点工作验收。在通过检查的518家试点单位中,安徽省有15家,安徽宜川会计师事务所是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唯一一家。下一步,省行业党委、省针灸协会将扎实贯彻国家行业党委、中国针灸协会的部署和要求,在全行业开展“数字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加强系统规划,强化监督引导,发挥对标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

    2022-05-28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注意事项税法主体涉及多种税种。考生需要定期总结和复习。以下是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报考税法科目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章节]第九章城市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城市土地使用税法【知识点】城市土地使用税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城市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单独建造地下建筑物的计税公式:年度应纳税额=证明确认应纳税土地面积或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50%■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1)法定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使用的土地;2、国家财政部门划拨的单位承办经费的用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的用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的土地复垦和复垦荒地,自使用之月起,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自开自用)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8、国家划拨、企业自用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待遇(师P397;庆义P647)1、个人拥有的住宅和庭院;2、租金调整改革前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租用的住宅用地;3、免税单位员工家属宿舍用地;4、各种集体和个人开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地。■馆藏管理:(I)纳税期每年计算一次,分期支付。(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占用土地的纳税人一般从下个月开始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新征用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发生纳税义务时购买新商品房从房屋交付后的月份开始购买库存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出具房地产权属证明的次月起出租、出借房产从出租或贷款物业交付的次月起以出让或有偿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应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新获得的农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一年新征的非耕地自征用批准次月起因土地权属变更,纳税人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应纳税额计算至土地产权状况发生变化的当月月底(同房产税)(3)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地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5-27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法知识点

  • 2022年注会审计重要知识点:查找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lttroggt注意事项审核的重点依然是课本的基础内容,考生在日常备考中要学会提取重点。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小编整理了2022年会议审核的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审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查找未记账的应付账款[章节]第10章采购和付款周期审计-第5节采购和付款周期的实质性程序【知识点】查找未记账的应付账款查找未记账的应付账款按照采购业务流程,应付账款的“录入付款”核算如图10-2所示。名师来电:注册会计师采用调查的方法处理未记账的应付账款风险,例如追溯明年初的应付账款记录,以确定该账款是否已递延。注册会计师查找未记录应付账款的审计程序包括:(1)对于本期应付账款的增减,核对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会计处理是否正确。(2)核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贷方金额(A)对应凭证,注意承兑单据和供应商发票的日期,并确认入场时间是否合理。(3)获取并核对被审计单位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帐单和被审计单位编制的差异核对表,以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付款项目,检查银行对账单和相关付款凭证(B)(如银行汇款通知、供应商收据等)外部知情人员查找是否存在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5)结合存货监控程序,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入库信息(验收报告或入库收据),检查是否存在相关负债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刘胜妮老师——22年基础精讲课讲义名师课程搭配“轻一”,助力备考更有效率!精彩的“光一”,快来试试吧,>>">点击阅读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说明!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刘圣妮老师:解读2022年审计会议教材变化及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开新课!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对于容易混淆和容易出错的考点,需要翻书对比总结。其次,在错题本上加注,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2022年学生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你必须克服拖延,努力学习,才能顺利通过考试。(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

    2022-05-25 知识点 梗 知识点 高一中外历史纲要下知识点必修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CPA会计科目准备中,基础更多你战斗,你后续的学习效率会更高!因此,知识点的记忆在备考中是必不可少的。小编整理了珠汇会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帮你打考场,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资产可收回金额计量[Sectio]第七章资产减值-第二节资产可收回金额计量【知识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衡量资产可收回金额计量1、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基本方法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考虑例外或特殊考虑:(1)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只要有一项超过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该资产未发生折旧,无需进一步估计其他金额。(2)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或理由表明该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着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以扣除视同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企业持有待售的资产往往是这样,即资产在持有期间(处置前)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能很小,而最终获得的未来现金流量往往是资产的净收益。资产的处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是合适的,因为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太可能显着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3)资产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不能可靠估计的,以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2、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估计净额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通常反映了资产在出售或处置后可收回的现金收益净额。处置成本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律师费、相关税费、手续费以及使资产可供出售的直接成本。但是,财务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包括在内。3、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的估计要估计资产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应考虑以下三个因素: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估计如下图所示:(1)预计未来资产现金流量1、预测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依据为预测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企业管理层应在合理、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的整体经济状况作出最佳估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以企业管理为基础。在该级别批准的最新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之上。2、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应该包括什么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的预期现金流入;(2)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包括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现金流出)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提示:对于在建工程、开发中的无形资产等,企业在估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包括预计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全部现金流出..(3)在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为处置该资产而收到或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每期净现金流=当期现金流入-当期现金流出3、预测资产未来现金流应考虑的因素企业在估算未来资产现金流量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根据资产的现状估计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提示:不应包括与未来可能的未承诺重组或资产改进相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2)预计未来资产现金流量不应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所得税收付款(3)通货膨胀的考虑应与贴现率一致(4)涉及内部转让价格需调整4、资产未来现金流的估计方法(1)传统法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通常可以根据该资产在未来各个时期最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它使用未来每个时期的单一预计现金流和单一贴现率来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的现值。(2)预期现金流量法资产未来各期的现金流量应根据各期可能发生的概率及其对应的现金流量加权计算确定。(2)估计折现率就资产减值测试而言,用于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贴现率应为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折现率的确定应首先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市场上没有资产的市场利率,则可以使用替代利率来估计贴现率。提示:因为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是税前的,所以贴现率也必须是税前的。企业在估计资产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时,通常应使用单一贴现率。但是,如果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未来不同期间的风险差异或利率期限结构敏感,则企业应在不同的未来期间采用不同的折现率。(3)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在估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基础上,企业可以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照估计的折现率对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后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4)未来外币现金流量及其现值预测当企业使用的资产收到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外币时,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按以下顺序确定:(1)外币(结算货币)表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结算货币)×结算货币适用的贴现率的贴现系数];lt/gt(2)以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外币(结算货币)表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即期汇率计算出来的;gt(3)将资产以记账本位币表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比较,取大者为可收回金额。比较账面价值以确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以及确认多少减值损失。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lt/gt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如果你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5-17 可收回金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可收回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CPAagt经济法考试准备进行中,经济法知识点复杂,记忆中容易混淆!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学科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注意准备经济法考试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Sectio]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六单元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1.无偿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2.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下列用途确定最长出让年限:(1)70年住宅用地;(2)50年工业用地;(3)50年用于教育、技术、文化、健康和体育的土地;(4)40年的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50年用于综合或其他土地利用。3.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续展费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展的,依法办理。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说明: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不迟于届满日前1年申请续期,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开垦土地外,应予以批准。批准续展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不申请续期,或者按照前款规定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由国家免费提供。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风格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准备过程艰难,需要毅力!准备考试的路上,我会有东奥陪着。希望能帮助您顺利过关!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5-14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政治中考必考的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CPAagt经济法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经济法考试更多的是考查考生的理解和记忆能力!因此,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学科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注意准备经济法考试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Sectio]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六单元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交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当事人应当订立相应的书面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出让的,受让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的。4.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按照出让合同全部缴纳,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如为房屋建设项目,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其他建设用地情况;(3)房产过户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agt风格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准备过程艰难,需要毅力!准备考试的路上,我会有东奥陪着。希望能帮助您顺利过关!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5-14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政治中考必考的知识点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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