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级会计实务》答疑:为什么应付票据中的利息不计入应付利息?

    我为各位提供了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率答疑,有学生提出问题:为何应付票据中的利息不计入应付利息?我们一起来瞧瞧吧!【提出问题】为何应付票据中的利息不计入应付利息?【答疑】如果是带息的应付票据,因为单据的时间较为短,通常不超过6个月,因此记提的利息一般全是计入应付票据的成本费。【知识要点】应付票据的账务处理注:以上《初级会计实务》答疑內容源于亲导教科研精英团队(文中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内容,仅作学生学习培训应用,严禁一切类型的转截)...

    2022-04-13

  • 《初级会计实务》答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答疑,有考生提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可以详细解说下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提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可以详细解说下吗?【答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是反映企业各种非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本项目应根据上述账户分析计算后填列。计入(收录)流动负债中。例如,在2010年3月借入的银行存款200万元,期限是3年,到期日是2013年3月,则201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就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因为2012年年末至2013年3月不足一年。注:以上《初级会计实务》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会计科目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务处理

  • 《初级会计实务》答疑: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概念

    距离考试越来越近了,大家要按照计划稳步进行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答疑,有考生提问: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概念,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提问】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概念【答疑】(1)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2)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递延到以后缴纳的税款,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是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适用税率计算、影响(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知识点】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注:以上《初级会计实务》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初级会计实务哪一章 初级会计递延所得税例题

  • 《初级会计实务》答疑: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为什么不计入成本?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答疑,有考生提问: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为什么不计入成本?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提问】运输过程中的合理损耗为什么不计入成本?【答疑】发生的合理损耗是计入成本,注意这块计入的意思就是【不扣除】,因为本身是包含在里面了。如果扣除,那就是没有计入不扣除,就是计入在里面,所以这块是已经包含在内,不用再单独再计入了,否则就重复了。【知识点】存货成本的确定注:以上《初级会计实务》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8 初级会计实务合理损耗 初级会计合理损耗计算题目

  • 负债的分类和内容_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多选题专项练习

    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大家一定要每天坚持做题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有关负债的分类和内容的多选题专项练习,快来做题吧!下列各项中,属于非流动负债的有()。A.长期借款B.应付职工薪酬C.预计负债D.应付债券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选项A正确)、应付债券(选项D正确)、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选项C正确)、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注:以上《初级会计实务》学习内容由东奥名师及东奥教研专家团队提供(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中级会计实务应付债券 中级会计应付债券

  • 负债的分类和内容_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多选题专项练习

    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大家一定要每天坚持做题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有关负债的分类和内容的多选题专项练习,快来做题吧!下列各项中,属于非流动负债的有()。A.长期借款B.应付职工薪酬C.预计负债D.应付债券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选项A正确)、应付债券(选项D正确)、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选项C正确)、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注:以上《初级会计实务》学习内容由东奥名师及东奥教研专家团队提供(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中级会计实务应付债券 中级会计应付债券

  • 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_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学习打卡

    只会幻想而不行动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收获果实时的喜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中有关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的高频知识点,快一起来学习吧!(一)可变对价的管理1.可变对价的概念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借:应收账款11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借:主营业务收入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65贷:应收账款5.65可变对价的情形包括:(1)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发生变化。(2)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而收取不同对价金额的合同。2.可变对价的确认若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企业应当对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进行估计。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的两种方法: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1)期望值是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2)最可能发生金额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即合同最可能产生的单一结果。【注意一下】企业不能在两种方法之间随意进行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或历史经验进行判断,一般在考试题目中会给出相应条件进行提示。(二)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1.销售折让企业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销售折让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的销售折让金额×增值税税率)贷:应收账款2.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1)对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2)对于现金折扣,一般根据最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率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企业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单价×销售数量-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借:应收账款112贷:主营业务收入9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3.根据期望值预测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企业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相关概率)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商品收入×增值税税率100×60%+90×30%+80×10%=95借:应收账款107.35贷:主营业务收入9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35(95×13%)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肖磊荣老师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新教材基础班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销项税计税基础 销项税额核算内容

  • 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_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学习打卡

    只会幻想而不行动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收获果实时的喜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中有关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的高频知识点,快一起来学习吧!(一)可变对价的管理1.可变对价的概念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借:应收账款11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借:主营业务收入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65贷:应收账款5.65可变对价的情形包括:(1)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发生变化。(2)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而收取不同对价金额的合同。2.可变对价的确认若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企业应当对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进行估计。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的两种方法: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1)期望值是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2)最可能发生金额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即合同最可能产生的单一结果。【注意一下】企业不能在两种方法之间随意进行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或历史经验进行判断,一般在考试题目中会给出相应条件进行提示。(二)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1.销售折让企业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销售折让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的销售折让金额×增值税税率)贷:应收账款2.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1)对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2)对于现金折扣,一般根据最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率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企业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单价×销售数量-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借:应收账款112贷:主营业务收入9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3.根据期望值预测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企业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相关概率)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商品收入×增值税税率100×60%+90×30%+80×10%=95借:应收账款107.35贷:主营业务收入9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35(95×13%)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肖磊荣老师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新教材基础班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销项税计税基础 销项税额核算内容

  •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东奥小编帮助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的考纲内容,详情请见下文!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订立方式、合同成立时间地点(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合同(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四)掌握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合同担保方式(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六)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七)掌握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八)掌握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九)熟悉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十)熟悉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的免除(十一)了解合同及其分类点击下载完整版: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大纲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05

  •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为了帮助考生朋友们了解考试重点,小编整理了《经济法》第五章的考试大纲内容,快一起看看。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订立方式、合同成立时间地点(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合同(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四)掌握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合同担保方式(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六)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七)掌握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八)掌握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九)熟悉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十)熟悉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的免除(十一)了解合同及其分类点击下载完整版: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大纲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05

  • 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为了帮助考生朋友们快速get到考试重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第五章的考试大纲,速来学习!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合同订立的方式与合同格式条款(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合同(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四)掌握合同保全的概念、代位权、撤销权(五)掌握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六)掌握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合同解除(七)掌握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八)掌握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九)熟悉合同的概念、分类以及合同编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十)熟悉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缔约过失责任(十一)熟悉违约责任的概念、基本构成、免责事由点击下载完整版: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大纲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大纲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05

  • 合同的格式条款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中级会计的学习需要不断地思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学习思考相结合,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知识点!预习阶段知识点已整理,快来学习吧!【知识点】合同的格式条款1.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和说明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该条款不成立)3.格式条款的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链接】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提示】格式条款提供方:(1)“不合理地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相关条款无效(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相关条款无效。例如,“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店堂告示,完全排除了消费者退换货的权利,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但“该商品属于特殊性质商品,如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的店堂告示属于对消费者退换货的权利作出了合理限制,可以认定为有效格式条款。又如,“付款期限内不得提起诉讼”的条款并非否定和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仅仅限制了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推迟了提起诉讼的时间,可以认定为有效条款。4.格式条款的解释(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相关练习题】【多选题】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A.双方当事人在理解上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B.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C.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D.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答案】BC【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2)选项D: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判断题】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答案】×【解析】(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该条款不成立)。(2)界定为“不成立”而非“无效”为当事人提供了选择权,当事人可以选择承认该条款,也可以选择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而非绝对化地“自始无效”。【判断题】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一律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答案】×【解析】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如果有通常理解,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该通常理解可能有利于提供方,也可能不利于提供方)。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 合同的成立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天道酬勤,在中级会计的学习过程中,努力也许不一定能得到回报,但不努力注定无回报。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预习阶段知识点,一起看看!【知识点】合同的成立1.合同成立的时间(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3)实际履行原则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5)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提示】互联网交易的方式纷繁复杂,合同成立时间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例如网上订购机票,通常需要付款且出票成功合同才成立又如有些紧俏商品会在网页宣传中明确发货时合同成立……只有当事人未约定的,才以购买方选择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作为合同成立时点。2.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但在特殊情况下,合同可以有不同的成立地点:(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收件人(要约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相关练习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答案】C【解析】虽然甲、乙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是乙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前,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发货),甲公司接受(清点入库),此时该合同成立。【单选题】甲、乙两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就一批钢材的买卖合同进行磋商,经过多轮邮件,乙公司在回复同意甲公司最后一处修改的电子邮件后认为,双方已经就买卖合同的各项细节达成一致,遂向甲公司发出钢材,但钢材到达甲公司处被拒收,甲公司提出在双方的往来邮件中一直有一条“达成买卖合同以最终书面签订确认书为准”,经查该条款一直存在,乙公司未予注意。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合同不成立,因为双方未最终签订确认书B.合同不成立,因为法律不承认以电子邮件磋商是合同的订立方式C.合同成立,因为乙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D.合同成立,因为双方已就买卖合同的各项细节达成一致【答案】A【解析】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买卖合同的成立 买卖合同成立与买卖合同生效

  •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只要自己不放弃前进的脚步,终究有一天会到达想要去的地方。想要在中级会计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就要在备考的时候坚持不懈的学习下去!【知识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利他合同)(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①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3)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负担的合同)(1)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提示】该合同仍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2)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3.第三人代替履行的合同(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2)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链接】当事人以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他人已经代为支付保险费为由,主张投保人对应的交费义务已经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练习题】【单选题】赵某向钱某购买一幅名画,与钱某约定画由赵某先取走,购买价款1个月后由孙某支付。1个月后,孙某未支付价款。有关钱某主张违约责任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请求赵某或孙某承担B.请求孙某承担C.请求赵某承担D.请求赵某和孙某共同承担【答案】C【解析】本案属于由第三人(孙某)履行的合同,第三人未履行的,债务人(赵某)应当向债权人(钱某)承担违约责任。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第三人债务人的债权不明确执行机构可以查证认定吗 第三人债务人

  •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预习知识点

    人生最精彩的不是成功的那一瞬间,而是不断前进不断摸索的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知识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提示1】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3)双方互负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包括当事人约定同时履行、当事人对履行顺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不能确定)(4)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提示2】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并非永久地消灭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提示3】当事人因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2.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不安抗辩权(1)适用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提示】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行使程序①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②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相关练习题】【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后履行抗辩权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答案】D【解析】(1)“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存在先后履行顺序(2)甲先付款,属于先履行义务一方,其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3)“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的确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类似桥段:乙为了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了财产)。【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有关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C.甲公司可以主张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答案】C【解析】选项C:“先中止,看表现表现不好再谈解除”。【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A.行使不安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答案】B【解析】(1)本题不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等情节,与撤销权无关,排除选项D(2)当事人约定“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即先交货后付款——存在先后履行顺序,排除选项C(3)乙是付款方,是后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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