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

    我们一起来学习2022《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内容导航】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高频考点】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正保会计网校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火速更新中,跟着老师去学习,更加有计划,购考前刷题集训班,149元/2科,领取新人券还可再减50元!还在等什么!>">赶快选课学习gtgt更多推荐:必背!2022年初级会计高频考点汇总...

    2022-04-14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总结

  • 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如何填报?

    【问题】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如何填报?【答案】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3 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宝宝出生医学证明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有哪些?

    【问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有哪些?【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lt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第二条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3 个税附加税专项扣除 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问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答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规定:“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3 婴幼儿G坨红 婴幼儿 隔离

  • 如何进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问题】如何进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答案】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则会自动填入,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3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应当留存几年?

    【问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应当留存几年?【答案】一、《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lt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纳税人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扣除信息表》,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留存五年。”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文件

  • 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问题】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lt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gt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按照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进行填写。纳税人应当根据自己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实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需填写准确,选填项也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税收服务。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2

  • 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答案】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1 环球网校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中华会计网校

  •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答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lt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gt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202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1政策

  • 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问题】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答案】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1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 符合什么条件的商业保险可以在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扣除

    【问题】符合什么条件的商业保险可以在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扣除?【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三、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见附件)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一)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维护。(二)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三)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费用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额度由各保险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特点自行确定。(四)同一款健康保险产品,可依据被保险人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保险金额,具体保险金额下限由保监会规定。(五)健康保险产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对医疗保险部分的简单赔付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保险公司要将实际赔付率与规定比例之间的差额部分返还到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法》规定程序上报保监会审批。......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规定:“五、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六、本公告所称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马上享权益gtgt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gtgt...

    2022-04-11 商业健康保险被保险人的顺序是 商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

  •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来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是()。A.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B.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C.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D.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高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正确答案:D【提问】老师为什么选D,不选A呀?这个有点疑惑。【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A选项: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不含增值税),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因此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选项D:只有在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才需采用评估价格,因此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高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不采用房地产评估价格。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如果你想要让光亮进入你的生活,你就需要努力站在发光的地方。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4 税法扣除项目的标准 税前扣除项目总额

  •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学习就好像乘着一艘船,带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下列关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表述正确的有()。A.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B.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移送消费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C.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正确答案:A,C【提问】老师,非独立门市部不管有没有销售出去都要缴纳消费税么?那答案为何选A不选B?【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这里的知识点是需要记忆的,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而不是按照移送消费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的,请您再理解一下哦。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学习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不学无术则是达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绊脚石。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归纳 税法消费税思维导图

  •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哪些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6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方式:不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扣除,而是按税法的标准计算扣除。两种扣除方式:第一种扣除方式: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公式中利息的规定:①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②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③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注意与企业所得税的区别。第二种扣除方式: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注意】①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第二种方法扣除;②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两种办法。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房地产开发成本 利息支出 地价款 房地产开发成本利息支出

  •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公式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8:55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公式不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扣除,而是按税法的标准计算扣除。两种扣除方式:第一种扣除方式: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公式中利息的规定:①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②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③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注意与企业所得税的区别。第二种扣除方式: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注意】①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第二种方法扣除;②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两种办法。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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