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审程序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真正的坚持不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决定,而是用最长的时间去行动。在中级会计备考过程中,坚持就是胜利!基础关卡知识点已经更新,快来看看吧!【知识点】复议过程【章节】第一章总论mdahmdah第五单元民事诉讼[内容导航]1.再审程序开始2.不予受理的案件再审程序解释再审与二审的主要区别:(一)二审以上诉程序为基础,原判决尚未生效;再审是基于审判监督程序,此时判决已经生效;(二)第二审程序的申请人只能是案件的当事人;而在再审程序中,提出再审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1。再审程序开始(1)医院院长提议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司法委员会讨论决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上级人民法院认定该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从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存在错误。发回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权利。(3)各方提议①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当事人规模较大或者双方均为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中止判决、裁定的执行。②当事人申请再审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2。不允许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重新提出申请;(二)申请再审判决、裁定;(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再审检察推荐或者不服当事人申请的决定后,提出申请。解释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再审的诉讼活动。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老师守杰《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16 再审调解书和原判决的关系 再审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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