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hone和AppleWatch产品设计主管辞职

    iPhone和AppleWatch产品设计主管辞职

    iPhoe和AleWatch产品设计主管辞职苹果公司宣布,其iPhoe和AleWatch产品设计主管EvaHakey已于上个月辞去职务,并将于今年晚些时候离职。Hakey于2019年加入苹果公司,曾参与设计iPhoe12、iPhoe13和AleWatchSerie7等产品。在苹果公司任职期间,她还负责监督苹果公司内部设计团队的工作。对于Hakey辞职的原因,苹果公司没有透露具体细节。不过,有传言称,她与苹果公司高层在产品设计理念上存在分歧,而这最终导致她决定离职。Hakey的离职对苹果公司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损失。她是苹果公司最有才华的设计师之一,也是苹果公司设计团队的核心成员。她的离职可能会对苹果公司的产品设计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苹果公司已经开始寻找Hakey的继任者。有消息称,苹果公司正在内部寻找候选人,并且已经面试了几位候选人。预计苹果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宣布Hakey的继任者。Hakey的离职也引发了外界对苹果公司设计团队的担忧。近年来,苹果公司设计团队的离职率一直在上升,这引发了外界对其设计团队稳定性的担忧。如果苹果公司无法稳定住其设计团队,那么这可能会对苹果公司的产品设计产生负面的影响。...

    2024-01-09 苹果公司 Apple的生成式大模型 苹果公司 apple

  • 佛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佛山市会计学网)

    1.佛山市会计学会是一个由会计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工作宗旨是“服务经济、服务金融、服务公众”,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2.具体地址:佛山市际华五路金融大厦。你可以咨询。...

    2023-04-26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分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大学生可以抵免吗

  • 【A2657【老高电商课堂】小羊羔:如何培养出高效实用的客服主管】|百度网盘下载

    【A2657【老高电商课堂】小羊羔:如何培养出高效实用的客服主管】...

    2023-01-28

  • 开拓创新 积极进取 省级绩效评价工作再上新台阶——2021年省级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综述

    2021年全国省级财政部门将积极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案和财政部有关要求,主动作为,勇于突破,敢于创新,不断通过完善制度和制度促进预算绩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成果应用。评估工作正在深入推进。I.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绩效考核基础(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广东省财政厅编制了《广东省财政基金绩效评价业务指南》,梳理了7个评价类型,细化了各类基金的评价要点,进一步提高了绩效评价的规范性、科学性。贵州省财政厅建立“1条《实施意见》+1条工作推进“规划+11条配套措施”的制度框架体系,指导省级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建立健全128个配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17000多项绩效指标,这些指标导入预算整合系统,供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参考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预算编制标准体系绩效指标,有33,000项指标,涵盖政府云南省财政厅建立了绩效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省级30个部门共计1606项绩效指标将进行调整,不断提高指标的适用性。三是探索建立绩效管理数据库。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各级部门绩效管理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汇总,分类归类。整理成28万余份档案,为自治区绩效大数据分析和跨年度滚动绩效管理的逐步实施奠定了基础。(二)工作队伍不断壮大。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山东、安徽、云南等11个省级财政部门成立了绩效考评中心、投资中心等绩效考评执行机构,绩效考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财政厅成立绩效评价中心后,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绩效评价中心将联合第三方机构、行业专家、科研机构等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强度和有效性大大提高。二是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陕西、辽宁等省建立了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规范专家的遴选、存储、监督和管理,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吉林省财政厅进一步补充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专家库,2021年新增专家683人,不断增强专家力量。三是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进一步提升。许多省级财政部门在充分利用第三方信用管理平台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促进第三方绩效评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湖南、山西、湖北、上海等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了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考核机制,将工作质量与机构遴选、缴费挂钩。等环节,推动第三方机构加强自我管理,有效提高执业质量。(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评价报告审议会充分吸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厦门市财政局邀请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的11名代表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估资金并提出提高资金效率的建议。二是开展纵向联动评价。宁波市财政局选择试点,设计了两套市县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市县联合开展评价,发挥纵向联动的“规模效应”,进一步提高评价实效。在滇中调水工程建设资金绩效考核中,云南省财政厅与沿线7个市财政部门联合开展考核,全面反映项目实施以来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和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推进横向联动评价与监督审计。广西自治区财政厅采取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检查提升绩效评价的深度,以绩效评价促进检查效能的提高。湖南省财政厅与审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形成绩效与审计“双监管”管理模式,促进项目投资效益全面提升。(四)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2021年,省财政部门将积极探索推进全省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化结合全区建设实际,运用数字化手段,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高效开展。例如,浙江省财政厅稳步推进“浙财实效”智慧绩效平台建设,将绩效业务规范全面融入预算整合体系,实现预算绩效全流程闭环管理。财务业务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强化绩效管理作用。在完善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体系的同时,河北省财政厅向市县财政部门开放预算绩效自评。方便各地通过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同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二是加强探索创新,不断推动绩效评价的完善和拓展(一)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模式。一是加强项目全周期跟踪评价。在宁波、山东、青岛等地探索发展跟踪检查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全周期成效,综合评价政策整体绩效水平,为提高政策有效性和决定是否续建项目提供重要依据.开展300多个项目,跟踪全周期成效,有效提高了重大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扩大部门综合支出绩效考核范围。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和取得进展,开展部门综合绩效评价的省级财政部门已达30个,有助于优化资金、资产和资源配置。天津、安徽、四川等13个省级财政部门推动实现综合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山西、宁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2个财政部门(三是开展截至2021年底,北京、辽宁、青海等15个省级财政部门等15个省级财政部门开展了下级政府金融运行绩效评价。2021年,北京市财政局建立区级金融运行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2021年对全市16个区的金融运行绩效考核进行2次,区级绩效管理和成本控制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甘肃省财政厅选择部分县区开展县域金融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就提高全县金融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清理低效低效等方面提出建议。支出,促进财政资源均衡发展。(2)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一是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各省财政部门基本实现了省级项目支出全覆盖和省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内蒙古、上海、广西等17个省级财政部门实现“四项预算”全覆盖。如青岛市财政局覆盖一般公共预算,除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失业保险基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从社会资金中选择。考核保障基金,进一步扩大绩效考核覆盖面。二是推动绩效评价向专业领域拓展。财政部门积极拓展评估基金种类,在覆盖重点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逐步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政府债务项目等领域拓展。如云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选择医疗、科技产业、职业教育等领域3个专项债券项目开展关键绩效评价,综合分析项目建设、融资结构、债券资金使用效率等“全过程绩效管理水平”。(3)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领域。一是开展性价比分析。北京市财政局将全成本管理理念引入绩效考核工作,立足成本管控视角,研究市财政支出结构,对重点支出领域进行成本绩效分析,持续调整完善各领域支出定额标准,着力加强成本控制,优化支出结构,促进降本增效。进行过程中的绩效评估。福建省财政厅对2021年新设立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核,以考核结果核减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安排约5亿元。青岛市财政局围绕群众关心、社会高度关注的群众性项目开展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考核,涉及资金70.6亿元,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初见成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开展金融政策综合绩效评价。省财政厅探索开展全省“十三五”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客观反映“十三五”全省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实施效果计划”期间,为全省“十四五”期间提供资金支持。科学参考。3、强化激励约束,不断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一)加大绩效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衔接。2021年,各地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约束,充分利用政策和项目支出、部门和单位总体支出、政府财政运行等绩效考核结果,大力减少低效无效支出。据不完全统计,各省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共减支约306亿元,收回闲置资金约306亿元。136亿元,取消或合并项目约600个。如青海省财政厅在安排2022年预算时,根据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扣除业绩不佳后,安排转移支付9000万元。区域基金1800万元;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7个绩效不佳项目2022年预算安排共扣减1.6亿元,收回财政资金4.16亿元。四川省财政厅在安排2022年预算时,将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核结果,从24个省级部门的预算安排中累计扣除5600万元;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共扣减相关项目预算安排1.81亿元。(2)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反馈整改和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问题整改。据统计,2021年,各省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各级财政部门共提出成果应用建议4667条,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管理、完善政策。例如,山西省财政厅向主管部门报告了绩效考核提出的156个问题和145条建议,要求制定绩效问题整改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云南省财政厅将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要求各部门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综合绩效考核。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情况,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推进全面公开。湖南省财政厅要求各省级部门公开专项资金自评情况和部门总体支出情况(涉密项目除外)。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公开所有价值200万元以上的职业发展项目和机构运营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要求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我评估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进系统公开。各级财政部门向同级人大提交关键绩效评价报告6456份,向社会公开关键绩效评价结果9410份,有效完善了金融体系。资金使用管理的透明度。(3)推动绩效评价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广东、海南、宁夏等26个省级财政部门将考核相关内容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鼓励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继续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例如,河南省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和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预算经费等。与党政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挂钩的“四通”机制,有效发挥了责任和激励约束对绩效考核结果的作用。安徽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协调共治机制,考核绩效管理工作。将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有效夯实了各部门的主体职责。资料来源:财政部...

    2022-06-10 云南省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 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 辽宁省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关于深化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公布,涉及对高级会计师的审查.仔细阅读!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请见下文!关于深化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16号各市人社局、财政局、神府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省厅(单位)、各省高校、省相关企业、各驻辽单位、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省,制定本实施意见。1、一般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会计师成长规律,完善具有会计工作专业特点的职称体系,为科学评价会计师职业能力提供制度保障,为用人单位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持。(2)基本原则1、坚持服务发展。围绕新时代会计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充分发挥职称评价在会计师能力评价中的指挥棒和方向性作用,着力提升专业素质提高会计师的能力和专业性,统筹推进会计师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持。2、坚持科学评价。完善会计师评价标准,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和条件,突出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能力和工作业绩,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充分调动会计师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坚持以用为本。推动评价结果与会计师培训使用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将选聘制度与会计师职称制度挂钩,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聘相应职称的会计师。2、主要内容通过完善评价体系、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加强评价管理、优化评价服务等措施,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会计师职称制度,促进与行业相结合。职称制度和会计师的培训和使用。.(1)完善评价体系1、规范会计师职称等级。会计师的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副高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对应的名称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各级会计师职称与机构的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1~4,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5~7,中级对应专业技术8~10,初级对应专业技术11~13、3、明确会计师职称的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会计人员。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评定。(2)创新评价机制1、创新评价方法。根据不同职级特点,创新评价方式,综合采用考试、答辩、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实行国家统一的科目、统一的考试大纲,参加国家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采取考核与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会计师参加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符合标准,可在有效期内申请考核。高级会计师采取答辩与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并参与答辩和复核。2、确定评估机构。省财政厅是全省会计系列职称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立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委员会,开展相应专业水平职称评价。地方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申请人员的初审。3、在困难和偏远地区倾向于优秀的会计师和会计师。对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师,适当放宽资历、从业年限等条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会计师,着眼实际工作表现,适当放宽对科研能力的要求,引导会计师扎根基层。(3)完善评价标准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职业道德评价第一,引导会计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不断提升专业能力;要求会计师坚持客观、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虚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学术不端行为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会计师职称的评价。所有通过欺诈工作获得的头衔都将被撤销。2、突出评价能力、绩效和贡献。围绕会计师的专业特点和工作实践,注重对会计师的能力、素质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切实改变唯学历、唯学历、唯论文、唯奖的倾向,引导会计师全面把握经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熟练运用会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有效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3、完善评价标准条件,建立指标体系。在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辽宁省会计师职称评定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报考。逐步完善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四)加强审稿管理,优化审稿服务1、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依托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实施职称评审无纸化,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反馈、评审在线办理,规范优化申报评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完善评价委员会工作程序,细化评价规则,加强评价考核,加强评价委员会组织管理。建立审查公开制度,坚持审查回避制度,落实政策披露、标准披露、程序披露、结果披露,确保会计师职称评价客观公正。严格审查工作纪律,建立职称评审抽查检查制度,健全审查投诉机制,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3、严格审查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机制。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加强职称管理,完善评审推荐程序。要对申请者的履职情况、履职情况和年度考核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数量,对拟申报的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在单位内集中推荐公示,并报送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4、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建立评价专家库,坚持同行专家评价,积极招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会计专家担任评价专家。建立审评专家审评、备案、回避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单位推荐、社会征集、分级使用、随机抽取、严格监管”的原则。落实评审专家诚信管理,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及时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五)推进职称制度与会计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1、推进职称制度与会计师培训相结合。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会计人才培养质量的引导作用,促进会计人才职称制度与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有机衔接。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可免考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减轻会计师负担。2、推进职称制度与会计师使用相结合。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用人需要,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会计人员,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会计人员聘任、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对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机构,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会计师到相应会计岗位。事业单位不实行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内部管理和会计工作的需要,选派具有相应职称的会计师从事相关岗位的会计工作。3、加强会计师继续教育。按照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的相关要求,创新和丰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和手段,促进会计师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会计师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社会经济环境、会计制度、技术和方法的变化。3、组织实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导向性强,覆盖面广。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形成合力,以过硬的业务本领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开放顺利推进。会计师职称制度。(2)稳步实施,取得实效。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地方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各级会计职称的评价和审查,应当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方法和程序规则进行。(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会计师积极参与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各界支持改革会计师职称制度,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辽宁省会计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暂行办法》(辽人社知[2019]43号)废止同时。附件:关于深化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宁省财政厅2022年5月25日...

    2022-06-03 会计师的职称 会计师评职称

  • 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会计师职业技术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正副任职资格高级会计师lt/troggt条件及申请材料、填充规范等,具体请参考以下内容!江苏省职称(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职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职[2021]74号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江苏省会计人员职业技术资格》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请及时通知省职称办。原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领导小组于2018年4月发布的《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苏职称[2018]2号)将于同时废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领导小组2021年12月28日(这是公开发布)(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江苏省会计人员职业资格第一章概述第一条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江苏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撑。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的规定,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精神,根据全省会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制定任职资格。第二条本资格适用于江苏省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会计师。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会计师职称的评定。第三条会计师的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职称仅为助理级,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高级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高级高级职称分别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第四条会计师的初级和中级职称应当接受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核合格的,将获得相应的职称,不进行职称评审和认定。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评审团可根据评审需要要求面谈和答辩。考核合格后,授予高级会计师职称。高级职称采取材料评估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示范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客观、诚实、正直、正直,做假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请相应处理:(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胜任)或不合格(不胜任)的,考核年度不计入职称申报规定的任职期限。(二)受到党纪、政务或行政处罚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请职称评审。(三)伪造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任职年限,提供虚假业绩、抄袭他人学业成绩等,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四)在经济工作中有违法行为,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予申报。(五)有其他严重违反考试考核规定的,不予举报。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就任现职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完成了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第三章高级会计师资格第7条教育和资格要求通过国家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在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高级会计师职称进行考核:(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2年。(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毕业,或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至少5年。(3)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至少10年。第八条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系统地掌握和应用经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解决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或A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或担任主要人员制定和修订创新会计制度或管理办法,推动会计职能扩展,有效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二)主持或作为关键人物参与管理决策,提出的财务会计管理建议已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三)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了企业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4)作为主要人员主持或参与内部审计,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建议和意见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5)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县(区)级以上重点项目、技术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建议和意见被采纳,取得了良好效果实施后达到。(六)主持或主要参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审计、专项审计、财税咨询、项目规划等工作。意见和建议被委托单位采纳,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七)推动本单位或系统会计工作转型升级,有效发挥会计管理职能作用,形成可推广的财务会计工作新方法、新措施。第九条专业理论要求熟悉会计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项目和研究报告。取得会计师职称后,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开出版会计学及相关专业的学术专着或译本一部或多部(其中至少一部不少于20万字,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5万字)。(2)在已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3)在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撰写并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一篇或多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主持实施会计专业相关专项,超过分析报告1份(每份不少于2000字)。(4)主持并完成了市级以上批准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科研项目一项或多项,并通过了立项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评审。(五)主持编写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评选的优秀管理会计案例1件或1件以上。(6)在乡镇(街道)非企业单位长期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取得会计师职称10年以上),岗位实践性强,业务能力强可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不纳入论文。硬要求。本人主持实施的会计专业相关专题项目及分析报告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第四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第10条教育和资格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评估高级会计师职称:(1)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5年。(2)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4年,在现任职务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lt/gt1、获得国家部委1、二等奖的会计研究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获奖机构文件为准);或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以获奖机构文件为准)。2、受聘为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准则体系、管理会计和内部控制的咨询专家,参与研究起草已发布的政策和制度。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财政部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荣誉称号。(3)毕业于国家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或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取得职称后从事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高级会计师。第十一条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系统地掌握和应用经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掌握工作规律。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积极参与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能够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的重大项目,解决重大会计疑难问题或关键业务问题,提高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组织指导省级部门或系统开展会计工作5年以上,取得在全国或全省推广、系统理论支撑、引领行业发展的实践创新经验。会计行业。(2)负责起草省级会计法规和在全省实施的会计管理制度;或者受聘参与制定全国实施的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被采纳。(三)主持完成本单位重大经营决策或企业上市、改制重组、资本运作、投融资决策等,取得显著成效。(四)主持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改革,实施现代财务管理办法,形成改革报告,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范围内推广省先进经验总结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省系统推广。(五)负责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科技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论证、财务管理、会计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出重大贡献,成绩显着,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六)带领大中型会计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咨询等业务,取得行业认可的优秀业绩;或接受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专项审计检查,承担多项重大审计咨询项目,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七)会计工作有重大突破性创新,对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起到关键作用,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第十二条专业理论要求精通会计专业理论,掌握国内外会计专业最新发展。科研能力强,对会计专业理论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的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了会计行业的发展。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会计学及相关专业学术专着或译着2部以上,其中第一作者至少1人(不少于20万字,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20万字)。100,000字)。(2)在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4篇及以上(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其中多篇已在核心期刊发表)在2篇文章中)。(3)满足以下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1、在公开发表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撰写并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2、主持完成省部级批准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了立项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评审,认为具有较高价值。3、主持过市级批准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科研项目两项以上,并经立项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评审,具有较高价值。4、主持制定公司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方案及重要研究,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专项方案和分析报告2项以上(各不低于5项)3,000字)。5、第一作者或共同作者发表过会计学及相关专业的学术专着或翻译一部或多部(至少一本书不少于20万字,作者撰写或翻译不少于10万字)。6、主持编写省财政厅评选的优秀管理会计案例2件以上或财政部评选的优秀管理会计案例1件以上。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要求雇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2)院校为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高职院校、三级医院等规模较大的院校。(3)会计师事务所为江苏省4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其他类似机构,参照上述规定。第十四条国家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或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毕业,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品德突出、能力、表现,并符合考核要求。需要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当按照《江苏省高层次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确定办法》申请考核认定。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根据基本条件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六条申请人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在单位应当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单位或者人事机构等应当履行审查、公示和推荐程序。第十七条:通过欺诈行为、黑匣子操作等方式取得的称号,一经核实,由发证单位吊销。平台,备案期限为3年,备案期限自撤销权属之日起计算。第十八条材料要求、词(词)或概念的具体解释以及与本资格相关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见附件。附录1、申请人必须提交的材料和填写规范1、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档案申请书》1份。2、按要求填写《江苏省职业技术资格评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3、按照《总则》的规定,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中准确填写申请审核的专业和类别。4、根据“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将本人取得现职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就职以来考核状况“申报表”栏目,并提供相应的年度考核表.5、根据《继续教育要求》,提交获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后完成的继续教育,并提供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6、按照《学历资格要求》,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本机构高级会计师的,须提交其高级会计师的聘书。7、与“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要求”和“专业理论要求”进行比较,提交反映本人在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资格后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单位提供的原始文件)材料、工作绩效证明和评估等)和规定数量的作品、译文、论文、方案、项目材料、报告、项目、案例等。项目必须提交项目申请表格、项目通知、鉴定或验收证明等。8、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9。单位公布的申请人基本信息表。10。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1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组织结构、员工人数、资产规模、收支情况、部门人员会计职称构成等)。以上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由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核实时间。2、与此限定条件相关的词(俚语)或概念的具体解释1、专业:在某一领域或领域具有规模和影响力。2、熟练程度:熟悉并能自由申请。3、精通:有透彻的了解和掌握。4、师父:充分理解,好好运用。5、熟悉:理解其含义并能够应用它。6、了解:知道效果。7、主持:由某个部门批准或任命,在工作中起主导作用和决定性作用。8、主要人员:前3名承担工作的人员。9。主体: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10。作品:指已获得ISBN并公开出版的该专业的学术专着或译本。不包括教科书、手册、论文汇编等。11.论文:指在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该专业研究学术文章。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序列号)和/或CN(国家统一序列号)号。发表在《增刊》、《特刊》、《特刊》、《特刊》及各期刊电子期刊上的论文不列入此名单。12.核心期刊:被北京大学编着的《中国核心期刊概览》收录的期刊,或南京大学编着的《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期刊》收录的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版本为准。3、在这种情况下的一些问题的解释1、本资格中的“市”是指设区的市,不包括县级市。2、资格条件中带有“以上”的,包括本等级或本数量。3、本资格中的“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是指会计、金融、投资、审计、评价等专业。该职位以雇佣协议、雇佣合同、雇佣文件等为准。4、本资格条件规定的作品、论文等的学术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正、全面地评价。5、本资格条件所指的绩效、运营效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正、全面地评价。6、本资格中“大企业”的分类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办法》执行。7、本资格所称“其他规模较大的机构”,是指资产规模、收支、员工人数、会计工作复杂程度与全日制高职院校、三级医院相当的机构,以及法定承办机构。江苏省会计中介行业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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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9 彼得·德鲁克的书 彼得·德鲁克著作集

  • 高级会计注意!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参加2022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同学们,请注意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深化实施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通知,其中包含今年北京会计审查要求,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北京市深化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北京应聘者该如何应对新变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商发〔2022〕9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市部委、厅、局、总局、高校人事(干部)部门及大学,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现将《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2022年4月14日北京市深化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京办发[2018]4号)根据本市实际情况,为深化市政府办公厅改革,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会计师职称制度。1、一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会计师成长规律,以德、能、绩为导向,科学分类评价为核心,建立符合会计师职业特点的职称体系,为用人单位选拔任用会计师提供重要依据,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促进首都优质资本。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保障。<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机构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改革内容(一)完善制度体系1、改善职称层次结构。拓展会计师职业发展空间,增设高级职称。会计专业的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初级职称只有助理级。初级、中级、副高级、高级高级职称分别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每一级职称对应机构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1~4,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5~7,中级对应专业技术8~10,初级对应专业技术11~13、(2)完善分类评价标准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以德为先的会计师职称考核,大力倡导会计诚信文化建设,引导会计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参与管理、强化服务,要求会计师坚持客观、诚实、正直、自律和不遵守规定。会计职业概念与假账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获得了职称。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2、建立反映会计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以国家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北京市会计师职称评定基本标准条件》(附)。突出评价能力和绩效,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的会计师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对于从事行政会计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在财务会计管理与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对发展的贡献等。对于从事企业及其他会计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估其在财务管理、会计、商财一体化、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和表现。对其他重大事件的贡献。3、实行职称评审和代表工作制度。有效转变“四弱”倾向,以会计师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建立职称评审代表作名录。会计师的代表作可能包括会计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专业论文等。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3)拓宽推广渠道1、为高级会计人员申请职称建立绿色通道。对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师,可适当放宽学历、资格、从业年限等方面的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生和毕业后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师,可例外申请高级会计师评审;申请高级会计师职称审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国家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生和毕业后在本市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师,学历、资格等条件可放宽,可申请积极的高级会计师审查。2、完善会计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减少人才重复评价,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视为具有会计师职称,可作为申请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条件。条件及聘任程序,择优适合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四)完善评价服务机制和监督体系1、实施社会评价。坚持“个人自我申报、行业统一评价、单位选用使用、政府引导监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会计师初、中级职称采取以考代评的方式,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发的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分别与考核和考核相结合。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称证书的方式。对取得证书的会计师,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独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加强离职后考核管理,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履行岗位职责的会计师,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降级或解聘。2、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方式。通过运用考试、考核、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不断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优化审核工作流程,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和认证项目,加强大数据应用,突出工作单位建议。不断加强职称评审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网上申报、审核、缴费、审核、取证、检查等一体化服务。3、加强评审委员会建设。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的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可按规定设立相应级别和专业会计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规定的评审权限内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相应的职称。职称评审服务机构负责建立评审专家库,积极招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会计师作为评审专家,纳入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严格评审专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考核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4、加强审查监督。完善和完善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坚持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结果受理制度和备案制度,加强对申请审查、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未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职称评审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会计师职称评审基本规范条件》审核材料,规范工作程序进行答辩和评审,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纪律。审查服务机构控制不严、程序不规范,导致投诉争议较多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无明显好转或逾期不整改的,暂停审查工作,直至撤回审查权,并进行调查。相应的责任。4、加强组织领导(1)加强组织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会计人员的制定、制度建设、协调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评价工作等(二)改革稳步推进。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领域广泛、人员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会计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引导会计师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制度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实施。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改革前我市试点考核的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有效。附件:北京市会计师职称评定基本标准条件附件北京市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请职称评审的会计师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务纪律,热爱会计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助理会计师(1)会计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财务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独立处理某一方面或重要岗位的会计工作。(2)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或以上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2、会计师(1)系统掌握会计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掌握并能够正确执行财务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够独立负责某一领域的会计工作。(2)教育和专业工作经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博士生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工作;2、硕士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一年;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院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工作2年;4、大学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4年;5、大学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3、高级会计师(1)基本条件1、系统地掌握和应用经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本领域或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有效提高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与会计相关的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2、教育和专业工作经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博士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务相关的工作2年;(2)硕士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或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过与本公司有关的工作。至少5年的会计师职责;(3)大学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至少10年。(2)自取得中级职称起,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1、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行业或单位的管理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或在财务管理与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保障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从事企业及其他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企业或单位重大业务管理、内部潜力和效益提升、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决策和实施,制定工作计划并在实践中运用,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积极参与企业或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商财一体化、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能够总结实践规律,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在实践中运用;或在企业重组、并购等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咨询服务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取得中级职称后,应具备以下成就条件:在会计领域,作为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完成会计体系、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独立撰写)在专业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期刊;3个或更多。4、高级会计师(1)基本条件1、系统地掌握和应用经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熟悉会计、财务、审计、财务、税务等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规则;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积极参与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会计相关领域的重大项目,解决了会计相关的重大难题或关键业务问题,提高了单位管理效率或经济效益。科研能力强,取得重大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具有创造性的会计相关研究成果,推动了会计行业的发展。2、教育和专业工作经验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至少5年年;(2)取得密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3年。(2)自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1、从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主持所属行业或单位的管理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保障财务会计管理与监督、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内部控制等,取得了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从事公司及其他会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主持实施重大业务管理、内部潜力和效率提升、价值创造、产业布局等重大发展战略,会计、工商金融一体化、风险控制等,发挥重要作用,在企业改制、并购等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咨询服务作用,取得了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以下成就条件:在会计领域,主持完成会计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并得到有效应用,或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写作)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个或更多。注意:由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内容随着实际情况不断变化和调整,东澳会计在线频道向考生提供的关于的信息高级会计师评价标准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2022-05-08 高级会计师高级职称 高级会计师的职称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

    根据当地的地址,选择相应的财政会计网站,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1、搜索广西财政会计网,点击进入;2、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即可。扩展资料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根据当地的地址,选择相应的财政会计网站,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1、搜索广西财政会计网,点击进入;2、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即可。1、首先登入你所在省市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下面以河北省为例。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点击第一个结果进入其官网;2、在页面左侧找到登录入口,注册账号,填入相应个人真实信息;3、账户...注册会计师如何进行网上继续教育?——(7)进入查询界面之后,我们输入自己信息,再次点击查询,就能看到相关的继续教育情况,看看是否有了完成继续教育的记录。2、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时间:(1)根据规定,注册会计师每一年要继续教育。(2)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样报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方法:物色有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网上课程,交费上课,考试合格后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即可。《财政部关于印发lt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gt的通知》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2017深圳会计继续教育是哪个网站——您好,2017年深圳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开展,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系统适合深圳市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在完成每个年度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后,可以打印合格证。请问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叫什么名字——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网页链接会计证继续教育那个网站怎么弄——你直接买卡学习然后登录网站看视频24个小时就在网址上参加考试,考试通过了就打印成绩单带去你们当地财政局交给财政局的工作人员,然后财政局会把你的信息给登记在网上以供你们查询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哪个网站买课时——会计人员登录htt://www.hejxjy.com(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凭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已注册学员直接登录即可。如有疑问,点击“帮助手册”,协助会计人员更好地利用本系统进行学习。深圳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问在哪个网址,哪里申报查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国家为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而对会计人员进行的综合素质教育。新华会计网具有教育部职成司颁发的"远程职业教育与培训"资质,...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应该在哪里进行(听说可以在网上进行)——全国各个地方的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基本一样,略有不用,有些地方需要去财政局购买网上学习卡,然后凭卡登录网站,补充会计证号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然后就可以听课了;有的地方不需要买学习卡,去网站注册一下,填好资料,...1、首先登入你所在省市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下面以河北省为例。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点击第一个结果进入其官网;2、在页面左侧找到登录入口,注册账号,填入相应个人真实信息;3、账户...注册会计师如何进行网上继续教育?——(7)进入查询界面之后,我们输入自己信息,再次点击查询,就能看到相关的继续教育情况,看看是否有了完成继续教育的记录。2、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时间:(1)根据规定,注册会计师每一年要继续教育。(2)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样报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方法:物色有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网上课程,交费上课,考试合格后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即可。《财政部关于印发lt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gt的通知》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2017深圳会计继续教育是哪个网站——您好,2017年深圳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开展,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系统适合深圳市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在完成每个年度24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后,可以打印合格证。请问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叫什么名字——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网页链接会计证继续教育那个网站怎么弄——你直接买卡学习然后登录网站看视频24个小时就在网址上参加考试,考试通过了就打印成绩单带去你们当地财政局交给财政局的工作人员,然后财政局会把你的信息给登记在网上以供你们查询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哪个网站买课时——会计人员登录htt://www.hejxjy.com(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凭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已注册学员直接登录即可。如有疑问,点击“帮助手册”,协助会计人员更好地利用本系统进行学习。深圳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问在哪个网址,哪里申报查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国家为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而对会计人员进行的综合素质教育。新华会计网具有教育部职成司颁发的"远程职业教育与培训"资质,...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应该在哪里进行(听说可以在网上进行)——全国各个地方的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基本一样,略有不用,有些地方需要去财政局购买网上学习卡,然后凭卡登录网站,补充会计证号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然后就可以听课了;有的地方不需要买学习卡,去网站注册一下,填好资料,......

    2022-05-06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强化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唯一方式

  • 《关键跨越 从业务高手到优秀主管 新手篇》北森人才管理研究院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关键跨越从业务高手到优秀主管新手篇》【作者】北森人才管理研究院著【页数】213【出版社】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01【ISBN号】978-7-111-67021-6【分类】企业管理【参考文献】北森人才管理研究院著.关键跨越从业务高手到优秀主管新手篇.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01.图书封面:主管新手篇》内容提要:本书介绍了从“管理自我”到“管理他人”的关键跨越,即刚开始做管理的新手管理者需要具备的关键能力。第一部分初步介绍新手管理者的三个关键跨越,以及完成关键跨越的难点。第二、三、四部分介绍三个关键跨越-承担管理责任、推动执行和辅导他人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应的发展建议。第五部分介绍从“管理自我”一直到“管理企业”的所有关键跨越的全貌,点出管理者在整个管理职业生涯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以及会收获的管理馈赠,帮助读者树立信心,成就未来。《关键跨越从业务高手到优秀主管新手篇》内容试读1第一部分I新手管理者的关键跨越···试读结束···...

    2022-05-05 epub出版物 epub出版电子书免费下载

  • 四川省自贡市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四川省自贡市发布2022年度会计师继续教育通知。请仔细审查相关候选人。以下为具体内容:自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资财会[2022]11号县(区)财政局、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1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财政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通知》(传财会[2022]4号)精神,现将我市组织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特此通知如下:我。会计继续教育人员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从事会计工作,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二、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与形式(1)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分转换标准按照《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12号)执行。1。常见的科目。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需求科目学习的通知》的要求,三个必修科目为:成都市解读-重庆经济圈政策、国家和省“四五规划纲要十项综合解析、民法典解读、法律思维能力建设。在不重复上一年学习内容的原则下,会计师自愿选择一门学科。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体系、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内部控制建设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会计和警示教育。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会计师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2)会计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师可以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参加会计专业会议、参加会计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承担等多种方式选择在线培训、面授培训或完成继续教育。会计研究课题。.其中,在线教育培训方式是我市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参加在线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培训机构将学习记录推送到后台进行注册;参加面授培训和用人单位组织培训的会计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向当地财政局报告。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业的会计师,可登录“四川省会计服务中心”网站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自贡市各行政区)”财政部门页面进行网上报名。三、会计继续教育学时会计师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注册。因特殊情况未能在本年度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习年。4.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选择与管理(1)在线教育培训省财政厅已在“四川省会计服务”网站公布2022年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在线培训机构名单,供继续教育人员自愿选择。(2)面对面的教育培训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要求,愿意在2022年组织开展会计继续教育的面授机构,须向地方财政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材料,应当接受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确保继续教育人员自愿选择的培训质量。V.其他事项(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会计服务”网站(网址:htt://kj.cczt.c/)是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事项管理、信息收集和登记的指定网站。省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到指定网站收集个人信息,申请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会计事项继续教育注册。(2)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师,首先应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会计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传财会)要求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工作。〔2019〕19号)。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和注册,否则系统将无法办理注册业务。(3)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并按照传财规[2021]12号有关规定,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正式文件。培训实施前的具体教学计划明确了学员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和内容、培训人员,并附有学员名单。财务部门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面授培训必须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自贡市财政局2022年4月13日...

    2022-04-24 专业技术人员四川省专业考核表填写范例幼儿教师 四川专业技术人员在

  • 江苏省南京市发布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江苏省南京市发布了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相关考生请认真查看。关于开展南京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财会通〔2022〕6号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江北新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的对象继续教育对象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属企业、省属企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是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二、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二)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三)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四)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五)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22年4月1日开始,2023年3月31日结束。三、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方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一)学习内容: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平台课程列表)。(二)学习方式:1、企业类(含我市各类企业、在宁部属及省属企业)会计人员以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单位如需组织面授培训,应使用市财政局开发的面授管理软件加强管理。应在培训前10天把培训方案向我局报备,培训前一周报送培训计划,培训前一天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勤管理等,督促学员认真学习。2、行政事业类(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会计人员采取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方式,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四、网络培训的实施(一)网络培训机构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一家参加学习。(二)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南京市财政局”官方网站(htt://www.jcz.gov.c/)——“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参加学习,学满学分、考核合格后,由网校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kj.jcz.gov.c),学员可在网校打印合格证书,不需再办理其他手续。(三)会计人员应按照《南京市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告》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未完成信息采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四)符合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见附件)的会计人员,请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选择“学分折算申请”栏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折算90学分的,由系统自行登记;不满90学分的,在网校完成剩余学分后,由网校将学分进行登记。(五)以前年度(2018年--2021年),因故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2018年度按原规定执行24学分制),学习和考核方式与2022年继续教育相同。五、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定继续教育内容、方式,并组织实施。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二)市财会教育中心负责全市网络培训的宣传、网络运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面授培训的学分管理,学分折算抵免的审核,协助组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面授培训。(三)市财政局在省财政厅招标确定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中择优选取合作对象,签订继续教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管理细则,加强管理。(四)继续教育机构严格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技术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如有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以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高消费活动的,以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南京市财政局2022年3月8日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可以折算学分的情形一、高端培训类1.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4.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二、会计考试类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一次性办理在校学习期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三、会计研究类1.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2.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3.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四、会计活动类1.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或者会计专家委员会成员,折算90学分。2.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折算90学分。3.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4.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3 会计学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分

  • 江苏省淮安市发布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江苏省淮安市发布了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相关考生请认真查看。淮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gt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二、继续教育学习方式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登录ldquo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rdquo(htt://kj.jcz.gov.c/)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淮安市财政局网站htt://czj.huaia.gov.c通知公告栏文件),否则无法学习本年度继续教育。2.所有会计人员均可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czj.huaia.gov.c/),打开ldquo网上办事rdquo栏目下ldquo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rdquo窗口,随时随地进入培训平台(平台咨询电话400-000-5300)。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相关内容后方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成绩统一导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学员无需办理其它手续;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通过ldquo年度学习通道rdquo进行补学补考。培训流程:登录/注册(选择对应职称等级:无、初、中、高、正高)mdahmdah选择培训年度mdahmdah网上支付mdahmdah开始学习mdahmdah课时完成mdahmdah考试合格mdahmdah打印继续教育合格成绩单(自己留存备查)mdahmdah培训记录查询。三、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一)公需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策解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应用、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内容,在平台推荐的课程目录中自行选择,学员需修满规定学时后方可申请考试,考试范围为所选课程内容。四、学分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试合格即为完成90学分。1.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2.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4.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5.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二)参加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如下: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3.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4.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5.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6.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情况。继续教育登记(抵免)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培训),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抵免);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可在年度内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个人账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单科考试合格证书上加盖学校公章),选择学校对应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抵免即可;也可在毕业后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个人账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申请一次性办理几个年度继续教育抵免事项;3.凡符合ldquo学分管理rdquo中满90学分人员,可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管理系统个人账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对应所属财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为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五、组织管理及其他要求(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淮安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培训内容、方式,协调培训实施,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二)以前年度因故未完成培训的人员,应报名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方式与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相同。(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人员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络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网上缴费截止到11月10日,至截止日学员未开通课程、未完成规定学习时间或考试未达到要求的,系统自动关闭且不保留相关学习记录,不予确认当年度继续教育课时。(四)经网上考试合格人员,在2023年3月1日以后,还可以通过淮安市财政局ldquo网上办事rdquo栏目下ldquo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记录rdquo窗口查询。查询网址为:htt://www.hakjz.com/。(五)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报考、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以往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前年度的培训任务。(六)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七)财政部门将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当年和次年继续教育资格。(八)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姓名、身份证信息时必须与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核对一致,以避免因填错信息无法查询继续教育相关信息。(九)各县区财政部门按全市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附件:淮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地点及咨询电话序号单位地址电话邮编1清江浦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264号清江浦区财政局616室0517-836438082230012洪泽区财政局会计科洪泽区人民路12号0517-872239612231003淮阴区财政局会计科淮阴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二楼(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0517-849343262233004淮安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区友谊路5号0517-859390862232005涟水县财政局会计科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计管理办公室0517-826629212234006工业园区财政局淮海南路699号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418室0517-835299792230087金湖县财政局会计科金湖县建设路118号(金湖县信访局四楼)0517-868838312116008盱眙县财政局会计科盱眙县洪武大道33号(山水人家对面)财政局804室0517-882720552117009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F7号窗口0517-8371820722300510淮安生态文旅区财政局淮安市淮安区福地路1号生态新城管委会0517-8356788122329911淮安市直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淮安市财政局413室0517-83168193223001淮安市财政局2022年3月10日...

    2022-04-16 淮安市财政局官网 淮安市财政局局长

  • 四川省内江市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四川省内江市发布了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相关考生请认真查看。内江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始2022年市级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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