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发改规则〔2022〕1117号各省生产、工业产权、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城乡建设厅(委、局公安厅)、城乡建设厅(委、局、公安厅)、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运输(局、委)、商务厅(局)审计厅(局)、广播电视局、能源局、规划指导指导工作牵头部门平台整合头部门,全国各省、各省资源局、直辖市监察局、各派出公共事务、直辖市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公共事务部门、民航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各省管局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制度市场是社会主义体制的重要组成市场部分,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政府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融资体制改革,提高成本扩张使用范围,规范社会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方面宣传及各行各业、匹配地区的活动,全权执行《推广推广》定价,实施不断,在维护维护利益、公共利益和公开发布活动的当事人还有效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在市场上广泛存在利益方面的问题,延伸人的主体责任的自由完全位,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还没有发挥作用。其他方式,规避高标标、引导引导代理评判、领导干部牵手、牵制等一系列行为仍易发,招标不公正、不公正、不区分某些专业服务水平,部分项目中标结果不符合实际需要或实施效果不佳,会否否决委招标方案选择优胜功能的发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历次全精神,按照第十九届全纪纪次会议、国务院第五次廉政部署部署,现就严格执行政务会议规范、进一步规范工作实施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推广人主体责任取得成就、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或本地认证机构等,不得套用特定的社会条件要求、技术、业务条件供应商特定的生产条件。依据《公平约定》,必须依法对项目招标文件的价格比进行审查,文件的价格、文本的文本制度错误等,可以确定项目的正常运行情况。公示或公开报名等制度。(四)规范推广人代表条件和行为。推广人应选派责任委托心强、现实业务或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参与评委代表代表标准,严格限制性行为的禁止或在标准中发表性、严格性和禁止性的禁令或在标准中发表性、严格性和禁止性的禁令。的意见建议,干扰或影响其他评委会公正独立的评判标准。各级行政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五)评标报告审查。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况的,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复核,确认的注意事项,按照执行程序执行标准对执行程序进行支持。是否存在高模低现象;是否可能对报价或报价影响履约的异常卖电和不正常报价进行分析判断;通知广告人是否进行解释、说明;是否可以判断出电影的情况、评判范围。标的情况坚持公开,积极推进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公众公开。(公关公文信息)。(强行公示)和,在办公室时限内答复和处理分歧,积极引导招标活动当事人和利害人按照联络程序支持系统维护权益。运营电子展的,应以在线方式自行提出、跟踪处理进程、接收不同答复不必迟疑、摊派,无故回覆进行答复,或者在作出答复之前继续分发活动。(七)约束约约合同强gtgt履约人应承担责任义务合同管理。《公共资源主动领域公开征求信息基层信息的公开征求意见征询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要求履行合同及履行义务。加大对群众开展项目的监督、履约管理、履约管理及变更力度。,“防止低中高结”等违法行为发生,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八)招标管理。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招标文件的规模,及时收集、整理、管理招标文件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措施和信息,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不得篡改、毁坏包裹、资料或数字化文件长度文件。损毁、检查、改司司分别作为节目内容,或者是在执行部门的监督下,由行政监督部门负责。(九)gt强制人控制行使监督管理等措施:打破内部事务合规性集体研究、规范性内部机制,发挥监督作用对招标管理的主要职责和职责范围必须在内部实施,对招标管理的主要职责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职责进行控制。负责鼓励推广人推广项目化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和推广授权专业体系,重点对推广推广活动管理人员的精品问询度,将制定推广推广执法合规性交易和履约绩效与履约绩效。评估、奖励惩处挂钩。2、开口说话行为;和不诚信履约行为>2、开口说话行为;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十)严格规范和履约行为。行业人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坚持诚信参与和实施标准,并监督维护公平有序。不得靠广告许可;租用资格、以制造资质等许可证、不得提供让与或其他方式、奖项、负责人等材料,或弄弄虚作假销售;不得与推广人挂牌、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在线人串通销售;人员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运行、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等行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议中标的理由不与招揽人员无条件要求合同,在将合同执行或推广时,人提出额外的履约要求不按照合同或合同提交合同或履约保履履约。中标项目转包、分割包。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行为和提供重要线索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统计分析制度,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积极适应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新形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依托行政监督平台在线获取交易信息、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探索完善智慧监管手段,及时预警、发现和查证违法行为;加强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防伪溯源监督管理,防止招标投标电子文件伪造、篡改、破坏等风险发生。健全各行政监督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监管执法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或联合处理,着力解决多头处理、职责交叉、不同行业间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坚持公共服务定位,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守住廉洁和安全底线,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并积极配合支持行政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约束,严禁以规范和监管之名行违规审批、插手干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之实。(十九)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坚决克服监管执法中的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招标人发生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不得以他人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为由减轻或免除责任。与公安机关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按照规定做好招标投标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加强地方监管执法力量建设,鼓励监管体制改革创新,推动人财物更多投入到监管一线,加强监管的技术保障和资源保障。(二十)健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公开的规定,并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公示。坚持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科学建立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措施。各地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执行,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典型经验复制推广,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监管职责不履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视情进行督办、通报、向有关方面提出问责建议。本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民航局2022年7月18日...

    2022-08-0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主体

  • 《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刘兆香|(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作者】刘兆香【丛书名】排污许可证与排污权交易系列丛书【页数】64【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集团,2020.01【ISBN号】978-7-5111-4287-0【分类】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制度-介绍-美国【参考文献】刘兆香.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中国环境出版集团,2020.01.图书封面: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内容提要:本书详细介绍了美国通过运行许可证制度进行固定源污染控制的整个发展历程及主要的政策框架、许可证具体内容、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借鉴其先进经验,获得我国在固定源许可证制度建立及实施中的启示,以供相关专业人员参考使用。《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内容试读1美国固定源污染控制基本制度固定源污染的排放控制是美国空气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国会制定了一系列空气质量管理政策,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固定源空气污染的。从《清洁空气法》的六大主题章节的安排可以看到,固定源污染控制涵盖了两个章节,即酸沉降控制制度和运行许可证制度。此外,州实施计划、防止重大恶化原则、新污染源建设许可证等制度也是主要针对固定源的排放管理政策。这些制度并不是独立实施的,各个制度相互联系,尤其是1990年运行许可证制度建立后,对固定源的排放管理政策基本都落实到了许可证上,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源监测核查等,都是运行许可证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清洁空气法》还要求申请“防止重大恶化”许可证、新污染源建设许可证和酸沉降控制许可证的主要污染源应同时申请运行许可证。由此可以看出,美国通过许可证这一政策手段将污染源排放控制的各项要求固定下来,提高了污染源管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1.1州实施计划美国的空气污染控制是通过联邦(区域)、州、地方的各级污染控制计划实现的。首先,美国环保局在全美设立空气质量管理区。目前,全美范围内共设立了247个州内控制区和263个州际控制区。其中,州内控制区由本州管理,州际控制区由几个相关的州成立联2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合委员会管理。然后,美国环保局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将空气质量管理区分为“达标地区”(AttaimetArea)和“非达标地区”(NoattaimetArea),以实施不同的控制政策。管理区的划分是以单个污染物为单位的,所以,就某个空气质量管理区而言,对某一种或几种污染物可能属于达标地区,但对于其他污染物则可能是未达标地区。当空气质量管理区被划定后,其所在的州政府应当根据本州辖区内的空气质量状况,按照联邦《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atioalAmietAirQualitie,.NAAQS)和《清洁空气法》相关规定制订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达标计划,即“州实施计划”(StateImlemetatioPla,SIP),在得到美国环保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州实施计划的目标在于维持达标地区的空气质量,并减少非达标区常规污染物和危险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以逐步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州实施计划是各州用来控制所管辖地区空气污染的一套系统的规定、政策和工作程序。在美国环保局颁布某项污染物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后三年内,各州都必须根据该标准制订一份以达到空气质量标准为目标的州实施计划,在公示并召开公众听证会后提交美国环保局审批。州实施计划报告主要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数据处理、污染控制措施及执法要求、计划实施保障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控制区(州内控制区)的达标计划和时间表,为保持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必须执行的排放限制及其他措施,空气质量监测和数据分析所须采用的设备、方法和程序,固定源的改造、建设和运转方案,机动车定期检查、测试及是否遵守排放限值要求的评判方法,州运行许可证制度和在未达标地区执行重大固定源建设许可证制度等内容。若美国环保局否决了州提交的实施计划,州政府需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计划的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如1美国固定源污染控制基本制度3果修改后仍无法满足美国环保局的要求,美国环保局有权用可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目标的联邦实施计划(FederalImlemetatioPla,FIP)代替。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措施或方案需要根据实际的实施效果不断加以改进和更新,同时,根据人口和经济的增长情况对整个计划进行调整。1.2酸沉降控制制度酸沉降控制制度(也称为酸雨控制制度)是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制度建立的目的是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少酸沉降对环境的损害。酸沉降控制制度适用于所有化石燃料发电单位,无论是现有的还是新建的。该制度的核心是可交易的许可证,即基于许可证的二氧化硫配额交易制度(也称为排污许可交易制度)。不同于传统的以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制为主的命令控制手段,配额交易制度属于经济刺激手段,通过排放配额的市场交易实现了边际有效的污染减排。《清洁空气法》规定了二氧化硫的减排目标,即以1980年为基准年,每年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000万:同时,还限制了全国每年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为890万t。美国环保局根据发电单位的历史燃料消耗量和相应的排放系数计算并分配每个发电单位的排放配额,每一个配额允许一个发电单位排放1t二氧化硫。对于发电单位而言,配额主要用于支付该单位当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也就是说,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5万t的发电单位,每年年底需向美国环保局支付5万个配额。配额可以用来交易,任何个人、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环保团体都可以加入配额交易系统,尽管如此,配额交易系统的主体仍然是得到批准的持有二氧化硫排放配额的化石燃料发电厂。在配额交易制度中,美国环保局的职责是记录配额转让过程,4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并在每年年终核定发电单位的实际二氧化硫排放量是否超过它所允许的排放量。若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发电单位不仅需要通过购买或用下一年的配额抵消超额排放的二氧化硫,还必须按照一定的处罚标准就超额排放量向美国环保局缴纳罚款;若实际排放量未超过发电单位所持有的配额,剩余的配额可转入下一年或未来某一年使用。虽然《清洁空气法》也规定了氮氧化物的减排目标,即在1980年的基础上,每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200万t,但并未规定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目前,美国实现氮氧化物减排的手段仍主要依靠技术手段,即通过发电单位安装脱硝装置或采用低氮排放技术。从配额交易制度的实施经验来看:技术层面,《清洁空气法》要求受控酸雨污染源必须安装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tiuouEmiioMoitorigSytem,CEMS),监测并记录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流量以及发电单元的热量输入等在内的所有排放数据,这为美国环保局核定发电单位的实际排放情况提供了数据保障。同时,美国环保局建立的配额交易跟踪系统(AllowaceTrackigSytem,ATS)和配额账号管理制度使配额转让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管理层面,《清洁空气法》要求发电单位参照《清洁空气法》第五章运行许可证制度的要求以排放源为单位申请酸雨许可证并制订本单位的合规计划(ComliacePla)。在酸雨许可证中,涵盖了对发电单位排放监测、报告,燃料使用、数据记录及保存等的详细规定,同时记录了该单位每年持有的二氧化硫排放配额、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等具体要求,这不仅使发电单位可以根据许可证进行酸沉降物质的排放管理,也为美国环保局的核查提供了执法依据。1美国固定源污染控制基本制度51.3新污染源审查许可证制度美国国会在l977年建立新污染源审查(NewSourceReview,NSR)许可证制度,并写入1977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该制度确保了新固定源的增加不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的损害。对于空气质量较差的地区,该制度保证了新增排放量不会对空气质量的改善造成影响;对于空气质量较优的地区,如大型国家公园,该制度保证了新增排放量不会使当地空气质量发生严重恶化。新污染源审查许可证制度本质上是一项新固定污染源建设许可证制度,对于空气质量状况不同地区的新建或改建固定源有不同的许可要求。1.3.1达标地区对于达标地区,新污染源审查许可制度遵循防止重大恶化原则(PrevetioofSigificatDeterioratio,PSD),即防止达标地区的空气质量由于新污染源的建设而严重恶化。这并不代表在达标地区禁止排放污染物,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国会仍然允许达标地区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浓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国会对达标地区进行了分类,根据环境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确定不同地区对应的不同污染物浓度的最大允许增量(maximumallowaleicremet)。其中,一类地区如国家公园、森林、原生态地区等面临最为严格的排放浓度增长规定,该类地区对能见度的保护要求非常高,只允许空气质量受到轻微的损害:二类地区则允许污染物浓度有中等程度的增加:三类地区通常可以发展工业,允许的污染物浓度增量幅度较大。表1-1为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增量。这一分类与我国的环境功能区划分相似,但美国的环境功能区划分仅限于达标地区。···试读结束···...

    2022-07-28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什么为标准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什么为目标

  • 《美国大学制度》(美)佛朗西斯·威兰德(FFANCISWAYLAND)著;石佳丽译;何振海,李文文校|(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美国大学制度》【作者】(美)佛朗西斯·威兰德(FFANCISWAYLAND)著;石佳丽译;何振海,李文文校【丛书名】新汉译世界高等教育名著丛书(第一辑)【页数】104【出版社】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9.12【ISBN号】978-7-5536-9875-5【分类】高等教育-教育制度-研究-美国【参考文献】(美)佛朗西斯·威兰德(FFANCISWAYLAND)著;石佳丽译;何振海,李文文校.美国大学制度.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9.12.图书封面:制度》内容提要:本书是“世界著名大学校长教育名著译丛”中的一本。由张斌贤组织翻译。本书是曾28年任美国布朗大学校长的威兰德的名著,分析美国大学教学与管理组织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自己丰富的教育经验和理论素养,构建美国的大学制度。丛书译介著名大学校长的名著,有助于深入理解其办学理念,探寻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规律,为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历史经验。继我社“汉译世界高等教育名著译丛”之后,再推高等教育译著精品。《美国大学制度》内容试读4第一章研究意义:旨在改进6美国大学制度···试读结束···...

    2022-07-23

  • 不动产的抵押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时间对待人是一样的,但时间在每个人手中的价值不同。珍惜准备中级会计考试的每一分每一秒,通过自己的努力是可以最大限度提高考试通过率的,所以考生们一起来学习东澳会计在线组织的《经济法》知识点吧!争取早日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房地产抵押lt/troggt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七单元抵押[内容导航]troggt房产抵押房产抵押1.登记生效以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同时成立的注册。(2016年综合题)2.抵押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3.抵押设立后的新建建筑物(1)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时,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应当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抵押权人无权优先支付新增建筑物的收益。(二)当事人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债权人主张抵押权对土地上现存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产生影响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完成了部分在建建筑。债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适用于在建建筑物的延续部分和新增建筑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当事人以在建房屋抵押,抵押权的有效范围仅限于抵押登记的部分。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当事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以及规划中的续建、新建和尚未建设的建筑,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抵押人将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或者在建建筑物的使用权抵押给不同的债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清偿时间确定清偿顺序。抵押登记。4.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抵押人以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效或者无效为由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取得的价款,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抵押人以划拨的建设用地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或者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无效的。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房屋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款。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8 经济法抵押权案例分析 经济法抵押权案例分析题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款征收制度

    注意事项税法是一门比较全面的科目,理解+记忆+计算可以体现在这个科目出来。以下是东澳会计在线为考生整理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税收征管系统[章节]第十三章税收征管法-第三节税收征收【知识点】税收征管系统税收征收系统(1)税收递延制度(★★)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长期限为不超过3个月。不能滚动批准相同的纳税。提示:延期纳税的审批级别高于延期备案的审批级别。省级批准延期纳税,因不可抗力导致资金不足。最长可延期3个月,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县级审批延期申请难以计算不可抗力。申报可延期预缴税款,上期批准结算。(2)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逾期不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应当自逾期缴纳税款之日起每天征收5/10,000的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的欠税和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缴纳滞纳金,再依法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时间为缴税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缴纳或结清税款之日,每日按逾期税款5/10,000的滞纳金计算基础。逾期天数应包括实际缴纳或结清税款的日期。(3)减免税制度(★★)1、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减免税。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擅自作出减免税决定的,税务机关不予执行和报告。上级税务机关。3、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自减免税期限届满的次日起恢复纳税;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申报纳税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究。(4)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执法措施(★★)保税措施是指因纳税人的行为或某些客观原因,未来征税无法保证或无法保证的情况下,税务机关采取措施限制纳税人处理、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程序:有理由——责令限期纳税——明显转让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等级。税收强制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以法定强制手段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执法措施时,必须坚持先劝后退的原则。(5)纳税制度(★)主要措施:1、严格控制未缴税款的审批权限——权限集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税务机关。2、设定纳税期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者解除税款,纳税担保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税的缴纳的,税务机关应当发出限期缴纳税款的通知,责令缴纳或者放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3、大额欠税财产申报制度。纳税人拖欠税款5万元以上的,应当在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前向税务机关报告。4、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税的纳税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5、建立欠税公告制度。(6)退税退税制度(★★)这里应该与关税相关的规定进行比较。案例关税规定溢出>">点击阅读更多gtgtgtltimgrc="htt://ic1.58edu.cc/to-c-i-5dcqge47/d9d68d64f4ca499f02f05f7864449a~tlv-5dcqge47-1.we"title="试一试"alt="试一试"uffix="jg"tyle="max-width:100%"gt1 2022-07-06 税收和税法 关于税法的法律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票据权利的取得

    设定目标后,知道如何一步一步地实现它。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tyle="white-ace:ormalfot-family:a-erif"gt[内容导航]获得票据权利[Chater]第九章票据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单元:票据权利和账单行为【知识点】获得票据权利troggt获得比尔权利1、根据票据的签发行为,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2、转让背书取得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应当以背书的连续性证明其对票据的权利。票据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法人合并、分立等)取得而未经背书的,不受连续背书的限制,持票人应当依法提供证据证明证明其票据权利。(2015年案例研究问题)3、任何人以欺诈、盗窃、胁迫的方式取得票据,或者明知前列情形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2018年案例分析题,2020年案例分析题)4、任何善意支付对价的合法持票人均可向票据的任何债务人请求支付,而不受前任权利瑕疵和前任相互抗辩的影响。5、因税收、继承或者赠与等原因依法可以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所支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汇票的权利不得优于其前任的权利。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如果你想完成某件事,培养足够的兴趣和热情,坚持到底,你就会成功。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如果你想完成某件事,培养足够的兴趣和热情,坚持到底,你就会成功。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lt/gt[内容导航]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章节]第九章票据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单元三:BillRight和BillBehavior【知识点】lttroggt商誉收购f账单权利善意取得票据权利1.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要求lt/gt(1)转让人是票据权利的正式持有人,有权正式处分票据,转让人必须是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受让人有理由(2)转让人实质上无权处分。(3)受让人以背书方式取得票据(4)受让人是善意的,没有重大过失。(5)受让人必须支付相当大的费用2.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法律后果(1)受让人o享有票据权利;(2)原权利人丧失票据权利。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傲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教科书上的知识只有通过自己的理解和总结,才能成为自己头脑中的知识。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参考考生的学习和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制度

    萤火虫的光芒微弱,却是对黑暗的挑战!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内容导航]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条件审批制度[章节]第11章反垄断法律制度-第四单元经营者集中【知识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条件审批制度运营商集中附加限制条件审批制度1.限制条件的类型对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条件的经营者方案能够有效降低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对性条件批准决定作出附加限制。根据经营者集中的具体情况,限制性条件可包括以下几种:(1)有形资产、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相关权益的剥离等结构性条件;(2)开放其网络或平台等基础设施,许可关键技术(包括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终止排他性协议等行为条件;(3)结构条件和行为条件相结合的综合条件。<2、限制条件的确定(一)为降低本集中已经或者可能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应当对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二)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承诺方案不足以降低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的,可以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协商限制性条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其他承诺方案。如果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提出替代方案。备选方案应在首选方案无法实施后生效,且条件比首选方案更为严格。3.履约监督、取消和修改限制条件(一)对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义务人应当严格履行审查决定规定的义务,并按规定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限制性条件的执行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受托人对义务人履行限制性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受托人监督检查合格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在审查决定中予以明确。(2)审查决定应当明确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期限。根据审查决定,限制性条件期满自动解除的,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实,义务人未违反审查决定的,限制性条件自动解除。义务人违反审查决定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适当延长附加限制条件的期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根据审查决定,限制性条件届满后债务人需要申请注销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市场监管总局经评估决定解除限制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限制性条件为业务剥离的,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实,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限制性条件自动解除。(三)在审查决定生效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可以主动或者应义务人的申请对限制性条件进行重新审查,变更或者解除限制性条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变更或者解除限制性条件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23年课程计划2023提前抢学校!买2023Note听无忧课送22年课程!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在穿云的路上,只亲吻登山者的脚步!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4 经营者集中的概念 什么是经营者集中行为

  • 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易错易混点——为取得投资发生费用的处理

    任何成功都来自于数量的积累。如果您想在ItermediateAccoutat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请在备考期间努力学习。!2022中级会计错误和困惑知识点更新了,快来学习吧!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税费发行股本证券的费用和佣金长期股权投资同一个控件包含在开销中应该从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中扣除,如果保费收入不足,冲销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是同一个控件包含在开销中不形成控股合并包括初始成本交易金融资产计入投资收益按摊余成本计算的金融资产包括初始成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或其他债权投资包括初始成本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来自《EayPa®IV》(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被禁止)gt...

    2022-07-04 期初摊余成本 初始摊余成本的确认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为梦想努力的过程可能不会给我们带来快乐,但不努力绝对不会给我们带来收获。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制-单元VI上市公司组织架构【知识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1.独立(1)独立董事是指在上市公司中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2)独立董事必须独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3)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可同时兼任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所需人数(一)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应占1/3、(2)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指定合适的人选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3)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成员的多数。评估委员会,并担任召集人。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4)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经济或其他工作经验;(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4.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1年有前三项所列情形者;(5)为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5.独立董事提名(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决定的股东。(2)独立董事的被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教育背景、职称、详细工作经历、所有兼职等情况,并就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作出公开声明的关系。6.独立董事任期(一)独立董事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连选任期不得超过六年。(2)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更换。(三)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散的,上市公司应当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4)独立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与其辞职有关的或者认为有必要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注意的情况。(5)因独立董事辞职,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最低要求的,应当出具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独立董事由下一任独立董事担任。以后生效。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连任,或者董事、监事在任期内辞职,且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新任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6)独立董事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者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导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能满足本要求的情况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人数补足独立董事人数。7.独立董事的特殊权力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外,还应具有以下特殊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总金额超过300万元或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公司)应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批准;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在股东大会前公开征求股东投票权;(6)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职权,应当征得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行使第(六)项的职权,应当征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第(1)、(2)项须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议案未获通过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相关情况。8.需要独立意见的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董事的提名、任免;(2)任免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四)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现有或新增总金额超过300万元或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借款或借款。其他财务往来,公司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追回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意见的种类:(1)同意;(二)保留及其理由;(三)异议及其理由;(4)无法表达意见及其障碍。上述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有不同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董事会应当分别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9.汇报报告(一)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二)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说明其履行职责的情况。10.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一)为保证独立董事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如介绍信息、提供资料等,定期报告公司经营情况,组织独立董事进行现场检查。必要时。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和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协助公告。(2)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于需要董事会决定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同时提供充分的信息。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资料。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以共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提案,要求推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推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董事应予以采纳。上市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当由上市公司和独立董事保存至少5年。(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隐瞒、干涉其独立行使职权。(四)上市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和其他行使职权的费用。(5)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机构和人员处获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6)上市公司可以为独立董事建立必要的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带来的风险。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课本的内容本来就很难看懂,设置超出能力范围的学习任务只会让自己在准备考试的时候越来越烦躁。有需要的考生也可以使用辅导书和教程来帮助备考。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8 董事长应具备的知识 董事的概念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投资者保护制度

    备考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不同阶段的学习任务有一定的差异。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小编为考生准备了注意事项。agt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lt/troggt重要知识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要点全面梳理![内容导航]投资者保护制度[章节]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一单元证券法律制度概述【知识点】投资者保护制度lt/troggt投资者保护制度1.普通和专业投资者(1)投资者根据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可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二)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且不存在误导或欺诈的情况。证券公司无法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投资者保护局我国投资者保护机构主要在委托代理、证券纠纷调解、证券支持诉讼、股东派生诉讼、代表人诉讼等方面履行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职能。(1)代理权征集除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理事会也可以担任律师。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表其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关于征集标的,应当理解,所有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得对征集标的进行比例限制。招标人应当披露招标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变相公开征求股东权利。公开征求股东权利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决定。哪个股东有资格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一)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均可,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限制;(二)有限责任公司:只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资格。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请求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散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代理电话VS独立董事候选人类型代理征集独立董事候选人板√√监事会×√1%或更多股东√√独立董事√×投资者保护局√×(2)证券纠纷调解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3)证券支持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支持投资者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股东衍生诉讼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司法》的限制.(5)代表诉讼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类型,涉及的当事人较多时,可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到法律。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代表参加诉讼,并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参加的除外。诉讼。3.预付款发行人因虚假发行、虚假陈述或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处理赔偿事宜和遭受的损失。投资者达成预付款协议。预付款后,发行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可依法追偿。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考试的难易程度主要看自己。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8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中考物理必考知识点2022年

  • 高级会计师怎么取得

    我如何获得高级会计师?很多考生朋友想成为高级会计师,但不知道如何成为高级会计师。嗯,小编刚好知道这件事。想进一步了解考试的考生不要错过。快来看看下面吧!1、如何获得高级会计师要成为高级会计师,您需要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考试后,您将有资格参加高级会计师审查。分数线有两种,一种是地方线,一种是国家线。地方线一般集中在50-60点,国线一般在60点及以上。分数超过当地线后,分数有效期为一年。在这一年里,你可以在当地参加一到两次评估。如果分数超过国线,候选人的分数有效期为3年,在这3年内,他们可以参与评估。大部分地区的评审不仅要求所有书面材料申报合格,还需要通过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职称。鉴于我国会计市场缺乏高级会计师,不少地区出台了鼓励高级会计师的政策。以前未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生也有资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部分地区甚至对高级人才实行免试政策。高级会计人才通常是指取得文员、税务师、审计师等资格证书的会计从业人员。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2、高级会计师审核通过率是多少高级会计师审核的通过率因地区而异。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低,基本可以达到60%以上。即使在一些人才较多的城市,评审通过率也能超过70%。这远远超出了《高级会计实务》的通过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是近一半的高级会计师放弃了考试,降低了高考的通过率。但只要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同学,大部分同学都可以认真、一丝不苟地投入到高级会计复习的准备工作中。而在很多城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机会不止一次,这也提高了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通过率。3.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2022高级CPA考试时间为2022年8月7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说明:由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内容随着实际情况不断变化和调整,东澳会计在线频道向考生提供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2022-06-28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理解是记忆的基础。只有理解的东西才能记住很长时间。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股东大会会议制度[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制-单元VI上市公司组织架构[知识点]股东大会会议制度大会会议系统1.年会(一)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应当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2)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2、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当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3.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主持会议。(2)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3)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4.股东对临时提案的权利(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股东大会不得就通知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6.会议纪要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长和董事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7.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股股份的表决权与拟选举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可在一次集中方式。8.无故解雇董事(一)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有效决议解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董事被免职后因薪酬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免职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赔偿和赔偿的合理数额。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只要你专心、专心记忆,排除杂念和外界干扰,就会留下深刻的记忆痕迹,不易忘记。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也祝同学们考试注意事项可以顺利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7 董事长应具备的知识 董事的概念

  • 善意取得制度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没有浪费的努力,也没有偶然的成功。只要认真对待生活,总有一天,你的每一份努力都会化作花朵。贴心的东澳小编为考生整理了2022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的知识点,快来看看吧!希望对你备考有帮助!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ltrgt[知识点]gt商誉获取系统lt/troggtgt强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诚信采集系统诚信采集系统1.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收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在下列情形下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lt/gt(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依法应当登记的动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2.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的人请求赔偿损失。有没有惩罚的权利?(一)转让人有权处分的,适用正常的物权变动规则(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动产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2)善意取得制度必须以转让人无受罚权为前提。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价格”,应根据转让标的的性质、数量、支付方式等具体情况,结合因素综合判断比如转账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习惯。受让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取得财产的,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判断受让方是否善意的时间点为受让方受让的时间(不动产权利依法完成转让登记的时间或动产动产的时间)已交付)。如果受让人事后得知转让人无权处分,不影响受让人的善意取得。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不动产或者动产,且无重大过失的,视为受让人是善意的。真实权利人认为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善意取得动产需要交付,不动产需要登记。当事人仅签订买卖合同,而动产未交付或者不动产未办理产权转让登记的,受让人不能善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委托财产的占有是指承租人和托管人基于租赁、托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的财产,属于出租人和委托人。失物占有是指在没有权利人意愿的情况下丢失的物,如丢失物、被盗物等。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委托物,但原则上不适用于脱离物。(1)善意取得制度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2)善意取得制度不仅适用于所有权,也可以善意取得抵押、质押权。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24 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 不动产登记制度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如果你放弃得太早,你永远不知道你会错过什么。距离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还有一段时间,大家一定要心情好,安心备考!轻易放弃是弱者的表现,希望大家能坚持到底,为自己的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请考生自行检查!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不动产登记系统troggttroggt强gt【章节】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不动产第二单元的物权变动lttroggt[内容导航]1.首次注册2.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3.通知注册不动产登记制度1.首次登记房地产首次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的首次登记。首次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办理其他种类的不动产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更正异议登记(一)更正登记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有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二)异议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关已将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无效。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异议登记一经完成,不动产登记权的推定效力和公信力将被中止。因此,第三人不得基于登记的公信力,善意主张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申请人自提出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异议登记有效期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为止。申请人胜诉后,人民法院决定确认其为该不动产的物权人,登记机关可以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更正登记。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或者登记在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撤销异议登记。权利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申请人赔偿损失。3.提前登记(1)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其他不动产权利协议。为保证日后物权的实现,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物权不发生效力。(二)预告登记后,自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债权消灭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未经事先登记的债权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成立的,应当认定其不具有物权效力。房地产买卖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视为“债权熄灭”。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22 异议登记权利人处分权 异议登记权利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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