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66热点问答 6》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12366热点问答6》【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页数】100【出版社】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9.12【ISBN号】978-7-5678-0897-3【价格】22.00【分类】税收管理-中国-问题解答【参考文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12366热点问答6.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9.12.图书封面:图书目录:《12366热点问答6》内容提要:本书由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编著,汇集了2019年国家推出的减费降税系列政策以来,纳税人在执行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时遇到的疑难问题、热点问题,并配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等的相关权威解答,便于纳税人……《12366热点问答6》内容试读一、增值税政策1.2019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19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2.如何理解增值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①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3.财税〔2019]13号文件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答:该政策不仅针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按季纳税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①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212366热点问答⑥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免征增值税?答: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政策的: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代开专用发票需缴税,自开专用发票如何缴税?答: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6.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7.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额23万元,2月和3月办理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答:根据规定,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2019年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以后,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是否可以适用新的免税标准?保险企业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能否适用免税政策?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9.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是否免税?答: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一、增值税政策3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10.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确定?答: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1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按规定享受技术转让相关免税政策。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计算转让专利技术的销售额?答:根据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因此,计算销售额时包括转让专利技术等免税销售额。13.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按规定纳税。14.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栏次没有变动,但部分栏次填写口径有变化。《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该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412366热点问答⑥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15.可以享受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有什么标准吗?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享受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16.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了一间商铺,剔除商铺的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注意什么?答: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可按照申报系统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标准及填报注意事项。17.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怎么计算?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时,取消了60%退税比例的限制。具体公式为: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8.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需要预缴?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19.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分别为:1月11万元、2月9万元、3月9.5万元,那么,第一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当季均可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按照该纳税人2019年1一3月收入情况,一季度销售额为29.5万元,未超过30万元,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一、增值税政策20.在预缴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须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1.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由选择?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22.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须提供资料。23.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24.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答: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25.转登记中的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26.纳税人在2019年3月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答: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须提供资料。如果在2019年3月申请从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的税款所属期生效,第二季度(4一6月)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纳税人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2019年12月31日不得再变更纳税期限。612366热点问答⑥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标准,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27.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了一般纳税人,那么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答:纳税人需要在2019年4月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一2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报销售额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28.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劳务派遣公司,此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019年办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人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29.2018年9月注册成立的公司,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至2019年4月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答:根据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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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商务文案写作技巧》陈纯|(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电子商务文案写作技巧》【作者】陈纯【丛书名】职业教育电子商务专业新形态教材【页数】88【出版社】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20.12【ISBN号】978-7-5689-2370-5【分类】电子商务-应用文-写作-中等专业学校-教材【参考文献】陈纯.电子商务文案写作技巧.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20.12.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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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展文案》吴利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会展文案》【作者】吴利主编【页数】151【出版社】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9.08【ISBN号】978-7-5032-6328-6【价格】39.80【分类】展览会-文书-写作-高等学校-教材【参考文献】吴利主编.会展文案.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9.08.图书封面:应认真对待、认真写作。2会展文素概述第一章第一节会展概述会展作为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交流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国际、国内会展业发展的现状也是会展从业人员明确会展文案写作重要性的基础。一、会展的含义1.会展和会展业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会展”一词呈现了高频点击率,会展也日渐成为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什么是会展?从不同的角度看会展,可以折射出不同的亮点。组展商说:会展是特殊的服务行业,核心本质是服务。参展商说:会展是最经济、最实惠、最有效的立体营销广告。建筑家说:会展场馆规模宏大、气派,是城市标志性建筑。学者说:会展是智者的峰会,是传播新思想、新观念的论坛。经济学家说:会展是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增长点。环保专家说:会展是“不冒烟的工厂”,是无污染的绿色产业。市长说:会展是一项提升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预言家说:会展是充满活力、前途无量的朝阳产业。…0.444会展其实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和空间,围绕特定主题,多人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一种聚集交流活动。一般而言,会展是会议和展览的总称,会议、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展示会等都是会展活动的基本形式。这是狭义的会展定义。而国际上,会展的定义又通常被称为MICE,即广义的会展,是由会议(Meetig)奖励旅游(Icetivetour)、大型会议(Coferece)和展览会(Exhiitio)这四个词中的第一个字母组合而成。随着会展业的不断发展,MICE中的E又包含了新的含义:节事活动(Evet)。可见,广义的会展可以理解为会议、展览、节事活动和奖励旅游的统称。随着会展企业的大量出现,会展行业协会的建立和会展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等,会展成为一种经济产业,这一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会展业就是指通过举办以上各种形式的活动而获取经济效益的一种行业。2.国际会展业发展现状会展业在国际上被称为“触摸世界的窗口”。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会展产业已3食食国家逐渐走向成熟,成为世界各国的朝阳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的大型会展总数超过15万个,其中规模性的国际会议7万多个,国际展览超过8万个,全球会展产业的直接经济效益达到了3000亿美元欧美会展业整体实力领先,行业发展重心向中国等新兴市场迁移。欧洲会展业整体实力及规模均最强大,德国等欧洲国家相继成为世界知名的会展强国。伴随着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的经济发展,国际会展产业出现了发展重心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国际会展业呈现品牌化、集团化,并加速国际化及信息化扩张趋势。依托于所在城市及区域的产业,发达国家主要会展地区与其本身的产业发展特点紧密相关,并形成了品牌效应。展览规模直接跟展览效果及经济效益相关,展会大型化、集团化、品牌化已成为国际展览业的发展趋势。会展业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国际组织活跃。经过多年的发展,欧美发达国家的会展业已经成为成熟的产业,在组织管理、市场拓展、品牌扩张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在行业内倡导形成了国际展览局(BE)这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独立组展商协会(SISO)等国际性行业协会组织。由于会展业对国家经济及国际贸易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会展业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许多国家将会展行业作为国家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促进会展业的发展设立了全国性的展览管理组织,如德国展览业协会(AUMA)、美国展览服务与承包商协会(ESCA)等。3.中国会展业发展现状近年来,中国会展业年均增长率为20%,不仅培育了一批有影响的世界品牌展览会,而且拉动了外贸和投资的增长、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当前,中国已形成“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中西部”“泛北部湾”等多区域、多层次的会展业聚集区。除了总体保持增长趋势之外,展览面积增速快于展览数量增速,单个展会展出规模扩大,规模经济效应明显增强。此外,会展业发展方式发生质的飞跃,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内涵发展转变,会展业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会展产业已成为国内一线城市重要支柱产业。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重视展览业的发展,为展览业稳定发展注入了更多的增长动力。会展业对于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非常大的引领作用,展览会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打造了一个平台,对于生产有较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注人新的活力,从而为展览业的持续增长带来新的机遇。我国会展业规模持续增长,会展经济产值不断扩大。2011一2016年,我国举办各类展览数量从6830场上升到10519场。展览面积从8120万平方米增加到13264万平方米。展览面积的增速快于展览项目增速,单位项目规模扩大,展览行业效益向好。随4会展文素概述第一章着会展业办展数量和办展面积的快速增长,会展经济产值也相应地实现大幅增长。2011年会展经济直接产值仅为3016亿元,而到2016年增加到5612亿元。会展行业粗具规模,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内涵发展转变。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我国会展业已粗具规模。2015年,全国共举办各类展会9283场,展览面积11798万平方米,会展经济直接产值达到4803.1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0.71%,占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41%。4.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国家政策鼓励展览业加速发展,行业向市场化方向改革。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针对展览业的改革发展进行部署,具有重大意义。该意见强调,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我国从展览业大国向展览业强国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部分省市相继发布支持展览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实施文件,商务部牵头建立了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将展览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政府不断简政放权,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举办展会,会展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将持续上升。展会行业分布逐步拓展,创新会展项目存在增长空间。我国会展行业正在完成专业化和市场化转型,展会的选题逐步受到行业发展潜力和会展服务需求的影响。建筑材料、钢材、煤炭等展会举办历史较长、景气程度低迷的会展市场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而消费产品、服务业、新兴产业等行业的会展项目将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现代信息技术在展会中的渗透程度加深,会展运营效率有效提升。会展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互联网+”作为推动会展业新一轮转型的外在动力,将对传统会展业形成具有变革意义的冲击和倒逼,刺激会展商业模式主动调整,变革服务边界,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深化改革,再造产业链条,重构产业格局。会展业趋向品牌化发展,服务范围呈现多元化。国内主要会展企业和外资会展企业逐步通过收购优质会展运营商、新设会展项目等方式拓展行业布局;经营服务也将从单一专业会展策划、运营延伸至场馆搭建、展馆运营等展览相关领域。二、会展的作用会展业具有影响面广、关联度高、发展潜力大等特点,对于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带动经济增长、扩大市场消费、促进经贸合作、增加社会就业、推动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曾经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一将会展比喻为“城市的面包”,会展作为全球瞩目的朝阳产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交流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5国今1.传递汇集信息会展活动提供的是一个人流、物流及信息流高度集中的平台,即使是在信息技术和手段高速发展的今天,会议和展览等会展活动的便捷性、集中性、直观性和快速性,在新信息的发布、新技术的推广等方面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会展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信息市场。在会展活动中,组展商首先从参展商和其他信息提供者那里收集必要信息,然后再进行综合整理和加工,汇编成册,印制成参展说明书,提供各类详尽信息。参展商在主动向组展商提供自身信息的同时,还在展会中主动搜集自身所需要的信息,密切联系组展商及其他信息提供者,尽可能地为今后的商务活动获取更多的信息,力争“不虚此行”。会展活动期间,参展商还可以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如:会展的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实地展示、洽谈沟通等各种营销方式宣传自己的产品,推介自己的品牌和形象。国际展览局秘书长洛塞泰斯曾说,世博会是主办国的一次超级盛会,也是关于主题的一次全球知识及信息大交流。德国FO公司的调查结果也表明,企业之所以参展,就是为了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声誉、密切与客户的联系、引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交流信息等目的,而展会能够汇集各方信息,很好地满足企业的这些需求。每年于北京举办的“中国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科博会),是国内外高新产品的一个“比武台”。在展会中,中外高科技最新成果层出不穷、异彩纷呈,让人目不暇接。在第七届北京科博会上,海尔、首钢、联想、四通等国内著名企业纷纷在展会上强势推出最新“看家撒手锏”;“863”项目成果“电动客车”每充电半小时就可以行驶150~200千米,最高时速能达到90千米;集机、电、液一体的全断面隧道挖掘机,堪称现代“土行孙”;新款个性化手机、数码相机令观众爱不释手;数码门锁、机器人吸尘器、智能化冰箱也十分抢眼,深得观众青睐…这些新产品一经展会亮相,经媒体报道,为全国众多顾客消费群所了解,信息便得到了快速有效的传递。可见,会展活动能够为企业带来直观的展示和新信息、新技术发布的契机,在汇集和传递信息方面具有其他活动及服务媒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2.促进贸易合作会展活动往往不仅是一项单纯的集聚活动,而是一种以展示为主要手段的交流活动,是促进贸易、增强合作的一次盛会。在展销会上,参展商为卖而参展,参观者为买而参观。参展商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广泛地接触买主,观众购买商可以在有限的空间里最广泛地了解产品。通过商品展示和实物观看,供需双方能够充分了解对方的信息和需求,买卖双方可以完成介绍产品、了解产品、交流信息、建立联系、签约成交等买卖流通过程,参展商可以在潜在客户表示兴趣时,抓住机会开展推销、洽谈工作,直至成交甚至当场回款。展会起到良好而有效的沟通、贸易、合作的作用,可以迅速促成供需双方达成商务合同,孕育着无限的商机。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参展商通常都通过展会6···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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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床实践知应会》姚志莹,凌敢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临床实践知应会》【作者】姚志莹,凌敢主编【页数】289【出版社】南昌: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07【ISBN号】978-7-5390-6248-8【价格】30.00【分类】临床医学-实习【参考文献】姚志莹,凌敢主编.临床实践知应会.南昌: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07.图书封面:应知应会》内容提要:本书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临床实习前必背300题,第二部分医院护理管理及法规,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第三、四、五部分分别介绍农医专业、口轻专业、药剂专业的实习生在临床操作过程中操作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临床实践知应会》内容试读第一篇心临床医学第一篇临床医学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不及时,严重者可致残,并出现呼吸衰竭和肺心病,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会导致哪些并发症?答:慢性呼吸衰竭、自发性气胸、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时的治疗原则是什么?答:控制感染、祛痰和平喘。1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应用止咳药时注意什么?答:咳嗽是慢阻肺的普遍症状,咳嗽往往伴有咯痰,应将止咳药与祛痰药联合应用,使痰液易咳出,这样才能达到治疗的效果。15.如何诊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答:当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患者肺功能检查出现气流受限,并且不能完全可逆时,则能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标准:吸入支气管舒张药后FEV,/FVC<70%,而FEV,<80预计值,可明确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肺功能2级如何诊断?答:肺功能2级又称中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上有慢性咳嗽、咳痰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呼吸功能检查EV,为预计值的30%~70%,FEV,/FEV<80%。1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特征性病理生理变化是什么?答:特征性的病理生理变化是持续气流受限致肺通气功5临床实践知应会一农医、药剂口腔专业能障碍,肺组织弹性日益减退,肺泡持续扩大,残气量占肺总量的百分比增加,导致通气与血流比例失调,出现换气功能障碍。19.肺气肿有哪些临床表现?答:(1)症状:除了有咳嗽、咳痰的症状外,主要是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2)体征:桶状胸,呼吸运动减弱,语颤减弱,过清音,呼吸音减弱,呼气延长,心音遥远。20.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如何吸氧?答:慢阻肺低浓度、低流量吸氧,氧浓度为25%29%,流量为1~2升/分钟,吸氧时间为10~15小时/天。避免氧浓度过高导致二氧化碳潴留。2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严重程度如何分级?答:(1)0级:高危(肺功能检查正常);(2)I级:轻度(FEV,/FVC<70%,EV,≥80%预计值);(3)Ⅱ级:中度(FEV,/FVC<70%,50%≤FEV,<80%预计值);(4)Ⅲ级:重度(FEV,/FVC<70%,30%≤FEV,<50%预计值);(5)V级:极重(FEV,/FVC<70%,FEV,<30%预计值)。6···试读结束···...

    2022-08-27 主编 副主编和责任编辑的区别

  • 《国粹中医之海外传承》李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国粹中医之海外传承》【作者】李著【页数】392【出版社】贵阳:贵州科技出版社,2019.02【ISBN号】978-7-5532-0640-0【价格】68.00【分类】中医临床-医案-汇编-中国【参考文献】李著.国粹中医之海外传承.贵阳:贵州科技出版社,2019.02.图书封面:

    2022-08-19 全国名中医医案集粹 大国医经典医案诠解

  • 《刘氏圈疗三步法医案医话》刘凯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刘氏圈疗三步法医案医话》【作者】刘凯著【页数】256【出版社】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20.05【ISBN号】978-7-5152-1956-1【价格】48.00【分类】外治法-医案-汇编-中国-现代-外治法-医话-汇编-中国-现代【参考文献】刘凯著.刘氏圈疗三步法医案医话.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20.05.图书封面:

    2022-07-17 医话医案@17 医话医案心得体会

  • 《数学》阎金铎,南国芬丛书主编;孙瑞清主编;孙瑞清,刘坚,李,杨妍梅编写者|(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数学》【作者】阎金铎,南国芬丛书主编;孙瑞清主编;孙瑞清,刘坚,李,杨妍梅编写者【丛书名】生活中的数理化丛书【页数】221【出版社】青岛:青岛出版社,1992.10【ISBN号】7-5436-0832-4【价格】$2.90【分类】数学(学科:中学学科:课外读物)【参考文献】阎金铎,南国芬丛书主编;孙瑞清主编;孙瑞清,刘坚,李,杨妍梅编写者.数学.青岛:青岛出版社,1992.10.图书目录:

    2022-07-17 刘坚农业部副部长简历 刘坚强官方网站

  • 《发展、成就每一位教师》严奕主编;冯强,华副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发展、成就每一位教师》【作者】严奕主编;冯强,华副主编【丛书名】面向现代化的黄浦教育综合改革丛书【页数】334【出版社】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21.03【ISBN号】978-7-5720-0480-3【价格】418.00【分类】师资队伍建设-研究-黄浦区【参考文献】严奕主编;冯强,华副主编.发展、成就每一位教师.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21.03.图书封面:

    2022-07-12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特别纳税调整

    注意事项税法是一门比较全面的科目,理解+记忆+计算可以体现在这个科目出来。2022年CSC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CSC税法的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特别税收调整[章节]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管理实务-第四节国际反避税【知识点】特别税收调整特别税调整(I)转让定价转让定价又称转让定价,即交易双方之间确定的交易价格。通常是指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内部转让交易确定的价格。这种内部交易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价格。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借用的国际避税的重要工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审查、评估、调查和调整遵守独立交易原则。(2)费用分摊协议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或者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可以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成本,达成成本-共享协议。1、成本分摊协议体现收益原则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有权从所开发或转让的无形资产或所参与的劳务活动中受益,并承担相应的活动费用。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取得上述受益权所支付的成本一致。参与者无需为使用成本分摊协议开发或收购的无形资产支付额外的特许权使用费。涉及劳动力的成本分摊协议一般适用于团购和团购营销计划。2、企业应当自与关联方签订(修改)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将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关联业务交易年度报告。3、企业与其关联方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1)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3)不遵循成本效益比原则;(4)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的;(5)经营期限自签订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不超过20年。(3)受控外国企业(CFC)受控外国企业是指在实际纳税所在地设立的居民企业,或由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以下统称“中国居民股东”,包括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和中国居民个人股东)控制的企业。负担低于所得税法律规定税率为50%(25%)的国家(地区)不属于为合理经营需要不分配或减少利润分配的外国企业。1、“受控”标准“控制”是指对股份、资本、经营、收购和出售等进行实质性控制。其中,股权控制是指单级直接或多级间接单方持股10%以上。中国居民股东在纳税年度的任何一天持有外国企业有表决权的股份,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的股份。中国居民股东持有的多层间接持股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如果中间层持有50%以上的股份,则按100%计算。2、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视为被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股息分配,其利润中归属于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部分,计入居民企业当期收入。3、例外情况如果中国居民企业的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该外国企业未分配或减少的利润可免于分红派息,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当期收益:(1)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国家(地区);(2)主要从积极的经营活动中获取收入;(3)年利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4)资本弱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不得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的利息费用,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扣除利息费用=当年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率/相关负债权益比率)2、相关资产负债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相关债资比例=当年月均相关债权投资之和/当年各月平均股权投资之和其中:月均相关债权投资=(月初相关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每月平均股权投资=(月初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利息费用,包括与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等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纳税所得额时不能扣除的利息费用,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支付给各关联方的利息按关联方总利息的比例计算。关联方之间的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允许扣除;实际直接或间接支付给境外关联方的利息,按股利和利息分别作为分配的股利。征收适用所得税率与企业所得税的差额。如果代扣所得税多于以股利为基础缴纳的所得税,超出部分不予退还。(5)特殊税收调整程序税务机关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利润水平监测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对企业利润水平的监测,通过专项税促进企业依法纳税调整监控管理和专项税务调查调整。1、特别纳税调整监测管理和特别纳税调查程序的应用行为和使用目的特殊税调整监控管理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

    2022-07-06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 《企业所得税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是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纳税担保和抵押

    学习注意税法最重要的一点是不是直截了当,因为它可以节省大量时间。以下是东澳会计在线为考生整理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税收担保和抵押[章节]第十三章税收征管法-第六节税收担保和抵押【知识点】税务担保和抵押税收保证和抵押基本点主要规定税收保障的概念表示税务机关批准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担保、抵押、质押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担保及滞纳金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的纳税担保人和其他向纳税人提供税款的第三方未设置或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的付款担保包括税金、滞纳金和变现税付款和滞纳金。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质押仓储费以及相关费用,例如托管、拍卖和出售担保财产用于税收担保财产、权利的价值不低于应纳税额,逾期费用,并考虑相关成本。纳税担保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继续向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追缴。按照《纳税担保试行办法》规定的抵押、质押方式,以其财产提供纳税担保;纳税担保人已以其财产向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担保的,不再需要提供新的担保税收保证纳税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纳税和滞纳金行为。批准,保证不成立税收抵押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十五条所列财产不得转让,作为税收和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分财产,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税收承诺纳税和滞纳金的担保。动产或权属证明以抵扣税款和滞纳金。税收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注:本文知识点整理fromDogaoLiuYig先生-2022税法基础精讲课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精彩内容,>>>点击阅读全文>>>1="text-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7-06 税法 人民大学出版社 梁文涛 税法 融资租赁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环节越薄弱​​,大家越要专注于学习,胜利的关键是面对困难。2022注意事项考试准备工作仍在继续。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1、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个人等。2、征税范围(掌握)1.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买卖存量不动产。<2、特殊税收范围(主)具体问题可分为申请、不申请和豁免三个方面。以下是房地产多发的几种具体情况的征免规定总结:(一)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适用):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③存量房地产销售;④除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事业以外的捐赠;⑤抵押期届满时用房地产偿还债务(过户);⑥单位之间的不动产交换(有实际收入);⑦合作住房竣工后转让;⑧房地产投资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动、企业改制、合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立。(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不征收或暂不征收)范围的情况: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不动产捐赠(对象有限:直系亲属和承担直接赡养义务者为公益捐赠,无收入);③房地产租赁(所有权不变);④抵押期内的不动产(所有权不变);⑤房地产中介建房行为(所有权不变);⑥房地产估价升值(所有权不变);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关的改制投资、企业改制、兼并、分立。房地产所有权的变化。(3)免征或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①个人之间的自有住宅房地产交易须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住房建成后,按比例分配自用;③国家建设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设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加值不超过扣除工程量的20%;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将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转让,其增加值不超过项目扣除额的20%;⑥个人出售房屋。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确定中的扣除

    注意事项有很多考试科目。熟悉了历年各科高频考点后,备考会更有针对性,让你事半功倍。以下是东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基础薄弱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确定纳税所得额的扣除[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确定纳税所得额中的扣除确定纳税所得额中的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规定了三种方法:一是按年征收,如居民个人取得的营业收入、综合所得等;二是按月征收,如非居民个人所赚取的工资薪金;三是按次计征,如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附带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税目获得的评估类型和方法工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版税收入纳税年度合并计算非居民个人取得四项所得,按月(工资和薪金)或按时间(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计算个人所得税项目,没有年度合并ltgt年度纳税归类为收入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所得额纳税所得额不等于所得。需要从收入中扣除基本生活费、为收入支付的价款、慈善捐款等。不同的税收方法有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进而影响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扣费方式及项目具体演绎内容应用于结果项费用可抵扣配额扣减基本减法费用$60000/年(1)居民综合个人收入lt!----gt(2)取得营业收入的个人不具有综合收入特殊扣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特殊附加扣除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医疗、房贷利息或房租、赡养老人等费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应扣除费用(1)利息、红利、红利收入(2)偶然收入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4 应纳税所得额 日语 应纳税所得额是退钱还是补钱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注意事项有很多考试科目。熟悉了历年各科高频考点后,备考会更有针对性,让你事半功倍。以下是东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基础薄弱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章节]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和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纳税所得额为年收入6万元扣除费用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想法:收入→收入金额→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第1步:确定收入金额1、工资和工资收入全额计入收入。2、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作为收入。【收入×(1-20%)】3、报酬收入的56%作为收入金额。【收入×(1-20%)×70%】第二步:汇总综合所得金额,计算规定扣除后的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居民个人四项收入的收入数额,再扣除年收入6万元的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法律,作为应税收入。1.基本扣除费用:每年6万元。<2、专项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1)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标准固定扣除每名儿童每月1000元范围包括:①3岁以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②儿童国内外全日制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文凭教育)③具有义务教育地位的特殊教育(如聋校)排除:①3岁以下儿童的教育(从育儿费用中扣除,不包含在教科书中)②儿童国内外非学历教育③在职研究生教育(兼读制)④进入博士后工作站期间扣除者: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具体扣除方式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父母以外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计算时间:(1)学前教育,从孩子满3岁当月到小学入学前一个月(2)学历教育,从孩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当月到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当月数据保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保留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材料备查。(2)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范围包括:①个人接受国内本科及以下(学位)继续教育(教育部认可的夜校、函授课程、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教育)②国内在职(在职)研究生教育③纳税人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如焊工、游泳救生员等)职业资格继续教育④纳税人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如CPA、TA等)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排除:①海外继续教育②海外颁发的技能证书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学历和证书④同一学位(学位)在4年(48个月)扣除期内的继续教育费用提示:同一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可同时享受一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门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能同时享受多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多种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扣除者:①我②个人在本科及以下(学位)接受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根据子女教育程度),也可以选择扣除自己来计算时间: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入学当月起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最长扣除期限)继续教育不得超过48个月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年份数据保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3)特殊附加扣除-大病医疗范围包括:纳税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一个纳税年度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费超过15000元(80000元以内扣除)的部分排除:①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②医保目录中不超过大病医疗费用“扣除线”(15000元)的部分③纳税人父母的医疗费用扣除标准: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累计金额超过15000元。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以内扣除。扣除者: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或其配偶抵扣;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之一扣除。计算时间: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记录的实际医疗费用当年。数据保留:保留与医疗服务费用和医疗保险报销有关的账单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4)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范围包括:我或我的配偶在中国买房,贷款来自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提示:首套房贷是指购买房屋并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排除:①在中国境外买房的抵押贷款利息②父母贷款但产权登记为子女房贷利息③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以外的贷款购房利息④与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不匹配的房贷利息⑤享受扣除首套房贷利息后的二套房按揭利息⑥已享受贷款购买当年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当年,按每月1000元的固定利率扣除。提示:纳税人仅有权获得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者:(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选择其中一人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2)婚前分居的夫妻双方发生的首笔住房贷款,贷款利息费用可由购房人按婚后100%的扣除标准扣除,购房人可选择其中一所房子。双方就其所购房屋分别扣除50%的扣除标准,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计算时间:从贷款合同同意开始还款之日起至贷款全部还清或贷款合同终止之日起,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特定时期的特殊附加扣除:(1)学术(学位)继续教育:4年。(2)房贷利息:20年。数据保留:保留住房贷款合同和还贷支出凭证备查。(5)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范围包括: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排除:①在主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购买自有住房时取得自有住房权属证明或契税完税证明)②员工宿舍或租房不交房租③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②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内户籍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内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4.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范围扣减标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延税商业养老保险>>点击阅读全文>>>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ltatarget="_lak"gt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4 应纳税所得额 日语 应纳税所得额是退钱还是补钱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注意税法纪律本身的特点非常明显。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国内到国际,知识点多,易碎,难记,易混淆,既强调文本审查,又强调计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个问题|ltatarget="_lak"rel="ofollow"gt2022基础课程|EayPa®畅销书lt/troggt[内容导航]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征税对象及税率[章节]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对象及税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对象及税率1、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但在中国设立机构或场所,或未设立的公司。在中国的组织或地方,但有来自中国的来源的企业。纳税人类型有条件的gt在中国成立(注册法人)实际治理中国境内常驻企业√××√√√非居民企业××<2、税务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就内容而言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就空间范围而言,包括来自中国境内外的所得。企业类型税收对象常驻企业源自中国境内外收入非常驻企业在中国设置向上机构、地点获得的收入其实和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和场所有关收入来源于中国,实际连接建立的收入机构和场所所得收入与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和场所没有实际联系来自中国国内收入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或场所纳税人:1、居民企业应税对象——来自中国境内外的所得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对象3、收入来源的确定(1)商品销售收入按照交易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收入,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不动产的收入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转让动产的收入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场所的所在地确定财产,转让股权投资资产的收益根据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利、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根据收益分配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承担、支付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个人住所地确定。承担或支付收入;(六)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定。3、税率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纳税人税务管辖区税率常驻企业居民管辖区,对其全球收入征税基本税率25%非居民平民企业企业lt/tdgt在我国设立机构和场所获取结果并建立设施点地域管理管辖权权限所得收入与设立机构和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仅对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入及其他来源于中国的收入征税(简称预扣税)低税率20%(实际减10%;如果有税收协定,按协定)时间gt未在我国设立机构或场所,但有来自我国的收入错误和混乱:请仔细阅读政策,仔细观察表格,注意分析:(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25%和20%两种基本情况(目前减免10%)。(2)非居民纳税人低税率(预提税)条件有限,收入项目有规定范围。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11 征税对象税率 征税对象税率税目是什么具体有哪些

  • 注册税务师网课该报吗?

    我应该注册税务会计师在线课程吗?税务会计师在线课程仍应报告。每个科目听完一章后,必须阅读课程讲义加深印象,然后做练习。通过做题检查并填补空白。如果发现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返回课件。基础才能打的更扎实,考试的通过率才能提高。1、我应该申请注册税务师的在线课程吗?俗话说:“人人拾柴,火焰高。”一个补习机构的教学实力往往可以体现在学生的评价和口碑上。对于第一次接触税务会计师考试的同学,在购买网课和辅导书之前,通常会向同学或朋友征求意见,得到的建议往往是——选择东澳。东澳名师教学经验丰富,多年来专注税务会计师考试的难点讲解会让你不再为枯燥的书本知识而烦恼。学习新知识最重要的是如何学习。东澳会计根据不同应聘者的需求设置了多种班次,总有一款适合您。■税务师注册季好课特价,早购价更低,了解22年好课gtgtgtlt/troggt2、税务师备考要注意什么1、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准备税务师考试最重要的是要有计划!两三年的税务会计师考试准备时间你都知道,坚持下来也不容易!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不仅可以指导您的学习,也可以帮助您继续前进。2、基础阶段继续巩固旧知识基础阶段的学习以教材为主。如果前期学得好,自由应用知识点,后期强化阶段和冲刺阶段会省不少力气。而且人是有遗忘循环的,只有不断巩固旧知识,才能更清楚地记住一切。3、财务会计科目有什么特点财会考试科目的特点是:范围广、计算题量大、公式多根据往年报考税务师的考生反馈,财会科目整体难度不高,考点均在考试大纲范围内。收入、利润产品、产成品、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检查比较大,考生需要特别注意。说明: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的不断变化和调整,税务师考试时间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考生应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2-06-01 会计师 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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