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预习知识点

    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明确自己想要什么,并用实际行动来实现自己的目标。2022年中级会计师预习阶段相关知识点已更新,快来一起看看以下知识点吧!【知识点】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控制权转移是确认收入的前提。对于履约义务,企业首先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一)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企业实质上无须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则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例如,甲企业承诺将客户的一批货物从A市运送到B市,假定该批货物在途经C市时,由乙运输公司接替甲企业继续提供该运输服务,由于A市到C市之间的运输服务是无须重新执行的,表明客户在甲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甲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包括在产品、在建工程、尚未完成的研发项目、正在进行的服务等。(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成本加合理利润。2.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期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的交易价格总额×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1)产出法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工程进度节点、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当选择的产出指标无法计量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时,不应采用产出法。(2)投入法。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约进度。当企业从事的工作或发生的投入是在整个履约期间内平均发生时,企业也可以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产出法下有关产出指标的信息有时可能无法直接观察获得,或者企业为获得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时,可能需要采用投入法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同一合同下属于在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应当确认为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对于其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所产生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由于投入法下的投入指标与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的控制权之间未必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企业在采用投入法时,应当扣除那些虽然已经发生,但是未导致向客户转移商品的投入。实务中,企业通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企业向客户转移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分包成本以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成本。在下列情形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的调整:①已发生的成本并未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例如,因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的非正常消耗,包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不应包括在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中,除非企业和客户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会发生这些成本并将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②已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对于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商品(本段中的商品不包括服务)或材料成本等,当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就预期将能够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应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不包括这些成本:第一,该商品或材料不可明确区分,即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第二,客户先取得该商品或材料的控制权,之后才接受与之相关的服务第三,该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相对于预计总成本而言是重大的第四,企业自第三方采购该商品或材料,且未深入参与其设计和制造,对于包含该商品的履约义务而言,企业是主要责任人。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只有当其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时,才应当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二)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五个迹象: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客户占有了某项商品实物并不意味着其就一定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1)委托代销安排企业通常应当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2)售后代管商品安排售后代管商品是指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企业已经就销售的商品向客户收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但是直到在未来某一时点将该商品交付给客户之前,企业仍然继续持有该商品实物的安排。在售后代管商品安排下,除了应当考虑客户是否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之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才表明客户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一是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的要求而订立的二是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单独识别,例如,将属于客户的商品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三是该商品可以随时应客户要求交付给客户四是企业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五个迹象中,并没有哪一个或哪几个迹象是决定性的,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其是否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以及何时转移的,从而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此外,企业应当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仅考虑企业自身的看法。【相关知识点】【单选题】2016年3月1日,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1200万元的固定造价建造合同,采用投入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至当年年末,甲公司实际发生成本315万元,履约进度为35%。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甲公司2016年度应确认的合同毛利为()万元。(2017年改编)A.0B.105C.300D.420【答案】B【解析】2016年度的合同毛利=合同收入1200×35%-合同费用315=105(万元)。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怎么理解 合同资产 合同负债 预计负债

  • 契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_2020年注会《税法》答疑

    拥有远见比拥有资产重要,拥有能力比拥有知识重要。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对象的有()。A.房屋交换B.买房拆料C.买房翻建新房D.实物交换房屋正确答案:A,B,C,D【提问】为什么要选A?【答疑】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等价交换房屋,免征契税,并不是不征收契税,是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的,只是国家予以优惠政策,免征契税。所以房屋交换属于契税的征税对象。您理解下~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成长的阵痛远比后悔的痛苦好,胜利的喜悦远比失败的安慰好!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税法》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 契税承担 税法契税税率

  •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_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注会会计科目与注会专业阶段其他五科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是贯穿注会考试的核心。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已经更新,小编希望大家尽早开始预习,提前熟悉考点。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所属章节】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知识点】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当一项履约义务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时,应当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客户占有了某项商品实物并不意味着其就一定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①委托代销安排企业通常应当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②售后代管商品安排售后代管商品是指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企业已经就销售的商品向客户收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但是直到在未来某一时点将该商品交付给客户之前,企业仍然继续持有该商品实物的安排。在售后代管商品安排下,除了应当考虑客户是否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之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才表明客户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一是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的要求而订立的;二是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单独识别,例如,将属于客户的商品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三是该商品可以随时应客户要求交付给客户;四是企业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迹象中,并没有哪一个或哪几个迹象是决定性的,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其是否以及何时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从而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此外,企业应当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仅考虑企业自身的看法。(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注会会计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2022年注会考试备考已经开始,时间紧、任务重,没开始学习的小伙伴要抓紧时间学习啦!小编希望大家都能够顺利过关!(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会计知识点总结 会计知识点分享

  • 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_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注会考试备考在于坚持不懈地学习,经过日积月累,大家的知识储备可以达到质的飞跃!2022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已经更新,赶快叫上小伙伴一起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知识点汇总【内容导航】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所属章节】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知识点】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在某一时段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一、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如下表所示。条件履约义务举例(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常规或经常性的服务(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在客户场地上建造资产(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不具有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建造只有客户能够使用的专项资产,或按照客户的指示建造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客户的商品和服务。1、产出法产出法主要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产出法是按照已完成的产出直接计算履约进度,通常能够客观地反映履约进度。当产出法所需要的信息可能无法直接通过观察获得,或者为获得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时,可采用投入法。2、投入法投入法主要是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以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约进度。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调整的情形有:①已发生的成本并未反映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如因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的非正常消耗,包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等,除非企业和客户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会发生这些成本并将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②已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如果企业已发生的成本与履约进度不成比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商品(本段的商品不包含服务)或材料成本等,当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就能够预期将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不应包括该商品的成本,而是应当按照其成本金额确认收入:一是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二是客户先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之后才接受与之相关的服务;三是该商品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重较大;四是企业自第三方采购该商品,且未深入参与其设计和制造,对于包含该商品的履约义务而言,企业是主要责任人。对于每一项履约义务,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方法来确定其履约进度,并加以一贯运用。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在按照合同的交易价格总额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收入。本期确认收入=合同的交易价格×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收入本期确认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费用本期确认毛利=本期确认收入-本期确认费用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当客观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也需要重新评估履约进度是否发生变化,以确保履约进度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该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由于2022年新课暂未开通,预习知识点以2021年授课讲义为主)注:以上注会考试知识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注会会计授课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预习阶段备考资料推荐报考攻略考生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考全攻略!含金量注册会计师就业前景、薪资水平、福利待遇大揭秘!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年备考计划,助力考生高效学习!预习阶段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预习阶段周计划,内附备考常见问题备考攻略备考2022年注会考试,不同类型考生要有不同策略!2022年注会报名时间已经确定,小编希望考生能在报名开始前完成一整轮预习工作,这样可以为后续备考节约时间,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22年注会考试。(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会计知识点总结 会计知识点分享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务权利与义务

    学习注会税法,需要的是细心,每一步都是分,不能太粗心。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务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参加2022年注会考试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税务权利与义务【所属章节】第一章税法总论——第六节税务权利与义务【知识点】税务权利与义务税务权利与义务考点1: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注意以下政策: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2.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3.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考点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注意: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五年时间通过注会考试专业阶段六门,考验更多的是考生的决心和耐力。希望大家持之以恒,保持初心,争取顺利拿到注会证书!(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税法2022年变化 税法2022年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注会税法中税种繁多,大家要注意学会归纳和总结,在理解的基础上牢记。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所属章节】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即:发包人的经营名义、责任兼具的,发包人为纳税人;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承包人为纳税人。(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预测未来的最好方法,就是从现在开始创造未来。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希望报考注会的小伙伴们沉淀心绪,尽快投入到备考状态中!(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黄山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组织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绿树始于人,万物萌发源于春天。近日,黄山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委组织行业党员、团员志愿者到博村林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暖风习习,春暖花开。志愿者齐心协力,扶苗、填坑、夯土、浇水,谨慎有序,确保基础稳定有效。十年的树,百年树人。黄山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号召年轻一代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加强绿色宣传,提高环保意识,自觉维护生态平衡,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谱写生态文明新篇章。...

    2022-04-04 黄山市绿化管理办法 黄山特色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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