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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环节越薄弱​​,大家越要专注于学习,胜利的关键是面对困难。2022注意事项考试准备工作仍在继续。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1、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个人等。2、征税范围(掌握)1.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买卖存量不动产。<2、特殊税收范围(主)具体问题可分为申请、不申请和豁免三个方面。以下是房地产多发的几种具体情况的征免规定总结:(一)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适用):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③存量房地产销售;④除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事业以外的捐赠;⑤抵押期届满时用房地产偿还债务(过户);⑥单位之间的不动产交换(有实际收入);⑦合作住房竣工后转让;⑧房地产投资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动、企业改制、合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立。(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不征收或暂不征收)范围的情况: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不动产捐赠(对象有限:直系亲属和承担直接赡养义务者为公益捐赠,无收入);③房地产租赁(所有权不变);④抵押期内的不动产(所有权不变);⑤房地产中介建房行为(所有权不变);⑥房地产估价升值(所有权不变);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关的改制投资、企业改制、兼并、分立。房地产所有权的变化。(3)免征或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①个人之间的自有住宅房地产交易须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住房建成后,按比例分配自用;③国家建设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设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加值不超过扣除工程量的20%;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将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转让,其增加值不超过项目扣除额的20%;⑥个人出售房屋。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请注意,考试将于8月举行。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学生应该花时间复习和准备考试。以下是小编为考生准备的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注意事项查看!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面整理!lt/agt[内容导航]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章节]第六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的设立【知识点】股东违约责任出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1.资金撤出的定义公司设立后,人民法院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由,请求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认定股东撤回资金的请求,应予支持:损害公司权益:(1)虚报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2)通过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3)出资通过关联交易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提取出资的行为。<2、完全履行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出资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依法全面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兴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全额缴纳出资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和按时还应承担违约责任。3.股东权利股东不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出资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的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请求分配利润的权利、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股东请求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它。4.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全部出资,经公司催缴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不缴纳或者退还出资的或返还出资。撤销被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公司债权人(1)未履行出资义务①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偿付的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未偿付的部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了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的相同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股东在公司成立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要求赔偿。(2)出资公司债权人要求已撤回出资的股东在撤回的出资利息范围内对公司未清偿的部分债务承担补充赔偿,并要求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予以协助。撤资要对此负连带责任。对有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撤回出资的股东已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的同一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6.可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吗?(1)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全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向公司返还出资,被告股东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以诉讼时效为由不予支持。(二)公司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提取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起诉股东追加赔偿责任,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后,人民法院应支持向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是,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注意: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以上是小编整理的重要知识点。小编希望同学们能在考试中拿到高分。祝同学们Bet考试全部通过!(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债权人关注公司的哪些方面 债权人最关注企业的哪方面信息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时间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它会用你所有的努力换取同等的回报。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Sectio]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1节收入【知识点】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履行时确认收入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即客户取得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应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一定期限内的履约条件。否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1.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定期限内的履约义务;否则,它是在某个时间点的履约义务,如下表所示。条件履行义务示例(1)(1)客户在公司履行合同时取得和消费公司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定期或定期服务(2)(2)客户可以在企业合同履行过程中控制在建产品在客户现场建办公楼等(3)(3)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生产的货物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企业有权累计履行部分征收构建一个只有客户才能使用的特殊资产,或者按照客户的指示构建资产不可替代使用是指公司由于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不能轻易将产品用于其他目的。对目前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权利是指在因客户或其他方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支付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的表演。履行部分收到的金额可以补偿其已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2.一定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企业应考虑商品的性质,使用输出法或输入法来确定合适的合同进度,并在确定进度时合同中,应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1)输出方式输出方式主要根据已转给客户的货物价值确定合同的进度给客户,主要包括按实际完成进度测量和对已实现结果的评估。、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表、完成或交付的产品等确定绩效进展的方法。输出方式是直接根据完成的输出计算合同履约进度,通常可以客观反映履约进度。当输出方法所需的信息不能通过观察直接获得,或者获取这些信息的成本很高时,可以使用输入法。(2)输入法输入法主要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输入来确定履约进度,主要包括材料输入量、工时或花费的机器工时,以及产生的费用。以及确定合同进度的时间进度等输入指标。提示:当输出方法需要的信息不能通过观察直接获得,或者获取这些信息的成本很高时,可能需要输入方法。企业采用成本法确定合同履行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调整:①产生的成本不反映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例如企业生产效率低导致的异常消耗,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成本等的异常消耗,除非企业和客户是签订合同这些费用是可预见的,并包含在合同价格中。②产生的成本与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如果企业发生的成本与合同进度不成正比,企业在采用成本法时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为保证成本法能够正确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对于在建造过程中尚未安装、使用或消耗的货物(本款货物不包括劳务)或材料成本等,当企业在合同开始日能够预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在使用成本确定合同进度时,不应将商品成本计入方法,但应按成本金额确认收入,以客观反映企业的实际业绩:1、产品不构成单一履约义务;第二,客户在接受相关服务之前,首先获得了对产品的控制权;第三,产品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估计比较大;四是企业从第三方采购商品,未深度参与其设计制造。对于包含商品的履约义务,企业是主要责任人。对于每项履约义务,主体只能使用一种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并始终如一地使用。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合同交易总价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上一会计期间累计确认的收入,确认当期收入.本期确认收入=合同成交价×履约进度-前期确认收入本期确认费用=预计合同总成本x履约进度-前期确认费用本期确认毛利=本期确认收入-本期确认费用当合同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企业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时,按照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能够合理确定合同履约进度。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合同履行的进度。当客观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也需要重新评估合同进度是否发生变化,以确保合同进度能够反映合同履行情况的变化。该变更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3.在某个时间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当履约义务不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时,应当是在一定时间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确定客户是否已获得对某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应考虑以下指标:(1)企业有权收取产品的当期付款,即客户对产品有当期付款的义务。(2)企业已将产品的合法所有权转让给客户,即客户已经拥有产品的合法所有权。(3)企业已将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实物。客户拥有产品的实物并不一定意味着他或她已经获得了对该产品的控制权。①寄售安排代销安排是指委托方与收货人签订代销合同或协议,委托收货人向终端客户销售货物。在这种安排下,企业(委托方)应在企业向其转让货物时评估委托方是否取得了对该货物的控制权。否则,企业此时不确认收入,通常应在商品交付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受托人在商品售出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计算确认收入。提示:受托方取得商品控制权的,企业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寄售安排。②管理产品售后安排代管商品售后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向客户收取货款或取得已售商品的收款权,但直到未来的某个时间一种安排,其中企业继续持有货物的实物,直到货物交付给客户为止。在托管商品售后安排下,除了考虑客户是否取得了对商品的控制权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表明客户已获得货物。商品控制:一是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如应客户要求安排;二是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可单独识别gt,例如属于客户的商品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三是产品可以应客户要求随时交付给客户;四是企业不能使用该产品或该产品本身可供其他客户使用。(4)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取得了产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产品。(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标志中,没有一个或几个标志是决定性的。企业应分析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综合判断其商品控制权是否以及何时转移给客户,从而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此外,企业应该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观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06488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开新课!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梅花不经骨寒怎能香。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10 知识点会计初级 知识点会计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坚持和积累是成功的关键。希望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Sectio]第十七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1节收入【知识点】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中包含的每项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每项单项履约义务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还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gt在某个时间点执行,然后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单独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企业在合同中作出的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的承诺。企业应将以下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视为个人履约义务:1、企业承诺向客户转让明显可区分的商品(或商品或服务的组合)如果企业向客户承诺的产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具有明显可区分性的产品,如下图所示。提示:(1)产品本身的特性是否可区分,主要考虑的是产品本身的性质,而不是客户使用产品的方式。因此,企业在评估时无需考虑任何可能阻止客户从企业外部获得现成可用资源的合同约束。例如,如果实体将机器转让给客户,只有在安装完成后才能使客户受益(只有实体才能执行安装),则无法明确区分机器。(2)判断在合同的具体上下文下能否明确区分,重点关注“重大集成服务”、“重大修改或定制”、“关联度高”等特点。以下情况通常表明公司将产品转让给客户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没有区别:(1)企业需要提供重大服务,将合同中承诺的商品和其他商品整合为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并将其转移给客户。(2)产品将针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产品进行重大修改或定制。(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高度相关。提示:高相关性是指合同中承诺的个别商品或服务会相互显着影响,而不仅仅是功能上的单方面依赖。例如,如果企业在同一份合同中为客户设计生产一种新产品的专用模具,并使用该模具为客户生产多个样品,则不应认为两者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模具和样品只是因为模具需要在后续生产中使用。如果企业在后续生产过程中需要根据客户对样品的使用情况不断修改模具,在修正后的模具基础上再生产样品,最终将符合客户要求的模具和样品移交给客户,说明专用模具的设计和生产与生产样品有关。两者相互影响显着,两者在合同层面无法明确区分,应认定为履约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商品时,往往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通常,在货物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相反,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可能表明该业务向客户提供了运输服务,业务应考虑该服务是否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2、企业承诺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基本相同、转让方式相同、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上相同、相同、转让方式相同、可明确区分的商品的承诺应视为单项履约义务。如酒店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等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进行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将承诺的商品转让给客户。例如,某俱乐部为注册会员建立档案,该事件并未将承诺的商品转让给会员,因此不构成单一的履约义务。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lt/gt

    2022-06-08 知识点会计初级 知识点会计

  •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学习态度决定学业成绩,准备考试的努力决定考试结果。小编整理了2022年ItermediateAccoutig考试“ItermediateAccoutigPractice”基础阶段准备的知识点。有兴趣的应聘者快来看看吧!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场,别这么想会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快来学习吧!【知识点】lttroggt将交易价格分配给个人履约义务lt/troggtgt强gt[章节]第10章收入-第2节收入的确认和衡量[内容导航]1.基本原则2.无法直接观察到个别售价3.分享合约折扣4.可变对价的分配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各个履约义务(1)基本原则合同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时承诺的商品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日期。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配交易价格。单独销售价格是指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产品的价格。企业在类似环境中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视为该商品的单独售价。(2)不能直接观察独立售价企业在类似环境中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产品的价格应该是确定该产品单独售价的最佳证据。单独售价不能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能够合理获取的所有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残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值法。在估计单独售价时,公司应尽可能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并在类似情况下使用一致的估计方法。1、市场调整法是指企业以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经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2、成本加成法是指企业以商品的估计成本加上其合理的毛利为基础确定单独售价的方法。3、残值法是指企业以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到的单独售价后的余额确定一种商品的单独售价的方法。当该商品近期售价波动较大,或因未定价且未单独出售而无法可靠确定售价时,企业可以采用残值法估计其单独售价。如果合同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商品,其销售价格波动较大或尚未确定的,企业需要采用组合方法估计合同中承诺的商品的单独销售价格。合同。例如,企业可以采用残值法对销售价格波动较大或尚未确定的若干可明显区分的商品的单独售价总额进行估算,然后再采用其他方法估算摊位。-其中包含的每个明显可区分的产品的单独售价。.企业在采用组合方法估计合同中承诺的每种商品的单独售价时,应评价该方法是否满足交易价格分摊的目标,即企业将其分摊到各单项履约义务(或可否明确区分商品的交易价格)反映了其因向客户转让承诺的相关商品而预期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企业采用残值法确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为零或仅为少量的,企业应评价其结果是否适当。(3)共享合同折扣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的商品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对于合同折扣,主体应在各个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企业应将合同折价分配至相关的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有关,企业采用残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先适用一项或多项(以及在所有之间分配合同折扣)履约义务,然后采用残值法估计单独售价。(4)可变对价的分配如果合同包含可变对价,可变对价可能与整个合同有关,也可能仅与合同的特定组成部分有关。仅与合同的特定组成部分相关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可变对价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但不是全部)履约义务有关,如是否获得奖金,取决于企业是否能够在此期间转让承诺的商品;其次,可变对价与构成企业向客户转移的单一履约义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但不是全部)商品相关。20年保洁服务合同,第二年的服务价格将根据规定的通货膨胀率确定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应当将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摊销至与其相关的履约义务,或者构成单一履约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义务。某商品:一是可变对价条款专门针对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或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而作出的努力。其次,企业在考虑了合同中所有的履约义务和付款条件后,将合同对价中的所有可变金额分配给满足分摊交易价格目标的履约义务或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以及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剩余部分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企业应当按照分摊交易价格的一般原则分配给合同中的每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分配的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调整为变动当期的收入。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老师《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5-27 知识点 梗 知识点 高一中外历史纲要下知识点必修

  • 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中级会计备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考生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不要失去信心,只要你坚持,你最终会有结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知识点的内容。你可以自己得到它!名师指导,直接点击考场,别这么想会难!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快来学习吧!【知识点】lttroggt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lt/troggtgtlttrogtyle="fot-family:继承;"gt强gt[章节]第10章收入-第2节收入的确认和衡量[内容导航]1.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履约义务2.在特定时间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即客户取得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控制权的转移是收入确认的前提。对于履约义务,企业首先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一定期限内的履约条件。否则,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1)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行合同时取得和消耗公司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企业实质上不需要重新履行企业迄今已完成的工作,则意味着客户同时获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带来的经济利益当企业履行合同时。(2)客户可以在企业合同履行过程中控制在建货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在建商品包括在建产品、在建工程、未完成的研发项目、在建服务等。(3)企业在履行合同期间生产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企业有权就整个合同期内迄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货款。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条件(一):被替代企业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时,实质上不需要重新履行替代前企业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工作;条件(2):资产是在客户现场建造的,并且客户对在建商品具有控制权;条件(3):不可替代的使用+成本和合理的利润。2、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对于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在当期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期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合同交易总价×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收入(1)输出方式输出方式是根据转给客户的货物价值确定合同的进度给客户。通常,实际测得的完工进度、已取得成果的评价、已实现的项目进度节点、时间进度、已完成或已交付产品等指标决定了合同履行的进度。Theoututmethodhouldoteuedwhetheelectedoututidicatordoeotmeaurethegoodforwhichcotrolhaeetraferredtothecutomer.当输出方法需要的信息不能通过观察直接获得,或者获取这些信息的成本很高时,可能需要输入方法。(2)输入法。投入法是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以通过投入的材料数量、所花费的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来确定绩效进度。当企业完成的工作或发生的投入在整个履约期内平均计算时,企业也可以采用直线法确认收入。输出法下的输出指标信息有时可能无法通过直接观察获得,或者当企业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获取这些信息时,可能需要使用输入法来确定合同的进度.同一合同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为确认为合同资产或应收款项对向客户转让商品以取得或应收客户对价的义务,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以净额列示,由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以净额列示,企业还可以设立“合同结算”账户(或其他类似账户),对同一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进行核算。一段时间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产生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该账户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格结算”账户,定期反映与客户结算的金额,“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设置反映根据业绩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账户期末余额为借方的,按照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流动性;贷款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建筑业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已借记“合同资产”科目;他们在结算合同价款时应该已经记入“合同负债”账户,因为同一份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可以相互抵消,所以“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账户被替换为“合同结算”账户。由于输入法下的输入指标与公司对客户的货物转移控制不一定有直接对应关系。因此,企业在采用投入法时,应扣除已发生但尚未导致商品向客户转移的投入。实践中,公司通常根据累计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成本法)确定合同履约进度。累计实际成本包括本公司向客户转移货物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如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分包成本和其他与合同有关的成本。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合同履行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成本进行适当调整:①已发生的成本不反映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企业生产效率低下造成的异常消耗,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的异常消耗,不应计入累计实际成本,除非企业与客户是签订合同这些费用是可预见的,并包含在合同价格中。②发生的成本与公司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对于未在施工中安装、使用或消耗的货物(本款货物不包括劳务)或材料成本等,当企业预计能够满足下列条件时合同开始日期,应计入成本依法确定履约进度时不计入这些成本:一是商品或材料无法区分,即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第二,客户在接受与其相关的服务之前,首先取得了对商品或材料的控制权;第三,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相对于估计的总成本是显着的;第四,企业从第三方采购商品或材料,并未深度参与其设计制造,具有包括商品在内的履约义务,即企业为主要责任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重新估计合同履行的进度。对于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只有在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的情况下,才应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合同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2)在特定时间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在一定期限内未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在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时,应考虑以下五个指标:1、企业对产品有当期收款权,即客户对产品有当期付款义务2、企业已将产品的合法所有权转让给客户,即客户已经拥有产品的合法所有权3、公司已将实物转让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实物客户拥有商品的实物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已经获得了对该商品的控制权。(1)寄售安排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在收货人销售货物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2)托管产品售后安排售后代管商品是指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企业已向客户收取货款或取得已售货款的收款权,但直至产品交付客户未来某一时点,企业仍继续持有实物商品的安排。在售后管理的商品安排下,除了考虑客户是否取得了对商品的控制权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表明客户取得了对商品的控制权:1、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要求作出的;二是属于客户的货物必须是可单独识别的,例如,属于客户的货物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三是客户可以随时要求货物。交付给客户;第四,企业不得自行使用产品或将产品提供给其他客户。4、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取得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项目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五个标志中,没有一个或几个标志是决定性的。企业应分析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综合判断是否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以及何时转移,从而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此外,企业应该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而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观点。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老师《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5-27 什么是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区别

  •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有志者有千种想法,无志者只觉得难。准备中级会计考试可能很困难,但只要坚持不懈,您就可以克服所有困难!下面小编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名师指导,直接打考场,不是难的!gtgtgt推荐阅读:2022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赶紧学起来吧!【知识点】lttroggt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lt/troggtgt强gt[章节]第10章收入-第2节收入的确认和衡量[内容导航]1.向客户转让清晰可辨的商品(或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2.对一系列具有明显区别、实质相同且转移方式相同的商品的承诺识别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识别合同中包含的每项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每项单项履约义务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每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后,单独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企业在合同中承诺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的明示承诺,也包括由于公司公开宣布的政策、具体声明或过去的惯例,客户在合同订立时合理期望公司履行的承诺。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进行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将承诺的商品转让给客户。(1)企业向客户转让具有明显区别的商品(或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如果企业向客户承诺的产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视为具有明显可区分性的产品,如下图:(2)对一系列具有明显区别的同种物质、相同转移方式的商品的承诺企业承诺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转让方式相同、可明确区分给客户的商品,视为单项履约义务。比如酒店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等。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老师《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5-26 中级会计实务高志谦 中级会计实务 高志谦讲义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重组义务

    CPA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不要为挫折而叹息,只要把这一切都想成是你必须忍受的准备,才能成就伟大的事情!小编整理了会计科目本章重要知识点,大家一起打卡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重组义务[Sectio]第十二章或有事项-第三节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知识点】重组义务重组义务(1)重组义务的确认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并控制的计划的实施,将显着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模式。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2)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三)关闭企业部分营业场所,或者将经营活动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只有当企业因重组承担重组义务,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个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首先,如果同时存在以下情况,则表明企业承担了重整义务:(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补偿的员工人数、预计的重组支出、计划的实施时间等;(2)重组方案已向社会公布。(2)重组义务的计量企业按照与重组相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直接费用不包括留用员工的岗前培训、营销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的投资等。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lt/gt

    2022-05-25 知识点会计初级 知识点会计

  • 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当你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别忘了别人还在跑步。中级会计已经开始备考了,基础知识点都坚持为大家更新,快来一起学习吧!【知识点】lttroggt不遵守资助义务的法律后果[章节]第二章公司法制-单元1公司成立[内容导航]1、公司内部2、致债权人3、我可以提交诉讼时效抗辩不遵守资助义务的法律后果1.公司内部(1)完全实现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准时。(2017综合题,2020简答题)(2)股东权利股东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其利润分配主张、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主张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合理限制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请求认为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20简答题)(3)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促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不缴纳的,公司依法撤销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请求确认注销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致债权人(一)公司债权人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在不出资范围内不能清偿的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股东在公司成立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保荐人与被告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要求赔偿。3.可以提起诉讼时效抗辩吗?(1)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充分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被告股东以法定为由进行抗辩的时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公司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的,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支持。(2019简答题)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先生《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26 出资的概念和内容 出资内容是什么

  •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答疑-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备战中级会计考试,需要考生们坚持不懈的踏实学习。下面就跟随东奥小编了解一下《经济法》科目的高频答疑吧!【提问】老师,您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规定对该股东提起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同时请求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受让人如果不知道情况的话,难道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吗,还是这种情况其实不存在?【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受让人不知情的话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呢!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答疑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将交易价格分至各单项履约义务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预习知识点

    你在备考中级会计时付出的所有努力,最终都会成为你人生路上的财富。从现在开始,把握你拥有的每一分钟,尽最大全力让自己无悔于初!【知识点】将交易价格分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一)基本原则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单独售价,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企业在类似环境下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某商品的价格,应作为该商品的单独售价。(二)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企业在类似环境下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应作为确定该商品单独售价的最佳证据。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在估计单独售价时,企业应当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并对类似的情况采用一致的估计方法。1.市场调整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适当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2.成本加成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3.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余额,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企业在商品近期售价波动幅度巨大,或者因未定价且未曾单独销售而使售价无法可靠确定时,可采用余值法估计其单独售价。如果合同中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商品,其销售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或尚未确定,企业需要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合同所承诺的商品的单独售价进行估计。如企业可能采用余值法估计销售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或尚未确定的多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单独售价总和,然后再采用其他方法估计其中包含的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单独售价。企业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估计合同所承诺的每一项商品的单独售价时,应当评估该方式是否满足交易价格分摊的目标,即企业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或可明确区分的商品)的交易价格是否能够反映其因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相关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如当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确定的某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为零或仅为很小的金额时,企业应当评估该结果是否恰当。(三)分摊合同折扣。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对于合同折扣,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企业应当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且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当首先按照前款规定在该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合同折扣,然后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四)分摊可变对价合同中包含可变对价的,该可变对价可能与整个合同相关,也可能仅与合同中的某特定组成部分相关。仅与合同中的某一特定组成部分相关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可变对价与合同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如是否获得奖金取决于企业能否在指定时期内转让某项已承诺的商品二是可变对价与企业向客户转让的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商品中的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商品相关,如为期两年的保洁服务合同中,第二年的服务价格将根据指定的通货膨胀率确定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将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额全部分摊至与之相关的某项履约义务,或者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商品中的某项商品:一是可变对价的条款专门针对企业为履行该项履约义务或转让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所作的努力。二是企业在考虑了合同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及支付条款后,将合同对价中的可变金额全部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或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符合分摊交易价格的目标。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额,以及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额中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剩余部分,企业应当按照分摊交易价格的一般原则,将其分摊至合同中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相关练习题】【单选题】2×20年7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合同,向其销售H、K两件商品。合同交易价格为5万元,H、K两件商品的单独售价分别为1.2万元和4.8万元。合同约定,H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K商品在7月10日交付,当两件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全部货款。交付H商品和K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控制权分别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甲公司在交付H商品时应确认()。(2020年)A.应收账款1万元B.合同资产1万元C.合同资产1.2万元D.应收账款1.2万元【答案】B【解析】甲公司在交付H商品时应确认合同资产=5×1.2/(1.2+4.8)=1(万元)。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初级会计合同资产 中级会计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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