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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1

  • 古文物专家的鬼故事(“域外聊斋”书系)(pdf电子书下载)|百度网盘下载

    作者:[英]蒙塔古·罗兹·詹姆斯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格式:AZW3,DOCX,EPUB,MOBI,PDF,TXT古文物专家的鬼故事(“域外聊斋”书系)试读:卷一1埃尔伯力克教士的剪贴册2圣贝尔特朗·德·科曼热是比利牛斯山山口上的一个破落小镇,3它离图卢兹不远,十分靠近巴涅尔—德吕雄。法国大革命之前,这里是主教管辖区,此处建有一座教堂,现在还有一些游客前来观光。一八八三年春,一个英国人来到了这个古老小镇,我实在没法用“城市”一词来夸大它,因为此地居民不足千人。那英国人来自剑桥大学,4特意从图卢兹赶来参观圣贝特朗教堂。他把两个朋友落在了图卢兹的旅店里,因为虽同为考古学家,但他的热情远高过那俩朋友。那两人答应第二天早晨过来与他汇合。对他俩来说,在教堂待上半个小时5就足够了,之后他们三人将前往欧什。这天,我们这位英国人到得挺早,教堂占据着整座科曼热小山,他打算用一整本笔记本和数打感光版来描绘以及拍摄这座美丽教堂的角角落落。为了让这个计划如愿6以偿,叫教堂司事陪上个一整天是十分必要的。于是,颇为粗犷的7红帽子旅馆女掌柜去邀请了教堂司事或教堂管理人(虽可能不准确,但我偏好第二个称呼)。他过来后,那英国人发觉他是个异常有趣的研究对象。有趣的地方不在这个矮小、干瘦、皱缩的老人的外表上——他和法国一大批教堂管理人没什么两样;而在于他那种鬼鬼祟祟,或者说惊恐、压抑的气质上。他老是回头张望,背上和肩膀上的肌肉似乎都因为这持续的神经紧张而突起了,好像他预感随时都会落入敌人手中似的。他是被无法摆脱的幻觉所困扰,抑或因良心有愧而饱受折磨,抑或是个不堪忍受家中悍妇的丈夫?那英国人不知道该将他归为哪一类。他判断第三种解释当然是最为可能的,然而他总觉得教堂管理人害怕的应该是比家中悍妇更为可怕的存在。由于那英国人(姑且称他为丹尼斯通)很快就专心地做起了笔记,又忙着拍照,因此他只是偶尔瞥两眼教堂管理人而已。每次他看教堂管理人时,都发现他离得不远,不是倚着墙缩成一团,就是蜷伏在某个牧师座席里。一段时间之后,丹尼斯通有些烦躁不安起来。他8怀疑自己害得这老人没法去吃午饭;也怀疑管理人是不是担心他偷走圣贝特朗的象牙权杖或挂在圣水坛上方那满是灰尘的鳄鱼标本。这些想法开始让他十分难受。“你不回家吗?”他终于问道,“我一个人也能做完笔记的。如果你担心的话就把我锁在里头吧。我至少还得在这儿花两小时呢,你肯定觉得冷,是吧?”“老天爷!”那小老头说道,这提议似乎让他陷入了莫名的恐惧之中,“这种想法绝不能有!让先生您一个人在教堂里待着?不,不,无论是两小时还是三小时,我都无所谓的。我吃过早饭,也不觉得冷,先生,谢谢您了!”“那好吧,老伙计,”丹尼斯通自言自语道,“我可警告过你了,后果你得自己承担了。”不到两个小时,丹尼斯通便全面细致地查看了牧师座席、被废弃9的巨大管风琴、尚·德·穆雷昂主教时期所建的唱诗班席隔屏、窗玻璃及挂毯的遗迹,以及藏宝室中的物件。教堂管理人依旧紧跟着丹尼斯通,当一两声那种常在空洞的大房子里出现的奇怪声响传到他耳朵里时,他便常常回头看,好像被什么东西叮了似的。有时候那种声响确实挺奇怪的。“有一次,”丹尼斯通对我说,“我可以发誓说,自己听到了一声从教堂塔楼高处传来的微弱的尖笑。我疑惑地望了望教堂管理人,他连嘴唇都白了。‘是他,肯定是,不会是别人;门是锁着的。’他就说了那么几句,然后我们互相望了好一会儿。”还有件小事也让丹尼斯通挺迷惑的。当时他正在查看一幅挂在祭坛后边、有些模糊的巨大画作。那幅画是一系列描绘圣贝特朗神迹的作品中的一幅。画作的内容几乎难以辨认,但画的下方有一段拉丁铭文写道:“QualiterS.Bertradulieravithomiemquemdiaoludiuvoleattragulare.”(圣贝特朗如何解救一个被恶魔追杀的人。)丹尼斯通嘴角带着点揶揄的表情,微笑着转过头去和教堂管理人说话,令他吃惊的是那老伙计跪在地上,望着那幅画,眼神好似一个痛苦万分的哀求者,他紧紧合住双手,脸上泪水纵横。丹尼斯通自然连忙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但心头的疑惑却难以抹去。“这般拙劣的画作怎么能将一个人感动至此?”他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教堂管理人一整天都看上去奇奇怪怪的:这人肯定是个执念狂;但他的执念是什么呢?快五点时,短暂的白天接近黄昏,教堂逐渐被阴影覆盖,虽然一整天都能听到些奇怪的声响——比如模糊的脚步声、远处的谈话声,似乎变得更加频繁和引人注意了。毫无疑问,因为夜色将至,听觉变得更加敏锐了。教堂管理人开始表现出着急和不耐烦了。看到丹尼斯通终于收起并放好了笔记本和相机后,他发出了一声欣慰的叹息,立刻匆匆带丹10尼斯通去了位于塔楼下方的教堂西门。那时刚好响起三钟经。拉几下笨重的钟绳,贝特朗大钟便在高高的塔楼里发出鸣响,她的声音荡过松树林,穿过山谷,随山泉大声鸣唱,告诉那些孤寂山岭上的居民们记住并重复天使对于圣母的问候,天使称圣母为“女人中蒙祝福者”。这之后,小镇迎来了一天中第一阵彻彻底底的宁静,丹尼斯通和教堂管理人这时也走出了教堂。在教堂台阶上,他俩交谈了起来。“先生您似乎对圣器室里的唱诗本挺感兴趣的。”“是的。我正想问你镇上有没有图书馆呢。”“没有,先生;或许以前有一个牧师会的图书馆,但这镇子这么小——”说到这儿,他似乎奇怪地犹豫了一下,接着又突然说下去11了:“但如果先生您是个古书爱好者,那我家有些东西您可能会感兴趣的,就在这儿附近。”这一下子让丹尼斯通燃起了希望,他曾梦想在法国一些未曾有人到访的角落里找到珍贵的古稿,但这梦想的火焰一会儿又熄灭了。或12许只是普朗坦在一五八〇年左右印制的一本乏味的弥撒书而已。这地方离图卢兹这么近,怎么可能未被收藏家们扫荡过?然而,如果不去看看就太傻了;如果他拒绝邀请的话,自己肯定会一直自责的。于是他俩就出发了。丹尼斯通半路上想起了教堂管理人当时那阵奇怪的犹豫以及突然间的坚定态度,他有点小人之心的想道,难道他被认为是个有钱的英国佬,教堂管理人诱骗他去郊外,然后趁机劫杀他?于是他稍显突兀地开始和教堂管理人聊起天了,并笨拙地插话说道,自己那俩朋友第二天一大早就会来和他会师。让他吃惊的是,他这么一说,似乎教堂管理人反倒立马就从某种焦虑之中解脱了一些。“这真好,”他非常高兴地说道,“这太好了。先生您会和朋友一起旅行;他们会一直和您待一块儿。和朋友一起旅行是件好事——有时候。”最后三个字似乎是后来想到才加上的,那可怜的小矮个说完便又恢复忧虑的状态了。他们一会儿就到了管理人家里,这房子要比邻里的住宅高大许多,是一座石材建造的屋子,门的上方雕刻有一块盾牌,那是埃尔伯力克·德·穆雷昂之盾。丹尼斯通告诉我,埃尔伯力克是尚·德·穆雷昂主教的一位旁系后裔,他在一六八〇至一七〇一年期间担任科曼热的大教堂教士。屋子上层的窗户用木板盖住了,正如科曼热其他地方一样,这屋子也显示出一种岁月流逝之感。走上台阶时,教堂管理人停了下来。“也许,”他说,“也许,这个,先生您没时间吧?”“怎么会——我有的是时间——我到明天为止都没什么事做。我们去看看你的收藏品吧。”说到这儿,门打开了,一张脸望了出来,这面孔比教堂管理人年轻许多,但也带着某种相似的不安表情:只不过有一点不同,这脸孔上的担心不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而是为对方而感到焦虑。很显然,这是教堂管理人女儿的脸孔;除却我已描述的那表情外,他女儿其实长得挺漂亮的。她看到自己的父亲有一位身强体健的陌生人陪同,瞬间轻松了许多。父女之间简短地交谈了几句,丹尼斯通只听到只言片语,教堂管理人说“他在教堂里大笑”,那女孩听后一言不发,满脸惊恐。没过一会儿,他们便坐在了屋子的起居室中,这是一间小却高的房间,地上铺着石板,大壁炉里的木柴燃烧着,火焰跳跃,屋里闪动着光影。起居室里放着一个高大的耶稣受难十字架,其中一边几乎要顶到天花板了,耶稣色彩自然,十字架则是黑色的,这塑像让起居室有了几分祈祷室的氛围。耶稣受难十字架下方是一个老旧但坚固的箱子,管理人拿了灯火,挪好椅子后,便走向那箱子,并从中拿出一本大书,丹尼斯通觉得整个过程中管理人越来越激动和紧张。那大书用白布包裹着,布上粗糙地绣着一个红色的十字架。在打开布块前,丹尼斯通便对这册书的大小和形状产生了兴趣。“没那么大的弥撒书,”他想道,“也不是圣歌集的常有形状;或许这真会是件宝贝。”过了一会儿,书已被打开,丹尼斯通感觉自己终于发现一样与众不同的珍品。在他面前放着一本巨大的对开本书册,或许制作于十七世纪,书的两侧用金色颜料印着埃尔伯力克·德·穆雷昂教士的徽章。这本书原可能有一百五十页纸,几乎每一页上都贴有一页泥金手抄本。丹尼斯通做梦也没想过能找到这样的藏品。书册中有十页《创世记》的印本,有插图,肯定是公元七〇〇年前印刷的。书中还有一整套《诗篇》中的插图,是英国印刷的,是十三世纪可能印刷出来的最高品质的作品;或许其中最棒的是,里面有二十页安色尔字体写的拉丁文,通过其中的部分文字可以立马判断,可能出自某本古老的未为人知的基督13教初期教会领袖的论著。这可能是帕皮亚《论主的言论》印本中的14一部分吗?据信这书的最后抄本至迟出现于十二世纪的尼姆。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必须带这册子回剑桥,即使他要动用自己所有的存款,并且在圣贝特朗等到款项汇到为止。他抬头望了望教堂管理人,想确定他是否流露出出售此书册的意愿。教堂管理人面色苍白,双唇喃喃着:“请先生您翻到最后一页吧。”他说道。于是丹尼斯通继续翻了下去,每一页都会发现新的宝藏;在书册的最后他看到了两页纸,相比他看到的其他页面,这两页纸要新得多,这让他十分不解。这两页肯定是当代的,毫无疑问,肆意妄为的埃尔伯力克教士为了制作这本无价的剪贴本,一定洗劫了圣贝特朗教会图书馆。那两页纸的第一页上画着一个草图,绘制得十分仔细,对此处熟悉的人立马便可认出是圣贝特朗大教堂南边的过道和回廊。图上有一些奇怪的标记,看似行星记号,角落里还有一些希伯来文单词;回廊的西北拐角处有一个金漆绘制的十字架。草图下方写着如下的几行拉丁文:“Reoa12miDec.1694.Iterrogatumet:Iveiame?Reoumet:Iveie.Fiamedive?Fie.Vivameividedu?Vive.Moriareilectomeo?Ita.”(1694年12月12日之答复。问:吾可否寻觅之?答:汝可。吾将富足?然。吾将衣食无忧?然。吾将寿终正寝?然。)“这真是寻宝者的极好范例——让我想到了《古老的圣保罗大教15堂》中的加特尔梅恩教士先生。”丹尼斯通翻看这一页时点评道。之后他看到了让他印象深刻的一幅画作,他时常对我说,他相信没有任何一幅画作或图片可以让他印象如此深刻。虽然他看到的这幅画作现已不复存在,但留有一张照片(为我所有),照片本身便证实了他的观点。此处说到的画作是一幅十七世纪末的乌贼墨绘制的作品,16第一眼看到,可能会觉得描绘了《圣经》中的一个场景;因为画中的建筑(画作表现的是室内场景)以及人物有种半古典的味道,两百年前这被认为是适合用来描绘《圣经》场景的风格。画作右边,一个王者坐在宝座上,宝座位于十二级台阶上,王者头顶有一华盖,宝座两边各有一只狮子——很明显这是所罗门王。他身体前屈,伸出权杖,呈现出一种命令的姿态;脸上露出恐惧及厌恶的表情,也透露出一丝强势和自信。其实画作的左半部分是最为奇特的,引人注意之处主要在左半部分。宝座前方的过道上聚集着四个士兵,他们围绕着一个蹲在地上的东西,一会儿我将具体描述这东西。另有一个士兵死在了过道上,他的脖子被扭断了,眼珠暴突。那四个围聚的护卫望着所罗门王。从他们脸上可以看出更为明显的恐惧感;事实上,似乎他们全靠着对主人的极度信任才支撑着没有逃走。一切的恐惧显然是由蹲在他们中间的那个东西引起的。要用文字传达那东西对观者造成的印象是极其困难的,对此我完全不抱希望。我想起,曾经有一次我将这画作的照片展示给一个构词学讲师看,我想说他是一个极其理智、毫无想象力的人。但他看完后,当晚就坚决不肯一个人睡了,他告诉我随后好几天晚上他都不敢在睡觉前吹灯。但至少我可以描绘下这东西的主要特征。一开始你看到的只是一大坨粗糙、缠在一起的黑色毛发;之后会看到毛发下面是一个瘦得可怕的躯体,几乎像个骷髅,但肌肉如电线般凸起。那东西的双手苍白无光,和身体一样,也覆盖着又长又糙的毛,而且长着一双可怕的爪子。它的双眼用烈焰般的黄色描绘,瞳孔则非常黑,这双眼正用一种野兽般的愤恨望着宝座上的所罗门王。想象一下,将南美那种可憎的捕鸟蛛转化成人形,并且赋予其仅次于人类的智力,你就会大致感受到这幅可怕画作引起的恐怖之感。举凡见过此画作相片的人都惊叹说:“这肯定是现场描绘下来的。”这画作带给丹尼斯通最初的那阵巨大恐惧感稍微减退后,他偷偷看了一眼管理人父女俩。教堂管理人用双手遮住了自己的眼睛;他女儿则抬头望着墙上的十字架,慌乱地拨弄着念珠,做着祷告。最终丹尼斯通问出了那问题:“这书册卖吗?”又出现了他之前注意到的犹豫迟疑以及突然的下定决心之感,然后他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如果先生您想买的话。”“你开多少价钱呢?”“我卖两百五十法郎。”这太令人吃惊了。即使是古董收购商的良心有时也会有所触动,更何况丹尼斯通比古董收购商有良知多了。“好家伙!”他重复了几次,“你这书册比两百五十法郎值钱多了,我向你保证——远远高过这价钱。”但回复依旧:“我只卖两百五十法郎,不会加价了。”实在没有理由拒绝这么个好机会。付了钱,签了收据,为这交易喝了杯酒之后,教堂管理人似乎换了个人似的。他站得更挺直了,也不再疑心重重地望身后了,实际上他开始放声笑或者说试着大笑了。丹尼斯通这时决定走了。“我是否可以荣幸地陪先生您回到旅店里呢?”教堂管理人问道。“哦,不用了,谢谢您!旅店离这儿不超过一百码。我很清楚怎么走,而且月光也很好。”教堂管理人再三要求送他回旅店,而丹尼斯通也坚决推辞了。“那好,但先生您如果遇到突发情况一定要通知我;走在路中间,两边比较高低不平。”“好的,好的。”丹尼斯通说道,他急着回去单独查看这战利品;说着便夹着书册走到了过道里。他在过道里遇到了管理人的女儿;似乎急着想私自做点小买卖;17或许如基哈西一般,想从她老爸手中逃脱的外国佬“拿点什么”。“先生这是个银制的十字架项链,希望先生好心收下吧?”说真的,丹尼斯通很少用到这些物件,这小姐到底想干什么呢?“我什么都不需要——一点都不需要。先生您尽管拿着。”她说这话以及其他一些话语时的语气无疑是非常真诚的,因而丹尼斯通只好万分感谢,并同意将这项链挂在了脖子上。这看上去像是他为这父女做了些他俩不知该如何回报的好事似的。他离去时,他俩站在屋门口望着他,当他在红帽子旅店门口最后一次挥手说晚安时,他俩还在屋门口望着他。晚饭后,丹尼斯通回到卧室,只有那战利品和他在一起。女掌柜听说他去了教堂管理人家里,并带回了一本老旧的书册后,便表现出18了一些特殊的兴趣。他似乎听到女掌柜与教堂管理人在餐厅外面的走廊里匆匆交谈,对话结束时说到一句“皮埃尔和贝特朗今晚将睡在这屋子里”。整个晚上,一种持续增强的焦虑感逐步占领了他——或许是发现这宝贝之后的喜悦引起的紧张反应吧。不管是什么引起的,最后这焦虑感让他觉得有什么人在背后,背靠着墙更为舒服些。当然这一切和他收获的藏品之价值相比,都变得无足轻重了。此刻,正如我已说过的,他一个人待在卧房里,浏览埃尔伯力克教士的宝藏,每一刻都会有神奇的发现。“上帝保佑埃尔伯力克教士!”丹尼斯通说道,他非常习惯自言自语,“不知道他葬在何处?老天爷!真希望女掌柜可以学学怎么笑得开心点;听上去让人觉得好像屋子里有人死了一样。再吸半根烟,怎么样?我想也许是个好主意。不知道那女孩坚持要给我的十字架是干吗用的?我猜是上个世纪的物件了,是的,应该是。挂在脖子上真让人受罪啊——太沉了。很可能他父亲已经戴了很多年了。我想收起来之前还是清洗清洗吧。”他取下了十字架,把它放在桌子上,这时他的注意力被他左手肘边红布上放着的一样东西吸引了。两三个关于那是个什么东西的念头无比迅速地在他脑海里掠过。“一个拭笔器?不,这屋子里没这种东西。一只老鼠?不,太黑了。一只大蜘蛛?我相信绝对不是——不,上帝啊!那是一只和画中一模一样的手!”在极短的一瞬间,他已经看清了那只手。惨白,毫无光泽的皮肤,瘦骨嶙峋,肌腱极其有力;粗糙的黑毛,比任何人类手上的毛都要长;手指顶端长着尖锐的指甲,指甲朝前屈伸,灰色、粗硬并且弯曲。超脱寻常的恐惧感让他心头一紧,接着他冲脱了座椅。那东西在他座椅背后慢慢站了起来,左手放在桌子上,右手正弯曲在他的头皮上方。那东西周身披着乌黑破烂的布条;和画中一样,它全身覆盖着粗糙的毛发。它的下颚很薄——该怎么描述呢——很浅,好似一只野兽的下颚;黑色嘴唇后面是牙齿;没有鼻子;眼睛是火焰黄的,瞳孔则又黑又深,闪烁着一种摧毁生命的狂喜般的愤恨与渴望,这是怪物身上最可怕的特点。这东西应该有某种程度上的智慧——高于野兽,但低于人类。这可怕事件在丹尼斯通内心引起的是极度的生理恐惧以及最深切的心理憎恶感。他当时做了什么?他又能做些什么?他不太确定自己说了些什么,但是他清楚自己说话了,而且摸黑抓到了那个银质十字架,他意识到那恶魔朝他逼近了一步,这时他如一头痛苦的野兽一般大声吼叫起来。两个矮小壮实的男服务员,皮埃尔和贝特朗,冲了进来,什么都没看见,但是感觉到被一个从他俩中间穿过的东西给撞到了边上,他们发现丹尼斯通已经晕厥。他们整晚都陪着丹尼斯通,他的两个朋友也在第二天早晨九点前到达了圣贝特朗。那时候他虽还感到有些颤抖和紧张,但已基本恢复正常。他的两个朋友在看过那幅画作,并且与教堂管理人交谈了之后,相信了他的故事。黄昏时分,矮个子管理人找了个理由来到旅店,充满兴趣地听了女掌柜转述的故事,但他丝毫不感到惊讶。“那就是他——那就是他!我亲眼看见过他。”这是他唯一的评论;面对诸多提问,他只给了一个答复:“我看到过两次;但感觉看19到过上千次。”他不肯告诉别人那书册的来源,也不肯叙述自己经历的详细情形。“我快要安眠了,我将好好休憩。你们为什么要烦扰20我?”他说道。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他或者埃尔伯力克·德·穆雷昂教士承受过何等煎熬。那幅影响重大的画作背面有几行文字或许可以为这件事做出点解释:CotradictioSalomoicumdemoiooctumo.AlericudeMauleoedelieavit.V.Deuiadiutorium.P.Quihaitat.SacteBertrade,demoiorumeffugator,itercederomemierrimo.Primumuidiocte12miDec.1694:uideomoxultimum.Peccauietauum,luraadhuc21auru.Dec.29,1701我其实一直都不怎么了解丹尼斯通对于我以上叙述之事件的真实看法。他有一次引用了《便西拉智训》中的一段话:“风被造出来,22携带惩罚,猛烈异常,足以‘撼山’。”还有一次他说道:“以赛亚是一个直觉灵敏的人;他不是说过巴比伦废墟里住着夜间的怪物吗?23这些东西在目前都超出了我们的理解力。”他的另一个想法也让我印象深刻,而且我很赞同。去年,我们一起去了趟科曼热,去看看埃尔伯力克教士的坟墓。那是个巨大的大理石建筑,墓前有座埃尔伯力克教士的雕像,他身穿黑色教士袍,头戴假发,雕像下有一段关于其学识的详细颂文。我看见丹尼斯通和圣贝特朗的教区牧师聊了一会儿,当我们启程离去时,他对我说:“我希望这是正确的:你知道我是长老教信徒——但我——我还是相信‘埃尔伯力克·德·穆雷昂安息时有人为其做弥撒并颂唱挽歌’。”接着他加了一句,语气里带点北部英语的味道,“我没想到他为此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24这本剪贴册现藏于剑桥大学的温特沃斯图书馆。丹尼斯通为那幅画作拍了照,在结束第一次科曼热之旅时他将画作烧毁了。25失去的心脏据我所知,那是一八一一年九月的一天,一辆驿站马车驶抵位于26林肯郡中心的奥斯沃比大宅门口。马车一停,车上唯一的乘客,一个小男孩便跳了下来,并在按响门铃与大门开启前的短暂间隙中,万27分好奇地四处张望着。他看到一座高大的方形红砖房,建于安女王统治时期;一七九〇年增建了素净的古典风格石柱门廊;这大宅有很多窗户,既高且窄,窗玻璃很小,装着粗厚的白色窗框。宅前顶部是一面三角墙,墙上有扇圆形窗户。宅邸左右两边有厢房,通过独特的玻璃顶走廊与中间的主楼连接,走廊则由廊柱支撑。这些厢房只是宅邸的马厩和下房而已,厢房顶部是装饰性的穹顶,上面装有镀金的风信旗。黄昏之光照射着大宅,使得窗玻璃如许多火焰般闪着光芒。大宅前面是一片平坦的庭园,里面散布着橡树,边上种着高耸入天的冷杉。树木遮住了庭园边上教堂塔楼的钟,只有金色的风标被光照到。六点的钟声敲响,随风轻柔传送。男孩站在门廊上,等着大门开启。他感觉,整体而言,虽然笼罩着一种早秋傍晚常有的忧郁气息,但宅邸留给他的印象还不错。驿站马车将他从沃里克郡带来此处,大约六个月前他成了孤儿。感谢他年长的表兄阿布内先生的慷慨提议,他现在来到奥斯沃比居住了。这一提议很出人意料,因为任何认识阿布内先生的人都将其视作节俭的隐士,在他平淡不惊的居家生活中出现一个小男孩会带来一些新的、似乎不怎么和谐的因素。事实上,对于阿布内先生的职业以及脾性人们了解甚少。据说有人听到剑桥大学的希腊语教授说,没有人比奥斯沃比的主人更了解晚期非基督教宗教信仰。他的藏书室里当然28有一切当时可以收集到的关于古代秘密宗教仪式、俄耳甫斯教诗歌293031、密特拉崇拜以及新柏拉图主义的书籍。在大理石铺地的大厅里放有一组制作精良的密特拉屠牛雕塑,这是宅邸主人以高价从黎凡32特运来的。他向《绅士杂志》投过一篇关于此雕像的描述性文章,33也在《重要博物馆》杂志上写过一系列引人注目的关于东罗马帝国34人的迷信的文章。总而言之,他被认为是一个泡在书堆中的人。因此邻居们非常吃惊,他竟听说了孤儿表弟斯蒂芬·艾略特的事情,更别说自愿接他到奥斯沃比大宅来住了。无论他的邻居们期待着什么,又高又瘦又节俭的阿布内先生确实打算热情接待他的年幼表弟。宅门一开,他便冲出书房,兴奋地搓着双手。“孩子,你好啊?你好啊?你几岁了?”他说道,“嗯,希望你一路没有太累,还能吃得下晚饭吗?”“没有,谢谢您,先生,”艾略特少爷回道,“我挺好的。”“很好,小伙子,”阿布内先生说道,“孩子,你几岁了?”刚认识两分钟,他竟然问了两次这个问题,似乎有些奇怪。“下一个生日我就十二岁了,先生。”斯蒂芬说道。“亲爱的孩子,你生日是什么时候?九月十一号吗,啊?很好,非常好。还有差不多一年时间,不是吗?我习惯——哈,哈!——我习惯把这些事情都记在我的本子里。确定那时你是十二岁吗?没错?”“是的,没错,先生。”“很好,很好!帕克斯,带他去邦奇夫人房里,让他喝点茶,或者吃点晚饭什么的。”“好的,先生。”古板沉稳的帕克斯先生应道,便带着斯蒂芬去用人区了。邦奇夫人是斯蒂芬来到奥斯沃比后遇到的人里最让他舒服、最有人情味的一个了。她让他觉得毫不拘束,十五分钟后他们就成了要好的朋友,之后也一直是好朋友。斯蒂芬来到时,邦奇夫人已经五十五岁了,她出生在奥斯沃比附近,在大宅里也已待了二十年之久。因此若说有谁对这宅邸及其周遭了解得清清楚楚,则非邦奇夫人莫属。而且她非常乐意与人分享这些信息。斯蒂芬生性好奇、喜欢探险,他当然有一堆关于大宅以及宅邸庭园的问题急着想弄清楚。“月桂小径头上的礼拜堂是谁建的啊?楼梯间挂着的那幅画像里的老人是谁,就是坐在桌边、手下放着个骷髅的那位?”邦奇夫人丰富的知识储备一一解开了这些疑团以及许多类似的问题。但也有一些问题解释得并不令人满意。十一月的一个傍晚,斯蒂芬一边坐在女管家房间里烤火,一边审视着他周遭的一切。“阿布内先生是个好人吗?他会上天堂吗?”他突然问道,怀着孩子们对长辈解答此类问题能力的特殊信心,他们认为长辈的决定对其他法官也适用。“好?我的好孩子!”邦奇夫人说,“主人是我见过最好的人啦!我没和你说过他从街上带回来的小男孩吗?你这一提,已经是七年前了。还有一个小女孩,是在我来这儿两年之后。”“你没说过。邦奇夫人,快告诉我他俩的事,现在就说吧!”“好吧,”邦奇夫人说道,“那小女孩我好像不太记得了,只记得有一天主人去散步时,带她回了家,并且吩咐当时的女管家艾利斯夫人好好照顾她。那可怜的孩子自个儿告诉我,她无亲无故。她在这儿和我们住了大概三个礼拜,后来,不知她骨子里就是个吉普赛人还是怎么的,有天早上我们都还没睁眼她就起床走了。从那以后我就再没听到过任何她的消息了。主人非常着急,把所有池塘都打捞了个遍。但我觉得是那些吉普赛人把她拐走了,因为她离开的那天晚上宅子周围有人在唱歌,持续了一个钟头呢。帕克斯说他整个下午都听到他们在树林里叫唤。哎呀,哎呀!那孩子虽然挺怪,沉默寡言的,但和我相处得不错,没想到她还挺居家的。”“那小男孩怎么了呢?”斯蒂芬问道。“啊,那可怜的男孩!”邦奇夫人感叹道,“他是个外国人,说自35己叫杰瓦尼。一年冬天,他在马车道附近演奏手风琴。主人一看到就把他叫了进来,问他哪儿来的,几岁了,靠什么过活,家人在哪儿等等,非常和蔼。但他也一样,他们都是些没教养的孩子,这些个外国佬,我觉着他和那女孩一样,某个晴朗的早晨就走了。我们猜了整整一年他为啥走,去干吗了,因为他的手风琴没拿走,就在那架子上挂着。”那天傍晚接下去的时间里,斯蒂芬又向邦奇夫人询问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他还尝试着让那手风琴发出点声响。当晚他做了个古怪的梦。宅子顶层走道的末端有一个废弃的旧浴室,他的房间也在那一层。浴室锁着门,但门的上半部分装着玻璃,挂在玻璃上的棉布门帘很久前就没了,因此你可以朝里面望,能看到右手边是依墙固定的铅衬浴缸,浴缸头冲着窗户。在我说的那天晚上,斯蒂芬·艾略特觉得自己正透过门玻璃朝浴室里望。月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他看到浴室里躺着个人形物。他对自己所见情景的描述让我想起曾在都柏林圣米占教堂地窖看36到的场景,里面有几个世纪以来经过防腐处理的干尸。尸体都出奇的瘦,看上去很凄惨,铺满了灰尘,呈铅白色,包裹在寿衣般的长袍里。尸体瘦削的嘴唇瘪了进去,露出了若有若无的可怕微笑,双手则紧紧压在心脏的位置上。正当他看着那个人形物时,它嘴里似乎发出了一声模糊的,几乎难以察觉的呻吟,双手开始摆动。这景象吓得斯蒂芬往后退了退,结果他醒来了,发现自己确实站在走廊冰冷的木地板上,月光正浓。他鼓起勇气——在我看来对他这年纪的男孩而言这勇气绝不常见——走向浴室去确认他梦中的人形物是否真的在那里。结果并没有,于是他回去睡觉了。第二天早上,他的故事引起了邦奇夫人极大的注意。她甚至重新做了那浴室门玻璃上的棉布帘子。而且他在早餐时将自己的经历告诉阿布内先生后,对方对此十分感兴趣,并将这事记在了他所谓的“他的本子”里。春分快到了,阿布内先生时常提醒他表弟,说古人一直认为春分对于年轻人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节气;斯蒂芬应该照顾好自己,晚上要37关好卧室的窗户;塞索里努斯有过对春分的重要论述等等。那段时间发生了两件给斯蒂芬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情。他度过了一个异常不安和压抑的夜晚,虽然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特别的梦。第一件事情就发生在那晚之后。第二天傍晚,邦奇夫人正忙着帮他修补睡衣。“天呐,斯蒂芬少爷!”她很不耐烦地脱口而出,“您怎么把睡衣扯得这样粉碎?少爷,看这儿,您真是给帮您修补睡衣的用人添了不少麻烦啊!”睡衣上确实有一连串非常严重而且不知哪儿来的裂缝和破口,毫无疑问补好睡衣需要有高超的缝补技术。破口都位于左胸上,是些六英寸左右的平行长裂缝,其中一些并未刺穿亚麻布的纤维。斯蒂芬只能说自己完全不知道裂缝是怎么来的,他可以肯定前一天晚上还没有。“可是,”他说,“邦奇夫人,这些裂缝和我卧室门板上的抓痕一模一样。我确定它们和我完全没关系。”邦奇夫人张大了嘴盯着他,然后抓起一根蜡烛便急匆匆地离开了房间,斯蒂芬听到她去了楼上。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嗯,”她说,“斯蒂芬少爷,我觉得挺奇怪的,那些抓痕和印迹怎么会跑那儿去。猫啊狗啊都抓不到那么高的地方,别说老鼠了。说真的还挺像中国人的指甲印,我有个做茶叶生意的叔叔告诉我的,那时我还是小女孩。亲爱的斯蒂芬少爷,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和老爷说这事了。睡觉的时候把房门锁好。”“我一直都锁的,邦奇夫人,一做完睡前祷告我就锁了。”“啊,真是个好孩子,坚持做祷告就没人能伤到您啦!”说着邦奇夫人又忙着修补破损的睡衣了,她偶尔停下来想会儿事,一直忙到睡觉前。这是一八一二年三月的一个星期五晚上。第二天傍晚,帕克斯先生的突然到来,使得斯蒂芬和邦奇夫人通常的两人小分队增加到了三人。男管家帕克斯按规矩都一个人待在自己的储物间里。他没看到斯蒂芬也在房间里,而且他十分慌张,说话也不像平常那样慢条斯理了。“如果老爷有心情,他也可能在晚上自己去拿酒,”他一开头就说道,“邦奇夫人,但一般都是我白天去拿,或者就不喝酒了。我不知道酒窖里有什么东西,很可能是老鼠或者风声。但我岁数不小了,没法像以前那样做个彻底检查了。”“可是帕克斯先生,你知道宅子里有老鼠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啊。”“邦奇夫人,我没说这不奇怪。而且,我确实从船坞工人那里听38到过会说话的老鼠的故事,好几次呐。以前我从不相信这些,但今天晚上,如果我愿意委屈自己,把耳朵贴到地窖里层格子箱门上的话,肯定能听到它们在说些什么。”“哦,好吧,帕克斯先生,我可没心思听你这些鬼话了,老鼠在酒窖里说话什么的!”“好吧,邦奇夫人,我不想和你争。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愿意去里层格子箱边,把耳朵贴在门板上,你现在就能证明我说的是真的。”“你说的是什么胡话啊,帕克斯先生,不该给孩子听到这些!喂,你会吓坏斯蒂芬少爷的!”“啊!斯蒂芬少爷?”帕克斯说道,突然意识到那男孩的存在,“斯蒂芬少爷肯定知道我是在和你开玩笑呢,邦奇夫人。”实际上,斯蒂芬少爷心里很明白,帕克斯先生一开始就不可能是在开玩笑。他对这事很感兴趣,虽然不是令人愉快的那种感觉。但无论他怎么问,男管家都不愿再透露酒窖经历的更多细节了。我们现在来到了一八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对斯蒂芬而言,这一天的经历非常诡异。这天风很大、很吵,让整个宅子和庭园都显得躁动不安。斯蒂芬站在庭园围栏边上,遥望园中时,觉得仿佛有一列无穷无尽的隐形人队伍从他身边随风飘过,他们进行着无止歇、无目的、无结果的挣扎,想要停下来、抓住可以让他们停止飘荡的东西,再一次和人间取得联系。他们曾经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那天午饭后,阿布内先生说:“斯蒂芬,好孩子,今天晚上十一点钟你能来我书房一趟吗?我得忙到那会儿才有空,我想告诉你一些与你未来生活相关的东西,对你而言这十分重要。别和邦奇夫人或宅子里的任何人提起这事,你最好在通常的时间回房间去。”生活中又增加了新的兴奋点,斯蒂芬很渴望抓住机会,熬夜到十一点。那天傍晚上楼时他往书房里望了望,瞧见壁炉前放着一个火盆,之前他经常注意到房间角落里的这个火盆,桌子上放着一个古旧的镀银杯,里面装满了红酒,杯子边上放着一叠写满了字的纸。斯蒂芬路过时,阿布内先生正从一个圆形的银盒子里往火盆里倒香灰,但他没有注意到斯蒂芬的脚步声。风渐渐小了,这是个寂静的月圆夜。卧室窗户开着,大概十点钟时,斯蒂芬站在窗边眺望乡间。虽然夜晚很宁静,但远处月光下的树林里,神秘住户们还不愿就此睡去。池塘彼岸时不时地传来一阵阵古怪的叫声,好像迷了路的绝望流浪者。很可能是猫头鹰或者水鸟的叫声,虽然听上去不是很像。它们是在往这边移动吗?现在,它们听上去已经在池塘的这一边了,过了一小会儿,它们好像在灌木丛里穿梭着。然后悄然无声了,正当斯蒂芬打算关上窗户继续看《鲁滨孙漂流39记》时,他瞥见两个人站在大宅与庭园之间的砾石小道上,好像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俩肩并肩站着,抬头望着窗户。那女孩形状的家伙让斯蒂芬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梦中躺在浴缸里的那个人形物。男孩则让他感到更加惊恐。女孩一动不动地站着,似笑非笑,双手紧紧贴着心口。那男孩长着黑头发,很瘦而且衣衫褴褛。他举起了手臂,似乎在进行恐吓,显示出一种难以满足的渴望。月光照射着他近乎透明的双手,斯蒂芬发现月光透过了他那长得可怕的指甲。他双手举起站在那儿,显露出了一片可怕的景象:他的左胸上有一个黑漆漆、大开着的口子。斯蒂芬脑海中——而不是耳边——回响起了他听到的饥渴又孤独的叫喊声,这叫声整个傍晚都回荡在奥斯沃比树林中。顷刻工夫,这对让人惊恐的家伙就悄无声息地快速离开了砾石小道,斯蒂芬发现他们不见了。斯蒂芬感到十分害怕,他决定拿着蜡烛下楼去阿布内先生的书房,他俩约见的时间快到了。书房或者说藏书室,在前厅的一侧,斯蒂芬被内心的恐惧驱使,不一会儿就到了那儿。但进书房却没那么容易,他可以肯定书房门没有锁,因为钥匙还和往常一样插在门上。他不停敲门都没有回应。阿布内先生好像正忙着,他在说话。怎么,为什么他想叫喊似的?为什么叫唤声好像又哽住了?难道,他也看到了那两个诡异的孩子?过了一会儿,一切都安静了,房门在斯蒂芬惊恐的疯狂推撞下终于打开了。在阿布内先生书房桌子上发现了一些文档,当斯蒂芬·艾略特到了足以理解这些文档的年纪时,他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文档中最重要的语句摘抄如下:“这是古人通常持有且坚信的一种信仰(我对古人在这些问题上的智慧有过一些切身体会,因此对他们的论述有信心),通过特定步骤——这些步骤对我们现代人来说似乎有些未开化的色彩——人们可以获得非常显著的精神升华。比如说,吸收一定数量同类的灵魂精华,个人可以彻底超越控制我们宇宙基本要素的神力等级。”4041“据记载,西门·马吉斯利用一个被他——用《克肋孟志》的作者所采用的诽谤性词语——‘谋杀’的男孩的灵魂为媒介,能够飞翔、可以隐身,还能变成任何他希望的形状。此外,我在赫尔墨斯42·特利斯墨吉斯忒斯的著作中发现了相当详细的记载,据称只要食用不少于三个,二十一岁以下之人的心脏,也可以产生与此类似的满意结果。为了验证这个方子的真实性,过去二十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我43都在挑选用于实验的cororavilia。实验对象必须是那种轻易移除也不会在社会上引起空缺感的人。我实施的第一步是在一七九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移除了一个叫菲比·斯坦利的吉普赛血统的女孩。第二步则是在一八〇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夜晚,移除了一个流浪的意大利孩子,他叫做乔瓦尼·帕欧利。最后一个‘受害者’——这是一个我感情上极其反感的词——必须是我的表弟,斯蒂芬·艾略特。日期必须是一八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按要求进行吸收的最佳手段是从活体上取下心脏,将其烧成灰,44与大约一品脱红酒混合,最好是波尔图葡萄酒。起码前两个实验对象的残余部分都很容易隐藏:一个废弃的浴室或者酒窖都是不错的藏匿地点。实验对象超自然的部分可能会造成一些扰动,也就是流行语尊称为“鬼魂”的东西。但对于一个有哲学精神的人而言,他不会认为那些东西企图对他进行报复的无用努力有什么重要性。只有实验本身才是关键。我怀着强烈的满足感期待着实验——如果成功——将会给我带来的精神释放和升华。这不仅能让我摆脱(所谓)人类正义的约束,更能在很大程度上让我超越生死大限。”阿布内先生被发现坐在椅子里,头后仰着,脸上笼罩着一层愤怒、惊恐以及凡人的痛苦表情。他左胸上有个可怕的撕裂伤口,心脏暴露在外。他双手无血,桌上的一把长刀也光净如新。伤口可能是一头凶残的野猫造成的。书房的窗户打开着,验尸官认为阿布内先生的死亡是由某种野生动物造成的。但斯蒂芬·艾略特在研究了上述我摘抄的文档后,得出了很不一样的结论。45铜版画不久前,我有幸为您讲述了我朋友丹尼斯通在为剑桥大学的博物馆搜集艺术品时遇到的惊险故事。他回到英国后并未大肆宣传其经历,但这无法阻止这些故事传入46许多朋友及其他人耳中,其中便包括一位在另一所大学主管美术博物馆的先生。可以预料,这故事应该会给这样一位与丹尼斯通从事相近职业的人留下深刻印象,并且这位先生应该会十分渴望获知对这些事件的解释,以确信自己并不大可能遭遇如此令人不安的紧急情况。不过,他确实为自己感到庆幸,因为他不需要为他的大学搜集古代手47稿,这是谢尔伯恩图书馆的工作。如果古代手稿权威们乐意,他们很可能会为了这些藏品搜遍欧洲大陆每个鲜为人知的角落。但此刻他十分乐意将自己的注意力限定在为博物馆的英国地域风景画及雕版收藏添砖加瓦,虽然现有藏品已经十分突出。然而,结果证明,即使是这样一个如此普通的、人所熟知的部门亦有其黑暗之处,威廉姆斯先生便无意间遭遇了一回。即使是对地域风景画兴趣极少之人也知道在伦敦有一位画商的协助对于搜寻这类藏品而言是必不可少的。J.W.布瑞特内尔先生每隔一小段时间便会出版非常吸引人的目录册。目录册的条目繁多且更新频繁,主要包括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的一些别墅、教堂及乡镇题材的雕版、设计图和古旧素描。对于威廉姆斯先生的职业而言,这些目录册自然是必需品,但由于其博物馆已有大量地域风景画藏品,因此他只可算一位常客,而非大买家。他期望布瑞特内尔先生可以填补其藏品中的空白缺憾之处,而非提供珍品。去年二月,布瑞特内尔先生“百宝库”的目录册送到了威廉姆斯先生博物馆的书桌上,一同寄到的还有这位画商的一封用打字机写的短信。短信内容如下:亲爱的先生,我们恳请您注意附寄目录册第九百七十八号作品。我们可将其寄予您以供查看。您忠诚的J.W.布瑞特内尔威廉姆斯先生翻到随送目录册的第九百七十八号,他注意到这作品并非什么传世之作。在相应的位置,他找到了以下条目:九百七十八号——未知作者。有趣的铜版画:一座本世纪早期宅邸景观。十五乘十英寸大小;黑色边框。两英镑两先令。这画作并无特别吸引人之处,而且价格似乎过高,但既然深谙业务及其顾客需求的布瑞特内尔先生似乎十分看重这幅画,威廉姆斯便写了封明信片要求将这作品连同此次目录册中其他一些雕版及素描送来试货。之后,他便并无多少期盼地开始了一天的日常工作。任何邮包都会比预期之日晚一天送达,布瑞特内尔先生的邮包证明了——我想应该这么说——这一规律不存在意外情况。邮包由周六下午的邮递服务送达博物馆,威廉姆斯先生已经下班了。根据惯例,用人将邮包送到了他在学院里的住处,以使其不必等到周日之后才能查看寄来的画作,并将其无收藏意愿的作品寄回去。当他和朋友一起进屋喝茶时发现了这个邮包。我只关心那幅相当大的黑色边框铜版画。我已将布瑞特内尔先生目录册中所给的简短描述抄录于上文。虽然我不希冀自己可将此画描述得如同我亲眼见到那般生动,但我一会儿会给出此画作的更多细节。如今在许多老旧旅馆的走廊及一些远离尘嚣的乡村别墅的过道里仍然可以见到与这一画作十分相似的仿制品。这是一幅相当平庸的铜版画,而一幅平庸的铜版画可能是所知雕版种类中最差劲的一种。画作展现的是一座并不十分高大的上世纪别墅的正面景观。这房子有三排配有简单窗框的窗户,窗户周围是磨花粗面石砖。房子屋顶矮墙的角上有球形及瓶形的雕刻。房子正中则是一个柱廊。房子的两边是一些树,屋子正前方有相当宽阔的一个草坪。画作很窄的空白处刻有“A.W.F.所刻”的铭文;除此以外别无其他题字。所有这些细节让人觉得这是一件业余之作。威廉姆斯先生简直难以想象为何布瑞特内尔先生要给这样一件作品贴上两英镑两先令的价签。他十分鄙夷地将这画作翻转过来,看到背面有一个纸标签,左半部分已经磨损。留下来的只是两行文字的末端:第一行有以下文字“—恩格雷宅邸”;第二行则是“—塞克斯”。或许花点时间确认画中的地点是有意义的,用一本地名索引书即可完成。然后他可以将这幅画送还给布瑞特内尔先生,并附上一些他对于布瑞特内尔先生判断力的看法。因为天色已黑,威廉姆斯点上了蜡烛,并沏了茶,给和他一起打高尔夫球(我相信此处所写的那个大学的权威们都浸淫于高尔夫球以获得放松)的朋友倒上。他们边喝茶边谈论着,谈论的内容玩高尔夫球的人自己可以想象。但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作者,我并无权利将这谈话强加给不玩高尔夫球的人。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某几次击球可以打得更好,以及在一些紧急情况下,两个选手的运气都太差了。这时他的朋友——我们姑且称之为宾克斯教授——拿起了那幅加框的版画,说道:“这是什么地方,威廉姆斯?”“我正想搞清楚呢,”威廉姆斯边说边去书架拿地名索引书,“看画的背面。一个不是在苏塞克斯就是在埃塞克斯的叫什么‘雷宅邸’的地方。正如你看到的,名字的一半已经磨损。我想你不会凑巧知道这地方吧?”“我猜这是那个叫布瑞特内尔的人寄来的吧?是吧?”宾克斯说,“是为博物馆买的?”“呃,如果价格是五先令,我想我会买的,”威廉姆斯说,“但是48因为一些诡异的原因他要价两畿尼。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幅画作如此低劣,而且里面也没有人物来增添生气。”“我觉得这画确实不值两畿尼,”宾克斯说,“但我觉得画得没那么糟糕。我认为这月光画得挺好的;而且我想这画里曾经有一些人物,至少一个人物,在这幅画前端的边缘。”“我来看看,”威廉姆斯说,“好吧,光线确实画得比较高明。你说的人物在哪里呢?哦,看到了!只有一个头,在画作非常前端的地方。”确实画里面——仅仅比一个小黑点强点,在版画极其边缘的地方——有一个男人,也可能是女人的头,用衣服包裹着,这人背朝观画者,面朝房子看着。威廉姆斯之前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不过,”他说,“虽然这画作比我之前想得高明些,但我总不能把博物馆的两畿尼花在一幅我连画中地名都不知道的作品上。”宾克斯教授还有自己的工作,因此很快就走了;直到接近晚饭时间,威廉姆斯一直都忙着尝试确认这画作中的房屋,但徒劳无获。“如果‘恩’前面的元音还在的话,就会容易很多,”他想,“但现在的情况而言,这屋子的名字可能是‘盖斯汀雷’到‘朗雷’中的任何一个,而且以此结尾的名字比我想到的要多得多;这本破书里也没有目的地索引。”威廉姆斯先生所在学院的晚餐时间是七点。不需要详细描述晚餐。他遇到了下午一起打高尔夫球的同事,他们十分随意的餐桌谈话内容我们也毫不关心——因为主要是一些高尔夫球相关的话题。晚餐后,他们在公共休息室里待了一个多小时。夜里晚些时候,其中几位来到威廉姆斯的房间,毫无疑问他们玩了惠斯特牌戏,并抽了烟。在这期间,威廉姆斯看也没看就从桌上拿起了那幅铜版画,递给一位对美术比较感兴趣的同仁,并告知了此画的来历以及一些我们已经知道的特别之处。那位先生随意地拿起画作,看了看,然后饶有兴趣地说道:“威廉姆斯,这画真的相当不错啊,非常有浪漫主义时期的感觉。在我看来,光线的处理非常得当,画中的人物虽然有些怪异,但却让人印象深刻。”“哦,是吗?”威廉姆斯说道,他正在为其他客人倒掺了苏打水的威士忌,因而没法走过去查看那幅画。夜色渐深,客人们也准备告辞。等他们走后,威廉姆斯需要写一两封信以及处理一些杂务。午夜稍过,他终于处理好一切走进卧室。点燃卧室蜡烛后,他就熄了灯。那画作就面朝上地放在桌子上,上一位客人查看后便没有动过位置。在熄灯的时候,他注意到了这幅画。他看到的景象害他差点把蜡烛丢到了地板上。现在说起来,他还坚称如果当时蜡烛灭了,他一定会被吓坏的。但是事情并未如此,他将蜡烛放在桌子上,好好地看了看那幅画。确实——毫无疑问,这绝对不可能,但又百分百是真的,在画中那座无名宅邸前方的草坪上有一个人,而在下午五点钟的时候那里还没有人。那人四肢爬行着朝房子行进,全身裹在一件奇怪的黑色衣服里,背上则有一道白色十字架。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形。我只能告诉您威廉姆斯先生做了什么。他拎着这画的一角,拿着它穿过走廊走向他所拥有的第二套房间,将这画锁在了一个抽屉里,并将两套房间的门都紧紧锁住,然后就上了床,但在上床前他记下了这幅画自来到他这里后发生的非同寻常的变化,并签上了名。他迟迟未能入睡,但一想到并不仅有他一人的证言来证实画作的变化,就感到了一丝欣慰。显然前一晚上看过这画的人肯定看到了一样的场景,否则他可要怀疑自己的眼睛或者脑子出严重的问题了,幸好这一可能性已被排除。第二天有两件事情等着他处理:他必须审慎地评估这幅画作,并为此邀请一个证人,另外他必须下决心努力搞清楚画中宅邸的真相。因此他决定邀请邻居尼斯贝特共进早餐,随后花一个早上翻阅地名索引。尼斯贝特并不忙碌,因而九点三十便来了。抱歉地说,即使已经这么晚了,威廉姆斯先生还是尚未穿戴整齐。早餐期间,威廉姆斯只字未提那铜版画,只是说自己有一幅画作想征求尼斯贝特的意见。只49要是熟悉大学生活的人便能想到,两个坎特伯雷学院的研究员在一次周日的早餐中,谈话有可能涉及多么广泛、有趣的话题。从高尔夫球到网球,他们几乎没有漏过任何话题。但是我仍可断定威廉姆斯先生十分心绪不宁,因为他的注意力自然而然地集中在了那幅十分奇怪的画作上。此时,那画作正被正面朝下地放置在对面房间的抽屉里。饭后他们抽起烟斗,威廉姆斯等待的恰当时刻终于到来。他相当——几乎颤抖——激动地跑过走廊,打开抽屉,抽出那幅画——仍然面朝下——然后跑了回来,将其放在尼斯贝特手中。“现在,”他说道,“尼斯贝特,我希望你准确告诉我你在这幅图中看到了什么。如果你愿意,请描述一下,要很详细。一会儿我告诉你原因。”“好吧,”尼斯贝特说道,“我看到一个月光下的乡间别墅——英国的,我猜想。”“月光?你确定吗?”“当然。如果你要我仔细描述的话,月色正在消退,天空中有云。”“很好,继续。我发誓,”威廉姆斯自言自语道,“我第一次看到这画时,里面没有月亮。”“嗯,没有其他可以说的了,”尼斯贝特继续说道,“这房子有一——二——三排窗户,除了底下一排的中间那个窗户被门廊替代了以外,其他每一排有五扇窗子。而且……”“但其中的人物呢?”威廉姆斯特别有兴趣地问道。“没有人物啊,”尼斯贝特说道,“但是……”“什么!画前端的草坪上没有人物?”“什么都没有。”“你能为此发誓吗?”“当然可以。但是还有一件事。”“什么?”“为什么最底下一排窗户有一扇被打开了,大门左边的一扇。”“是吗?天呐,他肯定已经进去了。”威廉姆斯十分兴奋地说道;他急忙跑到尼斯贝特所坐沙发的后面,从其手中拿过那幅画,亲自来确认这件事情。确实如此。画中并无人物,有一扇窗户开着。威廉姆斯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他走到写字台,十分潦草地写了点东西。然后,他把两张纸拿给尼斯贝特,让他先在其中一张上签名——这张是尼斯贝特自己对于这幅画的描述,您刚才已经知道了——然后让他读另一张,那张是威廉姆斯在前一晚的记录。“这些意味着什么呢?”尼斯贝特说道。“问得好,”威廉姆斯说道,“嗯,我现在觉得,我必须做一件事或者说三件事。我必须问嘉伍德”——这位是他前一晚的访客——“他看到了什么。然后,我得在这画进一步变化前拍一幅照片。同时,我要弄清楚这画画的是哪里。”“我就可以帮你拍照,”尼斯贝特说道,“我会帮你拍的。但是,你知道,这看起来好像我们在破解一起某个地方发生的惨剧。问题在于,这是否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你必须弄清楚这是什么地方。嗯,”他又看了看这幅图,并说道,“我想你是对的:他已经爬进去了。如果没有搞错的话,楼上某个房间有人要有麻烦了。”“我想的是,”威廉姆斯说道,“我想把这幅画给老格林看看(他是学院的资深研究员,而且做过许多年总务主任),他非常有可能知道这地方。我们学校在埃塞克斯和苏塞克斯有财产,这两个郡他在任职期间一定去过好几次。”“他很有可能知道,”尼斯贝特说道,“我还是先拍照吧。但注意,我记得格林今天不在学校。他昨天晚上没来吃晚饭,我听他说过星期天要离开学校。”“也是,”威廉姆斯说道,“我知道他去布莱顿了。嗯,如果你现在给这画拍照,那我就去找嘉伍德,记录下他的描述,我走的时候你盯着点这幅画。我现在开始觉得两畿尼对这画而言也没有高得很离谱。”过了一会儿他就回来了,并且嘉伍德先生也一起来了。嘉伍德说道,他看这画的时候,里面的人物已经离开画的边缘,但还没有爬到草坪里面。他记得那人衣服背上有一个白色的印记,但是记不清是否是十字架了。这一印象性描述被记录成档,并签上了名。尼斯贝特则着手拍摄这幅画作。“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尼斯贝特说,“你难道要一整天都坐着,盯住这幅画吗?”“呃,不,我不打算这样,”威廉姆斯说道,“我宁可想象我们注定要看到全过程。你看,在昨晚我看这幅画到今天早上这段时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情,但是这个东西只不过进了屋子而已。它可以轻松地完成它要做的,然后再回到原来的位置。但窗户还开着,我认为这一事实意味着它现在还在里面。因此我觉得把画放在一边没有关系。而且除此之外,我觉得这画在白天不会有太大变化,如果不是完全没有变化的话。我们可以下午出去散会儿步,然后回来喝茶,或者等天黑再回来。我把画放在这桌子上,并且锁上门。除了我的用人,没人进得了房间。”三人均同意这是个好计划。进一步讲,如果他们三人共度下午的话,就不太可能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因为任何有关这一事件的传50言都会引起整个灵异事件研究会的强烈反应。我们可以给他们一点休息时间,直到五点钟。五点的时候,也可能是五点左右的时候,他们三个走进威廉姆斯的住处。一开始,他们看到房间门没有关时颇感不快,但随后想起周日的时候用人会比平时提前一个小时左右进来听候吩咐。然而,一个意外事件正等待着他们。他们首先看到那幅画和之前一样,斜倚在桌上的一堆书旁,其次他们看到威廉姆斯的用人坐在对面的椅子上,满脸恐惧地盯着那幅画。怎么会这样?费尔切先生(这名字可不是我编造出来的)可是一位相当称职的用人,他给学院里其他用人树立了职业道德的榜样,而且也是附近几所学院的模范。因此,对于他的职业操守而言,坐在主人的椅子上,或者对主人的家具或画作显示出特殊的注意都是非常不寻常的事情。确实,他自己似乎也觉得这样有失体统。所以,三位先生进屋时他十分吃惊,并且吃力地站了起来。他随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点击下载...

    2023-11-10 画作十字架上的耶稣 绘画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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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美]爱伦•坡等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格式:AZW3,DOCX,EPUB,MOBI,PDF,TXT入土不安(“域外聊斋”书系)试读:前言一惊悚小说,即英语中的horrortory或taleofterror(也译作“恐怖小说”),和灵异小说(ghottory)一样,也是产生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一个小说新品种,而且其缘由也和灵异小说差不多,都是浪漫主义思潮的产物,甚至和灵异小说有所重叠——有些灵异小说,如爱伦·坡的名作《厄榭府邸的倒塌》,同时也是惊悚小说。顾名思义,惊悚小说就是以惊悚为预期效果的小说,因而不管采用何种题材,只要小说家意在制造这样的效果,其作品即可归入此类。概括地说,惊悚小说的题材主要有三类:一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怕事件,如谋杀和灾难;二是超自然的神秘事件,如鬼魂出没和妖魔肆虐;三是无法自控的心理事件,如漫无边际的狂想和莫名其妙的焦虑。当然,在一篇小说中同时涉及这三类题材(或者其中的两类)也是有可能的,但通常的情况是,由于题材要受主题的制约,一篇小说总以一类题材为主。大凡说来,十九世纪的欧美惊悚小说大多采用第一、第二类题材,而二十世纪的“现代惊悚小说”则更多采用第三类题材。换言之,十九世纪的欧美人更多的是为“世界之可怕”而胆寒,二十世纪的欧美人则更多的是为“自身之怪异”而惊骇。不过,无论是十九世纪,还是二十世纪,出自名家之手的惊悚小说从来就不是为惊悚而惊悚的——惊悚之余,它们总能让读者领悟到什么,或世态之炎凉,或人心之难测,或命运之多舛。二现代意义上的欧美惊悚小说虽产生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但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我们知道,古罗马之前有古希腊;奇怪的是,不知何故,在古希腊文学中,无论是史诗还是戏剧都从不直接写到恐怖、血腥或者离奇的场面。然而,这类描写在古罗马文学中却比比皆是。最出名的也许就是塞内加(Seeca,公元前4?—公元65)的血淋淋的悲剧(一千五百年后的文艺复兴戏剧,尤其是莎士比亚悲剧,深受其影响)。还有在阿普里乌斯(Auleiu,124?—170?)的《金驴记》一书里,也直接写到了某些可怕的场面,如人被毒死时的惨状。其后,在中世纪文学中,尤其是在古英语文学中,则充斥着各种妖魔作祟的故事。譬如,在盎格鲁—撒克逊史诗《贝奥武甫》里,格伦代尔如何杀人以及他母亲如何遭到报复,是直接讲述的——这在今天看来似乎只是神话故事,但在当时的人看来却是惊心动魄的。被誉为“英国诗歌之父”的乔叟(GeoffreyChaucer,1342?—1400)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也讲述了好几个“恐怖故事”——这些故事若不是用韵文写的,可以说就是古代的“惊悚小说”。还有意大利的但丁(DateAlighieri,1265—1321),他在《神曲·地狱篇》里讲到那些有罪的灵魂如何在地狱里受到煎熬,其情形简直令人毛骨悚然。中世纪末期,即文艺复兴时期,文学中的恐怖描写更是成了诗人和作家的常用手段。别的不说,就说拉伯雷(FroçoiRaelai,1493—1553)的《巨人传》和莎士比亚悲剧,如果抽掉其中关于打斗、仇杀和鬼魂的描写,其价值少说也要减掉一半。十八世纪初,现代意义上的小说诞生在英国,但一开始小说中并没有什么“惊悚”;譬如,被认为是现代小说鼻祖的笛福(DaielDefoe,1660—1731),他的《鲁滨逊漂流记》按题材是完全可以写成惊悚小说的,但他却把它写成了一部非常理性的写实小说。这大概和当时英国人的自信有关,因为那是个理性时代,认为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而对事物只要理解了,就能加以控制,所以对任何事物都不必惊异,更不必惊慌——至于惊悚,那就更要不得了。然而,到了十八世纪末,延续了将近三百年的理性传统遭到质疑,崇尚情感的浪漫主义应运而生。情感是非理性的,而惊悚就是一种自然而强烈的情感。这样,在浪漫主义席卷全欧之际,原本作为理性产物的小说也“浪漫化”了。不过,在惊悚小说正式出现之前,有一类与此相似的作品已经在欧洲流行,那就是所谓的“哥特式传奇”。哥特式传奇起源于英、德两国,由中世纪传奇演化而来,绝大多数以中世纪城堡为背景,讲述一个神秘而恐怖的故事,其间往往还有幽灵时隐时现。如英国哥特式传奇的始作俑者华尔浦尔(HoraceWalole,1717—1799)的《奥特朗托堡》一书,问世后影响甚大,带出了一大批哥特式传奇作家。德国的哥特式传奇也称作“恐怖故事”,且带有感伤情调,一度在欧洲大为流行。法国虽没有正式的哥特式传奇,但英、德两国的哥特式传奇对法国作家的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譬如,在巴尔扎克、梅里美(ProerMérimée,1803—1870)、左拉和莫泊桑的某些作品中,就分明带有哥特式传奇的痕迹。最后,哥特式传奇还远远地传到了美国;在那儿,作家米切尔(Mitchell,1758—1811)因创作哥特式传奇而享有盛誉,还有被认为是美国第一位学者的查尔斯·布朗(CharleBrow,1771—1810)也写有好几部哥特式传奇,而且被认为对后来的美国作家如霍桑(NathaielHawthore,1804—1864)和爱伦·坡等人影响甚大。可以说,哥特式传奇直接为惊悚小说的出现铺平了道路,因为在十八世纪后半叶的几十年间,哥特式传奇在欧美培养了这样一大批读者:他们不仅习惯于看到在叙述故事时有超自然事物出现,而且还学会了如何从故事的恐怖气氛中寻求阅读的乐趣。三现代意义上的欧美惊悚小说最初出现在德国。一般认为,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两位德国浪漫派作家,即克莱斯特(HeirichvoKleit,1777—1811)和霍夫曼(E.T.A.Hoffma,1776—1822),是欧美惊悚小说的创始人。他们在十九世纪初分别发表的两篇短篇小说,即《智利地震》(1807)和《祖传旧宅》(1817),是欧洲最早的惊悚小说。但是,尽管最初写出惊悚小说的是德国作家,他们成就卓著的后继者却是英国和美国作家。英国惊悚小说最初出现在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也有两位作家对此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司各特(WalterScott,1771—1832),他不仅写了英国最早的灵异—惊悚小说,如《有挂毯的房间》和《我的婶婶玛格丽特的镜子》等,还于一八二七年发表了一篇题为《论小说创作中的超自然现象》(OtheSueraturaliFictitiouComoitio)的论文;二是狄更斯,他在一八三七年至一八六〇年间发表了大量灵异小说(他称之为“圣诞故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也是惊悚小说,受其影响,当时英国文坛上涌现出许多写惊悚小说的高手,如威基·科林斯(WilkieColli,1824—1889)、布尔沃·林顿(BulwerLytto,1831—1891)和谢里丹·勒·法努(SheridaLeFau,1814—1873)等。他们的惊悚小说绝大部分都是灵异小说,但其中威基·科林斯于一八五六年发表的短篇《一张可怕而怪异的床》,却是英国最早的纯惊悚小说之一,而且写的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心理。十九世纪六十至九十年代,英国惊悚小说创作依然繁荣。这一时期的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出现了许多写灵异小说和惊悚小说的女作家,其中最出名的是玛格丽特·奥利文特(MargaretOlihat,1828—1897),她的中短篇小说几乎全是灵异—惊悚小说。此外,当时许多著名作家如托马斯·哈代、亨利·詹姆斯、R.L.斯蒂文森和H.G.威尔斯等人,也都加入了这一行列。托马斯·哈代写有短篇小说《三怪客》,一篇传统的惊悚小说。亨利·詹姆斯不仅写了有名的灵异小说《螺丝在拧紧》,还写了同样出名的惊悚小说《旧衣传奇》。R.L.斯蒂文森是“新浪漫派”首领,在他笔下出现惊悚小说不足为奇,但以社会小说家自居的H.G.威尔斯竟然也写了好几篇惊悚小说,如《海盗船》。美国文学历来和英国文学紧密相连,所以毫无疑问,美国也一直是惊悚小说的多产之地。实际上,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的华盛顿·欧文(WahigtoIrvig,1783—1859),他的那篇有名的《睡谷的传说》就是一篇灵异—惊悚小说。不过,十九世纪美国最有名的惊悚小说却出自另外两位作家之手,即霍桑和爱伦·坡。霍桑的两个著名短篇《拉帕其尼的女儿》和《年轻的布朗大爷》,前者是灵异小说,后者是惊悚小说。爱伦·坡可谓惊悚小说大师,收在他的短篇集《述异集》里的大部分作品都是灵异—惊悚小说,其中尤以两篇特别出名,即《丽姬娅》和《厄榭府邸的倒塌》。爱伦·坡的小说素以阴森恐怖见称,他喜欢写死亡,而且写得别出心裁,往往是写人与鬼之间的那种类似于乱伦的关系,令读者心惊胆战,不寒而栗。除了霍桑和爱伦·坡,还有安布罗斯·比尔斯(AmroeBierce,1842—1914)和欧·亨利等小说家,也写有不少出色的惊悚小说。四本书所选十四篇惊悚小说,均出自名家之手,而且大致是以年代先后排列的。如果你一篇一篇读下去,你会发现,越是后面的作品越趋于“心理化”,或者说“内向化”,即主要是写人物内心的恐惧,而不是渲染事件本身有多可怕。确实,惊悚小说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的变化就是一个不断“心理化”的过程,这和欧美小说整体“心理化”倾向是一致的。此外,你还会发现,越到后面,小说家使用的叙述手法也越复杂,而且越重视叙事角度。譬如,莫拉维亚(AlertoMoravia,1907—1990)的《梦游者》使用的是第一人称自叙手法,像是一篇“内心独白”;福克纳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和海明威的《杀人者》是二十世纪美国短篇小说中的名篇,前者使用复杂的多角度叙事手法,后者则别出心裁地通篇使用简短的对话来叙事,但不管是多角度叙事,还是简短的对话叙事,其目的都是为了使读者“震惊”。最后,二十世纪有些惊悚小说(其中一些现代派小说)还具有更为复杂的象征含义,因而其“惊悚”不在于故事本身,而在于其象征,即故事所象征的人生境况或者世界现状令人恐惧。我在此选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和博尔赫斯(JorgeLuiBorge,1899—1986)的《相遇》作为这类小说的代表。如果你读了之后确有“惊悚”之感的话,那就说明你真正读懂了这两篇现代派小说。刘文荣二〇〇七年十月于上海丽姬娅[美]艾德加·爱伦·坡其中自有意志,意志永生不灭。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上帝乃一伟大意志,以其专一之特性遍泽万物。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约瑟·葛兰维加1说真的,当初我跟丽姬娅2小姐怎样认识,几时相逢,甚至究竟在何处邂逅,全想不起来了。那是多年前的事,何况我又饱经沧桑,记性坏了。否则的话,眼下追忆不起这种种细节,或许是因为我心上人的性情脾气、渊博的学问、娴雅的绝色、流水欢歌般的醉魂幽语,潜移默化地印入我心头,我才没注意,也不知晓。可话说回来,我大概是在莱茵河附近,一座古老的、破落的大城市里,跟她萍水相逢,之后就经常来往。她的家世倒确实听她亲口谈过。不用说,是个历史悠久的世家。丽姬娅!丽姬娅!正埋头研究一门学问,比其他一切都宜于遗世忘俗,单单这三个悦耳的字眼——丽姬娅——就使我仿佛见到她的倩影,其实她早不在人世了。眼下,手里写着这篇文章,心头陡然想起,她姓什么,根本就不知道,其实她还是我的好朋友,我的未婚妻,后来成了我的学伴,最后又成了我的爱妻呢。难道能开玩笑地说这是我的丽姬娅不是?要不,难道这是我爱情的试金石,就用不着打听她姓什么?再不,难道还是我自己想入非非——是热恋的神龛前一种风流绝伦的供奉?这件事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在心头,怪不得前因后果都忘了个一干二净!说真的,如果那个名叫风流的神仙——如果她,崇拜偶像的埃及那个苍白的蝉翼仙子,爱虚陶菲3,正如人家说的,主管恶姻缘,那么准是她在左右我的婚姻。话说回来,有件宝贵的事,倒没忘怀。就是丽姬娅的仪容。她身材修长,有点娇弱,临死前,竟是形销骨立。要我画出她那雍容华贵的风度,要我描出她那无限轻盈的、飘飘欲仙的脚步,真是妄想。她来去无踪,像幽灵。要不是她的玉手按上我的肩头,吐出欢歌般的低柔细语,根本就听不见她进了我这间房门紧闭的书斋。她那张秀丽的脸,天下没一个少女比得上。好似瘾君子的五光十色的梦境——心旷神怡的虚幻梦境,比睡意蒙眬的德洛斯4妇女心头萦绕的幻想还要绚丽呢。异教徒的古典作品中往往错误地指引我们爱慕端正的容貌,可她并不属于那一类型。范吕兰姆男爵培根5对一切形式、一切类型的美说得好,“匀称中若无异点,即不足以称之绝色”6。我虽看到丽姬娅的容貌并不属于端正的古典美——我虽看出她那份美当真称得上“绝色”,也感到她脸上多的是“异点”,但要想看出什么不端正来,找到心目中的“奇异”来,却是枉费心机。我端详她高敞、苍白的额角——真是毫无瑕疵;那字眼一用来形容如此神妙的庄严模样,真是多么平淡呵!再端详跟纯白象牙相仿的皮肤,矜持而安详、宽阔而饱满的天庭;再端详她熠亮的、浓密的蓬松乌丝,活活道出荷马式形容词,“如风信子”7的整个意义!我注视她轮廓优美的葱鼻,如此完美,只有在希伯来人那种优雅的浮雕中才看到过。同样滑如凝脂的鼻子,同样暗带鹰钩的鼻梁,同样线条相称的鼻孔,活活透着豪放气魄。我凝视惹人心疼的嘴巴。这真是登峰造极的杰作——模样庄严的短短上唇;柔软的、娇媚的、催人欲眠的下唇;喜盈盈的酒窝,红艳艳的唇色;她镇静的、沉着的,但又喜洋洋的微笑,一道道圣光射在牙上,亮得出奇的一口牙齿就反射出这道道圣光。我打量下巴的模样——我也看到了希腊人那种下巴,宽阔而又显得圆润,柔软而又显得威严,饱满而又显得脱俗——这种轮廓,阿波罗8神只有在梦中才让雅典人的儿子克里奥米尼9看到。于是我盯视丽姬娅那对大眼睛了。在远古时代可没有过这样一对眼睛。我心上人的眼睛里,大概也蕴藏着范吕兰姆男爵提到的秘密。无可否认,我们这族人的一般眼睛说什么也没那么大。连诺耶哈德10那族人中最圆的羚羊眼睛11也赶不上那么圆呢。可话又说回来,往往只有碰到兴高采烈的时刻,这特点才在丽姬娅身上显得一清二楚。碰到这种时刻,她的美就是天上玉女、世外神仙那一种——土耳其神话中的火丽12那一种;也许是我心里胡思乱想,才显得这样吧。眸子黑得熠亮,偌长的漆黑睫毛盖过眼睛。眉毛长得不太整齐,也是这样黑。然而,在眼睛里看到的“异点”,性质上和脸庞的模样、色泽、神采迥然不同,归根结蒂,一定是神情上有“异点”。啊,神情这字眼多没意义呵!我们掩饰自己对灵性一无所知,就单单说出这含义广泛的字眼。丽姬娅这副眼神呐!整整半天来,我多么专心地默默琢磨呵!整整一个仲夏晚上,我多么专心地拼命想要领悟呵!深藏在我心上人眼珠里的——比德谟克里特的井13还深奥的——是什么呀?是什么呀?我一心只想揭穿这个秘密。那对眼睛呵!那对又大、又亮、又美的眸子呵!那对眼睛成了我心目中的丽达14的双星,我成了那对眼睛的最最热心的星相研究家。心理学上有不少无从捉摸的变态心理,其中最最惊心动魄的,恐怕在学校讲堂里也根本不提,这就是我们拼命想要追忆一件早已忘怀的往事,常常发现快要回想起来,可结果还是想不起。我仔细端详丽姬娅的眼睛,也是往往觉得快要彻底领悟了——觉得眼神快要给我领悟了——可又不怎么了解,结果终于莫名其妙!说来也怪,啊,真是怪到极点的谜,在天底下最平凡的事物中,我竟也看出不少类似的东西。我是说,丽姬娅的美潜入我脑海,像供奉在神龛里那样萦绕心头,此后,我一见到尘世万物,有种心情就油然而生,每逢看到她那对水灵灵的大眼睛,总是这般心情。但到底是什么心情,我照旧没法解释,也没法分析,连揣度都不行。还是重复一遍吧,我有时候端详一棵迅速生长的葡萄树,凝视一只飞蛾、一只蝴蝶、一条虫蛹、一条流水,这般心情便识破了。看见海洋,看见流星陨落,曾经体会过。看见年近古稀的老人的眼色,曾经体会过。用望远镜仔细照照天上的一两颗星星,尤其是天琴座中那颗大星附近的六等星、双重星、变幻不定的星星15,曾经领悟过。听到丝弦乐器的某些声音,曾经满怀这种心情;看到书上几节文章,也难免时时充满这种心情。在其他无数事例中,我尤其深深记得约瑟·葛兰维尔的一部书中有段文章,看了总不免涌起这种心情——大概只是因为文章写得怪吧;谁说得上?——“其中自有意志,意志永生不灭。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上帝乃一伟大意志,以其专一之特性遍举万物。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时隔多年,经过一番回顾,我当真还能找出丽姬娅的某些性格,跟那位英国伦理学家16的这节文章不无几分间接关系。她专心一意的思索,行动,谈话,或许就是那种了不起的意志的产物,要不至少也是反映,在我们长期来往的过程中,可没其他更具体的迹象流露了。我认识的女人当中,就数她,外表镇静的、始终沉着的丽姬娅,心里一股热情如翻江倒海,折磨得她好苦。这股热情,我可估计不出,要么只有凭着大得出奇的眼睛,教我那么惊喜交加的眼睛;凭着她幽幽嗓音里那种清晰的、沉着的、抑扬顿挫的、简直迷魂的声调;凭着她一贯那种咄咄逼人的谈吐,或许还估计得出。上文中谈到过丽姬娅的学问:真是渊博之至,根本没听说过闺秀妇女有这样的学问。她精通古典语言,就我对欧洲现代语言的知识来说,根本没见她给难倒过。说真的,碰到任何深受崇拜的课题——就因为那是学院夸耀的学问中最深奥的一种——又何尝发现丽姬娅给难倒过?只有在这晚近几年,妻子的这一特点才多么迥乎寻常,多么惊心动魄,使人不得不全神贯注呵!上文刚说过,我根本没听说过闺秀妇女有她这样的学识,可是世上哪里又有一个男人涉猎心理学、物理学、数理学等一切学问,而且成绩斐然呢?我当初并不知道丽姬娅的才学了不起,令人咋舌,到如今才清楚,但当初倒完全晓得她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支配我,竟像孩子一样安心,听凭她指导我研究玄而又玄的形而上学。婚后数年中,我孜孜不倦研究的就是形而上学。每当我研究不大有人探索——不大有人通晓的学问,她就伏在我身上,我真是无限得意,无限喜悦,怀着无限美好的憧憬,感到神妙的远景在眼前逐渐展开,顺着那人迹未到的、光辉灿烂的漫长道路,可以到达学问的终点,这种学问实在珍贵之至,使人禁不住要研究呵。因此,过了几年,眼看那些有根有据的希望化作一阵风,吹散了,我心头的悲哀不必提有多大了!失去了丽姬娅,我不过是个孩子,暗中摸索罢了。有她在眼前,单听她讲解,我们埋头研究的先验论17中的不少疑难,就此迎刃而解。少了她那对亮晶晶的眼睛,闪光的金字竟比铅还暗淡。可如今那对眼睛愈来愈难得射在我熟读的书上了。丽姬娅病啦。惶惑的眼睛闪出熠熠光芒,苍白的手指成了死尸般的蜡黄颜色,高敞额角上的青筋随着极其微妙的感情起伏骤涨骤落。我眼里看出她必死无疑——我心里就不顾死活地跟狰狞的无常拼命。可万万没料到,多情的妻子跟死神的搏斗,竟比我还厉害。她那冷酷的性格足以使我相信,在她心目中,死绝不可怕——谁知并非如此。她跟死神拼命的那股炽烈的反抗力,绝非笔墨所能描绘。我见了这副惨状,痛心得长吁短叹了,真想安慰安慰她,真想劝导劝导她;可她非常非常想活下去——想活下去——只想活下去——安慰她,劝导她,那才叫傻呢。她火烧似的心里虽然翻江倒海地折腾着,不到最后关头,那貌似沉着的态度却始终不变。嗓音越来越柔了——越来越低了——她悄悄说出一番话来,那怪诞的意义,我可不想细述。我晕头转向地听着,恍恍惚惚的,听着非同凡响的清音——听着人间未有的妄想和希望。她爱我,这倒不必多疑;在她那种胸怀里,爱情不比寻常,这也一看便知。可是,只有在她临终时,我才被她的至深且巨的挚情彻底打动了。整整半天来,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当面倾吐泛滥胸怀的衷曲,心头那强如热恋的痴情无异就是至爱呵。我怎配听到这番心声呢?——我怎么活该倒霉,碰到我心上人倾吐衷肠的时刻,竟眼看她撒手西归?要细述这件事,可受不了。就这么说吧,天呐!眼见丽姬娅强似常人地热恋一个不该受人爱的、不配受人爱的人,才终于看出如今她的生命行将结束,她真心真意地怀着渴望,一味想要活下去。这种炽烈的愿望;这种一心想活下去、只想活下去的火热心愿,我可没本领描绘,我可没措辞来表达。她去世那天晚上,深更半夜,她不由我分说,招我到身边,请我把她几天前写成的一首诗重念一遍。我遵从了。内容如下:看!这是个狂欢的晚上,在凄凄凉凉的暮年!有群蝉翼仙子,脸上蒙着轻纱,热泪涟涟,端坐戏院里,观看一出恐惧和希望交织的悲剧,乐队时作时辍地奏出飘飘缈缈的天外仙曲。丑角乔扮凌霄的天帝,飞东飞西地往返无常,咕哝不停,声音低低,只是傀儡,横冲直撞,听任无形巨掌牵上牵下。无形巨掌瞬息换景,扑扑秃鹰翅膀,飞降灾祸,看不清!这出戏真是五光十色!啊,常记心头,千万莫忘!人群不停追逐“幻影”,伸手捕捉,永远失望,绕圈回旋地兜来转去,始终回到同一地方,剧中情节多的是恐惧和罪恶,有的是疯狂。看呵,一条横行爬虫,闯进欢乐的小丑群中,浑身猩红,直往前冲,扭出舞台僻角中!折腾蠢动!一声哀吟,可怜丑角霎时丧身,蠕虫的毒牙鲜血淋淋,座上女神泣不成声。灯火转暗,一一隐熄!好似棺套罩上灵柩,帐幕势比骤雨,倏的落下,掩没人影,战栗无救,仙子摘下轻纱,纷纷起身,脸色刷白,双目茫茫,公认台上悲剧名唤“人生”,主角便是“毒蛊霸王”。“啊,天呐!”我念完这首诗,丽姬娅顿时跳起身,急惊风似的双手一举,半带尖声地喊道,“啊,天哪!啊,老天爷呐!——难道这种情况始终不变?——难道这个霸王永远称霸不成?难道我们不是上帝您的骨肉?孰……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这时她仿佛发泄了满腔怨愤,累坏了,两条雪白的胳膊“刷”地放下,一脸严肃,回到床上等死了。弥留之际,嘴里还喃喃有词。我弯下腰,凑着耳朵一听,原来又是葛兰维尔那节文章中的最后一句:——“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她去世了。我难过得肠断肝裂,再也不堪独居在莱茵河畔那阴沉的破城里。我倒不缺世人所谓的财富。丽姬娅给我带来的财富,远比凡人通常注定享有的还多,要多得多呢。因此,我疲惫地辗转漂泊了三两个月,终于在风光绮丽的英国一个人烟稀少的荒芜地方,买下座寺院,修葺了一番。寺名不提了。我万念俱灰,才到了这与世隔绝的穷乡僻壤;这座满目苍凉的堂皇巨厦,这片荒凉的庄院,还有不少跟巨厦和庄园有关的、素有来历的凄恻纪念品,倒跟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很相配。寺院外部虽然面目未改,一片绿荫凋零残颓,可我好似孩子一样任性,或许暗怀一线希望,但愿减轻心头的悲伤,竟大事铺张,把屋内布置得比王府还华丽。这种傻事,在童年就已经养成癖好,如今仿佛活到凄凉的晚年,竟又重新干起来了。天呐,看看光怪陆离的花幔、庄严的埃及雕刻、怪诞的壁沿和家具、图案杂乱的金丝地毯,我觉得连初期疯病的征象都可以看出不少呢!我早就成了瘾君子,无论工作和习惯都透着鸦片梦境的特色。但决不能掉转笔头来细述这种荒唐的事。还是光谈谈一间鬼房间吧。当初我一时神经错乱,在圣坛前拜了堂,领着特瑞缅因那位碧眼秀发的罗维娜·特瑞梵侬小姐,当作新娘,当作萦绕我心头的丽姬娅的替身,就走到了那间卧房里。眼下,新房中的构造和陈设无不历历在目。新娘的娘家势利成性,贪图金钱,竟听任这么可爱的一位姑娘、一位千金踏进如此装饰的房里,他们的骨气何在?上文刚谈过,房里的一切细节,我都丝毫不漏地记在心头,可我对重要大事却伤心得忘怀了;那种异想天开的布置一点没次序,一点不调和,哪会留下什么印象。这间房在城堡式的寺院中一个巍巍塔楼上,呈五角形,很宽敞。朝南那面开着一扇窗子——一块威尼斯不碎玻璃——只有一个窗框,漆成青灰色,阳光和月光透过窗射进来,照得房里一切物件都蒙上了阴森森的光。这扇大窗的上半部搭出个花架,盘着老葡萄藤,缘着塔楼的巨墙往上爬。死气沉沉的橡木天花板,其高无比,构成拱形,精工描绘回纹图案,又是哥特式,又是德洛伊18式,真是稀奇古怪,荒诞绝伦。这苍凉的穹窿正中心,垂下一根长环金链,接着偌大一只撒拉森19式金香炉,千镂万孔的,五彩的火花灵若蟒蛇,川流不息地在炉孔里穿进穿出。四处放着几张长榻,几座金烛台,一律都是东方式样;还有一张印度式卧榻——合欢床——低低的,实心乌木上雕着花纹,接着一顶棺套似的床帐。卧房四角各竖一口硕大无朋的黑花岗石棺材,全是从卢克索20对面的皇陵中挖掘出来的,古旧的棺盖上雕满不知何年何月刻下的花纹。可天呐!最最怪诞的就数房里的帷幔。巍峨的四壁真是高不可攀,甚至高得不相称,从顶到脚,重重叠叠的挂着巨幅沉甸甸的帐幔——帐幔的料子看来就跟地毯、床帐、长榻的套子、乌木床的罩单、半遮着窗户的罗纹花窗帘一模一样。全是华贵无比的金布,一团一团地布满阿拉伯式的图案21,或远或近的,每团直径约莫一英尺光景,在布上形成漆黑的花样。但只有从一个角度望去,才带着几分真正的阿拉伯式花样。经过一番设计(这种设计目前流行世上,其实太古时代就有了),这些图案便显得变化无穷。刚踏进房,只觉得奇形怪状;可往前走几步,这副怪样渐渐消失;在房里东转西转,就逐渐看到四下川流不息的都是鬼影,或是诺曼底人迷信的传说里的那一种,或是出家人邪梦中出现的那一种。帷幔后面不断猛烈地吹过一阵阵风,幻影幢幢的感觉就此骤增十倍——房里一切也就平添一种可怕的、不安的活力。在这类厅堂里——在这种新房中——我和特瑞缅因那位小姐度过了蜜月,无忧无虑地度过了。我不由看出妻子就怕我这种喜怒无常的脾气——看出她躲开我,简直不爱我,可我心里反倒高兴。我把她恨得咬牙切齿,这忿恨只有妖怪才有。我要是想到了丽姬娅,我的亲人,我的天仙,我的美女,我的亡妻,唉,心头这份惋惜不必提有多大了!我出神地追忆她的纯洁,她的智慧,她的至高无上的神妙性格,她的如胶似漆的火热痴情。于是无所顾虑地燃着满腔熊熊情火,比她还炽烈呢。在吞了鸦片后的乱梦中(因为我吸毒成瘾了),我会出声呼唤她的名字,或者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或者白天,在隐蔽的幽谷山坳里,仿佛只要我心痒难抓地、热情如焚地诚意怀念亡妻,就好使她重新回到早已抛弃的人生道路上——唉,能永远如此吗?约莫在婚后第二个月的月初,罗维娜小姐突然病倒了,一病就病了好久。高烧摧毁了健康,害得她夜不成眠;在半睡半醒的不安心情中,她谈到塔楼上这间卧房里的声音和动静。我断定这无非是她胡思乱想的缘故,要不恐怕是房里那幻影横生的感染力的影响。她终于渐渐复原——到底痊愈了。谁知没过多久,又病了,这次病得更凶,缠绵病榻了。她身体素来虚弱,这次病后,从此毫无起色。过了这个时期,病势可真严重,旧病复发,就分外严重,医生用尽一切医道,使出浑身解数,怎么也治不好。这慢性病愈来愈严重,分明就此牢牢缠住她,人力挽回不了啦,我便看出她那急躁不安的脾气,也愈来愈厉害;碰到些微小事,就吓得没命,这种动辄激动的情绪也愈来愈厉害了。她早先提过帐幔间有声音——轻微的声音——异常的动静,如今又谈到了,而且谈得越发频繁,越发执拗。九月末梢,一天晚上,她格外强调这一烦心问题,引起我的注意。她刚从乱梦中醒来,我看着她那瘦脸抽搐个不停,心里又是焦急,又是隐隐恐惧。我靠近她那张乌木床,坐在一张印度式的长榻上。她半欠起身,认真地低声谈到当时听到的声音,可我听不到——谈到当时看见的动静,可我看不出。帐幔后面飒飒吹过风,我真想告诉她,那简直听不太清的声息、墙上那几乎没有变化的影子,无非是风一直飒飒吹过而引起的,但老实说吧,这连我自己也不敢全信呢。话说回来,眼见她脸上一片死白,心里就有数,尽管千方百计地想安她心,结果还是落空。看模样她快晕过去了,可身边又没个仆从好使唤。我想起卧房那头放着医生规定喝的一瓶淡酒,就三脚两步地走去取来。谁知刚到香炉光下,竟有两件惊人的事不由我不注意。只觉得身边轻轻走过什么看不清但又感得到的东西;眼里还看到香炉里射下熠亮的灯光,正中金黄地毯上有个影子——貌似天仙的模糊淡影——这种影子可能会被当作幻影。可是,我吞了过多的鸦片,醉得晕头转向,对这种事简直置之不顾,也没有告诉罗维娜。我找到了酒,重新回到卧房这头,斟了一杯,凑到这位人事不省的小姐嘴边。如今她倒有点苏醒了,伸手拿了杯子,我便倒身坐在附近一张长榻上,眼睁睁地看着她。就在这时,耳边分明听到睡榻附近,地毯上响起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转眼工夫,罗维娜正将酒杯举到嘴边,我猛然瞅见三四滴亮晶晶的、红艳艳的流汁,仿佛从房内半空中什么无形的泉源里流出来,洒进了酒杯;要不也许是我做梦吧。如果我看到的话——罗维娜可没瞅见。她毫不犹豫,将酒一口喝干,我忍住了,没把这事说出口,照我看,归根结蒂,无非是因为眼见罗维娜小姐吓得没命,再则吞了鸦片,三则时间又在晚上,想象力就非常活跃,想象丰富了,就势必引起这种联想。可我没法蒙过自己的眼睛,就在那几滴红液洒进酒杯后,妻子的病情突然一下子恶化了;到第三天夜晚,奴婢准备给她下葬了,到第四天,剩下我一个人,陪着她那裹着寿衣的尸体,坐在怪异的卧房里,我和她的新房里。我面前展出一片荒诞的幻景,吞了鸦片才有的幻景,忽隐忽现,影影绰绰。我眼花缭乱,凝视房内四角那四口石棺,凝视帐幔上那变幻无常的图案,凝视头顶上那只香炉中穿进穿出的五色火舌。一想到前几天晚上的事,眼光不由落在香炉光下那个地方。当初我在那儿见过朦胧的影子,可如今不见了。我舒舒畅畅地吸着气,朝床上那苍白的、僵硬的死尸看去。于是丽姬娅的无数事迹忽然一一浮现——转眼间,势如山洪暴发,心头重新涌现当初看她这么裹着寿衣而涌起的那股说不出的悲哀。夜深了,我仍然怔怔地望着罗维娜的尸体,照旧满腔辛酸地想着深深迷恋的唯一亲人。大约到了深夜,可能早一点,也可能晚一点,我可没留心时间,耳边忽然响起一声呜咽,低低的,柔柔的,但又清清楚楚,我不由从迷梦中惊醒过来。只觉得那声音从乌木床上传来——从罗维娜临终那张床上传来。我不禁迷信起来,害怕得要死地听着——谁知再也没听到第二声。我睁大眼睛,看看尸体有无动静,谁知一点也看不出。可不见得是错觉。不管声音多轻,到底听见过,何况头脑也不是不清醒。我毅然死盯着尸体。可以解谜的事一件也没出现。过了片刻,终于看清她腮帮里、眼帘上的凹陷的微血管忽然泛出微微一层红,淡极了,简直看不清。我心头起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惧,凡人的语言可没法充分表达,只觉得坐在那儿,心不跳了,手脚僵了。不过,一种责任感终于又使我重新安下心。我就肯定,后事料理得太仓促了——罗维娜还活着呢。得马上挽救,但塔楼离寺院那角的下房很远,身边又没个仆人好使唤,要是不离开房间几分钟,就没法叫他们来帮忙——可我又不敢离开。因此孤零零一个人,千方百计地要将这游魂唤醒。不到片刻,她的旧病无疑复发了:眼帘和腮帮上的血色消退了,留下一片白,竟比云石还白;嘴唇格外皱了,噘成一团,活脱脱一副狰狞的死相;尸体上霎时变得黏糊糊、冷冰冰,不由人恶心,紧跟着又照常僵硬了。我刚才吃惊不小,从榻上站起身,如今浑身一阵寒噤,重新倒在榻上,又专心想着丽姬娅那鼓舞热情的幻影了。这样过了一个钟头,我第二回听到床那儿传来隐隐约约的一声——真有其事吗?我侧耳细听,心里怕极了。又传来啦——是声叹息。我匆匆奔到死尸前,只见嘴唇在簌簌地抖,看得清清楚楚呢。一眨眼,不抖了,露出珍珠似的一排皓齿。我心坎里原只是畏惧,如今又添了份惊讶,就此七上八下,只觉得眼花了,脑子糊涂了。我使出浑身力气,才算打起精神,出于责任感的鞭策,我又去干起死回生的工作了。这时死尸的额角上,还有腮帮上和喉咙上都泛出几分红晕,浑身上下摸得出有暖气,连心都微微悸动了。罗维娜小姐活着呢。我就格外热心地干起来,擦洗了尸体的太阳穴和双手,凡是不消看什么医书、单凭经验就可以知道的办法都使尽了。谁知白费力气。冷不防,血色无影无踪,心不跳了,嘴上又显出副死相,转眼间,浑身上下冰凉了,一片青灰,僵硬无比,只剩下副骨头,多少天来,早就成了死人的一切可憎的特征全显露出来了。我又重新想着丽姬娅的幻影,耳边又响起幽幽的一声(多不可思议呵,我眼下一边写着,一边竟然还打寒噤呢!)——又响起幽幽的一声呜咽,从乌木床那儿传来。可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不可名状的恐怖,何必细述呢?何必掉转笔头来描写这出复活的恐怖戏呢?何必说什么灰蒙蒙的黎明来临前,这出恐怖戏一次次地搬演;一次次可怕的旧病复发,结果无非是越发可憎的死亡,分明挽回不了;一次次垂死呻吟,模样浑似跟无形的仇人拼命;一次次拼命,结果死尸容貌上总是现出说不出名堂的怪诞变化。这一切何必细述呢?还是赶紧把文章写完吧。那个恐怖的晚上过去了一大半,她早就死了,但又重新动弹了——这回比前几次还动得厉害,虽然复活这事根本毫无希望,比什么都可怕。我早已不搏斗,早已不动弹,只是直僵僵地坐在长榻上,七情六欲一一涌现,我就是束手无策地受尽折磨,其中极端恐惧倒一点也不可怕,也毫不消耗精力。再说一遍吧,死尸动弹了,这回比前几次动得还厉害。她脸上突然泛出血色,这股子劲可不比寻常——手脚不僵了——要不是眼帘依然紧闭,要不是尸体上有着绷带和披挂,照旧显出一副阴森森的死尸模样,我也许会以为罗维娜当真挣脱了死神加在她身上的桎梏呢。但如果这想法就连在当时也不全对的话,至少可以肯定,那裹着寿衣的怪物确实在床上爬起身,两腿无力,双目紧闭,浑像人家做着噩梦的模样,踉踉跄跄走着,一寸一寸飘到房间当中,实实在在的,清清楚楚的。我并没哆嗦——我并没动弹——因为那人形的神气、身材、举止,使我想起不少说不出的幻想,在脑子里匆匆打转,害得我反而麻木了,浑身冰凉,成了石头人。我并没动弹,只是怔怔地望着这个鬼怪,心里乱七八糟,翻江倒海似的平静不了。眼前站着的当真是活生生的罗维娜吗?当真是罗维娜,特瑞缅因那位秀发碧眼的罗维娜·特瑞梵侬小姐吗?何必,何必疑心呢?绷带不是紧紧扎在嘴边吗——这难道会不是活生生的特瑞缅因那位小姐的嘴?还有脸蛋,不是红艳艳的,就跟她妙龄时代一样吗——对,这确是活生生的特瑞缅因那位小姐的漂亮脸蛋。还有下巴,两个酒窝,就跟她健康时一样,难道会不是她的?但话可说回来,难道病了以后,身体就会长高?一想到这念头,我疯狂透顶了!一个箭步跳到她面前!她往后一缩,不让人碰着,听凭头上裹着的阴森森的寿衣掉下来,松开来,密密麻麻的一头蓬松长发,就飘拂在房里川流不息的空气中了,比深夜里的乌鸦翅膀还黑呢!这时,站在我面前的人形慢慢睁开眼睛。我出声尖叫了:“啊,至少我绝不会——绝不会弄错——这对滚圆的、漆黑的、惶惑的眼睛——是亡故的爱人的——是小姐的——是丽姬娅小姐的。”(徐汝椿译)马特渥·法尔高纳[法]普罗斯佩尔·梅里美出波尔多·维基奥,往西北,向岛的腹地走去,地势陡然上升。在那时而被大块岩石挡道、时而被峡谷切断的羊肠小道上走上三个小时,便可到达广阔的丛林边缘。丛林是科西嘉牧人与那些犯法者的汇集地。科西嘉的农民因为懒得在地里施肥,便在一定范围内放火烧山:即使火焰蔓延出去,也无关紧要。人们在盖了草木灰的土地上播种,不管天时如何,总有把握获得丰收。收获时,人们便把麦穗摘去,而把难割的麦秆留下。那些埋在地下不易腐烂的老根,到了第二年春天就发出繁密的新枝,几年以后就能长到七八尺高。这种茂盛的草木丛人们就叫它丛林。这种丛林是由各种不同的树木与灌木杂乱地自然长成的。丛林是那么稠密,连野羊都进不去,只有手拿斧头的人才能开出条路来。如果你杀了人,你可以跑到波尔多·维基奥丛林去。带上一支好枪、一些火药和子弹,你便可以在那里安居无恙;别忘了带上一件带有风帽的棕色大衣,因为它既可以当被子,又可以当褥子。牧人们会给你牛奶、干酪和栗子。除非要回到城里去补充弹药,你是丝毫不必担心法院和死者家属的。18××年,当我在科西嘉岛的时候,马特渥·法尔高纳的家就在离这个丛林一里的地方。他在当地是个相当富有的人,以羊群为生,悠闲自在,无所事事。羊群由逐草而居的牧人赶到山里到处放牧。我要讲的那件事发生在两年以后,当我看到他时,他看起来最多只有五十岁。这是一个矮小健壮的人,鬈发乌黑发亮,鹰鼻,薄唇,大眼睛炯炯有神,肤色像靴里子一样。他的射击本领,即使在高手云集的科西嘉岛,也被认为是出类拔萃的。举例来说,马特渥从来不用狩猎的霰弹去打野羊,而是在距离一百二十步的地方,用一颗子弹射杀,打中头部或打中肩部,听他选择。他夜里使枪像白天一样自如。关于他的枪法,别人曾对我讲过一个故事,没有到过科西嘉的人,听来也许会不相信。有人曾在八十步的地方,把一支点燃的蜡烛放在一张像碟子那样大小的透明纸头后面,待他瞄准好便吹熄蜡烛;一分钟后,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四发三中射穿这张透明的纸头。马特渥·法尔高纳凭这手高超的枪法,赢得了很大的名声。人们说他是一个极好的朋友也是一个极危险的敌人:他仗义疏财,乐善好施,在波尔多·维基奥地区,他与大家和睦相处。但传说他在娶妻的科特地方,曾干净利索地干掉了他的情敌——一个在战斗和爱情两方面都令人生畏的劲敌。他的情敌正对着挂在窗子上的一面小镜子刮胡子,突然被子弹击中,人家说,肯定是马特渥干的。事情平息以后,马特渥就结婚了。他的妻子吉士巴起初生了三个女儿(这使他很恼火),最后生了一个儿子,取名福尔杜纳多:他是家庭的希望,传宗接代的人。女儿们的婚姻都很称心,因为倘若有需要,老丈人可以指望得到女婿们的匕首和火铳的帮助。儿子只有十岁,但是已经可以看出是很有出息的。秋季的某一天,马特渥一清早和他的妻子到丛林中的一片空地上去看他们的羊群。小福尔杜纳多本来要一起去的,但那片空地离家太远,再说,也需要有个人看家,所以父亲拒绝了他——以后我们可以看到他对这件事是否会后悔。父亲已经离家几小时了,小福尔杜纳多安静地躺在太阳光下,望着一座座青山,想着下星期天要到“卡波拉”22叔叔家里去吃饭的事儿。就在这时候,一声枪响打断了他的沉思。他站起身来,朝传来枪声的平原那边看去。接连又是几下枪声,时断时续,越来越近。最后,在平原通向屋子的小径上出现了一个人,戴着一顶山里人戴的尖帽子,大胡子,衣衫褴褛,拄着枪,拖着沉重的步伐。他的大腿上刚中了一枪。这人是个“土匪”23,他夜里动身到城里去买火药,途中遭到科西嘉精兵队24的埋伏。经过一阵激烈的抵抗,他终于退却下来,并被紧紧地追赶着,从一块岩石转到另一块岩石。但他和士兵们的距离很近,他的伤口使他无法在跑进丛林之前而不被士兵追上。他走近福尔杜纳多,对他说:“你是马特渥·法尔高纳的儿子吗?”“是的。”“我是吉亚内多·桑比埃勒。我被‘黄领子’25咬住了。把我藏起来,我已不能再走远了。”“我爸爸会怎么说呢?要是我没得到他的允许就把你藏起来。”“他会说你做得对。”“谁知道?”“快把我藏起来,他们来了。”“等我爸爸回来。”“叫我等?浑蛋!他们五分钟内就到了。快,把我藏起来,不然我就杀了你。”福尔杜纳多十分冷静地回答说:“你枪膛里的子弹已经打光了,你的子弹带26里已经没有子弹了。”“我有匕首。”“但你能跑得跟我一样快吗?”他猛地一跃,跳到对方抓不住他的地方。“你不是马特渥·法尔高纳的儿子,你让我在你家门前被抓走?”孩子好像被触动了一下。“要是我把你藏起来,你给我什么?”他一边走近一边说。“土匪”从腰上的皮口袋里摸索出一个五法郎的银币,这无疑是他准备买弹药用的。看到银币,福尔杜纳多微微一笑,他一把抓住它,对吉亚内多说:“别害怕。”他很快地把屋前的干草堆扒了一个洞。吉亚内多钻到里面缩做一团,孩子用草把他盖上,还留了一点透气的地方。为了不使人怀疑里面有人藏着,他想出一个颇为巧妙的简单办法。他抓来一只雌猫和它的几只小猫,把它们放在干草堆上,使人以为干草堆没人动过。然后,看到房屋附近的小径上有血迹,他仔细地用点细土把它盖掉。一切都安顿好以后,他又若无其事地去躺在太阳底下。几分钟后,六个穿黄领棕色制服的人由一个队长率领着,来到马特渥的门前。这个队长跟法尔高纳家沾点儿亲(大家都知道科西嘉岛人攀亲戚比其他地方攀得要远得多)。他的名字叫狄阿多洛·贡巴,他是个很机灵的人,因为他曾经捕获过几个“土匪”,所以他们很怕他。“早安,小表弟。”他一边走近福尔杜纳多一边说,“你长得这么大了!刚才看见一个人走过吗?”“噢!我还没有你大呢,老表。”孩子傻乎乎地回答说。“快了,快了。告诉我你看到有个人走过吗?”“你问我看到有人走过吗?”“是的,这个人头戴黑丝绒尖顶帽,身穿用红线和黄线绣着花纹的上衣。”“这个人头戴黑丝绒尖顶帽,身穿用红线和黄线绣着花纹的上衣?”“是的,快回答我,别重复我的问题。”“今天早上,本堂神甫骑着他那匹‘比爱罗’马,经过我们家门口。他问我爸爸身体好不好,我回答他……”“啊,小鬼,别耍花招。快告诉我吉亚内多到哪里去了,我们要找的正是他,我可以肯定他是从这条小路走的。”“谁知道?”“谁知道?我知道你看到过他。”“睡着的时候能够看到过路人么?”“你没睡着,小流氓,枪声早把你惊醒了。”“老表,你以为你的枪声很大么?我爸爸的火铳声音要响得多呢?”“鬼把你搞昏了,该死的小坏蛋!我可以肯定你看到过吉亚内多,也许就是你把他藏起来的。来,弟兄们,进屋去,看看我们要抓的人在不在。他只剩下一条腿了,这个坏蛋很有些鬼聪明,他不会瘸着腿走到丛林里去的,再说,血迹也到此为止。”“爸爸会怎么说呢?”福尔杜纳多冷笑着说,“他会怎么说呢,要是他知道他不在家的时候别人闯进了他的屋子?”“小流氓,”贡巴队长拎住他的耳朵说,“你知不知道我完全可以使你改变语调?看来要用指挥刀背打你二十来下你才会说真话。”福尔杜纳多始终冷笑着。“我爸爸是马特渥·法尔高纳!”孩子装腔作势地说。“小鬼,你知道吗,我可以把你带到科特或巴斯底亚去。可以把你送进监狱,给你戴上脚镣,让你睡在干草上。要是你不说出吉亚内多在哪里,我可以把你送上断头台。”孩子对这种可笑的威胁报以放声的大笑。他重复说:“我的爸爸是马特渥·法尔高纳。”“队长,”一个兵士轻轻地说,“别跟马特渥闹翻呀。”贡巴显然是处在进退两难的地步。他低声地跟他的士兵们商量着,后者已经把整个屋子都搜遍了。这不需要很长时间,因为科西嘉人的板屋就不过是那么方方的一间。家具只是一张桌子,几条长凳,几个箱子,一些狩猎用具及家庭用具。然而小福尔杜纳多却抚摸着他的猫儿,似乎在对他老表及士兵们的进退两难的处境幸灾乐祸。一个兵士走近了干草堆。看到了猫,漫不经心地刺了干草堆一刀,耸耸肩,好像认为自己的过细有点可笑。什么也没有动,孩子的脸上也没有丝毫激动的表情。队长和他的部下感到绝望了。他们认真地望望平原那面,准备从他们来的那条路上回去了。当他们的队长确实认为威胁对法尔高纳的儿子不能产生任何影响的时候,他想用甜言蜜语和礼物的引诱来作最后的尝试。“小表弟,”他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前途无量!但是你对我玩了个鬼把戏,假使我不是因为怕马特渥表哥难过的话,当真我就把你带走了。”“真的吗?”“但是,在我表哥回来的时候,我要把事情的经过讲给他听,为了惩罚你的撒谎,他会用鞭子把你抽出血来。”“会这样吗?”“你瞧着吧……不过,喏……你要说老实话,我将送点东西给你。”“老表,我将送给你一个忠告:就是你再迟疑一下,吉亚内多就要到丛林里去了,那时候就需要不止一个像你这样的勇士去抓他了。”队长从他口袋里抽出一只价值十个埃居27的银表;当他看到小福尔杜纳多那双闪闪发光的眸子盯着它的时候,他就拎着悬在钢链一头的表对他说:“小滑头!你很想有个像这样的表挂在领子上吧,然后到波尔多·维基奥大街上溜上一圈,像孔雀那样地骄傲。人家会问你:‘几点钟啦?’你就对他们说:‘看我的表吧。’”“等我长大了,卡波拉叔叔会给我一只的。”“是呀!可是你叔叔的儿子已经有一个啦……说真的,还没有这个漂亮……可他比你还小呢。”孩子叹了口气。“那么,小表弟,你要这只表吗?”福尔杜纳多斜着眼瞟了表一眼,活像一个猫儿看到有人给它送上一只鸡一样。它怕人讥笑,不敢把爪子伸过去,还不时把眼睛掉转过去,想不让自己受到诱惑,但是又不时地舔着嘴唇,好像对主人说:“你的玩笑开得多残酷呀!”可是,队长似乎是诚心诚意把表给他,福尔杜纳多并不把手伸过去,而是苦笑着对他说:“你为什么拿我开玩笑?”“上帝知道!我不开玩笑,只要你告诉我吉亚内多在哪里,这只表就是你的了。”福尔杜纳多露出一丝怀疑的微笑,乌黑的眸子注视着队长的眼睛,他竭力想知道他的话是否可靠。“如果我不按说定的把表给你,就叫我丢官削职!弟兄们可以作证,我是不会食言的。”说着说着,他把表递得这样近,几乎要碰到孩子苍白的面颊了。孩子内心贪欲与尊重好客传统的斗争清楚地表现在面孔上。他袒露着的胸脯有力地起伏着,好像要窒息似的。可是表在摆荡着,转动着,有时碰到了他的鼻尖。最后,渐渐地他的右手向表伸去,手指尖碰到了表,表已完全落在他手心里,可是队长还没有把链子松掉。表面是天蓝色的……表壳最近才抛光过……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实在太诱人了。福尔杜纳多举起左手,用拇指从肩上向他背靠着的那个干草堆指指。队长立刻明白了。他放开了表链的那一端,福尔杜纳多感到他是表的唯一的主人了。他像梅花鹿一样敏捷地站了起来,跑到离开草堆十步的地方,而士兵们则立刻开始翻草堆。不一会,人们看到干草堆蠕动起来,一个血淋淋的人,手里拿着匕首,从里面出来。他想用脚站起来,可是初愈的伤口使他不能站稳。队长扑到他身上,从他手里夺去了匕首。尽管他拼命抵抗,人们还是一下子就把他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吉亚内多躺在地上,被搁得像一束柴,他回头望着走近他的福尔杜纳多。“兔崽子!”他用轻蔑超过愤怒的口气对他说。孩子把他先前接受的那块银币扔给他,他感到他已没有资格再拿这块银币了;可是犯人根本不理睬这个动作,而是非常冷静地对队长说:“亲爱的贡巴,我不能走了,你得背我进城去。”“你刚才比麂跑得还快呢!”冷酷的胜利者回答说,“不过,请放心:抓住你,我非常高兴,我可以背你走上一里路都不感到累。再说,我们准备用树枝和你的大衣给你做一个担架。到了克雷斯波里农庄,我们还可以搞到一些马匹。”“好,”犯人说,“请你们放些干草在担架上,让我舒服些。”兵士们有的忙于用栗树枝做担架,有的给吉亚内多包扎伤口。就在这时候,马特渥·法尔高纳和他的妻子忽然出现在通往丛林的小径的转角上。女的弯着腰吃力地背着一大袋栗子走着,男的则悠然自得地走着,手里只拿着一支枪,另一支斜挂在皮带上,因为男人除了拿枪外是不屑于背其他东西的。看到兵士,马特渥的第一个念头是以为他们是来捉他的。为什么有这样的念头?马特渥犯了法吗?不,他名声很好。正如别人所说的,他是个“有好名声的人”,但他是科西嘉人,是山里人。仔细想来,很少科西嘉的山里人不犯点小错误,例如枪击呀、刀砍呀、争吵呀。马特渥要比别人心里更踏实一点,他十年来没有开枪打过人;但是他很谨慎,为了以防万一,他认真做了自卫的准备。“女人家,把口袋放下来,做好准备。”她立刻服从了。他把挂在皮带上的那支可能对他有妨碍的枪给了她,把手上的那支上了膛。然后,沿着路边的树慢慢地朝着他的家前进;准备只要对方有一丝敌意,他就跳到树干后面去,在那里他可以隐蔽射击。他的妻子紧跟在他后面,给他拿着替换用的枪支和弹药盒。贤惠的主妇在战斗时的职务是给丈夫上弹药。另一方面,队长看到马特渥持枪前进,手指放在扳机上,一步一步向前走来,心里感到忐忑不安。“万一,”他想,“马特渥是吉亚内多的亲戚或者朋友,而愿意保护他的话,他就能把两支枪的子弹像把信投进邮筒那么准确无误地射中我们中的两个人。要是他不顾亲戚的情分瞄准我的话……”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他做了一种相当勇敢的决定,就是像老朋友似的独自一人向马特渥走去,把事情经过讲给他听。他与马特渥之间的距离虽然很短,但他却觉得长得可怕。“喂!老朋友,”他叫着,“你身体好么?是我呀,你的老表贡巴。”马特渥什么也不回答,停下来,在对方讲话的时候,他把枪口慢慢地抬起来,等到队长走到他面前的时候,枪口已经朝天了。“你好,老表。”队长边说边向他伸出手来,“好久没见到你了。”“你好,老表。”“我路过此地,特来向你问好。我们今天走了很长的路;但是我们没白费力气,因为我们收获很大,抓住了吉亚内多·桑比埃勒。”“谢谢上帝!”吉士巴说,“他上星期偷了我们一只奶羊。”这句话使贡巴很满意。“可怜的家伙!”马特渥说,“他饿了。”“这小子像狮子一样顽抗,”队长气愤地接着说道,“他杀死了我们一个弟兄,他还不满足,还把夏同伍长的手臂给搞断了,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这个伍长不过是个法国人……事后,他藏得那么隐蔽,连鬼都无法发现他。要是没有小表弟福尔杜纳多,我永远也找不着他。”“福尔杜纳多!”马特渥叫了起来。“福尔杜纳多!”吉士巴也说了一遍。“是的,吉亚内多藏在那面的干草堆里,但是小表弟向我揭穿了他的诡计。为此我要告诉他的卡波拉叔叔,让他送他一件好礼物来报答他的功劳。他的名字与你的名字将写进我给检察官的报告里去。”“该死!”马特渥低声地说。他们走到了支队的所在地。吉亚内多躺在担架上准备出发。当他看到马特渥和贡巴在一起,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微笑,然后转向屋子的大门,朝门口吐了一口唾沫说:“叛徒的家!”只有拼死的人才会用“叛徒”这个字眼来骂法尔高纳。锋利的匕首是一下子就可以惩罚这种侮辱的。但是马特渥只是像一个疲惫不堪的人那样把手放在额上一动不动。看到父亲回来,福尔杜纳多就走进屋子去了。不一会,他拿了一罐牛奶出来,低着头送给吉亚内多。“滚开!”犯人厉声叫道。然后,他回转头来对一个士兵说:“兄弟,给我点水喝。”兵士把军用水壶放在他手里。“土匪”喝着一个刚才跟他互相射击的人给他的水。然后,他要求把他的手交叉绑在胸前,而不要反绑在背后。“我要睡得舒服一些。”人们立即满足了他;然后队长做了一个出发的手势,跟马特渥说了声再见——后者没有睬他,便快步向平原那边走去。差不多有十分钟光景,马特渥没开口。孩子用不安的神色时而看看母亲,时而看看父亲。父亲靠在枪上,用愤怒到极点的表情盯着他。“你干得不坏啊!”马特渥终于开了口,声音平静,但是对熟悉他的人来说,很令人生畏。“爸爸!”孩子叫着,一边向前走,眼里噙着泪,想要跪倒在他膝下。但马特渥对他喝道:“滚开!”孩子在离开父亲几步的地方停下来,啜泣着,一动也不动。吉士巴走过来。她看到福尔杜纳多的口袋里露出一段表链。“这表是谁给你的?”她用严厉的声音问道。“队长老表。”法尔高纳一把抓住表,用力向一块石头砸去,把它砸得粉碎。“老伴,”他说,“这是我的孩子吗?”吉士巴的棕色面颊变成了红砖那样的红色。“你在说些什么?马特渥,你知道你在对谁讲话么?”“那么,这孩子是他家族里的第一个叛徒。”福尔杜纳多抽抽噎噎地哭得更厉害了。法尔高纳那双炯炯发亮的眼睛始终盯住他。最后他用枪托磕了磕地,把枪背上了肩,重新走上通向丛林的那条路,叫福尔杜纳多跟着他走。孩子服从了。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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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周作人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格式:AZW3,DOCX,EPUB,MOBI,PDF,TXT民国大师经典书系·精装本:时光阡陌,你一直未曾走远试读:初恋那时我十四岁,她大约是十三岁吧。我跟着祖父的妾宋姨太太寄寓在杭州的花牌楼,间壁住着一家姚姓,她便是那家的女儿,她本姓杨,住在清波门头,大约因为行三,人家都称她作三姑娘。姚家老夫妇没有子女,便认她做干女儿,一个月里有二十多天住在他们家里,宋姨太太和远邻的羊肉店石家的媳妇虽然很说得来,与姚宅的老妇却感情很坏,彼此都不交口,但是三姑娘并不管这些事,仍旧推进门来游嬉。她大抵先到楼上去,同宋姨太太搭讪一回,随后走下楼来,站在我同仆人阮升公用的一张板桌旁边,抱着名叫“三花”的一只大猫,看我映写陆润庠的木刻的字帖。我不曾和她谈过一句话,也不曾仔细的看过她的面貌与姿态。大约我在那时已经很是近视,但是还有一层缘故,虽然非意识的对于她很是感到亲近,一面却似乎为她的光辉所掩,开不起眼来去端详她了。在此刻回想起来,仿佛是一个尖面庞,乌眼睛,瘦小身材,而且有尖小的脚的少女,并没有什么殊胜的地方,但在我的性的生活里总是第一个人,使我于自己以外感到对于别人的爱着,引起我没有明了的性之概念的对于异性的恋慕的第一个人了。我在那时候当然是“丑小鸭”,自己也是知道的,但最终不以此而减灭我的热情。每逢她抱着猫来看我写字,我便不自觉的振作起来,用了平常所无的努力去映写,感着一种无所希求的迷蒙的喜乐。并不问她是否爱我,或者也还不知道自己是爱着她,总之对于她的存在感到亲近喜悦,并且愿为她有所尽力,这是当时实在的心情,也是她所给我的赐物了。在她是怎样不能知道,自己的情绪大约只是淡淡的一种恋慕,始终没有想到男女关系的问题。有一天晚上,宋姨太太忽然又发表对于姚姓的憎恨,末了说道:“阿三那小东西,也不是好货,将来总要流落到拱辰桥去做婊子的。”我不很明白做婊子这些是什么事情,但当时听了心里想道:“她如果真是流落做了,我必定去救她出来。”大半年的光阴这样的消费过了。到了七八月里因为母亲生病,我便离开杭州回家去了。一个月以后,阮升告假回去,顺便到我家里,说起花牌楼的事情,说道:“杨家的三姑娘患霍乱死了。”我那时也很觉得不快,想象她的悲惨的死相,但同时却又似乎很是安静,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十一年九月(选自《雨天的书》)女人的禁忌小时候在家里常见墙壁上贴有红纸条,上面恭楷写着一行字云,姜太公神位在此,百无禁忌。还有历本,那时称为时宪书的,在书面上也总有题字云,夜观无忌,或者有人再加上一句日看有喜,那不过是去凑成一个对子,别无什么用意的。由此看来,可以知道中国的禁忌是多得很,虽然为什么夜间看不得历本,这个理由我至今还不明白。禁忌中间最重要的是关于死,人间最大的凶事,这意思极容易理解。对于死的畏怖避忌,大抵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种种风俗仪式虽尽多奇形怪状,根本并无多少不同。若要列举,固是更仆难尽,亦属无此必要。我觉得比较有点特别的,是信奉神佛的老太婆们所奉行的暗房制度。凡是新近有人死亡的房间名为暗房,在满一个月的期间内,吃素念佛的老太太都是不肯进去的,进暗房有什么不好,我未曾领教,推想起来大抵是触了秽,不能走近神前去的缘故吧。期间定为一个月,唯理的说法是长短适中,但是宗教上的意义或者还是在于月之圆缺一周,除旧复新,也是自然的一个段落。又其区域完全以房间计算,最重要的是那条门槛,往往有老太太往丧家吊唁,站在房门口,把头伸进去对人家说话,只要脚不跨进门槛里就行了。这是就普通人家而言,可以如此划分界限,若在公共地方,有如城隍庙,说不定会有乞丐倒毙于廊下,那时候是怎么算法,可是不曾知道。平常通称暗房,为得要说的清楚,这就该正名为白暗房,因为此外还有红暗房在也。红暗房是什么呢。这就是新近有过生产的产房,以及新婚的新房。因为性质是属于喜事方面的,故称之曰红,但其为暗房则与白的全是一样,或者在老太婆们要看得更为严重亦未可知。这是仪式方面的事,在神话的亦即是神学的方面是怎么说,有如何的根据呢。老太婆没有什么学问,虽是在念经,念的都是些《高王经》《心经》之类,里边不曾讲到这种问题,可是所听的宝卷很多,宝卷即是传,所以这根据乃是出于传而非出于经的。最好的例是《刘香宝卷》,是那暗淡的中国女人佛教人生观的教本,卷上记刘香女的老师真空尼的说法,具说女人在礼教以及宗教下所受一切痛苦,有云:“男女之别,竟差五百劫之分,男为七宝金身,女为五漏之体。嫁了丈夫,一世被他拘管,百般苦乐由他做主。既成夫妇,必有生育之苦,难免血水触犯三光之罪。”其韵语部分中有这样的几行,说的颇为具体,如云:生男育女秽天地,血裙秽洗犯河神。又云:生产时,血秽污,河边洗净。水煎茶,供佛神,罪孽非轻。对日光,晒血裙,罪见天神。三个月,血孩儿,秽触神明。老太婆们是没有学问的,她们所依据的贤传自然也就不大高明,所说的话未免浅薄,有点近于形而下的,未必真能说得出这些禁忌的本意。原来总是有形而上的意义的,简单的说一句,可以称为对于生殖机能之敬畏吧。我们借王右军《兰亭序》的话来感叹一下,死生亦大矣。不但是死的问题,关于生的一切现象,想起来都有点儿神秘,至于生殖,虽然现代的学问给予我们许多说明,自单细胞生物起头,由蚯蚓蛙鸡狗以至人类,性知识可以明白了,不过说到底即以为自然如此,亦就仍不免含有神秘的意味。古代的人,生于现代而知识同于古代人的,即所谓野蛮各民族,各地的老太婆们及其徒众,惊异自不必说,凡神秘的东西总是可尊而又可怕,上边说敬畏便是这个意思。我们中国大概是宗教情绪比较的薄,所感觉的只是近理的对于神明的触犯,这有如《旧约·创世纪》中所记,耶和华上帝对女人夏娃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受苦楚,因为她听了蛇的话偷吃苹果,违犯了上帝的命令。这里耶和华是人形化的神明,因了不高兴而行罚,是人情所能懂的,并无什么神秘的意思,如《利未记》所说便不相同了。第十二章记耶和华叫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云:“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又第十五章云:“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女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凡摸她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凡摸她所坐甚么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别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这里可以注意的有两点,其一是污秽的传染性,其二是污秽的毒害之能动性。第一点大家都知道,无须解释,第二点却颇特别,如本章下文所云:“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这里明说他们污秽的人并不因为玷污耶和华的帐幕而被罚,乃将因了自己的污秽而灭亡,这污秽自具有其破坏力,但因什么机缘而自然爆发起来。在现代人看来,这仿佛与电气最相像,大家知道电力是伟大的一件东西,却有极大危险性,须用种种方法和他隔绝才保得安全。生命力与电,这个比较来得恰好,此外要另找一个例子倒还不大容易。污秽自然有许多是由嫌恶而来的,但是关于生命力特别是关系女人的问题,都是属于敬畏的一面,所谓不净实是指一种威力,一不小心就会得被压倒,俗语云晦气是也,这总是心理的,后来物质的意义增加上去,据我看来毫不重要。福庆居士所著《燕郊集》中有一篇小文,题曰《性与不净》,记一故事云:“就有人讲笑话。我家有一个亲戚,是一大官,他偶如厕,忽见有女先在,愕然是不必说,却因此传以为笑。笑笑也不要紧,他却别有所恨。恨到有点出奇,其实并不。这是一种晦气。苏州人所谓勿识头,要妨他将来福命的。”文章写得很干净,可以当作好例,其他古今中外的资料虽尚不乏,只可且暂割爱矣。寒斋有一册西文书,是芬特莱医生所著,名曰《分娩闲话》,这闲话二字系用南方通行的意思,未必有闲,只是讲话而已。第二章题云《禁制》,内分行经,结婚,怀孕,分娩四项,绘图列说的讲得很有意义,想介绍一点出来,所以起手来写这篇文章,不料说到这里想要摘抄,又不知道怎么选择才好。各民族的奇异风俗原是不少,大概也是大同小异,上边有希伯来人的几条可以为例,也不必再来赘述,反正就是对于生殖之神秘表示敬畏之意而已。倒是在蔡来若博士的《金枝》节本中,第六十章说及隔离不洁净的妇女的用意,可供我们参考,节译其大意于下。使她不至于于人有害,如用电学的术语,其方法即是绝缘。这种办法其实也为她自己,同时也为别人的安全。因为假如她违背了规定的办法,她就得受害,例如苏噜女子在月经初来时给日光照着,她将干枯成为一副骷髅。总之那时女人似被看作具有一种强大的力,这力若不是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他会得毁灭她自己以及一切和她接触的东西。为了一切有关的人物之安全,把这力拘束起来,这即是此类禁忌的目的。这个说法也可用以解释对于神王与巫师的同类禁例。女人的所谓不沽净与圣人的神圣,由原始民族想来,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分别。这都不过是同一神秘的力之不同的表现,正如凡力一样,在本身非善非恶,但只看如何应用,乃成为有益或有害耳。这样看来,最初的意思是并无恶意的,虽然在受者不免感到困难,后来文化渐进,那些圣人们设法摆脱拘束,充分的保留旧有的神圣,去掉了不便不利的禁忌,但是妇女则无此幸运,一直被禁忌着下来,而时移世变,神秘既视为不洁净,敬畏也遂转成嫌恶了。这是世界女性共同的不幸,初不限于一地,中国只是其一分子而已。中国的情形本来比较别的民族都要好一点,因为宗教势力比较薄弱,其对于女人的轻视大概从礼教出来,只以理论或经验为本,和出于宗教信念者自有不同。例如《礼纬》云,夫为妻纲,此是理论而以男性主权为本,若在现代社会非夫妇共同劳作不能维持家庭生活,则理论渐难以实行。又《论语》云,唯女子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此以经验为本者也,如不逊与怨的情形不存在,此语自然作为无效,即或不然,此亦只是一种抱怨之词,被说为难养于女子小人亦实无什么大损害也。宗教上的污秽观大抵受佛教影响为多,却不甚澈底,又落下成为民间迷信,如无妇女自己为之支持,本来势力自可渐衰,此则在于民间教育普及,知识提高,而一般青年男女之努力尤为重要。鄙人昔日曾为戏言,在清朝中国男子皆剃头成为半边和尚;女人裹两脚为粽子形,他们固亦有恋爱,但如以此形像演出《西厢》《牡丹亭》,则观者当忍俊不禁,其不转化为喜剧的几希。现在大家看美国式电影,走狐舞步,形式一新矣,或已适宜于恋爱剧上出现,若是请来到我们所说的阵地上来帮忙,恐预备未充足,尚未能胜任愉快耳。民国甲申年末,于北京东郭书塾。风的话北京多风,时常想写一篇小文章讲讲他。但是一拿起笔第一想到的便是大块噫气这些话,不觉索然兴尽,又只好将笔搁下。近日北京大刮其风,不但三日两头的刮,而且一刮往往三天不停,看看妙峰山的香市将到了,照例这半个月里是不大有什么好天气的,恐怕书桌上沙泥粒屑,一天里非得擦几回不可的日子还要暂时继续,对于风不能毫无感觉,不管是好是坏,决意写了下来。说风的感想,重要的还是在南方,特别是小时候在绍兴所经历的为本,虽然觉得风颇有点可畏,却并没有什么可以嫌恶的地方。绍兴是水乡,到处是河港,交通全用船,道路铺的是石板,在二三十年前还是没有马路。因为这个缘故,绍兴的风也就有他的特色。这假如说是地理的,此外也有一点天文的关系。绍兴在夏秋之间时常有一种龙风,这是在北京所没有见过的。时间大抵在午后,往往是很好的天气,忽然一朵乌云上来,霎时天色昏黑,风暴大作,在城里说不上飞沙走石,总之是竹木摧折,屋瓦整叠的揭去,哗喇喇的掉在地下,所谓把井吹出篱笆外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若是在外江内河,正坐在船里的人,那自然是危险了,不过撑蜑船的老大们大概多是有经验的,他们懂得占候,会看风色,能够预先防备,受害或者不很大。龙风本不是年年常有,就是发生也只是短时间,不久即过去了,记得老子说过,“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这话说得很好,此本是自然的纪律,虽然应用于人类的道德也是适合。下龙风一二等的大风却是随时多有,大中船不成问题,在小船也还不免危险。我说小船,这是指所谓踏桨船,从前在《乌篷船》那篇小文中有云:“小船则真是一叶扁舟,你坐在船底席上,篷顶离你的头有两三寸,你的两手可以搁在左右的舷上,还把手掌都露出在外边。在这种船里仿佛是在水面上坐,靠近田岸去时便和你的眼鼻接近,而且遇着风浪,或是坐得稍不小心,就会船底朝天,发生危险,但是也颇有趣味,是水乡的一种特色。”陈昼卿《海角行吟》中有诗题曰《踏桨船》,小注云,船长丈许,广三尺,坐卧容一身,一人坐船尾,以足踏桨行如飞,向惟越人用以狎潮渡江,今江淮人并用之以代急足。这里说明船的大小,可以作为补足,但还得添一句,即舟人用一桨一楫,无舵,以楫代之。船的容量虽小,但其危险却并不在这小的一点上,因为还有一种划划船,更窄而浅,没有船篷,不怕遇风倾覆,所以这小船的危险乃是因有篷而船身较高之故。在庚子的前一年,我往东浦去吊先君的保姆之丧,坐小船过大树港,适值大风,望见水面波浪如白鹅乱窜,船在浪上颠簸起落,如走游木,舟人竭力支撑,驶入汊港,始得平定,据说如再颠一刻,不倾没也将破散了。这种事情是常会有的,约十年后我的大姑母来家拜忌日,午后回吴融村去,小船遇风浪倾覆,遂以溺死。我想越人古来断发文身,入水与蛟龙斗,干惯了这些事,活在水上,死在水里,本来是觉悟的,俗语所谓瓦罐不离井上破,是也。我们这班人有的是中途从别处迁移去的,有的虽是土著,经过二千余年的岁月,未必能多少保存长颈鸟喙的气象,可是在这地域内住了好久,如范少伯所说,鼋鼍鱼鳖之与处而蛙黾之与同陼,自然也就与水相习,养成了这一种态度。辛丑以后我在江南水师学堂做学生,前后六年不曾学过游泳,本来在鱼雷学堂的旁边有一个池,因为有两个年幼的学生不慎淹死在里边,学堂总办就把池填平了,等我进校的时候那地方已经改造了三间关帝庙,住着一个老更夫,据说是打长毛立过功的都司。我年假回乡时遇见人问,你在水师当然是会游水吧。我答说,不。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只是在船上时有用,若是落了水就不行了,还用得着游泳么。这回答一半是滑稽,一半是实话,没有这个觉悟怎么能去坐那小船呢。上边我说在家乡就只怕坐小船遇风,可是如今又似乎翻船并不在乎,那么这风也不甚么可畏了。其实这并不尽然。风总还是可怕的,不过水乡的人既要以船为车,就不大顾得淹死与否,所以看得不严重罢了。除此以外,风在绍兴就不见得有什么讨人嫌的地方,因为他并不扬尘,街上以至门内院子里都是石板,刮上一天风也吹不起尘土来,白天只听得邻家的淡竹林的摩戛声,夜里北面楼窗的板门格答格答的作响,表示风的力量,小时候熟悉的记忆现在回想起来,倒还觉得有点有趣。后来离开家乡,在东京随后在北京居住,才感觉对于风的不喜欢。本乡三处的住宅都有板廊,夏天总是那么沙泥粒屑,便是给风刮来的,赤脚踏上去觉得很不愉快,桌子上也是如此,伸纸摊书之前非得用手摸一下不可,这种经验在北京还是继续着,所以成了习惯,就是在不刮风的日子也会这样做,北京还有那种蒙古风,仿佛与南边的所谓落黄沙相似,刮得满地满屋的黄土,这土又是特别的细,不但无孔不入,便是用本地高丽纸糊好的门窗格子也挡不住,似乎能够从那帘纹的地方穿透过去。平常大风的时候,空中呼呼有声,古人云春风狂似虎,或者也把风声说在内,听了觉得不很愉快。古诗有云,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这萧萧的声音我却是欢喜,在北京所听的风声中要算是最好的。在前院的绿门外边,西边种了一棵柏树,东边种了一棵白杨,或者严格的说是青杨,如今十足过了廿五个年头,柏树才只拱把,白杨却已长得合抱了。前者是长青树,冬天看了也好看,后者每年落叶,到得春季长出成千万的碧绿大叶,整天的在摇动着,书本上说他无风自摇,其实也有微风,不过别的树叶子尚未吹动,白杨叶柄特别细,所以就颤动起来了。戊寅以前老友饼斋常来寒斋夜谈,听见墙外瑟瑟之声,辄惊问曰,下雨了吧,但不等回答,立即省悟,又为白杨所骗了。戊寅春初饼斋下世,以后不复有深夜谈天的事,但白杨的风声还是照旧可听,从窗里望见一大片的绿叶也觉得很好看。关于风的话现在可说的就只是这一点,大概风如不和水在一起这固无可畏,却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阴历三月末日志摩纪念面前书桌上放着九册新旧的书,这都是志摩的创作,有诗,文,小说,戏剧,——有些是旧有的,有些给小孩们拿去看丢了,重新买来的。《猛虎集》是全新的,衬页上写了这几行字:“志摩飞往南京的前一天,在景山东大街遇见,他说还没有送你《猛虎集》,今天从志摩的追悼会出来,在景山书社买得此书。”志摩死了,现在展对遗书,就只感到古人的人琴俱亡这一句话,别的没有什么可说。志摩死了,这样精妙的文章再也没有人能做了。但是,这几册书遗留在世间,志摩在文学上的功绩也仍长久存在。中国新诗已有十五六年的历史,可是大家都不大努力,更缺少锲而不舍地继续努力的人,在这中间志摩要算是唯一的忠实同志,他前后苦心地创办诗刊,助成新诗的生长,这个劳绩是很可纪念的,他自己又孜孜矻矻地从事于创作,自《志摩的诗》以至《猛虎集》,进步很是显然,便是象我这样外行也觉得这是显然。散文方面志摩的成就也并不小。据我个人的愚见,中国散文中现有几派:适之、仲甫一派的文章清新明白,长于说理讲学,好象西瓜之有口皆甜;平伯、废名一派涩如青果;志摩可以与冰心女士归在一派,仿佛是鸭儿梨的样子,流丽轻脆,在白话的基本上加入古文方言欧化种种成分,使引车卖浆之徒的话进而为一种富有表现力的文章,这就是单从文体变迁上讲也是很大的一个贡献了。志摩的诗,文,以及小说、戏剧在新文学上的位置与价值,将来自有公正的文学史家会来精查公布,我这里只是笼统地回顾一下,觉得他半生的成绩已经很够不朽,而在这壮年,尤其是在这艺术地“复活”的时期中途凋丧,更是中国文学的一大损失了。但是,我们对于志摩之死所更觉得可惜的是人的损失。文学的损失是公的,公摊了时个人所受到的只是一份,人的损失却是私的,就是分担也总是人数不会太多而分量也就较重了。照交情来讲,我与志摩不算顶深,过从不密切,所以留在记忆上想起来时可以引动悲酸的情感的材料也不很多,但即使如此,我对于志摩的人的悼惜也并不少。的确如适之所说,志摩这人很可爱,他有他的主张,有他的派路,或者也许有他的小毛病,但是他的态度和说话总是和蔼真率,令人觉得可亲近,凡是见过志摩几面的人,差不多都受到这种感化,引起一种好感,就是有些小毛病小缺点也好象脸上某处的一颗小黑痣,也是造成好感的一小小部分,只令人微笑点头,并没有嫌憎之感。有人戏称志摩为诗哲,或者笑他的戴印度帽,实在这些戏弄里都仍含有好意的成分,有如老同窗要举发从前吃戒尺的逸事,就是有派别的作家加以攻击,我相信这所以招致如此怨恨者也只是志摩的阶级之故,而决不是他的个人。适之又说志摩是诚实的理想主义者,这个我也同意,而且觉得志摩因此更是可尊了。这个年头儿,别的什么都有,只是诚实却早已找不到,便是爪哇国里恐怕也不会有了罢,志摩却还保守着他天真烂漫的诚实,可以说是世所希有的奇人了。我们平常看书看杂志报章,第一感到不舒服的是那伟大的说诳,上自国家大事,下至社会琐闻,不是恬然地颠倒黑白,便是无诚意地弄笔头,其实大家也各自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自己未必相信,也未必望别人相信,只觉得非这样地说不可。知识阶级的人挑着一副担子,前面是一筐子马克思,后面一口袋尼采,也是数见不鲜的事。在这时候有一两个人能够诚实不欺地在言行上表现出来,无论这是哪一种主张,总是很值得我们的尊重的了。关于志摩的私德,适之有代为辩明的地方,我觉得这并不成什么问题。为爱惜私人名誉起见,辩明也可以说是朋友的义务,若是从艺术方面看去这似乎无关重要。诗人文人这些人,虽然与专做好吃的包子的厨子、雕好看的石像的匠人略有不同,但总之小德逾闲与否于其艺术没有多少关系,这是我想可以明言的。不过这也有例外,假如是文以载道派的艺术家,以教训指导我们大众自任,以先知哲人自任的,我们在同样谦恭地接受他的艺术以前,先要切实地检察他的生活,若是言行不符,那便是假先知,须得谨防上他的当。现今中国的先知有几个禁得起这种检察的呢,这我可不得而知了。这或者是我个人的偏见亦未可知,但截至现在我还没有找到觉得更对的意见,所以对于志摩的事也就只得仍是这样地看下去了。志摩死后已是二十几天了,我早想写小文纪念他,可是这从哪里去着笔呢?我相信写得出的文章大抵都是可有可无的,真的深切的感情只有声音,颜色,姿势,或者可以表出十分之一二,到了言语便有点儿可疑,何况又到了文字。文章的理想境我想应该是禅,是个不立文字,以心传心的境界,有如世尊拈花,迦叶微笑,或者一声“且道”,如棒敲头,夯地一下顿然明了,才是正理,此外都不是路。我们回想自己最深密的经验,如恋爱和死生之至欢极悲,自己以外只有天知道,何曾能够于金石竹帛上留下一丝痕迹,即使呻吟作苦,勉强写下一联半节,也只是普通的哀辞和定情诗之流,那里道得出一分苦甘,只看汗牛充栋的集子里多是这样物事,可知除圣人天才之外谁都难逃此难。我只能写可有可无的文章,而纪念亡友又不是可以用这种文章来敷衍的,而纪念刊的收稿期限又迫切了,不得已还只得写,结果还只能写出一篇可有可无的文章,这使我不得不重又叹息。这篇小文的次序和内容差不多是套适之在追悼会所发表的演辞的,不过我的话说得很是素朴粗笨,想起志摩平素是爱说老实话的,那么我这种老实的说法或者是志摩的最好纪念亦未可知,至于别的一无足取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民国二十年十二月十三日,于北平。喝茶前回徐志摩先生在平民中学讲“吃茶”——并不是胡适之先生所说的“吃讲茶”——我没有工夫去听,又可惜没有见到他精心结构的讲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讲日本的“茶道”(英文译作Teaim),而且一定说的很好。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是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关于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彻巧妙的解说,不必再来多嘴,我现在所想说的,只是我个人的很平常的喝茶观罢了。喝茶以绿茶为正宗。红茶已经没有什么意味,何况又加糖——与牛奶?葛辛(GeorgeGiig)的《草堂随笔》(原名PrivatePaerofHeryRyecroft)确是很有趣味的书,但冬之卷里说及饮茶,以为英国家庭里下午的红茶与黄油面包是一日中最大的乐事,支那饮茶已历千百年,未必能领略此种乐趣与实益的百分之一,则我殊不以为然。红茶带“土斯”未始不可吃,但这只是当饭,在肚饥时食之而已;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BookofTea,1919)里很巧妙的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中国人上茶馆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像是刚从沙漠里回来的样子,颇合于我的喝茶的意思,(听说闽粤有所谓吃工夫茶者自然更有道理,)只可惜近来太是洋场化,失了本意,其结果成为饭馆子之流,只在乡村间还保存一点古风,唯是屋宇器具简陋万分,或者但可称为颇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许为已得喝茶之道也。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正亦断不可少。中国喝茶时多吃瓜子,我觉得不很适宜;喝茶时可吃的东西应当是清淡的“茶食”。中国的茶食却变了“满汉饽饽”,其性质与“阿阿兜”相差无几,不是喝茶时所吃的东西了。日本的点心虽是豆米的成品,但那优雅的形色,朴素的味道,很合于茶食的资格,如各色的“羊羹”,(据上田恭辅氏考据,说是出于中国唐时的羊肝饼,)尤有特殊的风味。江南茶馆中有一种“干丝”,用豆腐干切成细丝,加姜丝酱油,重汤炖热,上浇麻油,出以供客,其利益为“堂倌”所独有。豆腐干中本有一种“茶干”,今变而为丝,亦颇与茶相宜。在南京时常食此品,据云有某寺方丈所制为最,虽也曾尝试,却已忘记,所记得者乃只是下关的江天阁而已。学生们的习惯,平常“干丝”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开水重换之后,始行举箸,最为合适,因为一到即罄,次碗继至,不遑应酬,否则麻油三浇,旋即撤去,怒形于色,未免使客不欢而散,茶意都消了。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因以一桥而跨三汊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曰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可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才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的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辣酱辣,麻油炸,红酱搽,辣酱拓: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干。”其制法如上所述,以竹丝插其末端,每枚三文。豆腐干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软,大约系常品,唯经过这样烹调,虽然不是茶食之一,却也不失为一种好豆食。——豆腐的确也是极好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种种的变化,唯在西洋不会被领解,正如茶一般。日本用茶淘饭,名曰“茶渍”,以腌菜及“泽庵”(即福建的黄土萝葡,日本泽庵法师始传此法,盖从中国传去,)等为佐,很有清淡而甘香的风味。中国人未尝不这样吃,唯其原因,非由穷困即为节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为可惜也。十三年十二月谈酒这个年头儿,喝酒倒是很有意思的。我虽是京兆人,却生长在东南的海边,是出产酒的有名地方。我的舅父和姑父家里时常做几缸自用的酒,但我终于不知道酒是怎么做法,只觉得所用的大约是糯米,因为儿歌里说,“老酒糯米做,吃得变io-io”——末一字是本地叫猪的俗语。做酒的方法与器具似乎都很简单,只有煮的时候的手法极不容易,非有经验的工人不办,平常做酒的人家大抵聘请一个人来,俗称“酒头工”,以自己不能喝酒者为最上,叫他专管鉴定煮酒的时节。有一个远房亲戚,我们叫他“七斤公公”,——他是我舅父的族叔,但是在他家里做短工,所以舅母只叫他作“七斤老”,有时也听见她叫“老七斤”,是这样的酒头工,每年去帮人家做酒;他喜吸旱烟,说玩话,打马将,但是不大喝酒,(海边的人喝一两碗是不算能喝,照市价计算也不值十文钱的酒,)所以生意很好,时常跑一二百里路被招到诸暨嵊县去。据他说这实在并不难,只须走到缸边屈着身听,听见里边起泡的声音切切察察的,好像是螃蟹吐沫(儿童称为蟹煮饭)的样子,便拿来煮就得了;早一点酒还未成,迟一点就变酸了。但是怎么是恰好的时期,别人仍不能知道,只有听熟的耳朵才能够断定,正如骨董家的眼睛辨别古物一样。大人家饮酒多用酒钟,以表示其斯文,实在是不对的。正当的喝法是用一种酒碗,浅而大,底有高足,可以说是古已有之的香宾杯。平常起码总是两碗,合一“串筒”,价值似是六文一碗。串筒略如倒写的凸字,上下部如一与三之比,以洋铁为之,无盖无嘴,可倒而不可筛,据好酒家说酒以倒为正宗,筛出来的不大好吃。唯酒保好于量酒之前先“荡”(置水于器内,摇荡而洗涤之谓)串筒,荡后往往将清水之一部分留在筒内,客嫌酒淡,常起争执,故喝酒老手必先戒堂倌以勿荡串筒,并监视其量好放在温酒架上。能饮者多索竹叶青,通称曰“本色”,“元红”系状元红之略,则着色者,唯外行人喜饮之。在外省有所谓花雕者,唯本地酒店中却没有这样东西。相传昔时人家生女,则酿酒贮花雕(一种有花纹的酒坛)中,至女儿出嫁时用以饷客,但此风今已不存,嫁女时偶用花雕,也只临时买元红充数,饮者不以为珍品。有些喝酒的人预备家酿,却有极好的,每年做醇酒若干坛,按次第埋园中,二十年后掘取,即每岁皆得饮二十年陈的老酒了。此种陈酒例不发售,故无处可买,我只有一回在旧日业师家里喝过这样好酒,至今还不曾忘记。我既是酒乡的一个土著,又这样的喜欢谈酒,好像一定是个与“三酉”结不解缘的酒徒了。其实却大不然。我的父亲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可以喝多少,只记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谈天,至少要花费两点钟,恐怕所喝的酒一定很不少了。但我却是不肖,不,或者可以说有志未逮,因为我很喜欢喝酒而不会喝,所以每逢酒宴我总是第一个醉与脸红的。自从辛酉患病后,医生叫我喝酒以代药饵,定量是勃阑地每回二十格阑姆,蒲桃酒与老酒等倍之,六年以后酒量一点没有进步,到现在只要喝下一百格阑姆的花雕,便立刻变成关夫子了。(以前大家笑谈称作“赤化”,此刻自然应当谨慎,虽然是说笑话。)有些有不醉之量的,愈饮愈是脸白的朋友,我觉得非常可以欣羡,只可惜他们愈能喝酒便愈不肯喝酒,好像是美人之不肯显示她的颜色,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黄酒比较的便宜一点,所以觉得时常可以买喝,其实别的酒也未尝不好。白干于我未免过凶一点,我喝了常怕口腔内要起泡,山西的汾酒与北京的莲花白虽然可喝少许,也总觉得不很和善。日本的清酒我颇喜欢,只是仿佛新酒模样,味道不很静定。蒲桃酒与橙皮酒都很可口,但我以为最好的还是勃阑地。我觉得西洋人不很能够了解茶的趣味,至于酒则很有工夫,决不下于中国。天天喝洋酒当然是一个大的漏卮,正如吸烟卷一般,但不必一定进国货党,咬定牙根要抽净丝,随便喝一点什么酒其实都是无所不可的,至少是我个人这样的想。喝酒的趣味在什么地方?这个我恐怕有点说不明白。有人说,酒的乐趣是在醉后的陶然的境界。但我不很了解这个境界是怎样的,因为我自饮酒以来似乎不大陶然过,不知怎的我的醉大抵都只是生理的,而不是精神的陶醉。所以照我说来,酒的趣味只是在饮的时候,我想悦乐大抵在做的这一刹那,倘若说是陶然,那也当是杯在口的一刻罢。醉了,困倦了,或者应当休息一会儿,也是很安舒的,却未必能说酒的真趣是在此间。昏迷,梦魇,呓语,或是忘却现世忧患之一法门;其实这也是有限的,倒还不如把宇宙性命都投在一口美酒里的耽溺之力还要强大。我喝着酒,一面也怀着“杞天之虑”,生恐强硬的礼教反动之后将引起颓废的风气,结果是借醇酒妇人以避礼教的迫害,沙宁(Sai)时代的出现不是不可能的。但是,或者在中国什么运动都未必彻底成功,青年的反拨力也未必怎么强盛,那么杞天终于只是杞天,仍旧能够让我们喝一口非耽溺的酒也未可知。倘若如此,那时喝酒又一定另外觉得很有意思了罢?民国十五年六月二十日,于北京。再论吃茶郝懿行《证俗文》一云:“考茗饮之法始于汉末,而已萌芽于前汉,然其饮法未闻,或曰为饼咀食之,逮东汉末蜀吴之人始造茗饮。”据《世说》云,王濛好茶,人至辄饮之,士大夫甚以为苦,每欲候濛,必云今日有水厄。又《洛阳伽蓝记》说王肃归魏住洛阳初不食羊肉及酪浆等物,常饭鲫鱼羹,渴饮茗汁,京师士子见肃一饮一斗,号为漏卮。后来虽然王肃习于胡俗,至于说茗不中与酪作奴,又因彭城王的嘲戏,“自是朝贵宴会虽设茗饮,皆耻不复食,唯江表残民远来降者好之”,但因此可见六朝时南方吃茶的嗜好很是普遍,而且所吃的分量也很多。到了唐朝统一南北,这个风气遂大发达,有陆羽卢仝等人可以作证,不过那时的茶大约有点近于西人所吃的红茶或咖啡,与后世的清茶相去颇远。明田艺衡《煮泉小品》云:唐人煎茶多用姜盐,故鸿渐云,初沸水合量,调之以盐味,薛能诗,盐损添常戒,姜宜着更夸。苏子瞻以为茶之中等用姜煎信佳,盐则不可。余则以为二物皆水厄也,若山居饮水,少下二物以减岚气,或可耳,而有茶则此固无须也。至于今人荐茶类下茶果,此尤近俗,是纵佳者,能损真味,亦宜去之。且下果则必用匙,若金银大非山居之器,而铜又生腥,皆不可也。若旧称北人和以酥酪,蜀人入以白土,此皆蛮饮,固不足责。人有以梅花菊花茉莉花荐茶者,虽风韵可赏,亦损茶味,如有佳茶亦无事此。此言甚为清茶张目,其所根据盖在自然一点,如下文即很明了地表示此意:“茶之团者片者皆出于碾硙之末,既损真味,复加油垢,即非佳品,总不若今之芽茶也,盖天真者自胜耳。芽茶以火作者为次,生晒者为上,亦更近自然,且断烟火气耳。”谢肇淛《五杂俎》十一亦有两则云:“古人造茶,多舂令细,末而蒸之,唐诗家僮隔竹敲茶臼是也。至宋始用碾,揉而焙之则自本朝(案明朝)始也。但揉者恐不若细末之耐藏耳。”“《文献通考》,茗有片有散。片者即龙团旧法,散者则不蒸而干之,如今之茶也。始知南渡之后茶渐以不蒸为贵矣。”清乾隆时茹敦和著《越言释》二卷,有撮泡茶一条,撮泡茶者即叶茶,撮茶叶入盖碗中而泡之也,其文云:“《诗》云荼苦,《尔雅》苦荼,茶者荼之减笔字,前人已言之,今不复赘。茶理精于唐,茶事盛于宋,要无所谓撮泡茶者。今之撮泡茶或不知其所自,然在宋时有之,且自吾越人始之。案炒青之名已见于陆诗,而放翁《安国院试茶》之作有曰,我是江南桑苎家,汲泉闲品故园茶,只应碧缶苍鹰爪,可压红囊白雪芽。其自注曰,日铸以小瓶蜡纸,丹印封之,顾渚贮以红蓝缣囊,皆有岁贡。小瓶蜡纸至今犹然,日铸则越茶矣。不团不饼,而曰炒青曰苍龙爪,则撮泡矣。是撮泡者对硙茶言之也。又古者茶必有点。无论其为硙茶为撮泡茶,必择一二佳果点之,谓之点茶。点茶者必于茶器正中处,故又谓之点心。此极是杀风景事,然里俗以此为恭敬,断不可少。岭南人往往用糖梅,吾越则好用红姜片子,他如莲菂榛仁,无所不可。其后杂用果色,盈杯溢盏,略以瓯茶注之,谓之果子茶,已失点茶之旧矣。渐至盛筵贵客,累果高至尺馀,又复雕鸾刻凤,缀绿攒红以为之饰,一茶之值乃至数金,谓之高茶,可观而不可食,虽名为茶,实与茶风马牛。又有从而反之者,聚诸干蔽烂煮之,和以糖蜜,谓之原汁茶,可以食矣,食竟则摩腹而起,盖疗饥之上药,非止渴之本谋,其于茶亦了无干涉也。他若莲子茶龙眼茶种种诸名色相沿成故,而种种糕餐饼饵皆名之为茶食,尤为可笑。由是撮泡之茶遂至为世诟病。凡事以费钱为贵耳,虽茶亦然,何必雅人深致哉。又江广间有礌茶,是姜盐煎茶遗制,尚存古意,未可与越人之高茶原汁茶同类而并讥之。”王侃著《巴山七种》,同治乙丑刻,其第五种曰《江州笔谈》,卷上有一则云:“乾隆嘉庆间宦家宴客,自客至及入席时,以换茶多寡别礼之隆杀。其点茶花果相间,盐渍蜜渍以不失色香味为贵,春不尚兰,秋不尚桂,诸果亦然,大者用片,小者去核,空其中,均以镂刻争胜,有若为饤盘者,皆闺秀事也。茶匙用金银,托盘或银或铜,皆錾细花,髹漆皮盘则描金细花,盘之颜色式样人人各异,其中托碗处围圈高起一分,以约碗底,如托酒盏之护衣碟子。茶每至,主人捧盘递客,客起接盘自置于几。席罢乃啜叶茶一碗而散,主人不亲递也。今自客至及席罢皆用叶茶,言及换茶人多不解。又今之茶托子绝不见如舟如梧橐鄂者。事物之随时而变如此。”予生也晚,已在马江战役之后,几时有所见闻亦已后于栖清山人者将三十年了。但乡曲之间有时尚存古礼,原汁茶之名虽不曾听说,高茶则屡见,有时极精巧,多至五七层,状如浮图,叠灯草为栏干,染芝麻砌作种种花样,中列人物演故事,不过今不以供客,只用作新年祖像前陈设耳。因高茶而联想到的则有高果,旧日结婚祭祀时必用之,下为锡碗,其上立竹片,缚诸果高一尺许,大抵用荸荠金橘等物,而令人最不能忘记的却是甘蔗这一种,因为上边有“甘蔗菩萨”,以带皮红甘蔗削片,略加刻画,穿插成人物,甚古拙有趣,小时候分得此菩萨一尊,比有甘蔗吃更喜欢也。莲子等茶极常见,大概以莲子为最普通,杏酪龙眼为贵,芡栗已平凡,百合与扁豆茶则卑下矣。凡待客以结婚时宴“亲送”舅爷为最隆重,用三道茶,即杏酪莲子及叶茶,平常亲戚往来则叶茶之外亦设一果子茶,十九皆用莲子。范寅《越谚》卷中饮食门下,有“茶料”一条,注曰,“母以莲栗枣糖遗出嫁女,名此。”又“酾茶”一条注曰,“新妇煮莲栗枣,遍奉夫家戚族尊长卑幼,名此,又谓之喜茶。”此风至今犹存,即平日往来馈送用提合,亦多以莲子白糖充数。儿童入书房拜蒙师,以茶盅若干副分装莲子白糖为礼,师照例可全收,似向来酾茶系致敬礼。此所谓茶又即是果子茶,为便利计乃用茶料充之,而茶料则以莲糖为之代表也。点茶用花今亦有之,唯不用鲜花临时冲入,改而为窨,取桂花茉莉珠兰等和茶叶中,密封待用。果已少用,但尚存橄榄一种,俗称元宝茶,新年入茶店多饮之取利市,色香均不恶,与茶尚不甚相恃,至于姜片等则未见有人用过。越中有一种茶盅,高约一寸许,口径二寸,有盖,与茶杯茶碗茶缸异,盖专以盛果子茶者,别有旧式者以银皮为里,外面系红木,近已少见,现所有者大抵皆陶制也。茶本是树的叶子,摘来沦汁喝喝,似乎是颇简单的事,事实却并不然。自吴至南宋将一千年,始由团片而用叶茶,至明大抵不入姜盐矣,然而点茶下花果,至今不尽改,若又变而为果羹,则几乎将与酪竞爽了。岂酾茶致敬,以叶茶为太清淡,改用果饵,茶终非吃不可,抑或留恋于古昔之膏香盐味,故仍于其中杂投华实,尝取浓厚的味道乎?均未可知也。南方虽另有果茶,但在茶店凭栏所饮的一碗碗的清茶却是道地的苦茗,即俗所谓龙井,自农工以至老相公盖无不如此,而北方民众多嗜香片,以双窨为贵,此则犹有古风存焉。不佞食酪而亦吃茶,茶常而酪不可常,故酪疏而茶亲,唯亦未必平反旧案,主茶而奴酪耳,此二者盖牛羊与草木之别,人性各有所近,其在不佞则稍喜草木之类也。[附记]大义汪氏《大宗祠祭规》,嘉庆七年刊,有汪龙庄序,其《祭器祭品式》一篇中云大厅中堂用水果五碗,注曰高尺三,神座前及大厅东西座各用水果五碗,注曰高一尺。案此即高果,萧山风俗盖与郡城同,但《越谚》中高果却失载,不知何也。二十三年五月关于苦茶去年春天偶然做了两首打油诗,不意在上海引起了一点风波,大约可以与今年所谓中国本位的文化宣言相比,不过有这差别,前者大家以为是亡国之音,后者则是国家将兴必有祯祥罢了。此外也有人把打油诗拿来当作历史传记读,如字的加以检讨,或者说玩骨董那必然有些钟鼎书画吧,或者又相信我专喜谈鬼,差不多是蒲留仙一流人。这些看法都并无什么用意,也于名誉无损,用不着声明更正,不过与事实相远这一节总是可以奉告的。其次有一件相像的事,但是却颇愉快的,一位友人因为记起吃苦茶的那句话,顺便买了一包特种的茶叶拿来送我。这是我很熟的一个朋友,我感谢他的好意,可是这茶实在太苦,我终于没有能够多吃。据朋友说这叫作苦丁茶。我去查书,只在日本书上查到一点,云系山茶科的常绿灌木,干粗,叶亦大,长至三四寸,晚秋叶腋开白花,自生山地间,日本名曰唐茶(Tocha),一名龟甲茶,汉名皋芦,亦云苦丁。赵学敏《本草拾遗》卷六云:“角刺茶,出徽州。土人二三月采茶时兼采十大功劳叶,俗名老鼠刺,叶曰苦丁,和匀同炒,焙成茶,货与尼庵,转售富家妇女,云妇人服之终身不孕,为断产第一妙药也。每斤银八钱。”案十大功劳与老鼠刺均系五加皮树的别名,属于五加科,又是落叶灌木,虽亦有苦丁之名,可以制茶,似与上文所说不是一物,况且友人也不说这茶喝了可以节育的。再查类书关于皋芦却有几条,《广州记》云:“皋芦,茗之别名,叶大而涩,南人以为饮。”又《茶经》有类似的话云:“南方有瓜芦木,亦似茗,至苦涩,取为屑茶饮亦可通夜不眠。”《南越志》则云:“茗苦涩,亦谓之过罗。”此木盖出于南方,不见经传,皋芦云云本系土俗名,各书记录其音耳。但是这是怎样的一种植物呢,书上都未说及,我只好从茶壶里去拿出一片叶子来,仿佛制腊叶似的弄得干燥平直了,仔细看时,我认得这乃是故乡常种的一种坟头树,方言称作枸朴树的就是,叶长二寸,宽一寸二分,边有细锯齿,其形状的确有点像龟壳。原来这可以泡茶吃的,虽然味大苦涩,不但我不能多吃,便是且将就斋主人也只喝了两口,要求泡别的茶吃了。但是我很觉得有兴趣,不知道在白菊花以外还有些什么叶子可以当茶?《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山有栲”一条下云:“山樗生山中,与下田樗大略无异,叶似差狭耳,吴人以其叶为茗。”《五杂俎》卷十一云:“以菉豆微炒,投沸汤中倾之,其色正绿,香味亦不减新茗,宿村中觅茗不得者可以此代。”此与现今炒黑豆作咖啡正是一样,又云:“北方柳芽初茁者采之入汤,云其味胜茶。曲阜孔林楷木其芽可烹。闽中佛手柑橄榄为汤,饮之清香,色味亦旗枪之亚也。”卷十《记孔林楷木》条下云:“其芽香苦,可烹以代茗,亦可干而茹之,即俗云黄连头。”孔林吾未得瞻仰,不知楷木为何如树,唯黄连头则少时尝茹之,且颇喜欢吃,以为有福建橄榄豉之风味也。关于以木芽代茶,《湖雅》卷二亦有二则云:“桑芽茶,案山中有木俗名新桑荑,采嫩芽可代茗,非蚕所食之桑也。”“柳芽茶,案柳芽亦采以代茗,嫩碧可爱,有色而无香味。”汪谢城此处所说与谢在杭不同,但不佞却有点左袒汪君,因为其味胜茶的说法觉得不大靠得住也。许多东西都可以代茶,咖啡等洋货还在其外,可是我只感到好玩,有这些花样,至于我自己还只觉得茶好,而且茶也以绿的为限,红茶以至香片嫌其近于咖啡,这也别无多大道理,单因为从小在家里吃惯本山茶叶耳。口渴了要喝水,水里照例泡进茶叶去,吃惯了就成了规矩,如此而已。对于茶有什么特别了解,赏识,哲学或主义么?这未必然。一定喜欢苦茶,非苦的不喝么?这也未必然。那么为什么诗里那么说,为什么又叫作庵名,岂不是假话么?那也未必然。今世虽不出家亦不打诳语。必要说明,还是去小学上找罢。吾友沈兼士先生有诗为证,题曰《又和一首自调》,此系后半首也:端透于今变澄彻鱼模自古读歌麻眼前一例君须记荼苦原来即苦茶二十四年二月。买墨小记我的买墨是压根儿不足道的。不但不曾见过邵格之,连吴天章也都没有,怎么够得上说墨,我只是买一点儿来用用罢了。我写字多用毛笔,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习惯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笔非墨不可,又只得买墨。本来墨汁是最便也最经济的,可是胶太重,不知道用的什么烟:难保没有“化学”的东西,写在纸上常要发青,写稿不打紧,想要稍保存的就很不合适了。买一锭半两的旧墨,磨来磨去也可以用上一个年头,古人有言,非人磨墨墨磨人,似乎感慨系之,我只引来表明墨也很禁用,并不怎么不上算而已。买墨为的是用,那么一年买一两半两就够了。这话原是不错的,事实上却不容易照办,因为多买一两块留着玩玩也是人情之常。据闲人先生在《谈用墨》中说,“油烟墨自光绪五年以前皆可用。”凌宴池先生的《清墨说略》,“墨至光绪二十年,或曰十五年,可谓遭亘古未有之浩劫,盖其时矿质之洋烟输入,……墨法遂不可复问。”所以从实用上说,“光绪中叶”以前的制品大抵就够我们常人之用了,实在我买的也不过光绪至道光的,去年买到几块道光乙未年的墨,整整是一百年,磨了也很细黑,觉得颇喜欢,至于乾嘉诸老还未敢请教也。这样说来,墨又有什么可玩的呢?道光以后的墨,其字画雕刻去古益远,殆无可观也已。我这里说玩玩者乃是别一方面,大概不在物而在人,亦不在工人而在主人,去墨本身已甚远而近于收藏名人之著书矣。我的墨里最可记念的是两块“曲园先生著书之墨”,这是民廿三春间我做那首“且到寒斋吃苦茶”的打油诗的时候平伯送给我的。墨的又一面是春在堂三字,印文曰程氏掬庄,边款曰,光绪丁酉仲春鞠庄精选清烟。其次是一块圆顶碑式的松烟墨,边款曰,鉴莹斋珍藏。正面篆文一行云,同治九年正月初吉,背文曰,绩溪胡甘伯会稽赵叔校经之墨,分两行写,为赵手笔。赵君在《谪麟堂遗集》叙目中云:“岁在辛未,余方入都居同岁生胡甘伯寓屋,”即同治十年,至次年壬申而甘伯死矣。赵君有从弟为余表兄,乡俗亦称亲戚,余生也晚,乃不及见。小时候听祖父常骂赵益甫,与李莼客在日记所骂相似,盖诸公性情有相似处故反相克也。近日得一半两墨,形状凡近,两面花边作木器纹,题曰,会稽扁舟子著书之墨,背曰,徽州胡开文选烟,边款云,光绪七年。扁舟子即范寅,著有《越谚》共五卷,今行于世。其《事言日记》第三册中光绪四年戊寅纪事云:“元旦,辛亥。已初书红,试新模扁舟子著书之墨,甚坚细而佳,惟新而腻,须俟三年后用之。”盖即与此同型,唯此乃后年所制者耳。日记中又有丁丑十二月初八日条曰:“陈槐亭曰,前月朔日营务处朱懋勋方伯明亮回省言,禹庙有联系范某撰书并跋者,梅中丞见而赞之,朱方伯保举范某能造轮船,中丞嘱起稿云云,子有禹庙联乎,果能造轮船乎?应曰,皆是也。”范君用水车法以轮进舟,而需多人脚踏,其后仍改用篙橹,甲午前后曾在范君宅后河中见之,盖已与普通的“四明瓦”无异矣。前所云一百年墨共有八锭,篆文曰,墨缘堂书画墨,背曰,蔡友石珍藏,边款云,道光乙未年汪近圣造。又一枚稍小,篆文相同,背文两行曰,一点如漆,百年如石,下云,友石清赏,边款云,道光乙未年三月。甘实庵《白下琐言》卷三云:“蔡友石太仆世松精鉴别,收藏尤富,归养家居,以书画自娱,与人评论娓娓不倦。所藏名人墨迹,钩摹上石,为墨缘堂帖,真信而好古矣。”此外在《金陵词钞》中见有词几首,关于蔡友石所知有限,今看见此墨却便觉得非陌生人,仿佛有一种缘分也。货布墨五枚,形与文均如之,背文二行曰,斋谷山人属胡开文仿古,边款云,光绪癸巳年春日。此墨盖寻常,只因是刻《习苦斋画絮》的惠年所造,故记之。又有墨二枚,无文字,唯上方横行五字曰云龙旧衲制,据云亦是惠菱舫也。又墨四锭,一面双鱼纹,中央篆书曰,大吉昌宜侯王,背作桥上望月圆,题曰湖桥乡思。两侧隶书曰,故乡亲友劳相忆,丸作喻麋当尺鳞。仲仪所贻,苍佩室制。疑是谭复堂所作,案谭君曾宦游安徽,事或可能,但体制凡近,亦未敢定也。墨缘堂墨有好几块,所以磨了来用,别的虽然较新,却舍不得磨,只是放着看看而已。从前有人说买不起古董,得货布及龟鹤齐寿钱,制作精好,可以当作小铜器看,我也曾这样做,又搜集过三五古砖,算是小石刻。这些墨原非佳品,总也可以当墨玩了,何况多是先哲乡贤的手泽,岂非很好的小古董乎。我前作《骨董小记》,今更写此,作为补遗焉。廿五年二月十五日,于北平苦茶庵中。谈养鸟李笠翁著《闲情偶寄》颐养部行乐第一,“随时即景就事行乐之法”下有看花听鸟一款云:花鸟二物,造物生之以媚人者也。既产娇花嫩蕊以代美人,又病其不能解语,复生群鸟以佐之。此段心机竟与购觅红妆,习成歌舞,饮之食之,教之诲之以媚人者,同一周旋之至也。而世人不知,目为蠢然一物,常有奇花过目而莫之睹,鸣禽悦耳而莫之闻者,至其捐资所买之侍妾,色不及花之万一,声仅窈鸟之绪馀,然而睹貌即惊,闻歌辄喜,为其貌似花而声似鸟也。噫,贵似贱真,与叶公之好龙何异。予则不然。每值花柳争妍之日,飞鸣斗巧之时,必致谢洪钩,归功造物,无饮不奠,有食必陈,若善士信妪之佞佛者,夜则后花而眠,朝则先鸟而起,唯恐一声一色之偶遗也。及至莺老花残,辄怏怏如有所失,是我之一生可谓不负花鸟,而花鸟得予亦所称一人知己死可无恨者乎。又郑板桥著《十六通家书》中,“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末有“书后又一纸”云:所云不得笼中养鸟,而予又未尝不爱鸟,但养之有道耳。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将旦时睡梦初醒,尚展转在被,听一片啁啾,如云门咸池之奏,又披衣而起,嗽口啜茗,见其扬翚振彩,倏往倏来,目不暇给,固非一笼一羽之乐而已。大率平生乐处欲以天地为囿,江汉为池,各适其天,斯为大快,比之盆鱼笼鸟,其巨细仁忍何如也。李郑二君都是清代前半的明达人,很有独得的见解,此二文也写得好。笠翁多用对句八股调,文未免甜熟,却颇能畅达,又间出新意奇语,人不能及,板桥则更有才气,有时由透彻而近于夸张,但在这里二人所说关于养鸟的话总之都是不错的。近来看到一册笔记抄本,是乾隆时人秦书田所著的《曝背馀谈》,卷上也有一则云:盆花池鱼笼鸟,君子观之不乐,以囚锁之象寓目也。然三者不可概论。鸟之性情唯在林木,樊笼之与林木有天渊之隔,其为犴狴固无疑矣,至花之生也以土,鱼之养也以水,江湖之水水也,池中之水亦水也,园囿之土土也,盆中之土亦土也,不过如人生同此居第少有广狭之殊耳,似不为大拂其性。去笼鸟而存池鱼盆花,愿与体物之君子细商之。三人中实在要算这篇说得顶好了,朴实而合于情理,可以说是儒家的一种好境界,我所佩服的《梵网戒疏》里贤首所说“鸟身自为主”乃是佛教的,其彻底不彻底处正各有他的特色,未可轻易加以高下。抄本在此条下却有朱批云:“此条格物尚未切到,盆水豢鱼,不繁易淰,亦大拂其性。且玩物丧志,君子不必待商也。”下署名曰於文叔。查《馀谈》又有论种菊一则云:李笠翁论花,于莲菊微有轩轾,以艺菊必百倍人力而始肥大也。余谓凡花皆可借以人力,而菊之一种止宜任其天然。盖菊,花之隐逸者也,隐逸之侣正以萧疏清癯为真,若以肥大为美,则是李勣之择将,非左思之招隐矣,岂非失菊之性也乎。东篱主人,殆难属其人哉,殆难属其人哉。其下有於文叔的朱批云:“李笠翁金圣叹何足称引,以昔人代之可也。”於君不赞成盆鱼,不为无见,唯其他思想颇谬,一笔抹杀笠翁圣叹,完全露出正统派的面目。至于随手抓住一句玩物丧志的咒语便来胡乱吓唬人,尤为不成气候,他的态度与《馀谈》的作者正立于相反的地位,无怪其总是格格不入也。秦书田并不闻名,其意见却多很高明,论菊花不附和笠翁固佳,论鱼鸟我也都同意。十五年前我在西山养病时写过几篇《山中杂信》,第四信中有一节云:“游客中偶然有提着鸟笼的,我看了最不喜欢。我平常有一种偏见,以为作不必要的恶事的人比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作恶者更为可恶,所以我憎恶蓄妾的男子,比那卖女为妾——因贫穷而吃人肉的父母,要加几倍。对于提鸟笼的人的反感也是出于同一的渊源。如要吃肉,便吃罢了。(其实飞鸟的肉于养生上也并非必要。)如要赏玩,在他自由飞鸣的时候可以尽量的看或听,何必关在笼里,擎着走呢?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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