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淮安市发布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江苏省淮安市发布了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相关考生请认真查看。淮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gt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二、继续教育学习方式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登录ldquo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rdquo(htt://kj.jcz.gov.c/)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淮安市财政局网站htt://czj.huaia.gov.c通知公告栏文件),否则无法学习本年度继续教育。2.所有会计人员均可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czj.huaia.gov.c/),打开ldquo网上办事rdquo栏目下ldquo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rdquo窗口,随时随地进入培训平台(平台咨询电话400-000-5300)。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相关内容后方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成绩统一导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学员无需办理其它手续;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通过ldquo年度学习通道rdquo进行补学补考。培训流程:登录/注册(选择对应职称等级:无、初、中、高、正高)mdahmdah选择培训年度mdahmdah网上支付mdahmdah开始学习mdahmdah课时完成mdahmdah考试合格mdahmdah打印继续教育合格成绩单(自己留存备查)mdahmdah培训记录查询。三、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一)公需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策解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应用、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内容,在平台推荐的课程目录中自行选择,学员需修满规定学时后方可申请考试,考试范围为所选课程内容。四、学分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试合格即为完成90学分。1.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2.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4.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5.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二)参加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如下: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3.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4.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5.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6.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情况。继续教育登记(抵免)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培训),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抵免);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可在年度内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个人账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单科考试合格证书上加盖学校公章),选择学校对应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通过抵免即可;也可在毕业后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个人账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申请一次性办理几个年度继续教育抵免事项;3.凡符合ldquo学分管理rdquo中满90学分人员,可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管理系统个人账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对应所属财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为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五、组织管理及其他要求(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淮安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培训内容、方式,协调培训实施,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二)以前年度因故未完成培训的人员,应报名补学该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方式与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相同。(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人员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络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网上缴费截止到11月10日,至截止日学员未开通课程、未完成规定学习时间或考试未达到要求的,系统自动关闭且不保留相关学习记录,不予确认当年度继续教育课时。(四)经网上考试合格人员,在2023年3月1日以后,还可以通过淮安市财政局ldquo网上办事rdquo栏目下ldquo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记录rdquo窗口查询。查询网址为:htt://www.hakjz.com/。(五)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报考、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以往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前年度的培训任务。(六)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七)财政部门将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当年和次年继续教育资格。(八)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姓名、身份证信息时必须与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核对一致,以避免因填错信息无法查询继续教育相关信息。(九)各县区财政部门按全市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附件:淮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地点及咨询电话序号单位地址电话邮编1清江浦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264号清江浦区财政局616室0517-836438082230012洪泽区财政局会计科洪泽区人民路12号0517-872239612231003淮阴区财政局会计科淮阴区行政审批中心西二楼(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0517-849343262233004淮安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区友谊路5号0517-859390862232005涟水县财政局会计科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计管理办公室0517-826629212234006工业园区财政局淮海南路699号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418室0517-835299792230087金湖县财政局会计科金湖县建设路118号(金湖县信访局四楼)0517-868838312116008盱眙县财政局会计科盱眙县洪武大道33号(山水人家对面)财政局804室0517-882720552117009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F7号窗口0517-8371820722300510淮安生态文旅区财政局淮安市淮安区福地路1号生态新城管委会0517-8356788122329911淮安市直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淮安市财政局413室0517-83168193223001淮安市财政局2022年3月10日...

    2022-04-16 淮安市财政局官网 淮安市财政局局长

  • 江苏省淮安市2021年的中级会计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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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4

  • 2021江苏淮安市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月27日至29日举行,部分地区因疫情延期。根据财政部考试办公室发布的《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应急处理办法》(财务考试)〔2014〕7根据号码)的相关规定,我们将为延期考试的地区组织另一次考试。为协调相关地区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的实施,现另行组织考试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专业阶段考试:20219月19日(星期日)08:30-11:30会计(第一场)13:00-15:00税法(第一场)17:00-19:00经济法(第一场)20219月20日(星期一)08:30-11:00审计08:30-11:00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17:00-19:00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20219月21日(星期二)08:30-11:30会计(第二场)13:00-15:00税法(第二场)17:00-19:00经济法(第二场)综合阶段考试:2021年9月21日(星期二)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2)二、其他事项(一)参考对象为延考地区已成功报名的考生。(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如不能参加另行统一组织的考试,请于2021年9月2日至7日(每天8:0000-20:00)登录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在线注册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注册系统),选择退款。具体退款流程请关注当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退款考生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三)2021年9月10日至18日参加另行统一组织考试的考生(每天8:00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认真备考。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9月1日原标题:关于2021年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公告文章来源:htt://czj.huaia.gov.c/xwdt/tzgg/cotet/16304256/1630487628190tkS442u.html...

    2022-04-03 注册会计师2021年真题 注册会计师2021年考试安排

  • 江苏省淮安市2021年中级会计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江苏省淮安市作为延考地区之一,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已于11月13日公布-1111月14日。准考证打印入口现已开通,开通时间为11月3日-12日。淮安市考生快打印准考证吧!一、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会计准考证打印入口:(点击打印准考证)

    20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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