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最新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从什么时候开始)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最新规定土地使用权摊销从什么时候开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摊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91号)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按照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确定。具体如下: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的,摊销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为40年的,摊销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为30年的,摊销年限为3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年的,摊销年限为20年。例1:某企业在2006年1月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价款为100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为1000万元÷50年=20万元/年。例2:某企业在2010年1月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为40年,土地使用权价款为1200万元。那么,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为1200万元÷40年=30万元/年。注意事项:土地使用权摊销费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土地使用权摊销费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土地使用权摊销费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使用年限进行摊销,不得提前或延后摊销。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后发生变更的(例如,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或缩短),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调整摊销年限。...

    2023-12-21 土地使用权摊销费计入哪里 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 《如何写出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美)吉姆·爱德华兹作|(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如何写出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作者】(美)吉姆·爱德华兹作【页数】319【出版社】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22.03【ISBN号】978-7-5153-6453-7【分类】市场营销学-文书-写作【参考文献】(美)吉姆·爱德华兹作.如何写出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22.03.图书封面:出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内容提要:不会写文案产品没有好的销量本书是教会读者如何巧妙地写出能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营销企业创始人、作家吉姆·爱德华兹在本书中非常详细地分析了顾客各个方面的特性,以及很具体地分析了文案究竟该如何写、如何设置结构。书中的模板简洁清晰,教给读者学会组织销售信息,创造一种对话,让顾客产生购买行动。能让产品获得百万美元销售业绩的文案写手并不全是天生的,让顾客心动并产生购买行为的文案所遵循的模式,是所有人都可以学会的。你可以使用和调整这些已被证明有效的模式,以快速创建适合自己产品或服务的文案。本书提供非常容易上手的写作形式,是一套能够帮你带来丰厚回报和利润的写作系统。此书适用任何形式的文案创作,是你可以随时翻阅随时学习的文案创作工具书。《如何写出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内容试读如何写出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美]吉姆·爱德华兹JimEdward著COPYWRITINGSECRETS恩4点普图书在版编目(CP)数据如何写出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美)吉姆·爱德华兹著;彭相珍译】一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22.3书名原文:CoywritigSecret:HowEveryoeCaUethePowerofWordtoGetMoreClick,Sale,adProfitISBN978-7-5153-6453-7I.①如…Ⅱ.①吉…②彭·Ⅲ.①市场营销学一文书一写作V.①F713.50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21)第229805号CoywritigSecret:HowEveryoeCaUethePowerofWordtoGetMoreClick,Sale,adProfitCoyrightC2018yJimEdward/GuarateedReoeMarketig,LLCSimlifiedChieetralatiocoyright2021yChiaYouthPreAllrightreerved.如何写出让产品销量暴增的文案作者:〔美〕吉姆·爱德华兹译者:彭相珍策划编辑:翟平华责任编辑:庞冰心美术编辑:杜雨萃出版:中国青年出版社发行:北京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电话:010-65511270/65516873公司网址:www.cyh.com.c购书网址:zqwt.tmall.com印刷:河北华商印刷有限公司版权声明版次:2022年3月第1版未经出版人事先书面印次:2022年3月第1次印刷许可,对本出版物的任何部开本:880×12301/32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字数:210千字印张:10复制或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京权图字:01-2020-5050复印、录制、录音,或通过书号:ISBN978-7-5153-6453-7任何数据库、在线信息、数定价:59.00元字化产品或可检索的系统。中青版图书,版权所有,盗版必究赞美之辞“作为全世界收入最高的文案人员之一,我打开这本书时,认为这会是一个加以抨击的好机会。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吉姆提供了一本宝藏式的实操手册,将关于文案所有的基本原则、真正开展文案创作时需要的所有技巧和资源,再加上真实有趣的行动步骤案例娓娓道来,让我们每个人在读完之后,都能够立刻写出完美的文案一无论你原先的水平如何。吉姆要是10年前就出版这本书该多好!我就不用等待漫长的10年,才看到这本堪称文案圣经的超值大作了!”一德纳·德里克斯,畅销书作家“吉姆·爱德华兹又成功了!对所有想要切中要害地掌握文案的人来说,本书是必备之作。无论你的写作水平如何,本书都能够帮助你精雕细琢文案。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满满都是干货。凭借数十年战无不胜的销售经验,吉姆成为了最了解如何让客户掏钱消费的人。因此,赶紧下单订购吧,你一定会回过头感谢自己这个明智的决定!”一凯瑟琳·盖奇,商业战略家、作家、演讲者、网站创始人003COPYWRITINGSECRETS“好的文案,是我们每个人可以学习和利用的一个最伟大的杠杆技能…好的文案,使你可以无需亲临现场进行销售,也可以实现24/7的销售效果。我告诉每一个企业家,投资和提升文案的写作能力绝对有必要。而这是一本文案的完美入门指南,让你可以迅速抢占先机、占领制高点。”一亚尼克·西尔弗,企业家、作家“哇!这是一本完美的文案指导手册,这样的文案可以让你的产品销量爆增。无论你处于文案写作学习的哪个阶段,无论你认为自己是专业的文案创作者,还是从未写过一个字来销售东西的文案小白,这本书都能够为你提供生动有趣的文案写作小知识、小技巧、小技术,并帮助你全面提升文案的创作水平。这本书是我每次坐下来创作文案时,都会从书架上取下来用作参考的一本书,因为它真的很重要。”一费利西亚·J.斯莱特里,文案创作者004···试读结束···...

    2022-08-31 文案短句干净治愈 文案狗

  •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备考中级会计勇敢面对考试,努力学习,积极学习,一点一滴积累,争取获得尽快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以下是被考生公认为中级会计考试难度最高的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内容。快来按照本文内容准备考试吧!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速学!【知识点】使用权限资产后续计量强gt[章节]第16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内容导航]1.测量依据2.使用权资产折旧3.使用权资产减值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衡量(1)衡量依据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使用权资产以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金额计量。承租人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2)使用权资产折旧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折旧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从租赁期开始的月份开始计提折旧。如果当月确实难以计提折旧,为方便实际操作,企业也可以选择从租赁期开始的次月起计提折旧。相同的折旧政策。计提的折旧金额,按照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承租人应根据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模式作出决定。一般而言,承租人应对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其他折旧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使用权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其他折旧方法。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计提折旧在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项的,在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折旧期的选择:租赁期届满取得资产所有权的,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按照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与租赁期和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孰低计提折旧。(3)使用权资产减值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出的减值进行会计处理损失。(1)使用权资产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金额)(2)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3)承租人按照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9 中级会计所有者权益 中级财务会计所有者权益

  •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一个人必须努力工作才能取得成就。要想考取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考生只能努力学习!以下是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考生可以快速拿到手,抓紧时间准备考试!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速学!【知识点】使用权限资产初始计量强gt[章节]第16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内容导航]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测量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此费用包括以下四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优惠)+初始直接成本+修复成本(现值)lt/gt(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借款: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确认的财务费用贷方:租赁负债-租赁付款(2)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有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的相关金额。借款:使用权资产贷款:预付款[在租赁期开始日期之前支付的租赁款(扣除已享受的租赁优惠)](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借款:使用权资产贷款: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成本计算)(4)承租人预计拆除、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的费用。上述成本为生产存货所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借款:使用权资产贷款:预计负债(以拆除、拆除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点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约定的状态的预计成本的现值)对于上述第(4)项的成本,承租人可能有义务在租赁期开始日支付上述成本,也可能有义务在特定期限内使用标的资产.承租人在有义务承担这些费用时,将这些费用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但是,承租人在一定期间内因使用使用权资产生产存货而发生的上述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处理.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上述费用的支付义务。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8 中级会计所有者权益 中级财务会计所有者权益

  • 宅基地使用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经济法是中级会计考试中相对简单的一门科目,很多考生在备考时往往会忽略这门科目。学习方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东澳会计在线特整理了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帮助考生高效备考,同时提醒考生不要忽视学科的学习。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lttroggt宅基地使用权lt/troggtgtl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1.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设施的免费、永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坚持“一房一房”的原则。2.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即不得出售、赠与、投资、抵押。作为例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着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继承和转让。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5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 建设用地使用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渴望登上山顶的登山者不会陶醉于沿途的足迹。想考取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不会陷入备考的困境。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路,但既然大家都做出了选择,那就要坚持不懈,争取顺利通过考试.,让你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济法》知识点。您可以快速检查并努力学习!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ltrgt[知识点]gtlttroggt建设用地使用权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1.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房的商业用地,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预定用地人的,应当采取招拍挂等公开招标方式出让。2.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具权属证书。3.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转让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效条件。4.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长出让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70年;(2)50年工业用地;(3)50年教育、科技、文化、健康和体育用地;(4)40年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土地;(5)50年综合或其他土地使用。5.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6.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展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7.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依法对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进行补偿,并退还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应的转会费。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4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知识点思维导图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最可怕的敌人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现在开始认真对待考试,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使用权资产的后续测量[Sectio]第14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处理【知识点】后续测量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后续测量1.衡量基础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使用权资产以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金额计量。承租人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承租人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折旧规定,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起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从租赁期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如果当月确实难以折旧,为方便实际操作,企业也可以选择从租赁期的次月开始折旧。使用权资产适用相同的折旧政策。计提的折旧金额,按照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承租人应根据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模式作出决定。通常,承租人按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其他折旧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使用权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其他折旧方法。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计提折旧在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项的,在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提示:折旧期的选择:租赁期届满取得资产所有权的,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按照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与租赁期和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孰低计提折旧。3、使用权资产减值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出的减值进行会计处理损失。(1)使用权资产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金额)(2)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可转回。(3)承租人按照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4、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及其预计修复费用的会计处理承租人为拆除、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规定的状态预计将发生的费用,分别为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否则为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承租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因生产存货而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预计修复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确认和确认。企业第13号——意外事件”计量。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试听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试轻一的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开新课!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Blakagt时间从8月26日至28日。如果你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03 所有权知识点 专利权的知识点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付出才会有回报,坚持才会成功,做一个勤奋积极的人。CPA基础会计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测量[Sectio]第14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处理【知识点】初步测量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测量资产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以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此费用包括以下四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优惠)+初始直接成本+恢复成本(现值)(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借用: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贷方:租赁责任——租赁付款(2)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款;有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的相关金额。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方:预付款[在租赁期开始日期之前支付的租赁款(扣除已享受的租赁奖励)](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方:银行存款(按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预计将承担拆除、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点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约定状态的费用在租赁条款。上述费用为存货的生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款:预计负债(根据预期发生的情况是拆除和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的场地,或恢复租赁资产以租赁条款约定的状态等成本的现值)关于上述第(4)项的费用,承租人可能有义务在租赁期开始日支付上述费用,也可能因标的资产在特定时期内的使用。承担相关义务。承租人在有义务承担这些费用时,将这些费用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但是,承租人在一定期间内因使用使用权资产生产存货而发生的上述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处理.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上述费用的支付义务。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可能在租赁期开始前发生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经济交易或事件。例如,租赁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资产必须经过建造或重新设计后才能供承租人使用;根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租人需要支付与该资产的建造或设计有关的费用。承租人发生与标的资产的建造或设计相关的费用的,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与标的资产的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不包括承租人为取得标的资产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无论何时支付,均属于租赁付款额。制成。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lt/gt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开新课!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如果你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5-2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CPAagt经济法考试准备进行中,经济法知识点复杂,记忆中容易混淆!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学科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注意准备经济法考试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Sectio]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六单元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1.无偿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2.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下列用途确定最长出让年限:(1)70年住宅用地;(2)50年工业用地;(3)50年用于教育、技术、文化、健康和体育的土地;(4)40年的商业、旅游、娱乐用地;(5)50年用于综合或其他土地利用。3.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续展费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展的,依法办理。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说明: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不迟于届满日前1年申请续期,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开垦土地外,应予以批准。批准续展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不申请续期,或者按照前款规定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由国家免费提供。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风格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准备过程艰难,需要毅力!准备考试的路上,我会有东奥陪着。希望能帮助您顺利过关!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5-14 中考化学必考知识点2022年 政治中考必考的知识点2022年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CPAagt经济法考试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经济法考试更多的是考查考生的理解和记忆能力!因此,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学科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注意准备经济法考试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Sectio]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六单元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交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当事人应当订立相应的书面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出让的,受让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的。4.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应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按照出让合同全部缴纳,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如为房屋建设项目,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其他建设用地情况;(3)房产过户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agt风格alig:ceter"gt1647855223950074389_00"gt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郭守杰老师:解读经济法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新班迎新班开课啦!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年“EayPa®”系列丛书来了!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准备过程艰难,需要毅力!准备考试的路上,我会有东奥陪着。希望能帮助您顺利过关!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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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CPA正在准备经济法考试,相信各位考生,你们在学业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要骄傲,只有不断前行,才能成功!小编整理了经济法学科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注意,准备经济法考试需要时间,那就和小编一起学习吧!推荐阅读:ltatarget="_lak"gt2022年CPA《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ltatarget="_lak"tyle="fot-family:a-erifwhite-ace:ormal"gt学习计划强gt|思维导图|21道年度考题|2022年基础课程lt/agt|EayPa®热卖ltgt【内容导航】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立【章节】第三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六单元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登记确定。2.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转让或者划拨的方式设立。3.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需要,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和军队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性用地;(3)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使用的其他土地。4.用于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拍卖、招标或者相互协商的方式转让。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等商业用地,同一土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人的,应当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强gt不能采用拍卖或者招标方式的,可以采用相互协商的方式。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gt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ltgt试试看

    2022-05-08 知识点 梗 知识点 高一中外历史纲要下知识点必修

  • 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使用权资产

    我们一起来学习2022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使用权资产。本考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非流动资产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内容。【内容导航】1.概述2.科目设置3.初始计量4.后续计量【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高频考点】使用权资产...

    2022-04-11 初级会计实务 使用权资产在第几页 初级会计实务使用权资产

  •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交什么税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9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交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确定不含增值税收入总额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3.计算增值额4.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5.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6.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契税征收管理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5 契税的应纳税额 契税应纳税所得额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7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两种:出让和划拨。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 土地使用权谁批准

  • 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的规定

    东奥注册会计师2021-12-2216:09:08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税率为9%。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两种:出让和划拨。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的规定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2022-04-04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所有权转让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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