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证实务 第5版》周树玲,郝冠军主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时间: 2023-10-18 22:24:18  0 epub epub 外贸单证实务

图书名称:《外贸单证实务 第5版》

【作 者】周树玲,郝冠军主编
【丛书名】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页 数】 282
【出版社】 北京: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2021.09
【ISBN号】978-7-5663-2287-6
【价 格】56.00
【分 类】进出口贸易-原始凭证-中等专业学校-教材-汉、英
【参考文献】 周树玲,郝冠军主编. 外贸单证实务 第5版. 北京: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21.09.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外贸单证实务 第5版》内容提要:

《外贸单证实务 第5版》内容试读

第一章

【导读】

本章解释了单证工作在进出口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通过学习,应了解单证的种类及单证在整个业务中的流转,掌握出口单证业务的基本要求

出口单证是指在出口贸易中使用的各种单据和证书。进出口贸易合同签订后,企业凭借单证来办理货物的交付与收款。出口单证贯穿于企业对出口产品的备货、出入境检验检疫、租船订舱、报关保险、结汇等出口业务的全过程中。可以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单证缮制、组合及运行,因而单证工作是否有效会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在出口业务中,单证工作具有工作量大、任务繁杂、时间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

单证工作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的。在货币没有出现前,买卖双方只能进行“易货交易”,即以货换货。货币发明后,在债务的清偿方面出现了“现金结算”,但在国际贸易中,现金结算方式存在不安全、不方便等较大弊端。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非现金结算”方式应运而生。首先,是用于国际结算的各种票据的产生。其次,随着航海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海运提单从一般的货物收据演变成为能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可转让的凭证,使得国际贸易货物单据化成为可能,即商品买卖可以通过单据交换来实现。尤其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交单意味着交货,而买方也是凭单据付款。在其他交货方式下,买卖双方的货物交接和货款交付也需要通过各种单据来完成。单据与货款的对流原则已成为国际贸易中商品买卖支付的一般原则,因而单据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中介作用,单证工作也成为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业务环节。

第一节出口单证的含义与单证工作的地位

一、出口单证是卖方收汇的基础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买卖,在实际业务中主要表现为单据的买卖。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在履行付款义务时所依据的是单据而不是与之有关的货物。只要出口人所提交的单据符

1

合信用证规定,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抑或根本没能到达买方,银行也一样承担付款责任:反之,即使货物完好无缺地到达买方,而单、单或单、证不一致,银行也同样可以拒付货款。《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①第五条明确规定:“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第七条规定:“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第八条同样规定:“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保兑行,或提交给其他任何指定银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保兑行必须承付或议付。”因此,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正确是银行付款的先决条件。

在托收②方式下,进口商也是凭必要的和符合买卖合同规定的单据付款,若单据不符合合同要求,也有可能被进口商借故拒付。因此,正确地缮制出口单证是卖方安全收汇的基础和保证。

二、出口单证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手段

买卖合同的履行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即卖方交货与买方付款。而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于买卖双方相隔遥远,在大多数情况下,货物与货款的对流并非直接进行,而必须通过单证来作为交换的手段。正如国际贸易专家施米托夫在《出口贸易》一书中所述:“从商业观点来

看,可以说CF合同的目的不是货物本身,而是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的买卖。”国际贸易中使用

的单证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具有货物的属性,它们有的代表货物的所有权(如海运提单):有的说明所交货物的详情(如商业发票):有的为货物出口国提供必要的证件(如出口许可证):有的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灾害和损失承担风险(如保险单)。另一类具有货币的属性,它们有的直接代表货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有的为货款的支付做出承诺或做出有条件的保证(如信用证、银行保函等)。各种单证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它们的签发、组合、交换和应用反映合同履行的进程,也反映买卖双方权责的发生、转移和终止。因此,出口单证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手段。

三、单证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惯例

出口单证既有法定文件又有商业文件,是我国国有外贸企业和国家机关签发的有效凭证,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国家,体现我国的外贸方针和政策,因而必须符合我国有关外贸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如出口许可证关系到国家对不同出口商品的不同管理做法,有时也可

能会涉及两国之间的贸易协定:G$P产地证是进口国海关核定进口商品的原产地,作为减

免关税的依据:一般产地证为进口国核定商品原产地,为海关征收差别待遇关税提供依据:海关发票是供进口国海关核定进口商品是否属于倾销,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及征收差别待遇关税的依据。

出口单证既然用于收汇,就必须在国外流通,在发生纠纷时又常常是处理争议的依据。因此,出口单证必须符合进口国有关法律、法规、惯例和有关国际惯例的要求。如票上出票的地点就涉及汇票产生争议时适用的法律问题;各种单据的签发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的要求等。

①《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600。

②参见《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

2

四、单证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

单证工作贯穿于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在合同履行的不同阶段,都会有相应的单证出具、组合和流通。合同内容、信用证条款、货源安排、检验检疫、租船订舱、报关保险、交单议付等出口业务管理问题,都集中在单证上反映出来。单证工作还涉及业务工作管理中很多具体的问题,因此出口企业必须认真及时地处理单据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保证及时足额收汇。

五、单证工作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

单证工作是出口企业经营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单证工作的好坏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如果强化制单和审单工作,提高单证质量,就会减少单证工作的差错,就能在完成出口任务的同时,使得企业的利益有了可靠的保障,还可以增收节支,加速资金周转,为国家多创造外汇;若单证质量不过关,制单、审单时粗心大意,轻则给企业收汇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重则会给企业和国家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进而影响企业自身的声誉。

第二节出口单据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的交易主要是通过单证的出立和交换来完成的。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卖方都必须按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提供买方或银行所需要的单证。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单证很多,而且每一笔交易所需要的单证也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可以划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资金单据(Financial Documents)

主要用于货款的收取,具有货币的属性。

l.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

2.本票(Promissory Note)

3.支票(Cheque/Check)

第二类: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

1.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2.重量单/磅码单(Weight List/Weight Memo)

3.装箱单据(Packing Documents)常见的有:

(l)装箱单(Packing List/Packing Slip)

(2)包装提要(Packing Summary)

(3)包装说明(Packing Specification)

(4)详细装箱单(Detailed Packing List)

(5)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

(6)花色搭配单(Assortment List)

4.保险单/保险凭证(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e)

5.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常见的有:

3

(1)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2)铁路运单(Railway Bill)

(3)承运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

(4)航空运单(Air Waybill)

(5)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

(6)联合运输单据(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CTD或C.T.B/L)

(7)不可转让海运单(Sea Waybill)

第三类:官方单据(Official Documents)

是指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签发的各种证件。l1.商检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2.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3.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4.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

5.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

6.领事产地证(Consular Certificate of Origin)

第四类:其他证明(Other Certificates)

常见的有:

l.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2.电抄(Copy of Cable/Telex/Fax)

3.船籍证明(Certificate of Vessel's Nationality)

4.航运路线证明(Itinerary Certificate)

5.船长收据(Captain's Receipt)

6.运费收据(Freight Receipt)

7.各种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

第五类:根据我国海关符合目前电子报关要求,填写新的单据。

1.预配舱单(56号令CTS预配舱单)

2.新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

第六类:根据进口国海关要求的各种单据。

l.美国仓单系统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

2.美国进口安全申报ISF(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第三节出口单证的基本要求

出口单证工作的总要求是“四个一致”,即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货一致、单同一致。单单一致、单证一致是信用证业务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是卖方安全收汇的保障,但在实际业务中,卖方还必须做到单据与所交的货物一致,以及单据与货物买卖合同相一致。

单证制作原则上应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

4

一、正确

正确是出口单证的前提和核心,单证不正确就不能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在信用证支付

方式下,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是制单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规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进行承付或议付。而相符交单是指与信用证条款、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因此,单证工作首先要做到三个符合:符合信用证条

款要求、符合UCP600要求、符合国际标准银行实务要求。此外,单证制作还要符合进口国

有关法令和规定。在跟单托收业务中,虽然对单据正确性的要求不像信用证业务要求那样严格,但如不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也可能被进口商借故拒付货款或延期付款。

二、完整

单证的完整性是构成单证合法性的重要条件之一。它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议付单据应该是一整套单据,而不是某一种单据

在信用证业务下,进口商需要哪些单据,每种单据各需多少份,一般都在信用证中标明。出口商只有按规定提交全部合格单据,开证行才保证付款。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进口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越来越多,除商业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保险单、产地证等主要单据外,还要有各种附属证明及办理有关事项的收据,如各种受益人证明、船公司的船龄证明、船级证明、装船通知的副本、寄单的邮局收据等,这些单据都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和事先联系才能取得。因此,在制单、审单的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及时催办,以防遗漏或误期,以保证全套单据的完整。

(二)每一种单据本身内容必须完备

任何单证都有其特定的作用,而这些特定的作用又是通过其特定的格式、项目、内容、文字、签章等表现出来的。如果格式使用不当、项目漏填、内容不完整、文字不通、签章不全,就不能构成一份有效的文件,也就不能被银行接受。如进口国海关须用进口国本国制定的固定格式的海关发票而出口方没有使用、单据上须要背书的没有背书、更改处须加盖更正章的没有加盖等,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在实际业务中曾经出现过商业发票因漏打贸易术语,海运提单因漏打运费支付项目而遭拒付。

三、及时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单证的时间性很强,单证工作的及时性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出单及时

各种单证都要有一个适当的出单日期。例如:提单的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期限:保险单和商检证书的日期不得迟于提单的日期;装船通知书必须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发出等。同时还应注意各种单证之间日期不能相互矛盾。如果这些日期错了,同样会造成单证不符。

(二)结汇及时

单据制好后,应在信用证的到期日和交单期届满之前送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争取

5

早日结汇。

四、简明

单据内容应按信用证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填制,力求简明,力戒烦琐。简化单证不仅可

以减少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单证质量。为简化单证,UCP600第14条

f款规定:“除商业发票外,其他单据中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的描述,如果有的话,可使用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不矛盾的概括性用语。”如棉布床单,除商业发票外,除非信用证另有具体规定,在提单、保险单等单据中的货名栏内,都可使用“Cotton Piece Goods”棉布类这一统称。

五、整洁

单据的布局要美观、大方,其格式的设计和缮制应力求标准化和规范化。如果说正确和完整是单证的内在质量,那么整洁则是单证的外观质量。单证的外观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和一个企业的业务水平。一些重要的单据,如提单、汇票等的金额、数量、件数、重量等主要项目,一般不宜更改。各种单证的更改都应有一个限制点,不允许在一份单子上做多处改动,否则容易产生错觉,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节出口合同履行中单据的操作流转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就进入了合同的履行阶段。如果以CF条件成交、L/C方式支付,

合同的履行主要经过以下一些环节:备货、落实信用证、租船订舱、报关保险、制单、审单、结汇等。

一、合同履行中单据的操作流转

出口业务履行工作首先要落实货、证、船三者的衔接。先要按照合同规定对外催开信用证,对内抓紧备货,达到货、证俱全的要求。货要求做到质量、数量合格、包装完好并且符合合同及信用证的要求:证应该是经过审核,符合合同规定并可以接受的信用证。货、证齐全还应与适当的运输工具相结合,才能具备出口条件,这也是单证工作的前提。

(一)缮制发货凭证

货、证俱全后,应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和工厂提供的交货单缮制发货凭证即出仓单(向仓库或工厂提货的凭证)。

(二)缮制商业发票及装箱单

出口企业在收到信用证进行审核无误后,即可根据信用证缮制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商业发票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单据,因而在缮制时应格外细心,否则可能会造成一连串单据出错。装箱单是商业发票的补充文件,一般紧接商业发票后缮制。在缮制好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后,企业即可办理检验检疫、租船订舱、报关保险等事项。

6

···试读结束···

  •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上内容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本站内容来自网络收集整理或网友投稿,所提供的下载链接也是站外链接,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个小时之内,从您的设备中彻底删除上述内容。如果您喜欢该程序和内容,请支持正版!我们非常重视版权问题,如有侵权请邮件与我们联系处理。敬请谅解!邮箱:121671486@qq.com,微信:diqiuren010101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