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融学》李光洲,黄鑫编著|(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时间: 2022-10-19 20:32:59  104 epub epub 编著

图书名称:《公司金融学》

【作 者】李光洲,黄鑫编著
【丛书名】“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金
【页 数】 417
【出版社】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 2019.03
【ISBN号】978-7-5429-6049-8
【价 格】39.00
【分 类】公司-金融学-高等学校-教材
【参考文献】 李光洲,黄鑫编著. 公司金融学.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19.03.

图书封面:

图书目录:

《公司金融学》内容提要:

本书内容包括公司金融学的理论与实务,涉及公司如何有效地利用各种融资渠道,获得最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公司金融学出版已超过5年,重印时只修改了个别错别字,没有对内容做较大修改,故本次要对相关章节进行删改和调整,并且补充新案例、专栏和各章习题等。

《公司金融学》内容试读

第一章公司金融导论

学习目标

1.了解企业组织形式,掌握公司制及其特征

2.公司治理中的代理问题、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及其表现

3.了解公司金融的目标及原则

4.了解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其主要金融工具

5.了解主要金融中介机构及其功能

能力目标

1.能够采取恰当措施降低公司代理成本2。能够避免选择不恰当的目标而带来损失

3.能够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金融工具4,能够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金融业务

案例导入

母鸡喻

张维迎教授在《产权、信誉与政府》这本书中,将企业比喻成一只会下蛋的母鸡来说明委托代理问题。一只鸡在你的手里一天只下一个蛋,在人家手中一天能下两个蛋,那么最好把鸡交给别人养,但是委托别人养鸡又要防范这个人会偷偷地妙鸡蛋吃,若难以避免他要炒鸡蛋吃,那一天也不要超过一个,否则不如自己去养。

如果是你,你会怎样养你的这只鸡呢?

公司制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两权分离,分离的结果是专业分工一比较优势的发挥和代理成本的产生。

本章将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企业组织形式的特点,比较它们之间的优点和缺点;公司金融的整体目标、分步目标和原则;与公司金融密切相关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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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学

和金融机构,包括各类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各类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国际金融机构。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掌握公司金融的一些基本知识。

第一节企业的组织形式

所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或劳务生产和经营的经济组织。企业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最常见的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组织形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是归个人(业主)所有的企业,也称业主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企业所有者(业主)的个人财产无法相分离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开业简便,法律适用简单

(2)组织形式简单,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统一的,企业的业主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

(3)企业不承担企业所得税,只有企业业主承担个人所得税,故不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4)由于企业的财产无法与企业业主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故法律规定企业业主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企业寿命受到业主的寿命和变动的制约,故不能够长久存在。

(6)企业的建立、关闭、经营和管理受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制约比较小,比较灵活,自主权充分且财务不公开。

(7)企业资金来源有限,所以一般个人独资企业规模较小、发展缓慢。

二、合伙企业

所谓合伙企业(partnership)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是业主多于一人;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可以是投人货币、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或劳务等多种形式。合伙企业又分为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特点类似于个人独资企业。在一般合伙企业中,各个合伙人都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的行为都代表合伙企业而不是个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合伙人只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要求必须至少有一个

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的名字不能在合伙企业名称中出现;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合伙企业除有类似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外,还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即所有一般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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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金融导论

人都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使合伙人对风险控制格外关心,对自己的行为非常负责。因此,在一些对信誉要求比较高的行业中常常存在合伙企业,而且规模可以很大,如一些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险企业及医生的诊所等常采用这种形式。

三、公司制企业(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corporation)是依据一国公司法组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法律上称为“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法人必须依法设立,法人组织设立的目的和宗旨,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并且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法人赖以存在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必须有公司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特定化的标志:组织机构是管理法人的事务、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是法人从事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的地方。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必须以其自己的意志从事活动,并且以其支配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的特点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是资合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依附于业主,合伙企业依附于合伙人,当业主或合伙人发生变动时,这两类企业就要发生变动,因此,其组织常常是不稳定的,这类企业称为人合企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股东或所有者完成出资,公司一经成立,就独立于所有者和股东而单独存在,股东和所有者的变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存在,因此称为资合企业。公司的组织形式因而更稳定,存续期间更长。

2.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业主、合伙人以自己所拥有的全部私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仅以自己的出资或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公司的终极所有权属于股东,法人财产所有权属于公司法人。公司资产变动处置与股东转让股权的活动分离,所有权属于股东,而经营权则委托董事会和经营者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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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学

4.易于筹集资金

公司的所有权体现为数额众多的股份或股票,不但使投资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分享公司所有权,而且有利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筹集资金,并无须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司的财务公开,因此有利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募集资金。

5.所有权具有流动性

公司的产权可以转让,即公司所有权的转移可以通过股票或股份的转让来实现。这

一点显然基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股票市场的高度发达,使投资者在随时变现其所持有的股票的同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6.具有永恒存续期

公司除非破产或被兼并或依照公司章程自动终止外,具有无限生命。这是公司作为资合企业的优点。这种存在的连续性使得公司具有很好的经营稳定性,这对公司的投资,尤其是筹资活动是十分有利的。

7.专家经营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客观上决定了公司经营的专业性。股东委托专业的经营者一经理层对公司经营进行管理,这有利于专业分工和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8.双重征税

公司作为法人要缴纳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股东从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中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存在双重课税问题,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这个问题。

9.代理问题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一方面因为专业分工和专家经营可以为公司带来利益;另一方面也易产生代理问题,即公司中高层经理人员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在某种程度上牺牲股东的利益,存在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和逆向选择(reverse selection)行为,如借工作的借口乱花股东的钱,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求进取,甚至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欺诈股东。股东用来监督和激励管理者的成本被称为“代理成本”(agency costs)。本书将用专门章节对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问题进行探讨

延伸阅读1-1

股东付出的可怕的代理成本

安然事件

美国安然(Eron)公司曾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务公司之一,曾名列《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的第七名,资产总额达498亿美元,总市值约700亿美元,自称全球领先企业。然而,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由于虚报近6亿美元的盈余和掩盖10亿多美元巨额债务的问题彻底暴露,安然公司不得不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规定,突然向纽约南区联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该案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宗破产案。

安然公司股价在1997年时只有每股17美元,2000年8月最高时曾达到每股90美

第一章公司金融导论

元,在美国证交会开始调查该公司做假账行为的消息公布后,安然的股价一度跌至每股25美分,变成了无人问津的“垃圾股”,使得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及公司员工损失了数百亿美元。

然而,在此之前,安然公司29名高级主管偷偷抛售股票却获得了11亿美元巨额利润。安然公司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破产法院递交的一份财务文件显示,在2001年12月2日申请破产保护前的一年时间里,安然公司向其144位高层管理人士发放了约7.44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其中公司前任董事长肯尼思·莱一人就拿走了1,526亿美元。这些为“挽留”公司头面人物而“牺牲”的巨额资金在美国金融史上空前绝后。

最早站出来揭露安然财务问题的安然公司副总裁沃特金斯说,该公司前董事长肯尼思·莱和董事会都受到了该公司高级主管的蒙骗。

沃特金斯作为证人出席了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负责调查和监督的小组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她说,前安然首席执行官斯基林、前首席财务官员法斯托、负责审计的安达信公司和负责法律的文森·埃尔公司在财务问题上合伙欺骗了莱和董事会,使莱当时无法了解公司问题的严重程度。

职业判断1-1

道德风险

由于股东聘请的经营者的目标与股东的目标往往不一致,由此常常产生一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包括增长报酬、增加闲暇时间、避免风险和权力扩张等,因此会导致在公司经营中出现贡献不足、过度投资(热炒项目)、采取防御性战略避免被董事会罢免或者被别人取代,甚至出现谋私或寻租行为,这些行为损害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10.财务公开

针对公司股份流动性特征,特别是对上市公司(public company),要求必须按规定公开财务报表并且对经营状况做更多的披露。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liability limited company.)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如下:

(1)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典型的“资合公司”(相对于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人合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

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不公开发行股票,由股东协商确定各自的出资额。《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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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学

号和核发日期等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3)公司股份不能随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股东通常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stock limited company)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如下:

(1)股东的债务责任仅限于其投入的资本额。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也属典型的“资合公司”。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是由于我国现行股票发行制度要求公司成立一段时间后才能公开上市发行股票,这事实上否定了募集设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

(2)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的管理决策机构一董事会,董事会任命的经理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并负责公司日常事务。股东虽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间接控制。

(3)只要符合一国制定的上市条件和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且发行的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我国《公司法》第五章第一百二十五条至第一百四十五条详细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股份转让条款。

股份流动性的特征使得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东人数众多、资本来源广泛、经营规模庞大等特点,并极大地提高了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

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还有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两种形式。对于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对于两合公司,由于其由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和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成,而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界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因此,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均不适用我国的《公司法》。

(四)母公司和子公司

公司可以按照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分为母公司与子公司。在

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公司的股份已经达到控股程度时,无论其是否直接掌握被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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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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