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16版》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家组编|(epub+azw3+mobi+pdf)电子书下载

图书名称:《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16版》

【作 者】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家组编
【丛书名】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页 数】 354
【出版社】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 2016.04
【ISBN号】978-7-5049-8310-7
【价 格】29.90
【分 类】证券法-中国-资格考核-自学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 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家组编. 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16版.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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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16版》内容提要:

《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16版》内容试读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大纲要求】

内容

程度

1.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

熟悉

2.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了解

【知识解读】

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如《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性规则,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20年中,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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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一)法律

我国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行政法规

我国现行的证券市场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

(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规定,制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6年9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第18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办法先后分别于2010年10月、2012年5月、2013年10月、2014年3月和2015年11月进行过5次修订,目前执行的是根据2015年11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第1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修订后的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含中小板)的发行与上市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规定,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6年5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该办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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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15年11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第1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施行的是修订后的办法。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1月21日经第24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运行了5年,2014年2月11日,中国证监会第2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自2014年5月14日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废止。2015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第1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施行的是修订后的办法。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办法于2006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第19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30日起施行。

4.《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规定于2006年3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第17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

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可见其禁入的是“从事证券业务”和“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随着新三板的逐步扩容,需将“不得担任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纳入禁入规定,2015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第79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进行修订,自2015年6月22日起施行。根据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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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四)行业自律性规则

1.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则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其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自律性规则主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

2.证券业协会自律性规则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自律性规则主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等。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国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由其制定的自律性规则主要有《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登记存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

第二节公司法

本节内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进行规范,《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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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前施行的是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第三次修正后的《公司法》。

【大纲要求】

内容

程度

(1)公司的种类

掌握

(2)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

熟悉

(3)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

熟悉

(4)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熟悉

1.一般规定

(5)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

了解

(6)公司章程的内容

了解

(7)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

熟悉

(8)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枚利的规定

熟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了解

(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了解

2.有限责任公司的(3)一人有限及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了解

设立及组织机构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熟悉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

熟悉

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

4.股份有限公司的(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

掌握

设立和组织机构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熟悉

5.股份有限公司的(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熟悉

股份发行和转让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熟悉

6.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了解

7.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掌握

8.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

了解

9.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

10.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

熟悉

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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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知识解读】

一、一般规定

说明:本部分内容对应《公司法》第一章“总则”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的种类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总结】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者之间可以互相变更,且必须符合变更后公司种类的条件。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总结】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额或认购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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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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