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7-07 09:00:10  20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2022

皖注协[2022]4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全面反映和科学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水平,根据《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皖监协[2022]2022号)的规定。 37)、2022年省厅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1、综合评价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经安徽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包括外省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办法》第四条规定,不被允许参加综合评价的企业除外。

2、审查材料

《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自评表》,以及指定类型的证明或说明材料。

3、填写要求

各事务所必须高度重视,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事务所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 各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完整填写《自我评估表》各项指标及联系方式,并依序附上具体证明或说明材料。填写的资料或相关证明或说明不支持的事项将不予受理。

(2)本次综合评价信息以2021年12月31日的信息为准。综合评价指标所涉及的数据和分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3)省内其他省级办事处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与综合评价。省级办事处在省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由总行合并申报。

(4)鉴于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管理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尚未实施,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执行董事,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综合管理”指标评分方式进行调整,按规定提交公司综合管理自评报告,加4分;如果公司同意在省针灸协会官网综合评价栏目中公布自评报告的基本情况,加2分。自评报告的具体要求:根据基本情况(典型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结构准备; 1500字以内,可附1-2张照片,用数据说话,用案例呈现;本人电话号码及是否同意以适当方式公开等信息,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5)请于7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省针灸学会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自我评估表》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xls格式)发送至abzxjgb@sina.cn,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密封后提交纸质版。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廷康,电话:0551-68150380。

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大厦1904室。

 

附件: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自评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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