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展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7-04 03:05:05  58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 高级会计师

广西关于开展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已发布。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审核时间为6月28日8:00至9月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广西关于开展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各市职改办、会计系职改办、自治区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办)、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智办[2022]19号) ,结合我区会计职称评价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全区会计系高级(含高级、高级)职称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声明的范围和对象

在广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干部》集团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高级职称考核条件的通知(桂智办[2022]2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后)有相应职称申请条件的,可按要求申请职称。

(1) 高级会计师。

1、参加2020年和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成绩证书者;

2、参加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取得自治区级及格且未申请2021年会计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

(2) 高级会计师。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并遵守《通知》的人员。

(3)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报。

1、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职称。职业技术人员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参加职称评审;

2、除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外,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罚期间被记过以上的;

4、已被有关部门查处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尚在处罚影响期内的;

5、记录在标题审查完整性档案中,仍然记录截止日期。

如在申请后出现上述情况,评估结果将不予确认。

2、申请审核要求

(一)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业成绩、例外申报,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的工作经历和身份,由各级陪审团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与社保部门核对的方式进行核实。学历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实。在教育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等相关材料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档案核查材料或学历。

(三)申请人应当完成会计行业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会计行业继续教育应于2021年完成继续教育,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服务大厅进行确认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应完成2022年公共学科学科学习和考试任务,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 net/) 注册专业科目时间。

完成继续教育(包括公共和专业科目)是推荐的重要参考条件。

(4) 私营企业申请人原则上应在申请人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月份)有个人社保缴费记录,申请人工作经历应符合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变更的,应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由各级陪审团职改办核实。审核中发现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会计系专业改革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定管理服务》(贵人社规[2021]11号)第四十九条规定了查处。

(5) 申请例外申报的,申请人应在申报前向会计系职改办提供符合例外条件的材料,并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6)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要正确填写。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导致相关材料无法查询或核实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后果。原姓名、身份证件发生异常变化,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姓名、身份证件与填写的姓名、身份证件不一致的,户口簿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提供。个人信息页等相关资料。

3、申报方式及送审方式

(一)2022年广西会计系高级职称评审及申请使用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网上版申请系统。 /) 报告。具体申请流程及操作方法请参考网上申请系统“帮助中心”,申请人可在线查询职称申请进度。申请过程中,如有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13、

(2)申报人应当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请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请人参与评审。申请人的人事、劳动关系如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过档案保管,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报后,可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基层单位的考核推荐意见。

(三)私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贵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办法申请职称。

(4)外省直驻广西单位或企业在广西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单位统一渠道申报职称(系统)。确需参加我区会计职称评审或委托我区进行评审的,由中央直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授权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模板见附件1,附件2),按照我区职称评审相关要求申请评审。

(5)专业技术人员同年只能申请和复审一个同级职称。同一年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当年的所有评价结果均作废。

4、申报和提交审查的程序和要求

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贵人社条例[2021]第20条规定的审查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推荐。 11 文件。

(一)符合《通知》规定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如实填写并上传材料,并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对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和责任。申请人完成信息报送和材料报送后,由申请人负责申请材料审核的单位和各级职改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提交材料。 《会计系高级职称量化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中“必备硬件材料”中缺少一项的,申请材料不报单位审核和推荐。因上传材料遗漏、错报或未能将上传的资料放置在指定地点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组织审查和审查。审计推荐单位应当明确审计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计责任。对申请人的学历、任职资格、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作品,由评审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然后如实填写评审结果在申请系统中。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对申请高级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信前组织面试和答辩,并在面试和答辩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本单位的约谈和答辩专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邀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约谈和答辩推荐。

(3) 内部公告。各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公开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情况和申请材料。公示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名单(姓名、学历、现职称及取得时间、申请资格名称、申请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成绩及论文作品等申请材料.公示结束后,申请人申报情况和申报材料发生变化的,各单位应当补充公告。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公示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4) 组织推荐。各单位认真审查,按照审查程序组织审议推荐,提出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对经审议通过且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并从“思想品德、工作业绩、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评价,推荐意见应当明确是否同意该推荐。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审查推荐组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的推荐意见,或者有其他不适合推荐情形的,单位不予推荐。

申请人无需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人近五年的年度考核情况。

(5) 主管部门审查。单位主管部门应当依职权指导、监督、审查和纠正本单位的审查推荐工作,加强对单位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报送材料规范的审查,并承担审查责任。

(六)各级职改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不符合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推荐推荐等申请材料,应提交评审团审核。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系职改办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需要补充的内容,并明确补充材料的时限.逾期不补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强对参评材料的审核和审核。在审查申请和评估材料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有关职改部门应当报请申请人所在单位重新审查。核实并索取证明材料。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个人和单位纳入失信档案,作为陪审团审查的重要参考。申请材料经查实不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名单报自治区就业改革办公室备案。上述行为均记录在职称审查诚信档案中,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备案期限为3年,备案期内不得申报。

(八)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核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九)落实决策咨询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决策咨询信息转换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办公室或自治区办公厅信息办公室下发的采纳通知为准政府。

(十)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和个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委员会所在地的职改部门反映或反映。举报或者举报材料应当署名,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不实报道、恶意上访、陷害他人的,经查实被诬告陷害的,将根据诬告人的身份和管理权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框架。

V.时间表

根据桂枝办[2022]19号文件附件4《2022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审进度及时间表》,结合会计系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际,个人网上申请,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系列总结评审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8:00至2022年9月9日18:00,逾期申请系统自动关闭并且将不再被接受。

6、收费

根据原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志飞[2006]359号),各人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380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每人450元。

本应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请申请者在提交材料后及时关注系统进程的进展情况。当申请系统显示“初审通过”时,申请人可登录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公共支付统一支付平台。 (网址:https://fs.czt.gxzf.gov.cn:11443/gxfin/finance-pay-web/#/home)完成支付(详见附件4)。缴费完成即表示材料提交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题申请。

7、其他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使用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号)要求,广西将全面实施职称电子证书。高级职称自2020年1月起。自2019年起,对取得会计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含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师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管理。电子证书的下载和打印可通过登录“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办理。

2019年起取得会计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含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师,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系统自行下载评价表.

附件:1.中国直属广西或其他省级单位地域审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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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直接进驻广西或委托外省审核模板 p>

3.会计系高级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请材料清单< /a>

4.会计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及缴费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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