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6-27 09:00:56  37 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 12月31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评估协会(与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

评估行业内生引导资产良性竞争,扩大特色资产评估机构和专项资产评估机构披露范围,进一步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精、做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

申报资产评估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业3年,即在《资产评估行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前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财政),或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是合伙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2人以上,公司型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8人以上。

三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具不少于5份与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执业过程​​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自律。

2.填写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申报填写《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列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自然资源评估业务(以评估报告日期),包括:报告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名称、评估对象(自然资源类别)、经济行为是否已实现、自然资源评估业务收入等。涉及国家秘密或业务的请勿填写。到申报之日仍处于保密期内的商业秘密。

自然资源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是用于生产、提供商品和生态服务的各种自然资源的资产评估业务,如森林资源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水使用权等,由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

3、组织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相关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组织从事资产评估机构自愿申请区内自然资源评价业务,并于2022年7月8日前征集《自然资源评价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地方协会将初步核查与行业管理平台的实时信息进行匹配,汇总符合条件的特色机构申请信息,形成《中国特色机构汇总表》自然资源评估业务”,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提交中国评估协会。

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点 机构申报表和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汇总表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扫描件必须一并提交。

4、信息披露

CRA审核相关信息后,将在中国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上公布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名单。

5. 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琼

电话:010-88339668

E-mail: huiyuan@cas.org.cn


附件:

1.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声明

2.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汇总表





中国评估协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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