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的所有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空谈不如行动,何不往前走。 中级会计 考试准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考生要坚持到底,脚踏实地的学习才是硬道理,实践才是上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快来看看吧! 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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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三单元动产产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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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动产:交割有效
2.特殊动产:交货生效+登记对抗
动产标题
1.一般动产:交付生效
动产权利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殊动产:交付有效+登记对抗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辆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船舶、飞机、机动车辆等动产,其所有权的转让仍以交付为条件,不以登记为条件。但是,注册具有对抗的效果。交割后不办理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摘自郭守杰老师的《讲义》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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