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 2022-06-02 09:00:13  9 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 融资担保

国发[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扎实落实“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工作。 “六保”任务,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加,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增加,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挑战.

防疫必防,经济要稳定,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防疫工作和控制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安全健康,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统筹发展与安全,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将《扎实稳定经济政策措施一揽子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省、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力度,同时依靠为推进“扎实经济”作出适当努力。 《一揽子政策措施》将尽快生效,确保按时落实,对稳定经济、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发挥更大的政策作用。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扎扎实实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的33条具体政策措施和六方面分工,重新部署和推进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工作。稳定经济”。实施方面,如需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应在5月底前完成。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将会同有关方面对有关省份稳增长、稳市场、保就业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所有地区和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担负起责任,求真务实,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重任,做好党的工作中央、国务院以钉钉子的精神。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将有效稳定二季度经济,努力为下半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

国务院

2022年5月24日

(本文有删减)



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

(六区33小节)


1、财政政策( 7 项)

1.进一步放大增值税退税政策力度。引进制造业、科研与技术服务、电力、热力、燃气与水生产与供应、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民航、交通、仓储、邮政等6个行业的企业。在存量抵免全额退还和增量抵免按月全额退还的基础上,研究覆盖批发零售贸易、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居住服务、维修等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等7个行业被纳入增量税收抵免每月全额退还和现有税收抵免一次性全额退还的政策范围。十亿。密切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税处理,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现有税收抵免集中退还;今年出台的各项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约1.64万亿元。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漏税。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促地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发放资金,做好资金及时拨付工作。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加快同级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将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收回原用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结合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安排资金,加强国库资金保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扩大支持范围。加快完成今年专项债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发行专项债3.45万亿元的发行使用,6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行,力争基本完成使用到八月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有效对接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将新基建、新能源项目纳入支持的范围。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超过1万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交通、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盲目撤、压、断贷款,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深入落实中央对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减费优惠补贴政策,拟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服务规模和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担保利率。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的保险费给予定期补贴。

5.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将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到10%-20%。政府采购项目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大企业联合招标分包,降低小企业采购门槛。大中型企业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方面,按照统一的质量标准,今年中小企业预留采购比例由30%以上分阶段提高到40%以上,对非预留项目给予优先评价面向小微企业,扩大中小企业规模。

6.扩大实施社保费递延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地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以保险为单位,将逐步推迟缴纳三项社会保险。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分期实行缓缴期至今年年底。在落实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利、铁路等五个特困行业分阶段缓缴社保费三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规模较大的企业——行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缓缴政策,分阶段延长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至年底今年的。

7.发帖支持。优化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率,大企业返还率由30%提高到50%。扩大失业保险留职补贴的受益范围,从中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参保企业。企业在毕业当年招收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就业扩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省确定,一次性就业补贴吸纳无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至年底。

二.货币和金融政策(5 项)

8.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实行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企业(包括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进行自主谈判,实行递延偿还贷款本息,力求尽可能拖延。本轮延期偿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中央车企金融子公司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商用卡车消费者提供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贷款。对于因感染COVID-19住院或隔离,因疫情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金融机构可灵活采取合理延迟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对现有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延期还款。以此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坚持对递延贷款进行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单独降低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信用记录,免收罚息。

9.惠及小微贷款支持。继续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金融支持率由1%提高到2%,即人民银行提高地方相关法人银行(包括普惠小微贷款)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小额贷款)。 2%的小额贷款)提供金融支持,更好地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性小微贷款。指导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及时修订制度,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从一年缩短至六个月,加大再贴现支持供给连锁融资和银企融资。合作支持大中型企业融合发展。

10.继续推 实际贷款利率保持稳定,有所下降。在用好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供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 LPR)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节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下降的影响将传导至贷款端,实际贷款利率将继续稳中有降。

11.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科学合理把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和再融资常态化。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推动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境外上市。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督促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全面梳理收费项目,免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手续费,进一步释放支持民营企业的信号。

12.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政策性开发银行要优化贷款结构,多提供期限较长的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发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发挥长期资本优势,加大在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

3、促进稳投资消费等政策(6项)

13.批评成熟的水利工程。 2022年,又一批列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工建设,包括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重点防汛抗灾等重大引水工程减危、加固危库、建设和改造灌区等工程。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清单,加强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水资源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

14.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对沿江沿岸和港口航道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项目,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审批程序,抓紧推进项目落地,确保项目开放即开放。尽可能。支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等政策支持力度,新增改造农村道路3万公里、农村道路安全与生命保障工程改造3万公里。农村公路上有3000座危桥。

15.因地制宜进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各地协同推进旧城区管网改造中的管廊建设,根据功能需要积极发展新城区干支管廊,合理布置管廊体系,统筹铺设各类管道。加快清理准入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落地实施。

16.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启动编制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试点,大力有序推进“十四五”102个重大项目实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在供应链和产业链招标项目中,优先选择大中型企业联合体,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 2022年将扶持约500家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发展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17.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置“红绿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通过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稳定就业的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的中小微企业发展预期,用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平台企业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线上线下联动,确保疫情防控“最后一公里”。鼓励平台企业加快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的技术突破。

18.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稳定增长。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增量车辆指​​标数量,放宽购车资格限制,鼓励实施城郊指标差异化政策。加快出台政策文件,推动汽车由采购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全面取消二手车限制搬迁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经营性二手车搬迁限制,以及登记、备案、车辆等相关规定。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交易登记管理。支持在整车进口口岸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皮卡进城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进城限制。研究年内减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购置税支持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逐步实现全社区充电设施和运营停车场全覆盖,加快高速公路服务等领域充电桩(站)建设地区和客运枢纽。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4.食品和能源保存安全政策(5项)

19.健全完善粮食收入保障等政策。鉴于目前农资价格仍居高不下的情况,在前期已发放的200亿元农资补贴基础上,将实施第二批100亿元农资补贴。及时发放,弥补了成本上升造成的粮食单产下降。积极做好钾肥进口工作。完善最低收购价实施方案,落实2022年适当提高稻麦最低收购价的政策要求,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完善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框架。

20.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建立健全煤炭生产激励和约束政策机制。依法合规加快煤炭供应保障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露天、地下煤矿项目在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释放产能。尽快调整核电产能增加政策,支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增加产能,加快释放煤矿优质产能,确保高峰期用电、用电、煤炭供应安全夏天。

21.一批能源项目。推动今年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能源领域重大项目尽快实施。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龙蟠等水电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设计优化。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沙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近期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大型风能光伏基地建设项目的林、草、水利用,按程序审批并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工程和特高压输电通道。重点部署一批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推动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快张北至胜利、川渝主网交换工程、陇东至山东、晋商至湖北直流工程等跨省电网项目的规划和前期工作。

22.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用好专项再贷款和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压缩地方储备责任。

23.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规划储备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推进政府储备项目建设,建成项目尽快具备储备能力。

5.保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7项)

24.降低市场主体 水、电、网等成本 对生产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水、电、气不停供”政策因疫情而运营,并设置6个月的延期付款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延期,延期期间将免收滞纳金。引导地方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等费用给予补贴。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运营商价格收费,对预留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2022年,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低10%。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函)代替现金支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鼓励投标人免除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25.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住房租金。 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租国有住房3-6个月;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减免租金。群众可根据需要提供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减免租金的非国有住房,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市场主体住房租金减免。

26.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进行救助。在用好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普惠养老等方面,新增民航应急贷款1500亿元,适当扩大民航应急贷款规模。支持困难航企渡过难关的支持范围。支持航空业发行2000亿元债券。统筹考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等因素,研究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同时,研究提出向相关航空企业注资的具体方案。有序增加国际客运航班,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和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创造条件。鼓励银行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27.优化企业复工生产政策。在疫情高风险地区,要建立健全经营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经营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外贸重点企业、“专、特、新”的中小企业。 ”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点对点”运输、面对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落实“白名单”企业服务措施,促进“点对点”交通联动。部省和地区互认,共同推动产业链和供应链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引导各地区落实属地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疫情发生时开展闭环生产,确保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企业当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加强员工返岗和后勤保障。保障、上下游对接等服务,将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28.完善交通物流保障保障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重点突破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成品库存周转;不得擅自封堵、关闭高速公路、普通道路、航道闸门,严禁对县域和农村道路进行硬隔离,不得擅自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限制人员在低风险地区的正常流动。对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货运车辆,实行“集走追”制度。客货运司机、快递员和机组人员到异地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当地政府将当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担保。

29.全面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开展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总体布局规划研究。 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约50亿元支持国家重点枢纽城市,提高枢纽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和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和加快多式联运一体化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 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约25亿元,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安排约38亿元支持县级商业建设行动实施。加快实施交通物流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力度。支持在农业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配送中心。

30.加快推进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积极吸引外资。在纳入专项工作类的重大外资项目和开辟绿色通道推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的引领作用,尽快展示重大外资启动投资金额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资助项目。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领域和中西部东北地区,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技术研发中心。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建立健全与外国商协会和在华外资企业的定期交流机制,积极解决外资企业来华经商便利等问题,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外资。

六.政策(3 项)

31.落实住房公积金分阶段扶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到期补缴。在此期间,缴费职工一般会提取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延迟缴费影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存款人,逾期不予处理,不计入信用记录。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增加住房公积金租金提取额度,更好地满足实际需要。

3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吸纳大量农业搬迁人口的地区和行业的财政金融支持。中央财政安排400亿元的农业搬迁人口城镇化奖励资金,推动和完善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企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上年落户人数,合理安排各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引农村劳动力。

33.完善社会和民生保障。指导各地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助,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好中央安排的1547亿元救助补助资金,夯实地方责任,通过财政资金直接机制,及时足额分配给需要帮助的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准确做好对困难群众需要救助保障的帮扶工作,对生活暂时困难群众进行精准帮扶。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局部聚集性疫情,加强防控,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大米、面条等生活物资供应和价格保障工作。油、蔬菜、肉、蛋和牛奶。 Coordinate development and safety, do a good job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ies, carry out in-depth safety inspections, strictly prevent safety accidents in traffic, construction, coal mines, gas and other aspects, and carry out special rectification for the safety of self-built houses to effectively protect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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