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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时间: 2022-05-27 11:06:49  6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

注意事项 税法主体涉及多种税种。考生需要定期总结和复习。以下是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报考税法科目的小伙伴们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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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使用税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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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章节]

第九章城市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城市土地使用税法

【知识点】城市土地使用税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城市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单独建造地下建筑物的计税公式:

年度应纳税额=证明确认应纳税土地面积或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50%

■ 税收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1) 法定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使用的土地;

2、国家财政部门划拨的单位承办经费的用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的用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的土地复垦和复垦荒地,自使用之月起,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自开自用)

7、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国家划拨、企业自用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待遇(师P397;庆义P647)

1、个人拥有的住宅和庭院;

2、租金调整改革前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租用的住宅用地;

3、免税单位员工家属宿舍用地;

4、各种集体和个人开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地。

■ 馆藏管理:

(I) 纳税期

每年计算一次,分期支付。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占用土地的纳税人一般从下个月开始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新征用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情况

发生纳税义务时

购买新商品房

从房屋交付后的月份开始

购买库存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出具房地产权属证明的次月起

出租、出借房产

从出租或贷款物业交付的次月起

以出让或有偿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受让方应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方应当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新获得的农田

自批准征收之日起一年

新征的非耕地

自征用批准次月起

因土地权属变更,纳税人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

应纳税额计算至土地产权状况发生变化的当月月底

(同房产税)

(3) 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地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城市土地使用税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 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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