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

时间: 2022-04-28 11:05:47  9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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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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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章节]

第二章基础民事法律制度-第三单元时效制度

【知识点】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强>

1.时效的概念

(1)时效期满,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要求返还。

(2)时效期届满,债务人取得抗辩权,但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未消失。

(3)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起诉权不丧失)。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认为没有中止、中断或者延期理由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但权利人的实质权利并未消灭。

(四)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解释诉讼时效,积极适用诉讼时效。

(五)当事人在一审未提出抗辩时效,二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但是,可以根据新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2.时效是强制性的

(1) 当事人提前放弃时效无效

(2)诉讼时效、计算方法及中止、中断的原因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无效

3.下列索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1)请求停止侵权、排除障碍、消除危险;

(2)权利人不动产权利和注册不动产权利要求归还财产;

(3) 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赡养费或赡养费;

( 4) 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

4.以下债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1)支付存款本息债权;

(2)赎回政府债券的权利,金融债,索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本息;

(3)基于投资关系要求支付的权利;

< p>(4) 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诉讼请求。

5.时效期限和排除期限

驱逐期限是指依法规定的某项权利存在的期限。债权人在该期限内不行使权利的,该权利将在预定期限届满后消灭。时效期限和排除期限的区别如下:

提示:

对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当事人不行使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5年”期为排除期。

(1)适用对象不同

①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

②排除期限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如追认权、撤销权、撤销权等),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继承权)。

(2)可以援引的主体不同

①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引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人民法院审查前;

2 驱逐期间,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审查当事人是否主张。

(3)法律效力不同

①诉讼时效届满只允许债务人获得抗辩权,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未消除;

2 驱逐期满后,实体权利消灭。

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郭守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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