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公租房是否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
企业出租公租房是否免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1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使用的土地和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用的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
7、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单独计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不计算的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
……
X。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税法):“1、《政策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届满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见详见附件 1、”
因此,企业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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