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_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

时间: 2022-04-04 00:03:56  4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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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_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下列各项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其配售股票的有(   )。

A.发行人的普通员工赵某

B.主承销商的普通员工孙某

C.持有主承销商5%股份的股东王某

D.持有承销商5%股份的股东李某

正确答案:A,B,C

【提问】这个知识点轻一并没有看到,老师能解答下吗?

【答疑】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教材246、247页有提及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4) 上述前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祝考试顺利哦,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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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经济法》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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